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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时间:2017-12-27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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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篇_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

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

按照《 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切实提高办公楼的使用管理效率,确保正常运转,我委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使用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各部室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楼内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二、安全管理

为加强办公楼的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做好来访记录,预防治安事件。各部室在下班后关闭电源、门窗,管理好重要文件和财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三、公共卫生

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招聘一名保洁员清扫整理,包括楼道(窗台)、楼梯(扶手)、卫生间卫生、会议室、走廊等。保洁员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各清扫一次,确保办公楼整洁卫生。各部室自行清扫各自室内卫生,同时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做到纸宵烟头放入垃圾箱,不得乱倒垃圾,不得随地吐痰。食堂卫生招聘一名保洁员清扫整理,包括公共餐厅、大包厢、小包厢,餐具每天消毒两次。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二篇_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

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办发〔2013〕**号)有关在党政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切实提高办公楼的使用管理效率,确保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使用

办公楼一楼为*****,二楼为*****,三楼为****。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各科室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体职工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楼内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二、安全管理

为加强办公楼的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做好来访记录,预防治安事件。各办公室在下班后关闭电源、门窗,管理好重要文件和财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节假日加班时要告知值班人员。

三、公共卫生

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各科室排班轮流进行清扫保洁,包括楼道(窗台)、楼梯(扶手)、卫生间卫生清扫,并由专人进行清理

垃圾,卫生打扫人员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各清扫一次,每周消毒一次,确保办公楼整洁卫生。各办公室自行清扫各自室内卫生,同时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做到纸宵烟头放入垃圾箱,不得乱倒垃圾,不得随地吐痰。院内由值班人员负责清扫保洁,车库由司机负责清扫保洁。

本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篇_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群龙乡办公用房清理管理制度

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群龙乡积极响应,乡党委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安排专人对乡机关的办公用房进行检查登记,对乡机关所有的办公用房面积、用途、所属部门逐一建档,同时规范各部门的办公用房,对乡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进行了合理调整,对占用的办公用房立即进行清理,所有办公用房由乡党委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二、确立相关制度,乡机关各部门使用的办公用房必须确立相关使用制度,严禁对外违规租借办公用房,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办公用房使用制度。

三、形成自查报告,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后,乡机关根据目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形成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报送县机关的同时在全乡进行传阅,集思广益,以便更好的加强办公用房管理。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四篇_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管理,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统筹压缩办公用房。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管理规定。

一、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范围

1.公务用车范围:用于办理公务的机动车辆。

2.办公用房范围:公司机关、各下属单位办公所用房屋。

二、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标准

(一)公务用车标准。

1.公务用车排量必须在2.0L(含2.0L)以下。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2.公务用车净值必须在20万元以内。

3.禁止购买一切公务用车。

(二)办公用房标准。

1.单位党政正职不超过20㎡/人。

2.单位党政副职不超过12㎡/人。

3.正副科级不超过9㎡/人;

4.一般管技人员不超过6㎡/人。

三、有关规定

1.高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政策。【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2.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基层单位或其他单位

和个人的公务用车。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3.实施公务用车按办公区域统一存放、使用、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上保险并统一结算制度。【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5.严格执行派出车统一申请、登记和调度制度,杜绝私自出车或公车私用。

6.严格公务车有关费用审核报销手续,建立单车费用登记薄,实施单车能耗核算,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7.加强办公用房统筹管理,遵照“机构定编定员、面积分配标准、集中办公使用”的原则,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调配。

8.对腾空和闲置办公用房按有关程序,妥善进行处置。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调配,并上报公司审核备案。

2.各单位要按照公务用车标准,对现有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并将超出标准的车辆、闲置车辆、不在账车辆情况上报公司,由服务统一处置。

3.各单位要按照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清退,按期完成调整压缩工作,并将办公用房整合腾空具体情况上报公司。

4.各单位领导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

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好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视情节对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以至组织处理。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五篇_2016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八条意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深入推进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办公用房配备的有关规定,推行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管理,逐步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和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

全市各镇(街道、场、园、区)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市属街道办事处(场、园、区),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以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办公室用房。

二级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由所属一级单位负责。

三、清理方式

1.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2.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应恢复原使用功能。

3.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4.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已占用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5.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

6.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7.在清理整改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市级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单位“三定方案”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要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腾退办公用房要求相对集中。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级党政机关要制定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四、工作步骤

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自2016年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登记自查阶段(5月9日至5月31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安排专班专人对本地本单位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查看机关和领导干部有无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有办公用房情况,边查边改,在此基础上分别填写《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基本情况统计表》、《市党政机关领导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基本情况登记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证、房产证、“三定方案”等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审查核实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标准和本方案要求的事项,要深入现场进行核查,再会同各地各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各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同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市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敷衍应付以及弄虚作假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分析清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推进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办。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相关文件精神,把进一步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实;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专人,抓好本单位及所辖二级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准确填报。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如实填报相关表格,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要掌握好政策,严格区分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

(三)认真整改,规范管理。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此次清理,切实摸清本地本单位办公用房现状,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确保用房符合政策,管理规范有序。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办。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此次清理工作,要把清理工作和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严明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禁走过场。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纪律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六篇_2015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近日,根据《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标准办法,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兴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经查,我局实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科级以下5人,办公室使用面积60㎡。符合办公用房的使用标准。

2015年9月30日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七篇_2016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总结暨下年度工作计划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总结暨下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把握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脉搏,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打基础、攻重点、强薄弱、抓关键”四个方面的内容,不断完善机关事务管理机制,积极发挥管理保障服务职能,全局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打基础,打造过硬作风,形成良好工作环境

一是以活动创建为载体,凝心聚力,推进工作。聚焦“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市中精神”大讨论、“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办有回音”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凝聚全局工作信心和力量,推进全局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是注重提升全局人员的思想境界,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加强“道德讲堂”建设。我局把“道德讲堂”建设与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道德讲堂”学习,先后专题学习了《弟子规》、《沟通的艺术》、《面对困境怎么办》、《健康新理念》等内容,使全局精神面貌得到明显提高。在主题活动中,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绿化家园、美化市中”、“清明祭先烈,明志铸忠诚”、“慈心一日捐”、“文明交通我先行”等多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积极发挥市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慈心一日捐”活动中募集善款9500元、为“关爱人口”募捐1910元。此外,市中区党家镇土屋村是我局在新农村共建帮扶工作中的帮扶对象,我局组织干部职工为帮扶共建村的特困群众捐款9560元,用于危房修缮,并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与贫困家庭帮扶结对活动。此外,我局创新性地开通了“E信通短信平台”,号召科以上干部每人每周向全局工作人员发送励志警句、工作信息等内容,短信受众共计9000余人次。

三是完善制度,严格考核,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以建设效能型机关为抓手,立足自身特点和实际,对机关事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先后修订各项工作制度十余项,组织完成了细化科室职责、优化办事流程等大量基础工作,制定了《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将工作作风表现列入每季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对工作成果进行量化考核,有效整治“散、懒、庸、浮、满”现象,形成用制度管纪律、强作风的长效机制。

二、攻重点,提高工作执行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一)深化全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由我局牵头负责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解放思想,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出台《**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我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本着清理与规范并重的指导思想,不断强化我区公务用车管理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适时出台了《**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这是我区首次就公车配备使用出台规定。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对全区一般公务用车编制进行了核定,并由上级公车主管部门正式下发了编制核定文件。三是严格做好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管理以及离退领导干部工作用车收回工作。建立起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管理长效机制,经统计,今年以来在放假调休期间共封存公务车辆2591辆次。此外,区公车办对全区各单位中调离市中区以及离退领导干部的用车情况进行了统计,收回公车3辆。四是发挥监管作用,为公务用车的配备、处置进行把关。我区公务用车的购置和报废实行区公车治理领导小组和区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双重审核制度,截至目前,区公车办向区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出具购车审核意见书5份,更新车辆审核意见书9份,报废车辆审核意见书14份,为公务用车的配备、处置把好关。五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在全局推行公务用车燃修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全局公车燃修费用较上年同期节省50%。我局被济南市评为**年度“四个创建”先进单位。

(二)积极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

自中办发**号、鲁办发**号、济办发**号文件下发后,我区迅速成立了清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区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次向全区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并就资产漏报、瞒报问题进行核实,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局以坚持标准、节约资源、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资产利用率为原则,充分利用全区现有房产资源,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际需要,并参照市局相关办法和经验,制定出《全区办公用房清理整合方案》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所属土地、房产统计汇编》,初步建立起全区办公用房和房地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直观地反映全区办公用房情况,为今后实行资产变化动态监管,建立资产“实物链”与“价值链”的平衡及资产划转提供了依据。

(三)全力做好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节能工作是我区经济工作的重点分解任务之一,我局作为协办单位,主要具体承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加强全区各公共机构单位信息报送联系,完成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组织召开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培训班,规范了我区能耗数据报送工作,为全面完成年度节能指标奠定基础。我局被济南市授予“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二是认真做好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顺利完成济南市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申报工作,节约型示范单位申报单位落实到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并指导该单位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区直公共机构废品处置工作。联合区保密局、区财政局、区商贸局、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完成了市中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建立工作,对全区各公共机构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做出明确要求,确定了五家有资质的回收公司作为备案企业。四是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推进节能设备改造。组织开展“地球一小时”、“节能周低碳日”等宣传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短信、发放购物袋、宣传册等方式对广大机关干部进行相关宣传,并对机关大楼公共区域进行节能灯改造,将原25W和40W高耗能灯泡逐步更换为5W和7W的LED节能灯,节电率达80%。

(四)加强区直机关支付分中心财政预算和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有效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二是加强财务监督。本着“按进度控制使用,科学调剂有限资金,确保重点工作完成”的原则,规范各核算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监督,严格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清理盘点了资产使用情况,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报废、调出等情况严格审核,做到账实相符,为今后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强薄弱,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总体满意程度

食堂餐饮、安全保卫、宿舍管理、物业服务是我局日常工作中容易引起干部职工不满的相对敏感之处。我局从转变服务方式入手,狠抓薄弱环节,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不断增强机关安保工作水平

**年年初,我局引入竞争机制,严格筛选,引进社会上有资质、技术强、信誉好的专业安保企业参与我区机关的安保服务,并定期组织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检查评比,不断加大安全保卫管控力度。一是抓好办公区域的车辆停放管理。坚持“节假日科室人员随岗值班制度”以及“济南大厦公务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制度”,为优化政务环境做好保障。二是抓好消防安全。及时更新办公街、济南大厦等集中办公区域的消防器材,扩大消防器材的配备范围。三是认真落实门卫制度。做到对来访人员,有询问、有登记、有检查、有反馈,截至目前,安全保卫科有效劝解、疏导上访群众4000余人次。四是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互通、互评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安排,强化对安保公司的监督与约束,建立起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机关餐饮服务质量

为提高我区机关餐饮服务质量,我局经过多方调研、反复磋商和领导批准,于7月份选定专业餐饮服务企业入驻济南大厦机关食堂,同时,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将餐厅工作人员减少了近一半。为了做好餐厅管理工作,我局逐步完善了出纳、采购、仓管、验收等多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并对餐厅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责任分解,对餐厅环境卫生、储存加工、清洁消毒等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对原材料购置、食品加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餐品样本留存制度,不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卫生监管无盲区。目前,我区机关餐厅饭菜质量、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三)加强宿舍管理服务,逐步探索市场化物业管理新路子

一方面,建立“听、看、查”工作制度。“听”,即听到宿舍业主报修,立即安排相关人员予以解决,出现跨权限的问题,积极帮助协调相关部门,绝不推诿扯皮;“看”,即上门维修服务,实地查看,优选处理方案,尽量达到住户满意;“查”,即对宿舍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区机关部分宿舍区的老干部多次以感谢信的方式对我局宿舍区域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表扬。

另一方面,根据形势和要求,逐步推进宿舍区物业服务社会化进程。为了改善宿舍区整体面貌,顺应机关事务服务社会化改革新形势,我局积极探索宿舍区物业市场化管理新路子,本着初步以提供服务为主,低额取费为辅的原则,拟用二至三年时间实现我区机关宿舍区物业市场化管理的目标。此项工作已成立了试点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区机关宿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尽快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在区机关宿舍区全面推开。

(四)开展机关宿舍楼体保温改造及供热“分户计量”工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年初开始,我局利用中央、省、市关于节能改造的专项补助,在未动用区财政一分钱的情况下,有计划、按步骤地对区机关五个宿舍区18栋宿舍楼进行了屋面及楼体外墙保温改造工程,此项工作历时10个月,现已全部完工。通过与去年同期能耗数据比较,楼体外墙经过保温处理后,每户室温平均提高了3-5℃,使住户居住舒适度有了较大改善,居民反映良好。此外,我局利用住房维修资金,对机关宿舍进行了供热分户计量系统改造,为下一步在五个宿舍区800余户中全面实行供热分户计量做好了前期准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局借此次宿舍楼体保温改造的机会,为二、三、五宿舍安装了新型防盗保温门,更换了楼道窗户,并将二至五宿舍区所有楼体内墙面粉刷一新,这是自各宿舍区建立以来,第一次进行全面的楼道粉刷及修缮工作,使各宿舍区整体面貌大为改观。此外,还对二至五宿舍的屋面防水进行了更新与维护,使屋面的防水性能延长到8年,按照原来屋面防水维修25万/年的标准计算,累计可节约资金高达200万元。

四、抓关键,加强制度化管理,扎实推进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维护党的团结和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起完善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抑制和防止独断专行、软弱涣散、自由主义、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的滋生,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确保广大党员民主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实现。

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选用制度。实行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制定了《科级以下人员考核评分办法》,努力调动各方积极性,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并适时提供相应的、适合的平台和空间,让那些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承担重任,打造用心工作、勤奋工作、务实高效、汇聚正能量的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岗位廉政教育,坚持责任分工制,不断规范工作程序,运用党内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专项检查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回顾2016年的工作,我局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工作思路创新求实。主要表现在全局及各科室全年的工作安排及部署上,特别是在重点工作目标的落实上,例如公车管理、办公用房清理整合工作,都能够根据各自职能从实际出发,早准备、早研判、早动手,牢牢把握住了工作的主动权,体现出了良好的求实精神。同时,我局在工作方式、工作细节上求创新、求突破,例如:全局建立起公车燃修公示制度,将公车燃修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效降低了公车燃修费用;膳食科创造性采用成本正向核算与逆向核算相结合的方式,向管理要效益,实现了餐饮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各项成本的合理控制。

二是工作作风勤俭务实。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局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树立精打细算、节俭办一切事的思想,特别是对运行设备的管理养护,做到“小修不请人,大修不出门”,从提高自修率入手,认真学习,深入调研,自己动手检修音响、电视等设备,对济南大厦礼堂的灯光、屏蔽仪等进行了更新、升级,共节约资金10万余元。

三是工作成果有效落实。我局适时出台《**市市中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区机关公务用车“三管理,三统一,三定点”制度,这在我局历史上尚属首次;同样,在中央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后,我局积极行动,有序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目前,《市中区办公用房及房地产汇编手册》已整理编印完成;机关餐厅的成本核算软件升级工作也基本走上制度管理正轨,这些工作在我局历史上也是首次开展和实施。

总而言之,今年以来我局大事多、难事多、需要内外配合的事多,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及不足之处。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一是机关事务服务社会化改革不充分。我区在会务接待、宿舍管理、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的使用等方面仍在沿用自己招人、自己管理、自己服务的传统服务方式,随着社会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央先后对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务接待实行改革后,机关事务工作的社会性特征越来越明显,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政务运行保障、机关房地产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仍需要不断改革和探索。

二是部分机关事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机关事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财务、房产管理等都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当前,我局的部分工作人员欠缺岗位技能学习的主动性,同时,我局组织队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知识层次较低,专业技能缺乏的问题。

2016年,我局的工作重点是:

一、加强我局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进我局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活力,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努力做贯穿群众路线的表率。

二、继续深化我区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做好资产管理系统对接,对产权明确的办公用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产划转工作。二是在深入调研,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利用我区市民服务中心、市民健身中心、区医院、区国税局投入使用的时机,以坚持标准、注重实效、节约成本、规范管理,体现职能相近,地点相对集中,与突出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为原则,严格按照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标准,对区直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整合、调配。三是制定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办法,完善和建立“统一产权、集中管理、授权使用、运营高效”的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资产利用率,缩减行政成本,实现我区房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加强我区公务用车管理监督,适时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完善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是继续加强对我区公务用车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巩固我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公车管理体系。二是根据省市公车管理改革进度,适时开展公务车辆改革工作。三是做好全区停车场收费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匹配的管理运作办法,在交警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会同各街办,进一步完善全区停车场管理工作。

四、继续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

一是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能耗计量、统计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力争“十二五”期间我区10家以上公共机构成功创建市级节能示范单位。二是继续推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加强节能改造和新能源与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五、加快机关服务社会化进程,规范监管制度

加快我区会务接待、宿舍区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步伐,加强机关办公集中区域的服务配套设置,以及餐厅运营、物业、安保等社会服务的运作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健全服务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强化对准入资质和服务质量的监管。

六、加强区直机关有关部门经费及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充分发挥专项审计工作的作用,稳步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为区直机关部门工作提供财力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计划及合同要素编报流程,规范政府采购数据计算。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做好资产调拨核销工作,及时盘存资产,做好年度国有资产上报和核算。

2016年即将到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牢牢把握机关事务工作的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力争机关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新新)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八篇_2016办公用房建设达标方案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委社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尽快完成街道、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年3月24日,我街道向局发了关于请求解决街道社区办公用房的函,得到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决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土地房产管理处、辅业资产管理中心、机关党委等部门协商解决。

在局办公室的协调下,经街道办事处与物业负责人实地查看,并结合街道各社区办公房的现实状况形成了解决街道和政东街社区办公用房的初步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对花园小区(宾馆东侧)物业站办公房进行改造,改造房屋占地348平方米(长29米、宽12米).

在现有地上一层房屋基础上再加盖两层,加盖房屋构造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68平方米,房屋改造预计需投入资金160.87万元(按照2200元/平方米的造价计算)。

办公房改造后由和政东街社区与花园小区物业站共同使用,将解决和政东街社区办公用房面积348平方米。

我街道将此方案分别向区建设局、民政局上报。

区民政局同意上报此方案。建设局对所建房屋造价进行了测算,测算报告将同时上报区政府。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0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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