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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时间:2018-02-02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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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第一篇_重庆市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明细表

2016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明细表(含城镇和农村户口)

一、按重庆市平均工资的60%缴费(3105元/月)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二、按重庆市平均工资的100%缴费(5175元/月)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三、按重庆市平均工资的300%缴费(15523元/月)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2015年重庆市人均工资为5175元,年均收入为62091元,拖了脚丫子的自觉站出来!!!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第二篇_重庆农村社保

根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改革政策的规定,你完全可以在新公司续交社保,具体操作办法,你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下面提供重庆市社保改革试点的具体政策供你参考:

近日,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项试点工作是重庆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经重庆市政府网站约稿,市人力社保局对相关热点问题予以解读。

一、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

我市建立居民养老保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三、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步骤。

2009年,选择在万州区、黔江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区、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巫山县、酉阳县开展试点,到2012年覆盖全部区县(自治县)。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我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三)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五、到哪里去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直接申报的,也可委托户籍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持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六、不同年龄段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在政策上有无区别?

不同年龄段的参保人员,适用的政策有区别。本地区开展试点时,根据不同年龄,分为青年人员、中年人员、老年人员三类。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青年人员指本人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之月年满16周岁,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的城乡居民。

中年人员指本人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之月超过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

老年人员指本人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之月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城乡居民。2009年试点的区县(自治县),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的年龄界定统一为2009年8月31日。

参保人员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七、青年人员参保政策

(一)缴费构成

1.个人缴费

青年人员目前年缴费标准有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年缴费,当年选定申报的缴费档次必须在当年内完清费用。 如果确属因病、因灾等原因当年未能按时缴费,可在次年度按规定申请补缴,逾期不再补缴。【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青年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在其个人账户中每人每年补贴30元(例如,某参保人员选择了100元的缴费档次,在其完清缴费后,政府补贴30元,补贴后当年其个人账户金额为130元)。

其中,对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例如:某重度残疾参保人员,本人选择了100元的缴费档次,则政府代缴40元,本人只缴60元。在其完清缴费后,政府再补贴30元,补贴后当年其个人账户金额仍为130元)。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39个月。

(四)青年人员在没有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前死亡,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扣除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八、中年人员参保政策

(一)缴费构成

与青年人员相同。

(二)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其缴费年限有以下几种规定:

1.中年人员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且未间断,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有两种选择:

一是可按本人59周岁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同时,其一次性补足的缴费年限也按每年30元给予政府补贴。一次性补足金额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二是也可不补足到15年,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中年人员在开展试点之年未参保缴费或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后有间断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允许一次性补足到15年,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与青年人员相同。

(四)中年人员在没有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前死亡,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与青年人员相同。

九、老年人员参保政策

(一)参保方式

老年人员可选择两种方式参保。

方式一:老年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缴费。

方式二:有条件的老年人员也可选择缴费。

月缴费档次:有40元、60元、90元三档。

缴费金额:月缴费档次乘以缴费月数。

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最低不得少于60个月。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对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政府还将给予补贴。按其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

(二)养老待遇的组成

1.选择不缴费的老年人员

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

2.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一次性缴纳时所选择的月缴费档次)两部分组成。

以上两类人员(含青年、中年人员达到60周岁时)符合条件的,还可增发两项特殊待遇:一是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二是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

(三)领保人员到哪里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代发。领保人凭银行存折(卡)到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 领保人员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应该办理哪些手续,还可享受什么待遇?

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

(五)领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怎么办?

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

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重庆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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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第三篇_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研究生课程考核试卷

科 目:教 师:

姓 名: 学 号: 专 业:类 别:上课时间:

考 生 成 绩:

阅卷评语:

阅卷教师 (签名)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制

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的分析

摘要:文章对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晚上进行回顾与分析,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一)萌芽阶段:1949年—1980年;(二)探索阶段:1981年—2002年;(三)试点实施阶段:2003年—2013年;(四)合并阶段:2014年及以后。并在分析的基础上从制度设计主体、主导因素、服务对象进行总结经验教训,以期能够对于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过程分析,经验总结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束了我国实行多年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二元”并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至此,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因而有必要对于建国以来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晚上的历程进行回顾,以便能为并轨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立与晚上提供一定的借鉴。笔者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一)萌芽阶段:1949年—1980年;(二)探索阶段:1981年—2002年;(三)试点实施阶段:2003年—2013年;(四)合并阶段:2014年及以后。

一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

(一)萌芽阶段:1949年—1980年

在这一阶段,没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只是根据1954年的宪法在农村建立了五保供养和集体养老制度。

1 五保供养制度。依据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资帮助的权利”的规定,我国开始在农村逐步建立了包括劳动保险、困难补助、生活补贴、社会救济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1。1956年6月30 日 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第53条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动力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予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 、穿和柴火的供给,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的生养死葬都有依靠2。就是在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经济困难的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此后的农村五保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一) 供养对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二)供养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三)供养方式:(1)集中供养,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1

2 黄佳豪,2009,《 建国60年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探索[J]》,《理论导刊》,第十一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全书(第九卷)》[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服务。(2)分散供养,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文革”期间,五保供养制度被实行的人民公社制度取代。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人民公社制度的取消,在农村又逐步恢复了五保制度。

2 集体养老制度。1962年的《 农业十六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采取实物分配和价值分配两种形式 ,其中,社员口粮的分配。采取基本口粮和按劳分配口粮相结合的办法 ,一般是“ 人七劳三” 或“ 人六劳四”,即按家庭人口占70%或60%,劳动量(工分)占30%或40%的比例来分配粮食。农村人民公社长期实行“ 人七劳三”或“ 人六劳四”的口粮分配制度,农民年老没有劳动能力时也可以通过集体平均分配获得口粮,这种分配上的平均

3主义实际上体现了集体保障职能。在这样的安排下,老年人不仅可以分的比较

轻的活去做,而且还拿同样的工分,直至老人彻底丧失劳动能力。这样一来,农村老人就不仅仅依靠家庭供养,还可以通过集体的分配获得所需的物品。这样就减轻了家庭的负担,对老人的养老有积极的作用,虽然会造成集体效率的下降。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集体的萎缩,该制度逐渐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条件,就慢慢消失了。

农村实行的五保供养与集体养老制度,只是一种简单的社会救助,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于农村老人养老的保障作用。但是限于当时的生厂力水平的低下及整个社会的穷困,只能是维持老人的最低生活需要。但是也是一种保障农村老人的一种尝试,成为我国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初的萌芽。

(二)探索阶段:1981年—2002年

在这一阶段,根据农村出现的老人养老的困难,我国逐步开始进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尝试。分为四个阶段:1 摸索期(1982年—1990年);2 试点推广期(1991年—1997年);3停滞整顿期(1997年—2002年)。

1 摸索期。1982年全国有11个省市3457个生产队实行养老金制度。规定凡参加集体生产劳动10年以上的,年满65周岁的男社员和年满60周岁的女社员,可享受养老金待遇。约有42万名农民享受了养老金。一般每人每月可得到养老金10元一15元不等,最多的可达20元以上。养老金由大队、生产队根据经济状况按比例分担,从队办企业利润和公益金中支付4。这是中国最早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尝试。为了解决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制度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出现的老人养老问题,国家在”七五“计划中提出初步建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根据这个计划,民政部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到1989年,全国已经有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90多个县(市、区、旗)进行了农村养老保险方面的探索,800多个乡镇建立了乡(镇)本位或村本位的养老保障制度,并积累了一定的资金5。

2 试点推广期。1991年国务院决定由民政部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地区,开3

4 黄佳豪,2009,《 建国60年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探索[J]》,《理论导刊》,第十一期。 蒋月著,1999,《 社会保障法概论》[M ],北京:法律出版社。

5 黄佳豪,2009,《 建国60年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探索[J]》,《理论导刊》,第十一期。

展建立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并在山东等20多个省市区推广。1993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各种规章制度与操作方案陆续出台,农村社会养老工作在全国推广。1995年10月召开的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明确了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力争在2000年初步建立、2005年基本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全国建立了农保机构27797个.形成了有专职农保人员24163人、兼职农保人员28251人和数十万人代办员的队伍,基本形成了中央部委、省、地、县、乡、村多级工作网络和上下贯通的管理体系,基本操作程序比较规范,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健全,在农村大部分地区.我国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6。

3停滞整顿期。1998年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的业务部门由民政部变成新成立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由此导致主管部门对于是否应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了分歧。另外,当时中国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受到重创,经济下滑压力加大。此外,自1996年,央行不断降低银行利率,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益远远低于预期。1998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宣布对农村社会保险实施整顿。自此,农村社会保险进入了停顿期。

我国这一时期建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学者称之为”老农保“。老农保是我国尝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老农保由于存在制度缺陷、收益率太低、保障水平较低、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停滞。另一方面,也为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经验。

(三)试点实施阶段:2003年—2013年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 “ 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03年开始,各地在总结老农保经验的基础上又开始进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 :“ 按 照 城 乡 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 障制度建设 的投入。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 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 告 ”更是明确将“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 生活保障”作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 。2007 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农村有缴费能力的各类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完善个人缴费、集体(或用人单位)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账户可随人转移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参保补贴机制。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统筹调剂为辅的养老保险制度。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市区的近200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5000多万农民参保 ,积累保险基金300多亿元, 有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了养老金7。

2009年9月1 日,国务院出台《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09] 32号),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10%的县(市、 区)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新农保,是指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由个人、6

7 侯海涛、李 波,1997,《最新社会保险工作实务全书》[M ],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储宇奇,2013,《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第三期。

集体、政府按一定比例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为解决农村劳动者在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自此国家开始尝试承担起对于广大农民的养老责任。国发 [2009] 32号文件规定: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新农保的筹资机制为:个人缴费+ 集体补助+ 政府补贴。我国2011年7月起实施 《社会保险法》,在第 20 条、21 条中,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做出了的规定,为我国制定有关关于农民的养老保险法或者养老保险条例奠定了基础。

2011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在 “ 十二五”期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201 1年6月,温家宝在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农保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上要求:在本届政府任期内(2012年)基本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随后新农保试点推进的速度不断加快 ,2009年覆盖全国10% 的县 (市、区) ,2010年 覆盖 23% ,201 1年覆盖60%。截至 2012 年 12 月底,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 4.6 亿人。到2013年底,全国新农保、城居保参保人数已达

4.98亿人,基本实现了对于农村老人的全覆盖。

这一阶段新农保在总结之前的经验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制度设计,并开始建立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四)合并阶段:2014年及以后

2014 年 2 月 7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会议决定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这无疑给广大农民传递了一个福音。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党的十八大“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重大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8。可以视为中央首次在福利问题上消除城乡区别,打破城户籍制度。

当然要实现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来说难度相当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并不能是简单的相加。养老保障对象除了企业职工、农村居民还有公务员,对应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四、五种。从原则上、道理上和政策上将两个制度统一不会有太大问题,问题主要出现在制度合并的操作上。此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差距很大,城镇职工平均每月养老保险金有2000多元,而农村居民平均每月养老保险金只有55元多。即使农村居民每月缴纳最高的费用550元每年,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金也只有每月100多元。目前前者是后者的差不多是20倍。

二 对建国以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的简要评述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最初的五保供养和集体供养,经历一系列的努力,最终演变成为城乡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这个过程的回顾与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特点。 8 李大清,2014,《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若干思考》[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第31期。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第四篇_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析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析

谢书鑫

 2013-03-06 10:18:41 来源:《China’s foreign Trade·下半月》2012年第12

摘要:本文从重庆市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发,通过对政策的比较和对当前政策下不同投保档次的保障水平的测算,发现了当前政策保障水平不高、弹性较低、缴费档次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并针对相关的问题提出了一定的建议。

关键词: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 政策简述

200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确定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开始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此“弥补养老保险制度最后一个缺失”。两者的政策安排都延续了“新农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为城镇退休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与国务院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相比,重庆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城乡一体”、,缴费档次较少,基本养老金水平较高,以及地方政府补贴固定等几点区别①。

2. 数据测算

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算方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相同)为:

参保人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由此可看出,参保人的养老金水平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二是退休时个人账户的储蓄额高低。

从基本养老金看,重庆市目前的标准高于西部的一般水平,而从个人账户储蓄安排看,重庆市只有100、200、400、600、900五档缴费标准,而且个人账户补贴额固定为30元,因此根据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不考虑利息和通胀因素,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退休时能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如下(表一):

而按照中央的指导意见,若假设地方政府对居民个人账户的补贴额按档次逐级提高5元,即100元补贴30元、200元补贴35元、400元补贴40元,600元

补贴45元,900元补贴50元,(四川等地有类似的做法)则相应档次的养老金金额如下(表二):

3. 分析评价

从以上两个表中的数据出发,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3.1 由于重庆市基本养老金补贴(25元)的存在,选择较低档次缴费的参保人普遍可以获得比国家一般规定高的养老金待遇。但是随着参保人选择缴费档次的上升,这部分补贴的效用逐步被个人账户补贴(每个档次5元)的增加额抵消,尤其是选择档次为600或900元的参保人,其养老金水平将低于按假设操作的养老金收入水平。

3.2 从绝对值上看,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还不如重庆各主城区的低保水平,缴费档次较低的,甚至还赶不上农村居民的低保水平,保障水平较低。

3.3 就参保人的参保决策而言,我们可以做个简单的比较,假设两位30岁

的居民A、B都符合参保条件,其保费承受能力均为每年900元,而且除投保外的收入均用于储蓄,那么根据上文的测算结果,他(她)们分别选择900元和100元的档次缴费,则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的X月内,其总收益分别为:【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可以看出,当x≤139时,Yx是一个单增函数,表示B与A的总收入之差随着时间递增,而当x≥139时,Yx是一个单减函数,代表B与A的总收入之差随时间递减。

令Yx=0,可得,x≈112,即约9年4个月。即从开始领取养老金后的约第10年,A和B两个参保人的缴费差异才开始显现出来,而且在这之前,B的总收入都是高于A的。所以如果A和B两个参保人的寿命相同且不高于70岁的话,那么选择100元档和900元档的收入就几乎没有什么差别了,甚至选择100元档的总收入更大。

由此可以看出,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并不具有合理的弹性,参保人一般只会选择低档的缴费档次参保。

4. 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偏低、政

策弹性不足且更有利于低缴费档次参保人。针对这几点结论,笔者对于完善重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 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的同时引入个人账户地方补贴的相应调整机制。重庆市对基本养老金的补贴以“补出口”的方式直接提高了居民的被保障水平,避免了补贴的通胀影响。但是固定个人账户补贴额的方式,把基本养老金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作用限制在选择较低缴费档次的参保人范围内,虽然这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毕竟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作用还在于“保基本”,而且为了实现城乡统筹,有必要把有限的资金计划到边际效用更大的地方,但是为了不流失高缴费档次的参保者,保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广覆盖”,在保证基础养老金水平的同时,根据参保人缴费档次的选择适当增加地方补贴也是十分必要的。

4.2 增设缴费档次、适时引入缴费自动调节机制。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重庆市能够对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给予每人每月25元的补贴,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重庆市具备为城乡居民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财力,在这一基础上,重庆市可以适时调整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决定机制,比如可借鉴成都的做法,使缴费档次与前一年度的居民收入相挂钩(成都的5个缴费档次为前一年度全省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10%、20%、30%、40%、50%②),使居民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更符合重庆市的实际经济水平。

4.3 与户籍制度配套,从实质上解决城乡统筹问题,提高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重庆市现在正在进行户籍制度的改革,而且户籍改革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农转非”人员未来的收入问题,所以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成为城镇居民,同时其收入结构也会随之发生明显的变化,因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 第五篇_重庆市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重庆市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7-11 11:19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是公司代缴的,现在有一年没工作了,变成自己缴了,想知道这是养老保险每月是怎么个计算方法?

多谢各位大哥大姐了!

提问者: 144小时 - 试用期 一级

最佳答案

1.一般地个人交纳养老保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金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是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

2.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这是目前计算养老待遇的最新规定.

回答者:学学A学学 - 总监 八级 7-1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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