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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时间:2018-01-23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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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第一篇_民办小学收费标准表

附表一

民 办 小 学 收 费 标 准 表

项目

等级

校舍教室

教学仪器

师资状况

收费标准

必备条件

独立自建校舍、餐厅、洗漱室、卫生间、操场、图书室、教室、宿舍

有保障教学所需的实验设备、仪器

有适应教学所需要的专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占8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0% 学费2000-2400元/生、年

有德才兼备的专职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具有独立的账户、正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办学规划、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和与大纲相应的教材。

租赁校舍及教学所需的场地、餐厅、洗漱室、教室、宿舍、租赁时间在学制年限以上 租赁教学所需的实验设备、仪器、租赁时间在学制年限以上

有适应教学所需的专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占6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

学费1600-2000元/生、年

租赁教室,租赁时间学制年限以上,学生有活动场地

租赁教学所需的实验仪器,租赁时间在学制年限以上

有适应教学所需的专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占4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40%

学费1600元/生、年

附表二

民 办 中 学 收 费 标 准 表

项目

等级

校舍教室

教学仪器

师资状况

收费标准

必备条件

独立自建校舍、餐厅、洗漱室、卫生间、操场、图书室、教室、宿舍

有保障教学所需的实验设备、仪器

有适应教学所需要的专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占8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0% 学费2800-3200元/生、年

有德才兼备的专职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具有独立的账户、正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办学规划、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与大纲相应的教材。 二

租赁校舍及教学所需的场地、餐厅、洗漱室、教室、宿舍、租赁时间在学制年限以上 租赁教学所需的实验设备、仪器、租赁时间在学制年限以上

有适应教学所需的专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占6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

学费2200-2800元/生、年

租赁教室,租赁时间学制年限以上,学生有活动场地

租赁教学所需的实验仪器,租赁时间在学制年限以上

有适应教学所需的专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占4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40%

学费1600-2200元/生、年

附表三

民 办 中 专 收 费 标 准 表

项目

等级

校 舍 教 室

教 学 仪 器

师资状况

收 费 标 准

必 备 条 件

独立自建校舍、餐厅、洗漱室、卫生间、操场、图书室、教室、宿舍

有保障教学所需的实验设备、仪器

有适应教学所需要的专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占8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0%

学费3000元/生、年

有德才兼备的专职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具有独立的账户、正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办学规划、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与大纲相应的教材。 二

租赁校舍及教学所需的场地、餐厅、洗漱室、教室、宿舍、租赁时间在学制年限以上 租赁教学所需的实验设备、仪器、租赁时间在学制年限以上

有适应教学所需的专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占6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

学费2600元/生、年

租赁教室,租赁时间学制年限以上,学生有活动场地

租赁教学所需的实验仪器,租赁时间在学制年限以上

有适应教学所需的专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占4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40% 学费2000元/生、年

附表四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学生公寓等级标表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四 级

室内生均使用面积

不少于5平方米

不少于4.5平方米

不少于3平方米

不少于2.5平方米

室 内 居

住 人 数

不超过8人

不超过8人

不超过8人

不超过8人

住宿设备

人均一床、桌椅、衣 橱、书架、脸盆架

人均一床、衣橱、书架、脸盆架

人均一床、衣橱、书架、脸盆架

人均一床、衣橱、书架

室内条件

电扇、电脑端口

电 扇

电 扇

电 扇

其他条件

每层有活动室、公用卫生间、盥洗室、公用电话

每层有公用卫生间、盥洗室、公用电话

每层有公用卫生间、盥洗室、公用电话

每层有公用卫生间、盥洗室、公用电话

管理服务

有专职门卫传达及保洁人员,免费洗床上用品,每生每年至少10次

有专职门卫传达及保洁人员,免费洗床上用品,每生每年至少10次 有专职门卫传达及保洁人员,免费洗床上用品,每生每年至少10次 有专职门卫传达、保洁人员

收费标准

440-500元/生、年

380-440元/生、年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320-380元/生、年

240-320元/生、年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第二篇_民办培训学校审批评估标准

民办培训学校审批评估标准【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说明:1、评估内容中标有★号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即为整体不达标。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第三篇_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Xxx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突出个性化、特色化、职业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高素质高收入的家政人员。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xxx; 学校地址:xxx

第三条 学校性质:xxx;学校法定代表人:xxx ,xxx。

第四条 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xxx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是:

(一)办学层次:初中等层次办学

(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

(三)专业设置:礼仪

(四)办学区域:xxx

(五)年招生规模:xxx

(六)办学形式:xxx

第三章 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

第六条 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为xxx。

其职权是: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计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都由法人筹划;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七条 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任何议事都由举办人独自决策。

第八条 学校的校长:xxx,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其职权是:

(一)执行学校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征得学校法办人的意见后,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批准。

第九条 学校的校长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是:

由举办人发起组建成立学校理事会,举办人议定校长人选(或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签订聘任书后授予校长权利和义务。当学校校长的日常工作管理、发展规划以及财务预算方面出现较大失误时,由校长答辩后,举办人表决解聘或继续聘用。

第十条 学校的校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多年,有丰富的管理与教学经验;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一条 本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资金和实物):

(一)出资人xxx注入的原始资金以及相应的辅助教学设施。学校的注册资金:xxx。

(二)学校正常开展招生教学工作所获得的收益由举办人全权管理 (三)“xxx”品牌在xxx的永久性使用权

第十二条 学校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增值部分由举办人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由学校法定代表或校长(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和本单位监事机构的内部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学校的资产。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须经举办人决议,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举办人签名:

本章程于: xxx 年 x 月 x 日通过

Xxx职业培训学校发展规划

xxx办培训学校发展规划,本培训学校是一个以促进就业,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所办理的培训机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个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业务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本人设立心心红民办培训学校。

本学校的宗旨是以促进妇女就业,提高物质生活水平。

第一年发展规划

1、规划有序,按照学校建设的要求,做好学校管理机构,教学人员,教学秩序的建设和培养。

2、规范办学,执行党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按照办学宗旨的要求和课程,设置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3、探索模式,坚持改革,保持探索精神,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同时,进行办学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探索与实践。

4、完善制度,按照学校的办学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二年发展规划

1、巩固发展,在第一年的办学基础上,积极总结经验和教训,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招生渠道,便于学校建设的不断巩固和发展。

2、持续发展,按照学校建设的发展方向,努力挖掘学校发展的各种有利条件,寻求有关部门的支持,保障学校可持续发展。

3、内涵发展,一个学校能否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学校的内涵是否有生命力。学校将致力于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保持发展旺盛的生命力。【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4、特色发展,根据义乌市乃至全省妇女就业的实际需要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本着开设学校的本意,努力突破学校保姆培训的特色发展。

第三年发展规划

1、巩固成绩,在办学进步获得巩固发展后,坚持内涵发展的方向,巩固已有的业绩,使学校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优化各种办学要素,形成办学动力。

2、凸显项目,办学过程中不断探索与完善,坚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使保姆培训的项目日益凸现。

3、扩大规模,在取得经验和资本积累的前提下,按照市场需要适时调整和细化培训内容,使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和巩固。

4、形成特色,加强学员的社会实践培训,重视服务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培训,努力形成保姆培训的办学特色。

Xxx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化和高效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严格按照教学内容进行教学。

第二条、执行学校的作息安排。

第三条、教学人员应做好备课,教学指导等相关本职工作。

第四条、精心安排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第五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业务水平。

Xxx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定

第一条、教师受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经验;

(三)、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教师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政策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履行教师职责,不擅自离岗,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教师休产假、病假(突发病除外)建议提前一个月以上向学校提出申请;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三条、教师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予以责任追究。

Xxx职业培训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证书。

Xxx职业培训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一条、学校对其财产拥有独立支配权,学校根据学校决策机构的决定,为履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职责,独立的、自主的支配其校产

第二条、学校的收费标准,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物价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按批准后的收费标准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统筹用于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第三条、收费的费用及时存入银行账户。

第四条、所有资金由法人一笔审批方可,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支取。

Xxx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3、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4、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有专人负责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课程安排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第四篇_深圳市民办学校配置标准2015

附件1

深圳市民办小学配置标准

— 1 —

— 2 —

— 3 —

附件2

— 4 —

— 5 —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第五篇_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1.服务对象:拟在南山区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心(培训学校)的单位或个人。

2.办理条件:

(1)名称须经南山区民政局预先核准通过(名称格式:深圳市南山区+字号+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

(2)场地条件:

(3)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4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4)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租赁期不少于3年;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

(5)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6)须取得用于成人(青少年)培训用途的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3.人员条件:

(1)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成员。

(2)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3)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任教师: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5)财会人员:要求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4.开办资金条件: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低于20万元;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5.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

6.有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要有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3.所需材料:

(1)南山区民政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3)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体制等(原件1份);

(4)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7)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各成员签字,原件1份);

(8)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10)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办理流程:

(1)申请。举办者向南山区教育局成教职教科提交申办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受理;

(3)初审。审批人员初审、拟报初审意见;

(4)评议。南山区教育局教育培训机构申办评议小组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作出评议意见;

(5)审批。审批机关根据设置标准、评议意见及本地教育发展计划,于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置的决定,并通知申办者;【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6)发证。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对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7)公告。

5.事项性质:承诺件。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

8.联系电话:0755-26486103, 0755-26486104。

办学资格证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第六篇_民办职业技能培学校办学标准要求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标准要求

一、办学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3、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陕劳社发[2004]134号)

二、标准要求

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设备设施和师资力量。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设立的学校资产应达到30万元以上,其中流动资金不低于15万元。

具体办学标准要求,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执行。

三、需提交的资料

1、申办报告(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

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5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第一条 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第二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 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第四条 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 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

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第六条 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 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第八条 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第十条 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设立的学

校资产应达到30万元以上,其中流动资金不低于15万元。 第十一条 本标准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各市应以本标准为依据,对照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二条 本标准所指的职业培训学校不包括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民办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要参照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第七篇_民办学校申办条件

民办学校申办条件

(1)民办学校申请人条件

①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培训机构。

②名称字号前冠名“宁波”的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是上市教育经营机构,或拥有国内外著名教育品牌,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品牌。

(2)民办学校设置条件和标准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全日制民办学校:须有自有产权的教育教学场地和校舍,开办注册资本金为首期建校资金的1/3,其标准按《浙江省民办中小学设置的暂行规定》执行。 △民办培训机构:注册资本金(含财产)50万元以上,其中20万元为办学风险保证金;办学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专职管理人员3人以上,校长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男70岁以下,女65岁以下;有相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教学设施、设备,聘请外籍人员作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相关人员必须取得《外国专家证》;有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和教材;聘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

名称字号前冠名“宁波”的民办培训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办学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条件同上。(具体规定查看《宁波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

(3)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a、申办报告(若有筹设的,应提交筹设批准书和筹设情况报告);

b、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

c、提交举办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公民个人举办,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d、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书,包括资产来源、资金数额;

e、办学场地证明。办学场所属自有的,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租赁的,除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租期三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办学场地应有消防安全证明材料(或提供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根据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情况,可以另行要求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书;

f、学校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等)组成人员名单(提供样表)。第一届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由举办者推选产生,其成员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个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

g、学校决策机构第一次会议纪要,内容包括成立学校的可行性、学校名称、办学场所、办学范围、办学形式、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资金来源和数额、学校法定代表人、学校校长人选等重大事项。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在纪要上签名;

h、学校章程(提供样本);

i、校长人选的有关资料,包括最后学历、职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简历(提供样表);

j、学校专职管理人员名单(提供样表);

k、学校主要师资名单(提供样表)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l、学校财会人员(会计、出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m、教学计划、教材;

n、其它需要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如联合出资举办的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载明出资者单位或个人姓名、出资数额、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如办有食堂的,需提交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食堂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途径及方式

当面申请:宁波市教育服务中心,宁波市和义路129号三楼,电话:87191191。

民办小学办学标准 第八篇_2016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

民办学校办学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以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1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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