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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时间:2017-12-11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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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第一篇_乡村医生马文芳代表:你在人代会上关注过我们乡村医生待遇的问题吗?(袁维萍著)

乡村医生马文芳代表:你在人大会上关注过我们乡村医生待遇的问题吗?(袁维萍著)

袁维萍著《中医信息技术的临床应用与传承》、《中医信息疗法荟萃》 作者单位:安徽省利辛县新张集乡阳光村卫生室 电话:

15856751428

众所周知,河南省的乡村医生马文芳,由于受到温家宝总理的接见而红极一时,由此也选上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早年,马文芳为了让儿子继承自已的事业,让儿子报考了河南中医学院。儿子毕业后回到家乡,在村卫生室与马文芳一道担当了一位乡村医生。

想当年,马文芳的儿子抱着远大的理想,与马文芳一道为百姓服务,一干就是十多年。由于乡村医生收入低下,马文芳的儿子在村卫室工作,收入微薄,家有妻儿,无力维持生计,难以养家糊口。所以,在后来马文芳的儿子,不再继承父业,只好辞去乡村医生的工作,到郑州的一家工地,当了一位泥瓦工,每天有一百多元的收入,这远比当一位乡村医生的收入高了数倍,可以养家糊口了。这既是马文芳的悲衰,又是其儿子的悲衰,同时也是中国乡村医生的悲衰!

试问:中国乡村医生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实际上并不比农村小学教师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小。然而,乡村医生的月收入仅仅几百元钱,农村小学孝师的月工资却在两三千元,而且还有多个省份的乡村医生退休后没有分文钱,而农村小学教师退休金每月却拿到三五千元,国家对待我们这些乡村医生公平吗?

试问作为乡村医生的马文芳:你作为人大代表,深知乡村医生的百惨遭遇,在历年人代会上你为乡村医生待遇问题提交提案了吗?你为我们乡村医生争取一点利益了吗?再问马文芳代表:在2015年人代会上,你会联系一些人大代表,多提交几份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的提案吗?

今天的乡村医生,工作辛苦,报酬低微,生存坚难,难以维持生计。为了做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极积性,必须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但是,目前乡村医生的待遇,令人担扰,乡村医生难以养家糊口,故而也无心做好本职工作。因而,我希望在2015的政协会议和人代会议上,肯求两会代表能够关注一下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能够提一些改善乡村医生待遇和发展的提案,为搞好我国乡村医生的队伍建设而出力。

在温家宝总理执政时期,卫生部还在计划着对乡村医生开展全科乡村医生考试制度,降低乡村医生的准入门槛。乡村医生的退休养老金,定在每月至少1050元以上。同时,对乡村医生的发展,还实行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关于乡村医生的公共服务费之分配,乡村医生拿取80%的公共服务费,乡镇卫生院拿取20%的公共服务费,对乡村医生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然而,在李克强总理执政后,关于乡村医生公共服务费的分配,与温家宝总理执政时期的相反,我们乡村医生真不知道李克强总理制定这一分配制度的依据是什么。今天,乡村医生拿取40%的公共服务费,乡镇卫生院拿取60%的公共服务费,对乡村医生实行多劳少得的分配制度,真是不公平。就是乡村医生的这一点公共服务费,乡镇卫生院还以种种借口克扣,真正到乡村医生手里的钱很少。

以我们乡为例,全乡有13个村级卫生室,50多位乡村医生,服务全乡4万余人的公共卫生服务,承担了90%的工作量,仅拿取4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然而,在我们乡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人员,也就是两位人员,承担5%~10%的工作量还不到。这样,乡卫生院两位人员,管理全乡各村级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既可让乡卫生院拿取6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而且,乡卫生院除了拿取6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每一位工作人员还享受每月两三千元的基本工资待遇。实际,我们全乡50多位乡村医生在为乡卫生院这两位公卫人员服务,全乡50多位乡村医生就等于在为乡卫生院打工。这样,真正干活多的乡村医生拿钱少,反而干活少的乡镇卫生院拿钱多,这种颠倒黑白的工资分配制度,还有天理可言吗?

如今,在李克强总理执政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个政府部门,闭口不谈乡村医生的工资待遇、养老、退休、全科乡村医生考试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只是在让全国的乡村医生如何如何干好工作。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既不让乡村医赚钱,又不给乡村医生发工资,又不让乡村医生开办私家诊所,只让乡村医生工作,乡村医生能为国卖力工作吗?

今天,对于我们乡村医生而言,实在无法生存了。请问李克强总理,在当今高消费的现代社会中,如果你是乡村医生,你上有80岁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子女读学需要供养,一个月三五百元的收入,你还能生存吗?你了解我们乡村医生的真实生存状况吗?

在此,我们120万乡村医生,求求李克强总理,你救救我们乡村医生吧!再不救救我们乡村医生,真的有许多乡村医生会因无法生存而要跳楼自杀了。

我们乡村医生,不需要公共卫生服务费,不需要药品零差率补贴费,不需要3~6元/次的门诊诊疗费,其他的什么都需要,只需要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只要每个月至少发放3500~5000元以上的基本工资,即可安心工作,很好完成现行的所有工作。这样,就会解决就诊患者过度医疗所带来的诸多问题,真正让国家做到以防为主的公共卫生预防体系,真正为国家节约更多的公共医疗基金。

如果乡村医生没有良好的待遇,乡村医生不可能安心工作的,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事业也会动揺了。如此,我国基层公共卫生医疗事业,真的是后继无人了。

安徽省利辛县新张集乡阳光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袁维萍 15856751428 乡村医生袁维萍对传统中医学的研究和贡献,有如下学术专著,与诸多乡村医生朋友交流:

1、袁维萍著《中医信息技术的临床应用与传承》,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1月;

2、袁维萍著《中医信息疗法荟萃》,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3年11月;

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第二篇_关于印发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

宁卫农卫[2009]91号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医生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现将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医生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2: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二○○九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农村卫生 医生 考核 办法 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1: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 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七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 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 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十条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 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业务水平;

(三)学习培训情况;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考核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第四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四)职业道德评议。

第十四条 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30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六)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第十五条 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第十七条 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九条 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本办法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应当责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改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乡村医生考核表》、《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由卫生部制定统一样式。

第二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第三篇_卫生部批复答复复函汇总

卫生行政执行解释汇编

第一部分 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2008年04月29日‥‥‥‥‥‥‥‥‥‥‥‥‥‥‥‥‥‥‥‥‥‥(1)

2、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卫医函“2008”127号)

2008年04月10日‥‥‥‥‥‥‥‥‥‥‥‥‥‥‥‥‥‥‥‥‥‥(2)

3、卫生部关于刮取口腔粘膜脱落细胞进行疾病易感性基因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8”114号)

2008年03月29日‥‥‥‥‥‥‥‥‥‥‥‥‥‥‥‥‥‥‥‥‥‥(3)

4、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2008”68号)

2008年03月04日‥‥‥‥‥‥‥‥‥‥‥‥‥‥‥‥‥‥‥‥‥‥(4)

5、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7”185号) 2007年06月07日‥‥‥‥‥‥‥‥‥‥‥‥‥‥‥‥‥‥‥‥‥‥(4)

6、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7”9号) 2007年01月17日‥‥‥‥‥‥‥‥‥‥‥‥‥‥‥‥‥‥‥‥‥‥(5)

7、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7号)

8、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502号) 2006年12月26日‥‥‥‥‥‥‥‥‥‥‥‥‥‥‥‥‥‥‥‥‥‥(6)

9、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6号) 2006年12月26日‥‥‥‥‥‥‥‥‥‥‥‥‥‥‥‥‥‥‥‥‥‥(6)

10、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 2006年11月01日‥‥‥‥‥‥‥‥‥‥‥‥‥‥‥‥‥‥‥‥‥‥(7)

11、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2006年10月20日‥‥‥‥‥‥‥‥‥‥‥‥‥‥‥‥‥‥‥‥‥‥(8)

12、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

2006年06月28日‥‥‥‥‥‥‥‥‥‥‥‥‥‥‥‥‥‥‥‥‥‥(10)

13、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卫医发“2006”41号)

2006年02月06日‥‥‥‥‥‥‥‥‥‥‥‥‥‥‥‥‥‥‥‥‥‥(10)

14、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2006”24号) 2006年01月20日‥‥‥‥‥‥‥‥‥‥‥‥‥‥‥‥‥‥‥‥‥‥(11)

15、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2005”511号)

2005年12月21日‥‥‥‥‥‥‥‥‥‥‥‥‥‥‥‥‥‥‥‥‥‥(12)

16、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496号) 2005年12月09日‥‥‥‥‥‥‥‥‥‥‥‥‥‥‥‥‥‥‥‥‥‥(12)

17、卫生部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卫政法发“2005”432号)

18、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法工委复字“2005”29号)

2005年09月22日‥‥‥‥‥‥‥‥‥‥‥‥‥‥‥‥‥‥‥‥‥‥(14)

19、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428号)

2005年11月10日‥‥‥‥‥‥‥‥‥‥‥‥‥‥‥‥‥‥‥‥‥‥(14)

20、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270号)

2005年10月11日‥‥‥‥‥‥‥‥‥‥‥‥‥‥‥‥‥‥‥‥‥‥(15)

2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45号)

2005年09月05日‥‥‥‥‥‥‥‥‥‥‥‥‥‥‥‥‥‥‥‥‥‥(15)

22、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

2005年09月05日‥‥‥‥‥‥‥‥‥‥‥‥‥‥‥‥‥‥‥‥‥‥(16)

23、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26号)

2005年08月11日‥‥‥‥‥‥‥‥‥‥‥‥‥‥‥‥‥‥‥‥‥‥(17)

24、卫生部关于药品经营机构中办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327号)

2005年08月11日‥‥‥‥‥‥‥‥‥‥‥‥‥‥‥‥‥‥‥‥‥‥(17)

25、卫生部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冠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281号)

2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5”320号)

2005年05月30日‥‥‥‥‥‥‥‥‥‥‥‥‥‥‥‥‥‥‥‥‥‥(19)

27、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

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59号)

2005年04月30日‥‥‥‥‥‥‥‥‥‥‥‥‥‥‥‥‥‥‥‥‥‥(19)

28、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35

号)

2005年04月07日‥‥‥‥‥‥‥‥‥‥‥‥‥‥‥‥‥‥‥‥‥‥(20)

29、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 2005年03月31日‥‥‥‥‥‥‥‥‥‥‥‥‥‥‥‥‥‥‥‥‥‥(20)

30、卫生部关于对医疗市场监督执法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81号)

2005年03月09日‥‥‥‥‥‥‥‥‥‥‥‥‥‥‥‥‥‥‥‥‥‥(21)

31、关于卫生站开展静脉滴注是否可给予行政处罚的批复(粤卫函“2005”109号)

2005年02月28日‥‥‥‥‥‥‥‥‥‥‥‥‥‥‥‥‥‥‥‥‥‥(21)

32、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63号)

2005年02月20日‥‥‥‥‥‥‥‥‥‥‥‥‥‥‥‥‥‥‥‥‥‥(22)【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33、卫生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80号)

2004年11月16日‥‥‥‥‥‥‥‥‥‥‥‥‥‥‥‥‥‥‥‥‥‥(23)

(卫医发“2004”373号)

2004年11月11日‥‥‥‥‥‥‥‥‥‥‥‥‥‥‥‥‥‥‥‥‥‥(23)

35、卫生部关于对农村非法行医依法监督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2号)

2004年09月17日‥‥‥‥‥‥‥‥‥‥‥‥‥‥‥‥‥‥‥‥‥‥(24)

36、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3号) 2004年07月07日‥‥‥‥‥‥‥‥‥‥‥‥‥‥‥‥‥‥‥‥‥‥(25)

37、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

2004年07月06日‥‥‥‥‥‥‥‥‥‥‥‥‥‥‥‥‥‥‥‥‥‥(25)

38、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14号)

2004年06月29日‥‥‥‥‥‥‥‥‥‥‥‥‥‥‥‥‥‥‥‥‥‥(27)

39、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4”201号) 2004年06月25日‥‥‥‥‥‥‥‥‥‥‥‥‥‥‥‥‥‥‥‥‥‥(28)

40、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8号)

2004年06月03日‥‥‥‥‥‥‥‥‥‥‥‥‥‥‥‥‥‥‥‥‥‥(29)

41、卫生部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0号)

2004年05月27日‥‥‥‥‥‥‥‥‥‥‥‥‥‥‥‥‥‥‥‥‥‥(30)

42、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63号)

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第四篇_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的通知

卫办科教发〔20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为贯彻《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切实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规范管理,逐步完善乡村医生终身学习制度,我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

要求掌握内容:

(一)医德医风

(二)医学伦理

(三)法律法规

(四)方针政策

二、业务要求

(一)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要求掌握内容:

1计划免疫

2传染病系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3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及方法

4常用消毒剂、杀虫剂的药理作用及使用方法与配制

5“两管五改”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技术

6生存环境与健康的基本内容

7健康、健康传播、健康心理、健康行为

8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卫生行为科学指导

9常用农村基层卫生统计

10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

(二)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

要求掌握内容:

1全科医学、全科医疗、金科医生的概念

2全科医疗的基本内容

3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及基本内容

(三)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要求掌握内容:

1妇科常见病的一般性诊断、治疗和预防原则

2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措施和方法

3围产期保健及科学接生

4性知识教育(含常见性病的预防)

5更年期综合征的防治

6妇女、儿童保健的基本知识和内容

(四)中医、中药基本知识

要求掌握内容:

1中医基础

2常用中药(成药20种以上、草药100种以上)

3常用方剂(50个以上)

4常见证(20个以上)

5常见病(20种以上)

6针灸、推拿及按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

(五)医学基础

1解剖学

(1)运动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骨关节骨骼肌

(2)消化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消化管消化腺腹膜

(3)呼吸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气管、支气管肺和胸膜

(4)泌尿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肾输尿管膀胱尿道

(5)生殖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男性生殖系统的组成精子排出的途径女性内、外生殖器骨盆

(6)脉管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心动脉静脉淋巴

(7)周围神经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脊神经脑神经植物性神经

(8)中枢神经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脊髓的主要功能脑

(9)内分泌腺【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要求掌握内容:人体的内分泌腺名称及位置

2生理学

(1)绪论

要求掌握内容:生命的基本特征机体的内环境机体功能活动的调节

(2)细胞的基本功能

要求掌握内容:细胞膜的物质转运功能

(3)血液及血液循环

要求掌握内容:血液的组成和血量血细胞的基本功能血型循环系统的基本功能

(4)呼吸

要求掌握内容:肺的通气功能肺内气体交换气体在血液中的运输

【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5)消化与吸收

要求掌握内容:消化道各段的消化功能吸收消化器官活动的调节

(6)体温

要求掌握内容:体温的概念、正常值及生理变异机体的产热和散热

(7)肾脏的排泄功能

要求掌握内容:概述尿的生成过程影响尿生成因素

(8)神经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的主要功能

(9)感觉器官【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要求掌握内容:视觉器官和听觉器官

(10)内分泌

要求掌握内容:概述甲状腺肾上腺

(11)生殖

要求掌握内容:妇女一生各阶段的生理特点卵巢的内分泌功能月经及月经周期变化

3药理学

(1)总论

要求掌握内容:药效学药动力学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2)传出神经系统药

要求掌握内容:胆碱受体激动药与胆碱脂酶抑制药胆碱受体阻断药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

(3)局部麻醉药

要求掌握内容:普鲁卡因利多卡因

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第五篇_2016关于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调研报告

8 关于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调研报告

“学讲话、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全系统上下以学习国家、省、市、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切入点,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形成了以学促改,比学赶超的新局面。我本人也深刻认识到不转变行业作风、优化卫生环境,就不会实现创新驱动,就不会实现我县卫生事业的跨越发展。近年来,我们围绕“办人民满意卫生事业”目标,逐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人民群众得到了明显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基本药物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契约式”服务使大部分农民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明显改变。“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目标基本实现,一系列惠民措施的不断推出,明显改变了老百姓看病就医的感受,使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与人民群众感受形成鲜明对比的还有另一个群体,那就是坚守在基层一线的乡村医生。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群众法律观念、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有着日益增多、索赔频率及索赔金额不断提高的趋势。作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乡村医生在面临着工作量大、收入减少问题的同时,还承受着难以避免的医疗事故带来的巨大风险。由于现阶段还没有一套完善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分担机制,不少年轻乡村医生在巨大的压力下不得不选择转行,严重影响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性,为医改在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顺利抵达带来不小阻力。为此,我就建立健全我县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分担机制问题做了一个调研,具体内容如下:

我县有218个行政村,目前全县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共248个,全县注册乡村医生600余人,全县34万人口,平均每500名农村居民有1名乡村医生。实施基础综合医改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医改运行新机制,一是全县218个村卫生室实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理顺了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村医生收入分配问题。二是在2016年底建成了21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有效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2016年,全县共有80名乡村医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年轻医生在基层越来越多的发挥了专业才能,乡村医生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近年来,我县乡村医生在诊疗活动活动当中发生医疗纠纷的频率有所上升,2016年以来,经县卫生局受理涉及乡村医生的医疗纠纷5起,赔偿总额XX万余元,其中最大一笔赔偿金高达19万元。医改后乡村医生的实际收入每年平均不足2万元,这样高额的赔偿金,一起纠纷会使他们的一年或多年的辛劳付之东流。医疗纠纷成为悬挂在许多乡村医生心头的一把刀,而经历过的医疗纠纷更像是时时萦绕乡村医生心头的一场噩梦。

XX镇XX乡村医生苏存朝对一次医疗事故记忆犹新。2016年的一天,苏XX在为一个8岁女孩进行输液治疗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导致孩子死亡,事发后,孩子家属将诊所围了个水泄不通,要求十万元的赔偿。最后,在村委会和乡亲们的调解下,苏XX赔偿丧葬费2万元,这是他辛劳一年多的收入。

说起医疗纠纷,XX乡XX村乡村医生白XX更是有一肚子的苦水。2016年9月6日,本地一村民在外打鱼时脚底划伤,在白桂枝处处理伤口。尽管该村民全家老小已在白XX处积欠了十年的医药费未偿还,白XX还是从医者的角度出发,劝其注射破伤风,以防感染,该村民嫌贵不同意注射。后该村民感染破伤风死亡,其家属一口咬定是白XX没有在第一时间为其注射破伤风所致,要求白XX一次性补偿30余万元。经多方调解无效,目前已递交法院审理。纠纷发生以来,白XX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被严重扰乱,期间白XX还被死者家属打伤。因为这起纠纷,白XX让上了四年医学本科的儿子退学回家,“当乡村医生太委屈了,我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再过这种生活,太不受尊重了,起早贪黑挣不了几个钱还要蒙受这种冤屈。”

乡村医生从业压力越来越大。而目前发展比较成熟的医疗责任险,承保的基本上是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少数延伸到乡镇卫生院,而在乡村医生执业的村级卫生室几乎是空白。为弥补这一空白,降低我县乡村医生从业风险,提高乡村医生从业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2016年4月,我县卫生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公司联合,协商设计了符合我县乡村医生实际的医疗责任险,在XX市率先启动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

根据该投保方案,保险经费由个人和卫生室共同承担,保费分8个等级,分别是365元/年、73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2500元/年、3000元/年、3650元/年,根据投保额度的不同,年度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也分为X万元、XX万元、X万元、X万元、XX万元、XX万元、XX万元、XX万元8个等级,即村卫生室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365 元保费,可获得最高赔偿4万元,目前,我县乡村医生投保额度多为365元/年。我县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启动后,乡村医生参与热情高涨,截止5月底,全县218个村卫生室,已参保170个,参保率达77.98%。此举大大提高了乡村医生执业积极性,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为进一步稳定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提三点建议:

一、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稳定增长机制

1、对在岗的乡村医生实行级差岗位补助制。由县财政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按500元/月发放,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300 元/月发放,仅有乡村医生资格的按200 元/月发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给予补助,切实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2、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补助,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

3、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县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药品收入进行补偿,按照网上采购金额的20%进行预拨付。

4、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一般诊疗费,主要由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

5、各乡镇、村委会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取暖等方面予以补助。

二、合理统筹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1、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机制。根据乡村医生拥有的个人行医资格证及村委提供的相关工作证明确认其工作年限,由县财政对年龄满60周岁,从事乡村医生工作30年以上者,均按本人离岗前级差岗位补助的90%发放养老补助,工龄每减少5年,补助比例相应减少5%。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下者,不予补助。对年满60周岁以上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的乡村医生可延缓退休时间,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继续工作;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乡村医生确因工作需要,经卫生局批准后可返聘到多人卫生室工作,返聘期间从事基本医疗服务享受级差岗位补助待遇;对从其他医疗机构退休和离岗退养等已享受退休退养待遇的人员,本人申请经卫生局批准后可到村卫生室工作,聘用期间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离岗后不再享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待遇。

2、曾经在乡村医疗机构工作且年龄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工作年限10年以上者,每月按80元予以补助;工作年限20年以上者,每月按100元予以补助;工作年限30年以上者,每月按120元予以补助。

3、曾经在乡村医疗机构工作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具备乡村医生相应资格,本人申请通过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到村卫生室继续工作,工作期间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

4、曾经在村卫生室工作后被其他企事业单位录用、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规定或者发生严重医疗责任事故的乡村医生不予办理退休审批。8

卫生部乡村医生待遇 第六篇_2016村卫生室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围绕2016年度XX农民健康行“推动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的活动主题,xxxx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份对全县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采用专题座谈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听取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和村医代表的意见,摸清村卫生室的建设现状和基层需求,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我县村卫生室建设的现状

xxxx县位于XX自治州中部,总人口31.18万人,下辖16个乡镇,196个行政村,现有村卫生室358所,全部由县卫生局统一挂牌,其中有85个为十七大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农村卫生工作奋斗目标后,国家财政投资建设,累计投入资金578万元,产权归乡镇卫生院所有。其余为乡村医生个人承办,设于乡村医生自建住房或租赁房内。

近年来,随着国家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我县村卫生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医疗条件有改善,队伍素质有提升,服务水平有提高”。

(一)农村医疗机构条件有所改善。除财政投入建设的标准村卫生室逐步增加外,诊断床、桌椅、药柜、雾化器、高压灭菌锅等医疗器械的配备也逐步得到完善。2016年投入资金180余万元,358所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价值5000元的常用器械;2016年,又配备电脑196台,打印机196台,保证一个行政村一台信息化设备。

(二)乡村医生素质有所提高。全县现有在册乡村医生367人,其中男性281人,女性86人,男女比例为1:0.31。年龄上,30岁以下7人,30-35岁34人,36-50岁136名,51-60岁100名,61-70岁79人,71-79岁10人,80岁及以上1人,平均年龄52岁。学历上,大专学历3名,中专及高中学历75名,初中及以下学历289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上,5年以下的有5人,5-10年的有5人,10-20年的168人,20-30年的99人,30年以上的90人。由香港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项目投入,卫生局负责组织,每年筹资17.12万元分2批次对村医进行培训(每期郭氏基金会投入83250元,县卫生局配套3000元),围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聘请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资深医生授课,乡村医生培训不断得到加强。

(三)村卫生室运转良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之后,所有村卫生室启动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为保障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国家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助及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等渠道对乡村医生实施经费补偿,其中: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村卫生室,从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按照村卫生室辖区服务人口每人5元的标准给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补助;在开展医疗业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挂号费、注射费、诊查费等一般诊疗费,从新农合基金中按照基本药物销售量20%的标准给予补助;按照基本药物销售量的25%给予基本药物专项补助。每年县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组织一次考核,补助资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于年底统一结算。2016年,我县有75名村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报帐,得到补偿最高25042元;最低3588元;人均补偿7412元。累计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18.9万份;对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29.93%,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16.4%。2016年,全县村医共为村民诊病13.6万人次,实现门诊收入47.89万元。村级卫生室运转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我县村卫生室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国家、省、州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和服务水平与时代要求和群众需求有很大差距。

(一)村级医疗队伍建设存在三大问题。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好坏,关键在队伍,在人才,这是村卫生室建设成败的首要问题。一是村医队伍“断层”十分明显。调查显示,我县367名乡村医生中,50岁及以上201人,占总数的54.77%;30岁以下7人,占比不到2%,甚至还有1名85岁村医在岗。村医队伍最为合理的结构是“纺锤形”,即“两头小中间大”,而我县的村医队伍结构呈“倒金字塔形”,村医人才青黄不接问题明显。二是村医队伍素质低问题尤为突出。学历上,村医中拥有本科学历的0人,专科学历仅3人,占总数0.82%,中专或高中学历75人,占20.44%,而初中及以下学历则高占78.75%。从业资格上,全县所有乡村医生虽取得从业资格,但仅有的49名科班毕业医生中,只有10人取得了助理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则只有1人。由于知识水平和年龄限制,大多数乡村医生对11大类43项内容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束手无策,我县村医能领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平均只有2000元。葫芦镇米塔村村医洪华进,今年52岁,为方便入户行医,自己买了个摩托车,不管寒冬酷暑、刮风下雨,只要接到电话,凌晨半夜都要出诊,由于出诊率高,服务态度好,就诊人数多,收入达2万元,但人也累得骨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0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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