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美文 > 新秀美文 > 社保缴费问题

社保缴费问题

时间:2018-01-25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新秀美文】

社保缴费问题 第一篇_新三板:社保缴纳问题及解决思路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基本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企业的一项重要义务,这项义务是法定的,如果企业违反这个规定就可能构成违法违规行为。从目前来看,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社会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少,不过一些比较典型的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关注。

1. 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明确的社会保险制度,并且境内明确境内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上述社会保险。

在实践中,上述五种保险受到关注的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而其他三种保险由于并不是一种常态化的保险,一般发生的情形比较少关注的自然也比较少。不过,不能因为关注的比较少,就能够免除企业缴纳保险的基本法律义务,很多企业只给员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作法从规则上肯定是违规的。 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针对农村和城镇分别建立了独立的制度体系。养老保险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医疗保险分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对于用人单位的保险缴纳义务,用人单位应在成立30日内办理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主要瑕疵

(1)瑕疵原因

关于社保问题,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瑕疵的情形还是比较常见的,这有各方面的原因,主要就是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①对于某些企业来说(初创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确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甚至这笔费用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因而能躲就躲能拖就拖。②社会保险目前很多地方尚没有联网没有实现统筹管理缴纳期限因而可能无法累计计算,以及就算是能够联网要取钱也需要在退休之后,这对于每个月收入并不高的普通职工来说及时兑现拿到现钱更加具有吸引力。由于上述两个原因,职工主动缴纳社保的意愿并不是很强,甚至很抗拒。

(2)瑕疵情形

从目前审核的实践来看,社保出现瑕疵的情形并没有什么多元化,问题主要还是比较集中,主要体现以下几种情形:

①没有为符合条件的全体员工缴纳社保,这应该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出问题的情况。

②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时间不符合要求,规则规定用工30日内就应该办理社保登记,而企业可能在用工几年之后才办理登记。

③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基数不符合要求,规则要求按照职工工资水平缴纳社保,而企业以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甚至是最低工资水平缴纳。

④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种类不符合要求,规则要求为员工缴纳五种社保,而企业只给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审核关注和解决思路

(1)关注重点

审核部门对于社会保险问题的关注,无非就是企业是否为全体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这个问题的关注,以前审核思路是主板上市企业只要取得当地社保主管部门的合法合规行为一般就不会存在问题,而创业板上市企业则关注的要细致的多,可能会关注到缴纳人数、缴纳基数甚至是缴纳时间的问题。至于为什么创业板更加关注社保问题,可能是由于创业板盈利规模相对较小,可能存在创业板企业通过社保调节利润的情形。

(2)解决思路

对于社保问题的瑕疵,解决思路也简单明确,主要就是对症下药。针对上述四种可能存在的瑕疵,可以逐一出具针对性的解决思路:如果是缴纳人数不够,那就把没交的人数补上;如果是缴纳基数不行,那就调整缴纳基数,不过目前实践中企业基本上都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如果是缴纳时间不够,这个只要是后续规范了历史问题不再关注;如果是缴纳险种不够,那就及时补缴其他险种。

对于实践中最常见的社保缴纳人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如果经过解决之后仍旧有部分人员没有缴纳社保,那么需要对这些人员没有缴纳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整理目前一些案例,解释的原因主要如下:

①部分员工因自身未及时向公司提供有效证件,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为其办理社保缴费手续;

②部分员工正在与原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为其办理社保缴费手续;

③部分员工刚入职,入职后公司尚未为其办迄社保缴费手续;

④部分离退休返聘人员虽计算在公司员工总数内,但该等离退休人员不属于应参保人员,故公司不应为其缴纳社保;

⑤实习生与公司之间并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故公司不应为其缴纳社保。

⑥公司生产工人绝大部分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大,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还未实现全国统筹领取麻烦,同时个人在缴纳社保费后,将降低个人当月的实际收入,因此农民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主观意愿。如果公司强行办理,存在生产工人大量流失的风险。

⑦公司部分员工主动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并且已经进行访谈保证其承诺是员工个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观点

(1)员工人数披露的口径

为了解决社保缴纳人数占比不高的问题,在某些案例中对员工基本情况中员工人数大的披露做了调整。小兵认为,如果只是将一些尚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或无需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计入员工总数的话,应该是规则允许的;但是如果单纯为了提高社保缴纳比例而刻意压低员工总数的话,可能就涉及信息披露合规的问题。

(2)社保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问题

前面已经提到,社保问题不单纯是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影响到发行人的业绩,主要有以下几种比较极端特殊的情形:①报告期内有缴纳社保,但是是控股股东代缴的,如大东南的案例。在该案例中,后来会计师专门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整,报告期内视同发行人自己缴纳调整了管理费用,同时将大股东代缴的作为股东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从而判断金额较小不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②报告期内没有缴纳社保,从申报材料之日起缴纳社保,并且控股股东出具承诺保证一定足额缴纳社保,如步步高的案例。在该案例中,中介机构对报告期三年发行人应该缴纳而没有缴纳的社保支出进行了测算,经过测算保证这些金额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新农村合作医疗能代替医疗保险吗?

小兵认为是可以的。从社保保险法的规定来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是两个独立的医疗体系,尽管两个可以都实施,但是如果职工同意只实施一个那么应该是允许的,合规的。

【以前过多地分析监管思路以及怎么更好地做项目。小兵的一些分析尽量从法律的角度去讲,在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再去将合理性问题,小兵想回归我们对于法律最起码的敬畏和尊重。】

(4)证监会以后还会管社保吗?

小兵一直强调,证监会只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只负责企业上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有专门对口管理的业务问题应该由专业部门负责,而不是证监会作为保姆什么都要管。证监会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由于当地主管部门对于法律缺乏起码的敬畏,因而很多问题稀里糊涂就过去了,证监会只能为了从自己出去的上市公司不会有大的法律障碍,从而管了很多自己不应该管的东西,很辛苦也很没必要。

注册制改革之后,证监会还会管社保吗,还会管那么多吗?应该不会了,这个工作应该交给当地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当地主管部门负责社保的合法合规问题,而中介机构要保证不存在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5)什么属于“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纳社保”的情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于1999年11月25日联合下发《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第6条规定:对经调查确认有缴费能力但不按规定缴费的企业,可采取以下行政措

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予批准企业上市。

社会保险法已经在2011年全面实施,这个文尽管还没有废止但是其效力和适用性还是值得商榷。不过这个思路可以值得借鉴,在注册制的改革下,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可以是认定“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纳”情形的部门,如果存在这种情形可以出具文件认定不符合证监会上市条件。

社保缴费问题 第二篇_社保缴费基数问题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该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当事人确定的法定义务。《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83号令)第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亦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以上规定所述 “职工工资总额”应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因此,如果单位未按照前述缴费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有权向单位所在社保稽查大队投诉,一旦投诉成功,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并有权要求加收滞纳金。如逾期未缴纳,有关行政部门还可对单位进行罚款。此外, 跟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发行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得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如果单位因社保缴费基数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有可能会对企业上市带来不利影响。

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企业实际控制人对企业社保/公积金问题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 】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额连带承担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额连带承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社保缴费问题 第三篇_关于个人缴纳社保的问题

关于个人缴纳社保的问题【社保缴费问题】

有关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 1、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凡本县境内的城镇居民,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外出务工人员均可以依法参加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的退休条件。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参保人员从参保开始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一定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要满15周年。 3、养老保险费的缴交标准。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保的人员,其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市月平工资的90%,即1284元/月×90%=1156元。2008缴费年度(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为1156元/月×20%×12月=2774.40元。以后年度缴费根据市平工资作相应调整。 二、农民工返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我局为做好农民工返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积极主动为农民工续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力争农民工应保尽保、应转应转,维护农民工合法的参保权益。 (一)我局为农民工参保开辟了“绿色通道”,开设了“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险咨询办理窗口”,不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返乡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二)简化续保手续,规范业务操作。返乡农民工只要凭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给的参保手册或证明,即可在我局直接办理新的参保手续。其它工作,

如返乡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等手续,由我局商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三)加强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宣传工作。我局印发2万余份《致全县城镇居民、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外出务工朋友的公开信》,通过各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政策宣传,鼓励返乡农民工接续社会保险。 三、吉安县社会保险局业务咨询办理电话0796-8442425 四、附《公开信》一封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公开信 亲朋好友 相互转告 吉安县社会保险局致全县城镇居民、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外出务工朋友的公开信吉安县境内城镇居民、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外出务工朋友们: 参加社会保险,利国利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俗话说得好:“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你年富力强时参保,年老体弱时拿退休工资享福,何乐而不为。为了打消你参保的种种疑虑,我们以公开信的形式,简单向你介绍参保的基本方式和政策,欢迎你积极参保。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哪些优越性 1、基本养老保险是法定保险,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一种责任,这种保险优越性体现在投资人安全系数大,抗风险能力强。我县一年除征缴几千万元保险金外,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每年还以转移支付方式对社保资金进行充实。目前我县已有5500多名参保人员退休后在我局领退休工资,年发放额近5400万元。

退休人员感慨社保政策真好,就像进了保险箱。 2、国家建立退休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近十几年来几乎每年增加一次退休工资,参保人员真正得到了实惠。如我县企业退休人员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对退休人员增加工资,人月平均增加355元。 3、参保人员退休后,退休工资由社保局委托退休人员指定的银行发放。老年人活动则由居住地社区安排,体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二、温馨提醒你前来办理参保时的注意事项 1、县内城镇居民、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都可以到县社保局申请参保。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及2张一寸免冠相片来我局二楼服务大厅办理参保手续,我局在收到你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后即刻为你建立个人账户。 2、在外地务工并参保的农民工,可到我局开具《接收证明》,将养老保险金和保险关系转回来,且在我县继续参保缴费15年以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同城镇居民就业参保人员一视同仁,办理退休。 三、解答你对退休待遇方面的问题 1、退休条件:一要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二是参保人员从参保开始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一定要足额缴费,缴费年限要满15周年以上。 2、办理退休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局申请办理。 3、参保人员退休工资计算办法: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保的人员退休工资

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即以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给发1%;第二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1995年9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退休工资,是按上述两部分计算后,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以后在正常调整机制下退休工资还会逐年增加。 4、目前我县已退休的人员月平均退休工资810元,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的多少与其身份、职业、户籍(指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无关,只与参保缴费的年限(即参保时间的长短)和缴费基数的高低相关。参保人参保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工资越多。 5、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参保人员在退休后死亡的,可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待遇9920元(以后逐年增加);假如退休时间短的,还可退回其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金额。 四、关于年龄偏大新参保人员的优惠政策 1、年龄偏大新参保人员,是指男性45至60周岁、女性35至55周岁的要求参保人员。对其参保执行二项优惠政策:一是可以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最早可推至1998年4月,补缴金额见下表。二是可以延续缴费时间,男性可以延续缴费至65周岁,女性可延续缴费至60周岁,年龄偏大人员在缴费15年的次月就可办理退休,按月享受退休工资。 2、对年龄偏大人员参保往前补

缴养老保险费的办理时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补缴起至年月 补缴金额(元) 补缴起至年月 补缴金额(元) 2008年7月—2009年6月(1年) 3081.60 2002年7月-2009年6月(7年) 15888 2007年7月-2009年6月(2年) 5630.60 2001年7月-2009年6月(8年) 18004 2006年7月-2009年6月(3年) 7988 2000年7月-2009年6月(9年) 19946 2005年7月-2009年6月(4年) 10076 1999年7月-2009年6月(10年) 21628 2004年7月-2009年6月(5年) 12013 1998年4月-2009年6月(11年3个月) 23556 2003年7月-2009年6月(6年) 13828 咨询电话:8442425

社保缴费问题 第四篇_社保缴费中断了该怎么办

100%在线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社保缴费中断了该怎么办

社保缴纳是我们这些人经常接触到的,

并且社保缴纳是不可以中断的。

因为办理社保转续非常的麻烦,又因为各省各地区的社保政策有很大的区别。社保转续就不一定能够实现。那么,因为特殊原因,我们的社保断缴了。应该怎么做呢。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的总称。社保中断的影响就是在中断期间社保不能使用,社保里面的账户信息是属于封存状态,等你重新参保,并把原来的转过来后就可以和原来一样了。

但是由于我前边的文章介绍了,社保缴费的时间长短,直接影响了你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金额,一个人每月缴纳300元、连续缴费15年,与每月缴纳600元、连续缴费25年,两种情况下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差距很大的。

养老和医疗都是可以累积的,断了也能续上。其他

的保险断了倒没有太大影响。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

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

医疗保险也如此需要累积达到一定年限才能终身

享受,由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也

【社保缴费问题】

就是说不管参保者曾连续缴费多少年,一旦中断缴费,

断保期间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导致医疗费用不能

报销。

社保虽然没有强制补交,但是由于社会的进步,以

后的社保缴费基数只会越来越高,如果补往年漏交的,可能

就能把这个中断的年限补上了,但是如果从现在开始累积交保险,那需要的金额将会更多。

社保缴费问题 第五篇_社保缴费如何计算

社保缴费如何计算

“每个月社保费应该交多少钱”是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掌握了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这两个概念,便可以很容易算出每月缴纳社保费的金额。

目前,烟台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为18%、7%、1%和1%,工伤保险费按照行业实行差别费率(0.7%、1.1%、2%),生育保险费率1%。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8%、2%和0.5%。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额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

比如,某企业有一名职工,缴费基数为2383元,工伤保险为0.7%,如果不存在其它补缴情况,那么每月该企业缴纳社保时,单位需要负担的缴费额=职工月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即2383元×

(18%+7%+1%+1%+0.7%)=660.091元;个人需要负担的缴费额=职工月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2383元×(8%+2%+0.5%)=250.215元。

每年6月份左右,山东省统计局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职工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随之确定。其中,年初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达不到最低缴费基数标准的,将由计算机程序统一调高为新的最低基数,并且需要补缴当年1到5月份的基数差。社保中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年调整基数的时候,很多企业的劳资人员会对缴费单据显示的人数产生疑问,比如某企业有9名职工,2014年3月份有两名员工离职,4月5月缴费人数为7人,6月份调整基数后,缴费单据上的人数又显示为9人。这是因为若企业当年已有离职的员工,也需要补缴其在单位期间单位负担部分的基数差,个人负担的基数差部分随员工到新单位予以补缴,也就是说该企业离职的两名员工也需要补缴其2014年1至3月份在该企业单位负担部分的基数差。

“如果企业人数成千上百,劳资人员计算每个职工的基数差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呀!”记者听完工作人员的介绍不免有些担忧。“这个不用担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劳资人员可以携带U盘到社保中心拷取补缴明细,每个职工各个险种的补缴数额都十分清楚”。

相关推荐:

1.2015年最新社保比例_热门地区社保比例

/zt/shebaobili/

2.农村低保【申请书_申请条件_政策_查询】

/zt/nongcundibao/

3.2015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

/zt/baoxiangongsipaiming/

社保缴费问题 第六篇_15如何正确认识给员工缴纳社保的问题

如何正确认识给员工缴纳社保的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一项很大的人力成本,因此有些企业,尤其是效益不佳的企业总想方设法不为员工缴纳或少缴社会保险。同时,有些员工本身也不想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案例

——员工不缴社保,企业最终受罚——

某企业的一位员工出身农村,家境比较贫

寒,还背负着助学贷款的压力。他认为,自己

只是临时在这个城市上班,没必要缴纳社会保

险,现在主要的目的就是赚钱,而养老、失业

都是以后的事情,况且缴纳社保也要职工负担

一部分。所以,该员工就找到企业负责人提出

不缴社会保险。

对此,企业也有担忧:企业现在不为该员

工缴纳社保,万一他离职后又反悔,举报企业【社保缴费问题】

没有为他缴纳社保,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就会

很被动。最终双方商讨后,员工写了一个声明,

承诺不缴社保是自己主动申请的,因此带来的

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

一年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社会保险

专项检查,发现企业没有为该员工缴纳社保,

认为这是违法的,要处罚企业。于是企业负责

人拿出员工写的承诺书,说明这不是企业的失

误。但是,劳动监察部门表示缴纳社保是法律

规定的,是强制的,员工不能放弃,企业有为

员工缴纳的义务。

最终,劳动监察大队对企业做出处罚:第

一,要求企业限期补缴该缴纳的社会保险;第

二,如果员工已经离职,那么其个人缴费部分

也由企业承担;第三,企业在补缴的同时,还

需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是从应缴而未缴

之日起,每天加罚万分之五。

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且必须如数缴纳,不能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和比例。从法律上讲,缴纳社保不是员工的权力,而是一个由三方当事人组成的法律关系:首先,企业作为投保人,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其次,员工在职期间,对于社保

经办机构有缴费义务,企业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最后,员工在退休、生病或失业时,有享受社保待遇的权利,社保经办机构要履行支付养老金、失业金和医疗费的义务。

由此可见,企业和员工都承担着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都是违法行为。所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每一位员工如数缴纳社会保险。

社保缴费问题 第七篇_社保问题汇总

社保问题解答

深圳社保卡包括了医保在内,当然前提是单位给你参加了医疗保险,医保卡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社保卡。由于大家参加的医保形式不同,用社保看病就不一样。非深户大多参加农民工医保或住院险,深户是要求参加综合医保,也有一些非深户参加综合医保。

住院险,在绑定的社康中心看门诊也可以刷卡,使用方法和上面说的一样。农民工医保或住院险,看门诊刷卡,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没有设个人帐户),而是用的门诊统筹基金。

综合医疗保险看门诊普通病,是刷卡,用的自己账户上的钱(综合医保是有个人帐户的),如果医保个人帐户里的钱用完了,就只能自己出现金了。除非门诊大病,才可以用社保记帐,自己出很少的钱或不出钱。这些大病是有规定的,现在深圳规定17种大病门诊可以用社保来看,而且要在社保定点医院看才行。所以还是少得病,身体好是最大的财富。

门诊大病病种 增加到十七种

新出台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将门诊大病种类由3种增加到两类共17种。

第一类包括:高血压病(Ⅱ期及Ⅲ期)、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 第二类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核素治疗。

第一类门诊大病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第二类适用于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等。

说说住院,住院都可以用社保,几种医保的报销比例有些差异,但差别不是很大。住院,有部分不是花自己个人账户的钱,只要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医院先记帐,再由医院同社保局结算。

问:公司为员工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并指定了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定点,如果有大病需要住院,到市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答: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及门诊大病可以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90%记账。

问:社保卡需要办理多长时间?

答:社保卡制卡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每个月16号咱们公司行政部会去社保局办理制卡事宜,即使你在每个月16号之前给到行政部社保回执和制卡费,行政部也会统一到16号才会去社保局办理。

问:在其他公司买了社保,而且不会停交,在我们公司还用交么?

答:如果在其他公司交了社保,最好是第一时间让公司的行政部门知道,这样可以不用再帮你缴纳公司的社保了。交重复了,也只会有一家公司的钱

问:如果已经在老家交了养老保险(将永久买下去),但是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没买。

答:如果已经买了养老保险,那么到公司上班的时候。需要提前跟公司声明清楚,这样公司不用再买养老保险,其他的保险照常买。(注:买重了只是浪费钱)

问:你好:我的户口刚从湖南调入深圳,我以前在湖南也买了社保,现在要把社保转到深圳这边来,深圳这边接收要什么资料?

【社保缴费问题】

答:申请转入人到深圳市社保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到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凭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员工养老保险转移凭单到我市社保机构查核(约20个工作日左右)。经查核到帐后,属个人缴费的,直接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转入手续,属在企业参保的,由企业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提供转移单及内地缴费工资明细表、调动人员凭《调动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户籍迁入的凭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按规定处理。(注:非深户不可以从外地转入深圳,只有户籍是属于深圳的才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问:随公司搬迁来深圳工作,社保关系能否转入深圳?

内 容:我在东莞买社保8年,今年随公司搬迁来深圳工作,想继续买社保!请问我的社保关系能否转入深圳? 非常想得到您们的解答!谢谢!

答:你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未将户籍迁、调入深圳前,不可将外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深圳,与在深圳缴纳的社会保险合并。

问:深圳买的社保能否转回老家(户籍所在地)?

如:王先生来电询问:他现在在深圳打工,老家在湖南农村。不久之后,他想回到老家去发展。王先生想知道,他以前在深圳购买的社会保险能否转回老家去?如果可以转回的话,又需要办理一些什么手续呢? 答:1、如果湖南农村社保未开户,那么以前在深圳购买的社会保险不要退出来,可以暂时封存不动;他以前在深圳的交费记录会永久保存的,个人帐户继续生息,这部分保险会长期有效。

2、如果在其家乡建立了社会保险帐户以后,由他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同意接收证明,到深圳把封存的社会保险一并转回到老家,并与他在老家所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接续到一起。

问:我是深户,现在在广州工作,广州这买齐了所有的保险!那我深圳的还有用么?以后广州的能在深圳用么?广州的能转回深圳么?

答: 您的深圳社保可暂时不交,在广州交社保,日后返回深圳时可以将广州社保转回深圳。将广州社保

转回深圳的办理方法:

1)、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到深圳社保局,社保局确认您在深圳参保后,同意将社保转入并开一张证明(含深圳社保开户行、帐号)加盖公章给您;

2)、将此证明寄给广州社保机构,对方开出你的社保转移清单;

3)、待社保到帐后,携带社会保险证、社保转移清单到深圳社保局办理转移。具体可向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

问:您好!本人在深圳一外资企业交纳了6年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因工作调动到武汉,请问: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能转到武汉吗?怎么转?

答:你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外地户籍参保人退休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离开本市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户籍地。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 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结算社会保险金及退(转)保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

用人单位在特区外(龙岗区、宝安区)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宝安、龙岗两区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到所在区社保管理处办理上述业务。特区外退保需要提前网上预约。

问:能否将社保迁到深圳?

马先生来电反映:我的户口在汕头,我曾经在中山买了四年的社保,现在我来深圳工作了,重新买了社保,且已缴费两年,我觉得拥有两个社保账户太麻烦,不知我能否把中山的社保迁到深圳?

答:,马先生的户口不在深圳,所以不能将其在外地购买的社保迁来深圳,如果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将持续的交下去,可以向深圳社保局申请不再缴纳在深圳的社保费用。【社保缴费问题】

问:看病的费用是全部从社保卡上扣除吗?

请问下,看病的费用是全部从社保卡上扣除,还是一部分从社保上上扣,一部分自己交现金啊。

答:如果是深户的话,门诊的费用都可以在社保卡里扣的,不过有些药物社保里是扣不到的,必须付现金;

不是深户,但如果公司给你购买了综合医疗这类。看病费用就可以从社保卡上扣除。

如果不是深户,而公司只购买了住院保险这类。看门诊当然不能用。只能在住院时能用的。

问:如果是暂住户口的,买住院保险好呢?还是买综合的好呢?对公司好,还是对个人好?

答:综合的好,对个人好,但贵哦,国家对这个未强制,所以一般公司也不愿提供这个哦.

就算是深户的,若是门诊或住院中涉及的医药是非社保用药的,那也只好自掏腰包罗。想了解几种医保的详细区别,请看《在深圳买什么医保更划算》

问:用社保看病会扣社保卡里面的钱吗?

答:看你是哪种医疗保险,住院险也可以看门诊刷卡,但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而是用的门诊统筹基金,如果不能走基金的部分就要用现金。

如果是综合医疗保险,社保卡里就有医疗个人帐户,用社保看门诊会扣社保卡里面的钱,也就是医疗个人帐户的钱。

上面说的都是看普通门诊,要是住院,就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只要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问:查看病的费用的明细怎样查?

答:参加综合医保的人,医保余额可以在网上查询,个人社保查询结果有一项就是医保余额。网上还不能查询看病费用的明细。到社保局窗口可以查询医保费用明细。

问: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买药吗?可以买哪些药?

答:可以。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凭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在深圳的任意一家医保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购买药品所需的费用直接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但是在购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时需要有一定的条件:

1.购买处方药:只要个人账户里有余额,就可以购买需提供在深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处方。

2.购买非处方药:凭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超过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为3621元)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即包装、说明书上

均有“OTC”标识的属于广东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深圳市地方补充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

问: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到社康中心就诊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和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患门诊大病的按医疗保险大病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可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或是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的费用。

问:住院医疗、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康中心可享受哪些门诊(含急诊)待遇?

答:农民工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下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上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20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1第2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 问: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答:1、参保人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2、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3、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置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按其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的,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6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问: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门诊待遇有何规定?

答:参加住院医疗的参保人绑定社康中心后,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

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问: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享受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如何规定?

答:1、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挂钩,其连续参保年限越长,享受限额越高。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5倍;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连续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2、每医疗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13409/

推荐访问:社保缴费查询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