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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胎新政策

时间:2018-02-03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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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胎新政策 第一篇_重庆 单独二胎 最新政策 和办理准生证流程20140326

重庆单独二胎 最新政策 20140326

主题:重庆最新 “单独二胎”政策如何?什么时候实施?

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重庆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重庆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所修改的内容:

一是将第一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者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修改为两项进行表述,即第一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二项为“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其目的是为了突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

二是删除第六项规定中的“烈士独生子女”和第七项“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规定,因为单独两孩政策已包括了这些规定的内容。

三是对该条款的各项序号做相应调整。

实施时间:

修正案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不管怀孕的时间,只管生孩子的时间。也就是说,假如修正案今天通过,今天就开始执行,今天以后出生的单独两孩就是合法的。

重庆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后生二胎条件

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三)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五)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九)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十)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重庆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20140327

主题:首先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后,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审核,最后交区县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一般不超过30天。

准生证办理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再生育申请应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委员、居委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在男方办理的,需经女方村委会、居委会、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审查并盖公章。

2、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独生子女一方的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及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

3、提交申请后,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审核,最后交区县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一般不超过30天,比此前压缩了一半时间。

在重庆有以下10种情况可申请生育第二胎。

1、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3、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5、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6、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7、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9、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10、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重庆二胎新政策 第二篇_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6年关于开放二胎政策你有什么看法?下面是小编搜集的相关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篇一

一、调查目的

随着国家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实行,已经有几个省份具体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其余省份也都在准备中,并将适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河北省也将于近期放开单独二胎。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基本国策,本次单独二胎政策也是根据我国人口结构的现状以及人们的需求来制定实施的。放开单独二胎的政策会对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呢,这些影响需要政府实施哪些措施来应对呢。人口数量的变化带来的影响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我的这次调查得出的个人结论,为政府机构提供个人见解,为解决放开单独二胎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提供一些依据。

二、调查时间:

2015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三、调查地点:

宁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凤凰路256号)。

四、调查范围:

来宁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理各种业务的每个人。

五、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

六、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

通过对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看法,83%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孩子们可以有个伴,互相照应,10%的被调查者不支持,并认为现在中国人口数量太多了,另外还有7%的被调查者表示还没有想好;对于你是否会考虑生二胎的问题,63%的被调查者表示会考虑生,22%表示不会考虑生育二胎,养孩子成本太高了,同时也有15%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一定,视情况而定;对于你为什么想生二

胎的看法,80%的被调查者持有希望儿女双全,年老多个依靠的观点,65%的被调查者表

示这是遵照老一辈家长的希望,另外有55%被调查者认为想生二胎的理由是子承家业,传宗接代;对于你为什么不想生二胎的看法,82%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下生活成本高,多一个孩子家里开销增加太多,33%的被调查者则担心给孩子的爱不均衡,难免会出现偏心,另有12%的被调查者表示更喜欢三口之家的生活,62%的被调查者会选择独生子女作为自己配偶,75%的被调查者担心孩子以后的受教育问题,80%的被调查者担心孩子多了以后的医疗问题。

希望政府通过以上调查结果采取措施解决这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未来人口增加所造成的的医疗压力;第二,未来人口增加造成的基础教育压力问题;第三,做好单独二胎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篇二

一、现状分析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由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可知,我国现有人口共13.397亿,2010年末全国总人口达13.410亿人。在这样的一个人口基数下,我国的人口老年化也在加剧。据《2011年至2015年老年事业发展纲要》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10.2%以上,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1.3亿,是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占整个亚洲老年人口的1/2。而在2010年年底我国60岁及其以上的人口比重已经达到20.38%。据相关专家推测,在2020年将达到27.53%,2030年更将是37.55%,2040年将为45.00%。所以我国将进入超老年型社会。中国迅速上升的老年人口比例,对比为数不多的人均收入,难免会让我们想到未来养老难的问题。

二、农村生育观原因分析

1、计划生育观

今天的农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了,人们有了更多的积蓄来干别的事,但和城市人口相比,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偏低,思想不够解放,眼界不够开阔以及农村传统思想的病根,在计划生育观上仍存在严重问题。通过调查,接近90%的村民认为农村不该多生,在多数城里人看来,只有一个才不叫多生,但70%的村民认为农村家庭两个孩子最好,尤其是一男一女,她们看来两个并不为多。在对待农村生育与中国人口压力的问题上,35%的村民肯定农村超生会增重国家人口压力,应该严格控制农村计划生育,只有严格符合条件的夫妇才可以生二胎,然而65%的村民给出他们的看法,认为国家人口压力与农村无关,只要人家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接受罚款就让生育二胎。

中国人口压力因农村超生而加大。这是最为严重也最为明显的一个问题。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国家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家的发展关系着农民的衣食住行,农村的落后制约着国家的改革发展与创新。对中国而言,农村是其兴衰的命脉。我国的资源总量并不少,但为何我们只能排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显然是人多!计划生育是针对中国人口压力大而制定的一项国策,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号召,严格按照要求,有计划的生育。

2、多子多福

对你愿意生二胎这个问题我向所询访的几十个人进行了调查,他们的年龄集中在25-40岁,结果分析,其中,大约78%的人暗示愿意生二胎,20%的人不肯生二胎,另有大约2%的人暗示,一胎都不想生。 该查询拜访预示出了我国农村现阶段主要育龄夫妇的生育观念:大多的夫妇愿意生育二胎,少部分夫妇只愿生育一胎,极少部分夫妇不肯生育。而希望生二胎的大多集中在30-40岁。

这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观念的改变等各种原因,我国也有部分大中城市逐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国家虽然连续举行计划生育政策,但为了缓解国度老龄化趋向,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节制尺度上有所放宽,部分符合生育第二胎 的夫妇开始考虑是否生育第二胎。而在农村许多生二胎的家庭并不是被允许的。

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的发展,使妇女教育水平提高与生产率上升。这一方面使得生育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农村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可能改变了小孩对于家庭中的消费属性,因为某些地区生育的原因之一是妇女无事可做。生小孩来养就像城里人养狗、猫当作宠物一样。有些人表示,多生个小孩现在家庭就可以多一份换了,以后老年时生活就会多一份保障。一些35岁以上的家庭表示,第一胎在外地读书,一般男人也常年在外打工,妇女在家无聊,生二胎也可以说是为了有一个精神上的寄托。所以有些人宁愿违反政策规定,被罚款也要生二胎。

而对于一些不想生二胎甚至不想生小孩的人来说,原因有三点:1.政策这道红线不敢逾越2、生儿生女都一样。第三点也是大多数家庭不愿多生小孩的主要原因:生小孩成本太高了。生育成本对于农村的生育主体来说是较为实在的东西。人们往往从小孩的经济效益来进行考察,即生育小孩的成本和小孩成长后可能带来的效益的一种比较。而这种比较的结果则是影响农村生育主体生育行为的重要因素。如今社会较高的生育成本毕然使得生育主体少生孩子,也使超生游击队减少。另外西方文化传入中国,西方的生育观念、个人独立的观念在中国农村也悄然兴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人们,对生育问题的看法绝对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代。另外西方文化的介入,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同性恋的宽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降低了人们的生育欲望和对未来小孩的期望。

另外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人们认识到了在知识经济时代重点是人的质量而不是数量。不仅要生孩子,更重要的是使子女得以良好教育,使其成才。生育成本越来越高,培养一个孩子,往往要支付各种费用。高额的生育成本使得父母必然放弃数量,转而重视质量,也就倾向于优生优育。

3、重男轻女

中国封建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男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个体家庭的经济状况乃至整个家族的兴衰妇。而如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作用也显露出了,于是,随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男女平等地参与工作、参与竞争。尤其在今天,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知识水平提高,男女地位进一步平等,于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育观中,女儿也是传后人。

所以现在大多数农村人的生育观念大多也变为生儿生女不重要,关键在培养。能让孩子【重庆二胎新政策】

从小受到好的教育,将来有出息,父母晚年才会有依靠。本次调查显示,85%的被访者在生育前是不知道孩子性别的。在现在的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已大大淡化了,87%的被访者表示自己对孩子的性别不介意,但还有很小一部分人表示会介意,喜欢男孩子;不到一成的被访者表示如果生的是女孩,会有失落,但也不会太介意。(稍有失落感的人群中,男性比例多于女性。)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表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孩就减少对孩子的培养和投入,因为对孩子的期望值是一样的,将来孩子面临就业压力和社会挑战也是一样的。

农村居民对子女性别的偏好趋向平衡,一男一女是多数人理想中的家庭结构,但隐含着对男孩的偏好。诚然,在现代文明社会里,养儿防老的观念是落后的。但是倘若在社会化养老程度低下,养老缺乏保障的情况下,人们不得不靠养儿去防老。而现在国家开始重视农村的养老问题,而且也在逐步地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生育观念的改变是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层次巨变之一,农村生育观发生这些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的方面。

高额的经济处罚迫使有的农村家庭实难承受,使一部分人想生又不敢生。近年来,各地加强对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也促成了当地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中国目前已有很多地方在尝试通过奖励扶持的办法,鼓励、引导人们接受正确的生育观。

这种生育观的改变,也是30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之果,更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而城市则提供了农村观念变革的现代意识之源和榜样的力量。进入21世纪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农村的青壮年大批走出家门挣钱,外界的先进文化和超前思想也促成了农村育龄人员生育观的转变。城市的一些思想意识开始通过打工者的渠道,对农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关于2016年铁路春运的社会调查报告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关于春节调研农村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30多年的努力,加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和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大为缩小。从这次调查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多年来,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推行以及生育文明的倡导,不仅控制了人口数量,也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育观和抚育观的进步,这其实也是农村走向现代文明的一大步。观念和文化传统的改变虽然通常比较缓慢,但它一旦形成,也将在很长的时间内发生效力。农村居民生育观正在发生的变化,当然也是社会变化的结果,同时也提醒我们对未来农村人口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要提前有所准备。

三、调查结果及描述性分析

重庆自1997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截至2009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17万,

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9%,高于全国比例2.9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超过1637万,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17.8%。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城乡空巢家庭、

农村五保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比例加大,他们中的多数人将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规定,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10个再生育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夫妻再生育条件有4个:

一,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三,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农业户口的夫妻在以上4个条件的基础上,再增加了4个条件:

一,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二,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三,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四,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另有两个条件没有户口限制: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民众对二胎政策的了解程度:

由此可见大多数民众对二胎政策或多或少是有所了解的。

重庆二胎新政策 第三篇_全面两孩实施满一年:会是生育政策调整终点么

全面两孩实施满一年:会是生育政策调整终点么

2017年01月01日00: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月1日电(记者 张尼)2016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终结了实施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步入“全面两孩”时代。如今一年过去,这一年,中国的出生人口是否符合预期?相应的配套服务是否跟上?民众的生育意愿如何?“全面两孩”又会否成为生育政策调整的“终点”?一系列问题成为民众关注焦点。

资料图

杨华峰 摄

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效果符合预期吗?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满一周年,其所带来的出生人口变化一直被外界关注。政策的落地是否符合预期?“全面两孩”有没有“遇冷”?

对此,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2016年11月举行的人口与发展高级资讯会上表示,根据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统计和各省出生人口与孕情资料综合研判,2016年出生人口将超过1750万,大致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的人口规模,与全面两孩政策出台时的预判基本吻合。

从实际情况来看,今年受到政策调整和猴年生育高峰的叠加影响,部分医疗机构已出现新生儿数量明显增加情况。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从北京妇产医院获悉,2016年1月至11月,有13420多名婴儿在该院出生,比去年同期增加19.8%,其中二胎占30%左右。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此前表示,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将使中国总人口规模的峰值延后3年左右,于2028年前后出现,达到14.50亿人,比维持原来较严格的生育政策下的峰值人口多3500万人。

料图:2016年3月17日,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一些怀上“二孩”的孕妇和准备怀“二孩”

的市民在等候接受孕检。 张斌 摄

产科“一床难求”问题如何解决?

伴随着生育需求的增长,不少地方,特别是大城市出现了产科床位供不应求的现象。

例如,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方面今年12月时透露,今年浙江分娩人数预计达到70万,较去年增加了6%,该省缺少产科床位4700张,缺少儿科床位近1万张。

对此,国家卫计委今年9月就提出,要着力缓解产科“一床难求”问题,力争“十三五”时期增加产科床位8.9万张、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14万名。

在地方层面,已经有政府及医疗机构采取了措施。例如,北京此前提出,要通过调整科室病房、购买民营机构产科病房等方式增加产科床位。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妇产医院取消了产科特需病房,将产科特需病房改为普通病房,增加了18张床,产科床位达到240张。

29省份产假

一览表

产假、陪产假制度完善了吗?

在休假制度方面,目前,已有至少29个省份出台了新修订的地方版计生条例,明确产假、陪产假期限。且上述省份均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了本地的产假期限。

例如,重庆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中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

另外,重庆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陪产假方面,29省份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

资料图: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易灵敏 摄

配套设施及服务准备好了么?

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地,也对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的配置提出挑战。相应的配套设施及服务准备得如何了?

2016年7月,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幼儿园22.37万所,比上年增加1.38万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0%,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5%。

【重庆二胎新政策】

2016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资料图

民众的生育意愿如何?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就有专家分析称,政策预期效果可能受到实际生育意愿影响。目前,民众的生育意愿究竟如何?

2016年12月,全国妇联发布了一项针对北京、辽宁等10省(市)21个市(区)0岁-15岁儿童父母的调查显示,53.3%的受访一孩家庭不想生育第二个孩子。

对这一数据,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陈晓霞分析称,由于生育成本、经济负担、照料负担等问题,相当一部分家庭存在“不敢生、不愿生”现象,已经生育两孩的家庭对于相关公共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提出新需求。

资料图

刘占昆 摄

重庆二胎新政策 第四篇_二胎新政利与弊

●利

1.抑制男女比例失衡

在传统观念等原因促使下,“一胎政策”导致了许多父母“选择性生育”,因而最终出现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如果开放“二胎政策”则能极大减少这个问题的出现。

2.缓解人口老龄化

生育率的降低不可避免地带来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对社会保障体制的财务可持续性产生直接冲击。开放二胎政策则能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减少未来的社会风险。

●弊

1.国家财政支出将增加

开放二胎政策后,国家将面对一系列人口增长遇到的问题。环境承受能力、财政支出、公共福利体系等宏观层面将会随着人口的增加而面临压力。

2.加重个人家庭负担

在如今高物价时代,把一个幼儿养育成人需要巨大的花费。开放二胎,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讲,这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

专家分析《二胎新政策》的利与弊端

王玉庆认为,放开二胎政策不会导致人口暴涨。

关于《二胎新政策》,每年两会总会有很多的议案提案涉及,而且观点鲜明。一派如全国人大代表、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已经第四年提出建议,希望生二胎的政策在全国推广;另一派则如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坚决反对放开生育二胎,并且“欢迎炮轰”。

应该说,代表委员对《二胎新政策》态度鲜明的激烈讨论,其实都是基于对当前人口形势与未来中国发展关系的整体考虑,只不过角度不同所以判断也不同。支持放开者认为人口红利已经日渐趋无,老龄化日益严重,男女比例失调明显,这些都需要通过放开二胎来解决;反对者则认为,中国现在三年就能生出个澳大利亚,当前人口负担依旧很重,老龄化、用工荒则既没有想象中的严重,也不能归咎于计生政策。

与代表委员基于国家视角的争论不休相比,民间的观点则更多趋于统一,大家基本都认为一对夫妻生两个小孩是百分百合理的事情。公众之所以容易达成这样的价值共识,主要是因为观察视角的不同:这里没有宏观的国家视角,而全是微观的家庭视角。对一个家庭来说,《二胎新政策》作为生育权利的有限回归,无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甚至与个体家庭的具体生育意愿没有关系。特别是,在一代人已经饱受过独生子女的无尽孤独和种种弊端之后。

众所周知,作为天赋人权,生育权原本是完整的,正如《世界人口行动计划》对生育权的阐释:所有夫妇和个人都享有负责自由地决定其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以及为达此目的而获得信息、教育与手段的基本权利。基于特殊国情,我国法律对子女人数实施严格限制,公民家庭显然为此做出了巨大的权利牺牲。以此来判断,一个令人满意的计划生育政策,应该是在国与家的利益博弈中寻求到一种合作均衡。

现实语境下,在国的视角,《二胎新政策》眼下应该仍是弊大于利;在家的视角,放开二胎则可以肯定是利大于弊。有关放开二胎的社会热议,与其理解成“放”与“不放”的针尖对麦芒,不如看作是一种国与家的利益平衡愿景。换言之,如何在公共利益与家庭利益之间寻找到一个更为恰当的动态平衡点,让每个家庭的巨大付出不再只是纯粹的公民义务,而是在政策制定上引起必要的尊重和回应。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有义务为国做出牺牲,国同样有责任为家做出补偿。这样一种国与家的利益平衡愿景,也许正是二胎热议的背后本质。十二五末期会否放开二胎,公众现在唯一能做的,依旧只是满怀期待地猜测;不过,即便到时依然不能施行《二胎新政策》,也至少应该在政策保障上,让那些为此做出牺牲的家庭获得更多的利益平衡,比如大幅提高当前每月十元标准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比如在保障房、教育、社保等各方面向独生子女家庭做出倾斜等。

重庆二胎新政策 第五篇_生育二胎新政策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再婚的家庭是否可以再生孩子?目前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存在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情况。为避免地方性立法的不平等,需要在更高位阶的立法上尽可能统一标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代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在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村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国内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二婚可以生二胎吗

二婚家庭能否生二胎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而定。就目前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照超生处理:

(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 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

(二)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

(三)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

生二胎有哺乳假吗

生二胎有哺乳假,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为3个月。哺乳假是指作为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母亲,所拥有的给孩子哺乳的时间。它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受的权利。二胎宝宝出生后的三个月内,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攻击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另外,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胎哺乳假规定2015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给予其

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以请哺乳假。

1、在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二胎产假多少天

由于生育二胎不属于晚育范畴,因此产假时间仅为国家规定的98天,如果算上15天的难产假总共有113天,且男方无护理假。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的决定,所有生育头胎的在职女性可以享受98天假期(分娩前15天-产后83天),晚育者可奖励最多60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晚育假,且男方可以享受7天陪产假。这样算来,符合晚育条件的女性,生育头胎为独生子女,则至少可享受98+30=128天产假。

二胎产假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第二胎产假规定内容如下:

1、适用人群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

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产假的长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然,如果单位能够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工资的80%。

3、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上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单独二胎产假

单独二胎产假和普通二胎产假一样,时间为国家规定的98天,如果算上15天的难产假总共113天,且男方无护理假。

根据相关规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生育两孩不符合“第一子女”的要求。因此,生育“单独二孩”不能享受30天的晚育假,同时男方也没有15天的看护假。

重庆二胎新政策 第六篇_2014年重庆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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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条件和政策,重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材料。

重庆办理生育保险所需材料

申领所需资料: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

4、失业妇女,另需《劳动手册》

重庆生育保险申领所需证件及资料

重庆领取生育保险需不需要交税。不只重庆的不需要,全国各地都是不需要。

个人申领待遇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

2、单位出具该员工是单位参保职工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产前检查费用发票,检查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4、《(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出院证明(注明妊娠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6、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协议服务机构急诊的,必须出具急诊就医证明(医疗机构加盖急诊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产前检查、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须在当地生育保险协议机构就医;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结账。

2、在分娩或实施终止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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