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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跨年

时间:2018-01-26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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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跨年 第一篇_上海外滩事故感想

谈2015年跨年上海外滩踩踏事故

2015年的元旦跨年,和班里同学出去聚餐,像平常一样迎接2015年的第一天,却在早上醒来后看到微博上全是“上海外滩跨年夜发生踩踏事故”的新闻,便挨个询问了上海的同学是否平安,幸好大家都还好好的。北京好多同学也在各种景点跨年,现在想想真是后怕。死者里有一位是复旦大学2013级学生,她生前的男友在社交网络上发了一段话:“你,是不会从我生命中消逝的了。感觉害死你的就是我,看着你在我臂弯里慢慢失去意识,呼吸心跳慢慢变弱,最后被从冰冷的抢救室推出来,我没有能够保护好你。。。早点得到救治明明有希望的,却只能做着徒劳无益的所谓急救措施,看着希望慢慢的流走。我不求你能够原谅我的罪过,我会用我一生的悔恨与内疚,去作为对自己的惩罚,对你的慰藉。 ——给我最爱的宜儿。”这样看着自己心爱的人死在怀里的感受,是何等痛楚而又无奈。东方卫视发了微博,说,今天我们不说新年快乐。评论里有人说,那就说,新年好吧。活着的人替天堂里的你们继续好好活下去。愿天堂不再拥挤。 这次踩踏事故被定为“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论起这次踩踏事故的原因大致有三个,一是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信息宣传严重不到位,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后,主办单位应当提前向社会充分告知活动信息。但是,直至2014年12月30日,黄浦区旅游局才对外正式发布了新年倒计时活动信息,对“外滩”与“外滩源”的区别没有特别提醒和广泛宣传,信息公告不及时、不到位、不充分。二是预防准备严重缺失,由于未能对外潭风景区安全风险进行专门评估,黄浦公安分局仅会同黄浦区市政委等有关部门在外滩风景区及南京路沿线布置了350名民警、108名城市管理和辅助人员、100名武警,安保人员配置严重不足。三是应对处置失当,针对事发当晚持续增加的人员流量,在现场现有警力配备明显不足的情况下,一直未向黄浦区政府和上海市公安局报告,上海市公安局对黄浦公安分局处置措施不当指导监督不到位。黄浦区政府未及时向上海市政府报送事件信息。 经过这件事情,我们应该有所反思,首先是全社会都要增强风险意识,当我得知这件事的时候,真的感觉后怕,如果这事发生在北京,如果正好我自己或者

身边的同学就在当场,简直不敢想。危险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那为了能在突发事件面前,更好地保护自己,我们就要提前学会保护自己的手段,多了解在各种事件中如何有效脱险,如何自救的知识,这样面对突发状况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最后,生命无常,务必珍惜眼前人。

外滩跨年 第二篇_对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的几点看法

对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的几点看法

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许,正值跨年夜活动,因很多游客市民聚集在上海外滩迎接新年,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进入和退出的人流对冲,致使有人摔倒,发生踩踏事故,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

一、原因是什么

1、人流量过大是直接原因

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左右,外滩陈毅广场和亲水平台的相向人流在斜坡上发生对冲,有人在对冲中摔倒。踩踏事件就此发生。当有民众意识到了危险,挥舞手臂让其他人后退。但其作用不大,情势失控。站在墙头的几个年轻人于是开始号召大家一起呼喊,“后退!后退!”楼梯上端的人群察觉到了下面的危险,人流涌动的趋势开始减慢并停止。十分钟后人群有了后退的趋势,然而压在下面的人已经渐渐不支,当人群终于散开时,楼梯上已经有十几人无力地瘫倒在那里。

由此可见,当时那一刻那个地方的人流量多大显而易见。正是由于如此之大的人流量在斜坡上发生的碰撞摔倒才直接导致了踩踏事件的发生。

2、政府部门的管理是间接原因

首先,安保力量严重不足。因今年跨年灯光秀已经取消,武警在外滩投入的兵力少于往年。

其次,无交通管制措施。在事发现场的东侧是高于地平面四五米的外滩观景平台,向东可以观看上海浦东夜色,向西可以对视外滩西洋建筑群。西侧是中山东一路,事发当晚却并未封路限行。

一位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道,往年举办外滩灯光秀跨年迎新活动时,前来观看的游客需要经过4道管控“防线”才能到活动核心区—外滩观景平台。这些“防线”会由武警、公安、协警以及志愿者共同组成,人流过马路时也会有开关闸措施。

再次,宣传力度不足。往年的跨年灯光秀,一直都是备受游客追捧的特大活动。2013年外滩的4D灯光秀,就吸引了数十万人参与。

2014年的跨年灯光秀,一共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在陈毅广场观景台对面的10秒倒计时灯光,另一个是在“外滩源”的5D大型灯光表演。两者间距离为0.5公里。但是,出于缓解以往3年交通的压力,其主要的表演活动设在了“外滩源”。

对于这一活动场地的改变,上海各大媒体事发前几天都有报道。然而,传播的不足,让很多年轻人并不知道这一变化。并且,外滩源和外滩一字之差,很多学生和游客并不知道区别是什么。于是,当日晚大多数的游客一样还是来到了外滩的陈毅广场。

最后,现场缺乏有效控制。警方也承认,由于当天人流密集,23时30分发现客流异常增多时,民警未能及时进入核心区域。由于是采取强行进入的方式,所用时间比正常时间要多。

二、谁来负责

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发生了以后,各界对此事故还没有明确的定性。外滩踩踏事件它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一位相关负责人

对新京报记者曾表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而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属于群众自发聚集公共安全事件,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因此此次事故不适用于此条例,国家安监局也没有介入调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由上海市各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仍然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上海方面还未就事故原因作出结论。也就是说,外滩踩踏事件的明确定性,需待事故原因作出结论之后。

的确,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有别于以往的一些踩踏事故。2014年9月 26日14时30分左右,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2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这起事故的原因是非常明确的。就是相关责任人对校园安全监管工作的失职造成的。

既然上海外滩事件没办法定性,那究竟要追究谁的责任?2015年1月5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在评析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时指出,“政府不组织,还是会有群众性的活动出现,这种没有组织者的群众活动,政府仍然要承担责任”。

他强调,“因为没有组织活动,所在地政府和上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责任意识会下意识地放松,但是法律并没有免责。政府不组织,还是会有群众性的活动出现,这种没有组织者的群众活动,政府仍然要承担责任,这是一些政府尚不自觉自知的责任”。

他解读称,“政府尚不自觉自知的责任”就是《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这个‘负责’从预测、监测到应对处置,是全方位的”。

虽然外滩事件是没有组织这的活动,但笔者认为,事发当晚如此之大的人流量想一个地方聚集竟然没有相关部门采取应急预案及时管制?交通、安保等等部门何以说得过去?是否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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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后如何防范

首先,要加强宣传。对特定的节日及活动,政府部门要对群众做好宣传工作。

其次,要加强管理。在特定节日或有重大活动时,政府部门应该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交通、安保管理工作。

最后,广大人民群群众应该努力培养自己的传统文化素养,不要盲目崇洋媚外。当前,我国大多数特别是青年人群偏爱“洋节”,对自己国家的传统节日表现得 很冷漠。希望广大群众理性对待各种节日。

外滩跨年 第三篇_2015上海踩踏事件

外滩踩踏重大伤亡,深刻教训有哪些? 新华网上海1月21日电 “领导干部思想麻痹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不力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

“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21日,上海市发布“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还原此次事件发生的经过表明,这是一场本可避免的灾难。令人痛心的是,“海恩法则”又一次残酷魔现,36个鲜活的生命消亡于松散的安全链条上。

本需强调的“一字之差”:灯光秀易址信息不畅

自2012年元旦跨年启动以来,外滩灯光秀一直是上海跨年的一个招牌活动,外滩风景区也是国内外游客来上海的“首选之地”。2014年11月,鉴于在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不可控因素,黄浦区政府向上海市政府请示,新年倒计时活动暂停在外滩风景区举行;12月9日决定在外滩源举行,活动现场观众控制在3000人左右。

调查报告指出,直至12月30日,黄浦区旅游局才对外正式发布了新年倒计时活动调整信息,对“外滩”与“外滩源”的区别没有特别提醒和广泛宣传,信息公告不及时、不到位、不充分。【外滩跨年】

“地址变更的宣传报道、与公众的沟通很不够,即使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对外滩和外滩源的区别也不甚了解,导致现场人流量并没有因活动的取消而减少。”调查组邀请的专家组成员、国务院原参事、原国家安监局副局长闪淳昌说,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沟通上都存在问题。

调查报告认为,“作为历年新年倒计时活动以及2015年新年倒计时活动的承办方,黄浦区旅游局对活动场所变更风险未充分评估,变更信息向社会公众告知不充分,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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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进行的“事前预防”:没有专门风险评估

正是由于外滩灯光秀的取消,当晚相关活动安保的级别也因此下降至区级管理:没有采取封站和封路等较高级别流量控制手段,没有安排与2014年跨年夜相当的警力,没有启动大规模的志愿者服务。

黄浦公安分局仅会同黄浦区市政委等有关部门,对外滩风景区及南京路沿线布置了350名民警、108名城市管理和辅助人员、100名武警,安保人员配置严重不足。

虽然后期也增调警力,但截至当日23时30分,黄浦公安分局在外滩风景区、南京路沿线布置警力只有510名,其中陈毅广场80名(阶梯处13名),南京路沿线150名。

“外滩历来都是进行灯光秀和跨年的主要场所之一,即使没有组织的活动,那里的风险也应该进行评估。”闪淳昌说,然而上海黄浦公安机关未对外滩风景区安全风险进行专门评估。而且与往年相比,警力配备悬殊,这正是思想麻痹的体现。

本应上报的“电话记录”:人流量大未及时研判

数据显示,截至事发当日20时至21时,外滩风景区的人员流量约12万人,21时至22时约16万人,22时至23时约24万人,23时至事件发生时约31万人,一直处于进多出少、持续上升的趋势。

然而,对于人流量的上升,上海公安黄浦分局却未及时研判、预警、未发布提示信息。当日21时39分,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指挥员致电外滩分指挥部,得知当时外滩风景区和南京路步行街人员流量为“六七成”(民警凭经验对人员密集程度的判断),但电台和电话记录未显示上报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直至22时45分,黄浦公安分局上报,说外滩风景区观景平台人员流量为“五六成”。 调查报告认为,上海公安黄浦分局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各时段人员流量快速递增的变动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报请黄浦区政府发布预警;对上海市公安局多次提醒的形势研判要求未作响应;在现场现有警备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只对【外滩跨年】

警力部署作了调整,没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一直未向黄浦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未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增援需求。

失职的“守夜人”:黄浦区委书记、区长等11人被建议处理 跨年夜23时35分,外滩观景平台上的僵持人流发生对冲,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发生。这一导致36人死亡、49人受伤的惨痛事件,谁该负责?

变更信息宣传严重不到位、预防准备严重缺失、研判预警不及时、应对处置失当,即使是一起群众性活动,公安、旅游等部门都难辞其咎。调查报告建议,对11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调查报告指出,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正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黄浦区区委常委、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区长吴成,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指挥处处长陈荣霖等人,对事件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被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等处理。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是政府法定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即使是没有组织的活动,作为守夜人,当地政府也必须对安全进行“全方位负责”。记者梳理了2014年十余起特大安全事故发现,300余名地方官员被追责,其中正局级及以上4人。

此次事件中,调查报告建议,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彭崧撤职处分。

闪淳昌认为,“对区委书记这样的地方‘一把手’严厉问责,就是因为他身为党委领导统筹考虑不到位。政府作为主导公共场所安全的‘守夜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外滩踩踏为何是“事件”不是“事故”?

“外滩踩踏不是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是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因此不

能定义为‘事故’。”闪淳昌告诉记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事故通常是责任事故,是有关人员因为违反有关规章、法规或规程而引发。

上海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平说,事故和事件的认定,与处理不处理人没有关系,还是要看本身的性质,例如政府有没有作为,是直接的责任、过错还是间接的履行职责不够。【外滩跨年】

记者获悉,事件发生后,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相关法规,上海先后组织100多人开展调查,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任调查组组长,副市长周波任副组长,同时邀请了国家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为事件调查进行分析论证。

“为了弄清事实,调查组专门查看了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拍摄的累计70个小时的视频录像。”调查组成员熊新光介绍,参与调查人员前后超过100人,组内有38人脱产参与调查,查阅了195份政策、法规、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对51名有关部门领导进行谈话;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问询了96名当时在现场的人员,包括家属、游客、现场执行民警、工作人员等,确保在事实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

总结:把踩倒的公共安全扶起来

城市的规模越庞大,功能越复杂,它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越多,潜在的危机越大。调查报告指出,领导工作思想麻痹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不力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

1. 消除法律盲点。

突发事件应对法已颁布七年之久,而在事件出现时,却出现了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做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失当等一系列问题。

这一次沉痛的普法教育案例,暴露出我们原来的公共法律就不完善,没有明确的责任条款。有关安全的法律规定必须不折不扣“落地”。上海将尽快制订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公共场所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管理,填补无主办单位大型群众活动的管理空白。这方面的法律有缺失,从上海到国家层

面都需要改进完善。

2. 补齐管理短板。

本次事件中明显可以看出上海政府对于事件的预料不足,无论是现场的协调人员还是疏导的管理方式都存在许多问题。在梳理风险隐患清单的同时,督促相关经营和管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做到“有组织活动预案,无组织活动也要有预案”。

在不少国家,出现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时,预警分级制度作用显著:到达一定级别后,应急指挥官可全权调动非常规资源进行处置,不需要向上汇报。而在我国目前的预警通报系统中,面向公众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还不完善,不少危及安全的重要信息难以第一时间有效告知公众。

要健全“谁主管、谁监测、谁预警、谁发布”的预警管理机制,利用大数据加快构建上海统一的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的沟通。

3. 安全教育“补课”。

有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真正有自救、互救能力的公民比例不足2%,与一些发达国家70%以上的自救知识普及率差距明显。

回顾此前的安全教育,大多是灾难推动型,即某处先发生灾难、造成伤亡后,才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缺乏前瞻性,不少公众存在“和平麻痹”状态。一个国家的抗灾能力应由多层次组成,从政府到社会,到社区、家庭乃至个人,所有力量形成一个稳定的金字塔结构。

调查报告指出,加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常抓不懈,要充分发挥“5·12”防灾减灾日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作用,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安全知识普及。

 海恩法则是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

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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