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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秩序
第一条 保持仪表端正,衣着整洁。
第二条 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办公及个人物品放置有序。
第三条 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
的事。
第四条 在办公室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时间不得在座椅或沙
发上倒卧、睡觉等。
第五条 接待来访人员要主动热情,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同时讲究
谈话礼节,注意倾听对方讲话,或点头示意,或微笑对答。
第六条 上班期间不得串岗,不得利用办公电话聊天和用办公电脑
玩游戏。
第七条 积极主动按答电话,电话铃响不宜超过三声,要轻拿轻放
电话机。
第八条 各部门办公室接听电话,标准用语为:“您好,西域XX部”。
第九条 讲究谈话礼节,注意倾听对方讲话,或点头示意,或微笑
对答。
第十条 办公室墙面只能张贴工作必须的图表,其它文字图片一律
不准张贴。
第十一条 办公室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防火、防爆、防盗。
第十一条 办公室和机房每周一上班后大扫除,按时值日,平时保
持责任区卫生整洁,特别是系统设备不得存有灰尘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范围:集团总部全体员工。
第二条 集团总部考勤实行部门负责制,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对本部门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员工进行考勤管理,行政部监督抽查。 各部门/办公室主管领导对本部门/办公室人员的考勤要严格管理,如实填写考勤表(附后),并于每月1日上午将上月考勤表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整理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 行政部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考勤,如发现迟到、早退、旷到等违纪现象,严格按本制度相应条款执行。各部门部长管理不严,考勤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各部门部长罚款30元。 集团总部人员外出须在《外出登记本》上如实登记外出日期、具体时间、归来时间,事由等项。如经抽查不在岗,且未在登记本上登记,按旷工一天计。集团副总及副总以上领导外出实行向行政部告知制度。 集团总部人员外出办公,行政部有权进行抽查,经所抽查的具体情况落实后,如未与《外出登记本》外出登记事项相符,则视同旷工。 员工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40小时,冬、
夏季具体上、下班时间一般根据政府规定执行。下属子公司可根据行业和岗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作休时间。
第八条 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日计算。员工旷工一天扣罚本人三天的工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按旷工处理。月度内迟到、早退累计5次的按旷工三日计算。
第九条 公司不提倡加班,如确因紧急工作需要加班,须事先经部门
主管同意,并在行政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加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安排调休。
第十条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年
假七种(含节假日),各类假具体规定如下:
1. 事假:员工因事必须自己处理时可以请事假,事假按实际天
数扣除当日工资。
2. 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者可请病假。3天以上病假
须出具正规医院休假证明,无医院有关证明者按事假处理。病假天数30日以内者扣日工资的50%,30日以上者扣日工资的60%,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停发工资。
3. 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除私人行为或违反法令外,
均按工伤处理,请假时必须附意外事件报告和指定医院证明,准假天数根据实际情况定,具体参照《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4. 婚假:本人结婚给假8天,直系血亲给假1天。婚假期间工
资照发。
5. 产假:本人分娩给假90天(含产前休假),配偶给假3天,
剖腹产者给假105天(汉族仅限第一胎,少数民族按规定享受两胎)。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6. 丧假:直系亲属给假3天(外地可适当享受路程假)。规定的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7. 年假:员工正式聘用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3天,每增加一年
增加1天,但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享受年假。年假可累计。
8. 下属子公司依据本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须填写《员工请假单》,按审批程序执行。
1. 公司部长级以下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
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部长级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级人员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以上所有请假手续都须在行政部备案并转人力资源部存档。
2. 因特殊原因须续假或员工因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
应提前通过电话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并由其主管领导向行政部备案说明。本人上班后3日内补办续/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3.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30天,扣发三个月绩效
工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90天,不享受全年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
旷工超过30天,给予免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
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部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内容自行确定,由部门
主管自行安排并记录会议内容,存档后以备考核。
第三条 行政例会:每月第一个星期一召开,由行政副总主持,各职
能部门部长列会。各职能部门发言时间5分钟,简短叙述本月工作计划、上月工作计划中未完成工作项目、本月工作计划中需与其他部门协同的工作项目。工作汇报完毕后进行简短讨论,最后由行政副总进行总结。
第四条 生产经营例会:每月第一个星期六召开,由总经理或生产经
营副总或财务总监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召开会议,讨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以及研究解决的办法;各单位需发展开拓的新项目、新领域的可行性研究等。
第五条 总经理会议: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行政
秘书通知相关人员开会。
第六条 为达到会议目的,所有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和会议考勤。会
议记录由行政文秘负责,按要求整理会议纪要,发送至有关领导和部门,并督促落实会议决议相关内容。会议召集者负责落实会议讨论结果的执行及解决情况。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 2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 2
第四章 公司设立方式 .......................................................... 3
第五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 3
第六章 发起人的姓名、认股数及出资方式、时间 .................................. 4
第七章 股东(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6
第八章 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 7
第九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经理 .............................. 9
第十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 11
第十一章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 13
第十二章 公司财务、会计及利润分配办法 ....................................... 15【公司最新版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公司合并、分立和增资、减资 ......................................... 15
第十四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 16
第十五章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 18
第十六章 股东大会需要规定的事项 ............................................. 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给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由 个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第六条 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常备于公司住所,供股东查阅。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
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 公司设立方式
第十条 本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第五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万股,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每股金额均为1元,采取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为货币计价单位。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采用纸面形式。记名股票记载的发起人姓名,并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十四条 股票必须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4、股票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十五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及住址;
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3、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十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认缴出资额分批次缴纳,X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注:无年限限制,无首付交款限制,但是一旦认缴,认缴出资范围内股东有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发起人应当以协议等方式,书面认足本章程规定所认购的股份;不按本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规定的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发起人的姓名、认股数及出资方式、
时间
第二十一条 发起人的姓名、住址、证件号码以及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自然人发起人:
1、 ,住 ,身份证号 ,认购股份数 万股,以货币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首期实缴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经全体发起人同意,第二期出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2、 ,住 ,身份证号 ,认购股份数 万
股,以货币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首期实缴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经全体发起人同意,第二期出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3、 ,住 ,身份证号 ,认购股份数 万股,以货币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首期实缴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经全体发起人同意,第二期出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4、 ,住 ,身份证号 ,认购股份数 万股,以货币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首期实缴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经全体发起人同意,第二期出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第二十二条 全体发起人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二十三条 发起人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不得抽回其股本。
第二十五条 公司随时将发起人的姓名及其出资额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对抗第三人。
芝麻教育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节 员工准则
1. 目的
提升企业形象和员工服务素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制订全体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3.2 各部门负责人培训及管理下属员工的日常行为,并对优秀/违规员工做出奖惩。
4、职业准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公司最新版管理制度】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5、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等公众活动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对外提供机密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对于盗用和泄漏公司机密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员工,公司将追究其法
律责任。
(5)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及其它资产等擅自
赠送、转让、出租、出借、出售、抵押。一经发现,员工必须按原值赔偿公司,并接受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7、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行为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5)在对外业务中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
贪污
8、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9、行为准则
9.1 着装与礼仪规范
(1) 上班时间应保持着装得体,不得奇装异服、赤足、赤膊、穿短裤、背
心和拖鞋;
(2) 同事之间称呼应为姓+老师(或职务);
(3) 进入各办公室应先敲门再进入,如有他人,应等待,急需办理的工作可
征得同意后进入;
(4) 同事之间应主动问好,遇到困难应相互协助。
9.2 接待规范
(1) 客人来访时,员工应做初步的接待,同时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口迎接;
(2) 客人来访结束后,被访人应亲自将来访者送至大门口,送离访客后应
对接待区域进行清洁整理;
(3) 出外接待客人,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
(4) 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9.3 工作纪律规定
(1) 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长时间办理私人事务,不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2) 不得高声说笑,不得在公司公共区域吸烟,不得带醉上班,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3) 不得顶撞上级,不得威胁、恐吓、辱骂客人、同事;
(4) 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
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5) 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如中途离场,应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6) 热情接待客人,对人的评价一定要客观全面,既肯定优点与进步也要
真诚地提出不足之处;
(7) 尊重他人,态度诚恳,主动微笑,文明用语,仪态端庄,包括肢体语
言;
(8)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
传真;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9)保管好办公用品,严禁电脑下载无关软件和游戏;下班即时关闭电器
电源、门窗等。
(10) 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
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11) 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
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10、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
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
的制度。
第二节 会务管理
1. 目的
规范公司会议流程,提高会议质量;
2.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召开前应到行政部登记备案;
3.2 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部应予
协助;
3.3 公司级别会议资料由行政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4. 会议分类
4.1 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董事会议、公司周工作例会、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
会、员工大会等,应分别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纪要;
4.2 专题会议:即全公司性的政策、业务综合性会议。例如:业务部门的专项
工作会,由市场部提出会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送行政部备案,由市场部负责会议通知、组织和实施,并对会议纪要进行整理和存档;
4.3 部门工作会议: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召开并负责
组织;
5. 会议的准备
5.1 行政部负责会议方案及流程制订,并布置会场;
5.2 上级重要领导检查指导、座谈性质会等,公司应准备饮用水、果品和鲜花;
5.3 根据会议要求需使用音响、投影仪等设备的,由行政部提前做好相关调试
安排;【公司最新版管理制度】
6. 其他规定
6.1 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
议;
6.2 会前,由行政部负责通知与会人员,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
关文件材料。
6.3 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
会时应予以明示。
6.4 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6.5 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部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
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会议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6.6 会议缺席、迟到、早退
(1) 凡无故缺席公司重大会议者,论旷工1天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旷工
3天的处罚;
(2) 凡属公司重大会议,未经请假或特殊说明而迟到、早退者,给予当事人
扣除半天工资处罚;情节严重者扣当天工资;
(3) 凡属公司重大会议,手机响铃、交头接耳、违背会议制度者扣罚20元/
次,并列入公司活动基金。
第三节 人事管理
2016最新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
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第1篇:小型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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