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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黄标车

时间:2017-12-10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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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黄标车 第一篇_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是

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是黄标车回收网点,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车主,须提交《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表》和《车辆有关信息确认表》,以及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个工作日内,该公司将回收车主交售的车辆,为车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向车主出具《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审批表》。最后,车主带着相关完成手续材料,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

黄标车回收网点

回收服务中心:南开区保泽道号(金典家园底商,快速路以内米);津涞库: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与秀川路交口边村路(鑫福家园对过);滨海回收服务中心:塘沽杭州道与吉林路交口,杭州道号;大客户部:天津市静海县子牙环保产业园区号路号(距子牙园区管委会米,国联公司院内)

先到旧汽车回收地方开回收证明,再到车管所办理汽车注销,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二块车辆号牌。

(四)《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六)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七)属于机动车偷盗或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八)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十)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本市将延长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的受理时间,受理时间至2014年9月30日止。

此次延长受理时间,其补贴标准等仍按《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的通告》执行。淘汰“黄标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照小型车到大型车,从6000元—18000元人民币不等。

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车主,须提交补贴申请表,以及车辆有关信息,车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车主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20个工作日内,为车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向车主出具《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审批表》。最后,车主带着相关完成手续材料,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天津市环保局官方公告

提前报废本市籍“黄标车”补贴范围:

1、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重、中、轻型载货车;

【天津市黄标车】

2、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微型载货车;

3、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营运载客车;

4、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车;

5、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以后的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非营运载客车;

6、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专项作业车。

补贴标准

(一)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二)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三)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天津市黄标车】

(四)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五)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六)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八)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九)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十)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十一)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受理时间

2012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8日。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服务网点

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表(车主填写)

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审批表

个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黄标车”回收网点 

天津市黄标车 第二篇_天津市22个区县环保局发放窗口

(22个区县环保局发放窗口)

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于3月10日实施,一些车主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领取还存在一些疑问,记者为此采访了市环保大气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申领“黄绿标”的方式有三种,车主可到33个检测站、22个发放窗口以及有条件的4S店免

费申领。

根据规定,凡在本市注册上牌的机动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的,均可申领标志。经定期检验环保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标志。取得“黄绿标”的机动车可以在规定的相

应区域通行。

为保障机动车车主领取“黄绿标”,本市采取就近办理、就近领取、4S店办理等方式,方便广大车主领取黄绿标。一是检测站领取:今年7月1日前定期检验的机动车,经检测合格后,由检测站发放“黄绿标”;二是环保窗口发放:今年7月1日前不进行机动车定期检验的车辆,可就近到22个环保标志发放窗口申领 “黄绿标”;三是4S店办理:支持具备条件的4S店在售车时随机动车牌照一并代车主办理,具备条件的4S店可到市环保局办理申领

手续。车主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3个检测

站、22个环保标志发放窗口的地址可查询天津环保政务网、天津环境网)

“黄绿标”发放时间为:今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全面的发标工作。“黄绿标”的有效期与机动车定期检验的有效期一致;今年7月1日后,“黄绿标”的更新、发放随机动车定期检验

一并进行。天津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 33个核发点

发布日期:2012-02-09 13:43 来源:人民网 作者:单学熙 字号:[ 大 中 小 ]

今晚网讯 8日获悉,为落实 “黄标车”治理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天津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天津决定从2012年1月10日起,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凡在天津注册上牌的机动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的,均可申领标志。定期检验的机动车,经检测合格后,由检测站发放“黄绿标”。2012年7月1日前不进行机动车定期检验的车辆,可到22个环保标志发放窗口申领 “黄绿标”,车主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经定期检验环保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标志。

据了解,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两种(简称黄绿标,符合黄绿标要求的车辆分别简称黄标车、绿标车),每个标志及其副本的式样和规格由环保部统一监制。经定期检验环保合格,并符合国Ⅰ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为绿标车。经定期检验环保合格,并符合国Ⅰ标准(不含)以下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不含)以下的柴油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为黄标车。

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黄绿标为免费发放,黄绿标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取得黄绿标的机动车可以在规定的相应区域通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遗失或因其他原因未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所有者按照公安交管部门辖区管理要求,到相应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办理环保合格标志补发手续。相关事宜也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网

(/ve)查询。

新闻链接

全市黄绿标检测发放地址及咨询电话(33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

1 天津市机动车检测中心 26023127 河东真理道靖江路交口

2 天津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津西) 23090968 西青区南河镇津莱路

3 天津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津南) 28093909 津南八里台津沽公路

4 天津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汉沽) 25688765 汉沽茶淀茶东村津汉公路60公里处 5 天津华泰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6152228 河北区建昌道39号(鼎安运业有限公司内)

6 天津市华同实业公司红桥公司 26570039 红桥区光荣道保康路13号

7 天津市武清区机动车检测站 29327053 武清区武宁路53号

8 天津市康顺达机动车检测站 60710999 蓟县渔阳南路

9 天津市静文车检测站 28943277 静海县静海镇静文路运河西

10 宝坻区益安机动车检测站 29243794 宝坻区环城北路看守所东侧

11 宁河县机动车检测站 69593198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11号

12 天津华同华洋机动车检测中心 25781772 塘沽新港四号路与海滨高速交口东侧 13 天津市金东机动车检测中心 24953888-129 东丽区津塘公路三号桥

14 天津市西青区润华机动车检测站 83964602 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道与兴华一支路交口

15 天津中石时化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63804409 大港区世纪大道石化公司北门外东侧 16 天津市津南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28599895 津南区辛庄镇津沽路北侧 17 天津市益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6023351 河东区卫国道171号

18 天津市天直创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83966765 西青开发区宏源道12号天直工业园1-2号

19 天津市天马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23883369 西青区大任庄工业园区云泽路5号 20 天津市塘沽经济开发区中汽机动车检测站 66350120 塘沽塘汉路10号

21 涉县铁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0310-3973195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井店镇

22 天津市宜兴埠机动车检测站 86310753 北辰区宜兴埠北下坡

23 天津市公交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7682795 南开区长江道289号

24 天津市瑞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88241307 河西区沂山路2号

25 天津市西青区小型机动车检测站 27950966 西青区中北镇大蒋庄

26 天津小客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7650630 南开区红旗路110号

27 天津市津维特种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86355593 河北区志成路马庄下坡增一号 28 天津先达机动车检测站 27990742 西青区杨柳青前桑园

29 天津悦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88242890 河西区解放南路491号

30 天津市安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88243523 河西区解放南路南头大任庄路10号

31 天津市通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4557816 河东区程林庄路89号

32 天津市渤海石油装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5964775 大港区大港油田红旗路中段 33 天津市公交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4370175 东丽区雪莲路公交四公司院内 便民提示:申领汽车环保标志 车主尽量错峰办理

来源:今晚报 关键字:环保标志;车主;错峰;合格标志;三轮汽车 作者:姜艳秋 2012-02-10 17:15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不少读者询问有关汽车环保标志“黄、绿标”发放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环保局有关人员。

据介绍,根据规定,环保标志分为“黄色标”和“绿色标”,这两种标志都是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本市注册的机动车,除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在检验合格后,都要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于在2012年1月至6月不进行车辆年检的机动车,可以到天津各区县的行政审批中心的22个环保局窗口进行申领。需要在2012年1月至6月进行车辆年检的,可以在年检时同时申领。

据了解,经定期检验环保合格,并符合国Ⅰ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合格标志为绿色标。经定期检验环保合格,符合国Ⅰ标准(不含)以下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不含)以下的柴油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合格标志为黄色标。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发放环保标志。

市环保局提示车主,尽量安排错峰申领。另外,在申领时,车主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车主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通过机动车环保网(/ve)查询。(记者姜艳秋)

1月10日起天津机动车发放“黄绿”环保标志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黄标车”治理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天津市环保部门将从2012年1月10日起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 凡在本市注册上牌的机动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的,均可申领标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两种(简称黄绿标,符合黄绿标要求的车辆分别简称黄标车、绿标车),每个标志及其副本的式样和规格由环保部统一监制。对经定期检验环保合格,并符合国Ⅰ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为绿标车;对经定期检验环保合格,并符合国Ⅰ标准(不含)以下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不含)以下的柴油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为黄标车;对经定期检验环保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标志。对定期检验的机动车,经检测合格后,由检测站发放“黄绿标”;2012年7月1日前不进行机动车定期检验的车辆,可到22个环保标志发放窗口申领“黄绿标”,车主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黄绿标为免费发放,取得黄绿标的机动车可以在规定的相应区域通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遗失或因其他原因未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所有者按照公安交管部门辖区管理要求,到相应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办理环保合格标志补发手续。

环保部门已经就黄绿标志发放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民可拨打相关电话进行咨询,或者登陆机动车环保网(/ve)进行查询。

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落实 “黄标车”治理方案,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天津市决定从2012年1月10日起,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天津市黄标车 第三篇_天津环保规划

2012年天津环保工作要点

一、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2012年是完成好“十二五”环保任务的关键之年。天津环保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经济结构调整主攻方向和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稳中求快、稳中求好”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以生态市建设为平台,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全面提高环保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开创天津环境保护发展的新局面。

工作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1年下降2%。深入推进第二轮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全市环境空气中PM10、SO2、NO2三项指标二级以上天数达到83%以上,适时公布PM2.5监测研究数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改善农村饮用水水源状况,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环城四区消灭黑臭水体。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

声级分别小于70分贝、56分贝。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环境本底水平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持在良好水平。(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区县环保局)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污染防治,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天津市黄标车】

1、适时公布PM2.5监测研究数据并做好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的基础工作。按照环保部要求和天津实际,积极开展对PM2.5、臭氧及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和评估,研究制定灰霾污染防治措施,及早发布PM2.5监测研究数据,加强将PM2.5监测数据纳入环境质量指标工作,做到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深化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推动改善能源结构。继续落实全市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和供热燃煤锅炉房环保达标管理工作。推动出台《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各区县政府抓好建设、拆迁、道桥施工工地及道路运输撒漏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大气处、监测中心、各区县环保局)

2、加强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清水工程,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重金属企业、重点监控排污单位、排海口水质的监测监控和预警。严格执行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推动全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编制适合我市超五类地表水水质的划分评价方法。开

展地下水资源及污染现状调查,完成乡镇、村级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和水质现状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引滦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启动“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天津项目。开展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已治理河道、环城四区计划治理河道水质跟踪监测评价。完善国控、市控和区控重点污染源分类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完善中控平台、进出口在线监测设备工作。开展入海排污口调查评估,制定并实施入海排污口规范管理方案。(责任牵头单位:水处、监测中心、科技处、各区县环保局)

3、深化危废、固废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启动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加强危险废物、进口废物、电子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厂污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的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推动天津滨海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加快建设。完成家电以旧换新环保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铬渣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监管。推动历史遗留的4处含多氯联苯变压器填埋点的排查和废物处置工作。完成我市典型工业场地土壤特征污染物调查工作。编制《天津市“十二五”安静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继续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做好夏季施工及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控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固体处、北辰区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县环保局)

4、确保放射源安全。继续以《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为抓手,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健全辐射环境监测监督体系,加强对核技术应用单位的监管。积极推进将高压输变电及移动通讯工程纳入城市规划,合理布局,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项目对公众的影响。贯彻放射源的“全寿期监管”制度,综合解决历史遗留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消除辐射安全隐患。(责任牵头单位:辐射处、开发处、各区县环保局)

5、提高环境质量监测和宣传水平。按照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开展空气和水环境监测的研究分析,增加和优化监测点位,完善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强化污染源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审核机制,完善重点行业、区域的环境应急监测预案体系。在电视台、网络、报刊等主流新闻媒体开设环保专栏,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发布权威的环境信息和环保数据,报道我市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取得的成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通、完善环境保护公众网,解读宣传公共政策,建立与宣传媒体单位的沟通联络机制,提高应对环境公共危机的水平。(责任牵头单位:监测中心、宣教中心、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总队)

(二)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制,把严格环境准入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

6、坚持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我市“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不受理未经规划环评工业园区及国家明令控制行业的项目环评;对建设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不符的,不予批准。进一步强化环评管理,使环评充分反映环境管理的要求,维护环评的严肃性。(责任牵头单位:开发处、各区县环保局)

7、严格落实新、扩、改建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机制。继续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主要污染物替代排放量审查,组织开展增减平衡项目专项检查,督促等量置换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较大差距的区县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实施“区域限批”。(责任牵头单位:开发处、总量处;责任单位:各区县环保局)

8、积极探索创新项目环保管理机制。严格涉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门槛,探索适合我市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环境保护指导意见;结合“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出台环境影响轻微项目豁免目录;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开发处、科技处)【天津市黄标车】

(三)深入推进减排五大任务实施,以倒逼机制推动年度减排任务完成。

天津市黄标车 第四篇_政府工作报告2015-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02

月02日08:05 来源:天津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政府工作报告( 图)

—— 2015年1月25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天津市市长 黄兴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启动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领导下,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天津市黄标车】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紧紧围绕美丽天津建设,稳中求进,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过去一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下行压力不断加大。面对严峻挑战,全市人民团结一心,积极应对,在攻坚中前行,在创新中发展,在转型中提升,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市生产总值15722亿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0亿元,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654亿元,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外贸进出口增长4.2%。城镇登记失业率3.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9%;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7%和10.8%。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以上,节能减排完成年度任务。经济增长虽然有所放缓,但质量效益有新的提高,天津发展在关键时期又迈出了关键的一大步。

我们全力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稳增长、促转型。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和“杀手锏”产品,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4万家,累计达到6万家,新增小巨人企业630家,累计达到3000家,实施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开发出真空分子泵、纳米手机芯片等一批国际领先的技术和产品,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准,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实施了万企转型升级计划,深入开展“促惠上”活动,通过改造提升、产业转型、关停重组、载体升级等途径,完成5800多家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了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就业增加、资源节约、环境改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在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推动民营经济向科技型、服务型、外向型、规模型、集约型发展,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新增民营企业5.5万户,增长8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金融、物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不断壮大,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快速发展,恒隆广场、民园广场等一批商贸旅游设施投入使用,亿元楼宇达到150座,服务业占全市经济比重提高到49.3%;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超大型航天器、大众汽车变速器等项目建成投产,工业总产值达到3万亿元;现代都市型农业加快发展,建成一批高水平农业产业园区,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壮大区县经济实力,高水平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一大批高端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着力提升中心城区服务功能,高端服务业和都市型工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郊区县特色发展,示范小城镇、示范工业园区建设扎实推进,培育了一批强区强街强镇。

我们着力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改革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不断深化重要领域改革,积极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努力营造公平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382项减少到295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向全社会公布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实现“一份清单管边界”。组建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企业设立“四证一章”一天办结,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整合工商、食药、质监等市场监管职能,成立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率先建立大部门监管体制,实现“一个部门管市场”。实施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力量,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开放运行,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推进大通关体系建设,建立京津冀海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实现“一份单卡管通关”。建立政府系统公务人员行政效能明查暗访监督机制、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谈话提醒机制,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融资租赁机构达到267家,业务总量占全国四分之一,全国首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获准筹建,金城银行成为国内首批民营银行试点,意愿结汇、境外投资基金、期货保税交割、动产权属登记等创新业务扎实推进。国企改革取得新成效,完成轨道交通集团等5个调整重组项目,放开搞活119家优势企业,清理退出184家低效企业,2家集团跻身世界500强。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加快实施“三个500强”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实际利用外资189亿美元,增长12.1%,引进内资3600亿元,增长15.4%,口岸进出口总值超过2200亿美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获国家批准建设。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与北京、河北签署一系列合作协议,着力推进交通、环保、产业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设立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公司、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公司,实施京津合作示范区等一批重点合作项目,确定了滨海新区及有关区县产业承接平台,借重用好首都资源取得新成效。成功举办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大型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国际影响力。

我们深入开展“四清一绿”行动,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铁腕治污,深入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推进清新空气行动,按照“五四三”的思路,狠抓煤、尘、车、工业污染、新建项目“五控”治理,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法律手段,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努力做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加强煤质管理,改造关停燃煤锅炉,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实行机动车限行,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14.3万辆,全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13.5%。大力推进清水河道行动,综合治理河道16条170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14座,实现中心城区水系循环流动,主要河道水体质量明显提升。加快推进清洁村庄行动,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体系,集中开展绿化和卫生清整,建设清洁村庄2000个、美丽村庄150个。扎实推进清洁社区行动,完成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成片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三个全覆盖”,开展了绿荫泊车管理试点,建设美丽社区174个。积极推进绿化美化行动,植树造林38.5万亩,新增改造绿化面积2780万平方米,新建提升公园30个,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6%。南水北调工程实现通水,于桥水库实行全封闭管理。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全市四分之一国土面积纳入永久性保护范围,构筑生态系统的“安全屏障”。大幅度提高排污收费标准,用经济手段倒逼企业减排。(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海河两岸整体环境,集中整治机场、港口、车站和一些重点地区,实施机动三轮车专项治理,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我们加快建设“两港四路”,大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力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服务区域、紧密衔接、高效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天津港30万吨级铁矿石码头、国际邮轮码头二期等一批工程完工,内陆无水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港口货物吞吐量5.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400万标准箱。滨海国际机场二号航站

楼建成运营,地下交通换乘中心同步启用,地铁2号线延伸到机场,异地候机厅达到12座,实现了京津空铁联运一小时通达,旅客吞吐量突破1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23.3万吨。津保铁路、南港铁路、西南环线、进港三线、京津城际高铁延伸线加快建设,于家堡中心站主体完工。唐津高速公路改扩建、塘承二期工程完工。地铁5号、6号线顺利推进,4号、10号线启动建设。提升改造一批国道省道、城市道路和乡村公路,滨海新区中央大道全线贯通。

我们精心实施“20项民心工程”,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财政支出的75%以上用于民生领域,着力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新增就业48.8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实施增加收入21项政策措施,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低保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居民医保筹资补助标准、住院报销比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居民基础养老金都有新提高,居民住院医保最高支付额统一增加到18万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1万套,建成7.7万套,新增住房补贴家庭1万户,西于庄等危陋房屋改造工程顺利推进。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旧楼区三年综合改造任务,1340个小区居住功能明显提升,310万群众受益。全面完成农村危陋房屋两年改造任务,1万多户困难家庭住上新农居。新开、优化公交线路149条,启用公交专用道41公里,新增公交车辆2500部。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达到600个,居住证制度顺利实施,结对帮扶困难村和联系社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新建、改造幼儿园150所,397所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新一轮现代化标准建设,又有2所高职院校迁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新校区加快建设,新增一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完成第二儿童医院、中医一附院、环湖医院等新建改扩建工程,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基本医疗服务“15分钟步行圈”初步形成。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再创佳绩,创作了纪录片《五大道》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国家3D影视创意园、天津出版产业园投入运营,国家海洋博物馆加快建设。启动第十三届全运会筹备工作,全民健身运动、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得到加强。国防建设、双拥共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军政军民团结的局面更加巩固。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开拓奋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兄弟省市区、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津部队,向所有关心支持天津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政府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思想还不够解放,主动改革意识不强,担当精神、敢闯敢试劲头不足,发展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更新;综合实力不够强,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第二产业偏重,现代服务业发展相

对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亟需提升,科技投入产出效率和成果转化率不够高,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短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不浓;深化改革任务繁重,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实力强、规模大的民营企业比较少;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空气、水、土壤等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群众生活水平还不够高,居民增收难度加大,公共服务、城市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创新社会治理更加迫切;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服务质量、行政效率不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公职人员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有效予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总体

要求和预期目标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面临的发展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深度调整,总体复苏还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阶段,进入了中高速增长、结构优化、创新驱动的新常态,发展的内涵和条件已经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必须科学认识、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内在要求,用心把握天津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向改革开放要活力,向科技创新要动力,向结构调整要助力,向民生改善要潜力,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

当前,天津发展机遇叠加,千载难逢。党中央、国务院把京津冀协同发展确定为重大国家战略,着力解决京津冀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为天津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有利于我们抢占新一轮改革开放制高点,为国家试验制度,为地方谋求发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将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重要的战略支撑。滨海新区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蓄积的能量正在不断释放,具备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天津作为亚欧大陆桥东部起点、中蒙俄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桥头堡作用更加凸显。机遇难得,时不我待。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创造天津更加美好的明天!

2015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全力推进投资贸易和生活服务两个便利化,全力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外贸进出口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和10%,居民消费价格涨

天津市黄标车 第五篇_20159月3日全国放假一天工作可获双倍工资通知

2015年8月18日,北京,天安门广场国旗杆两侧的临时观礼台首次露出了真容,东西观礼台上的座椅被分成了不同的颜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日发布消息称,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明确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近日,人社部发出通知,对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期间劳动者工资计发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指出,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宣传,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华北七省区市统一减排 阅兵期间北京减排超40%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从8月28日零时至9月4日24时,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将统一实施临时强化减排措施,力保“北京蓝”。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公布,七省区市共计将有12255家燃煤锅炉、工业企业及混凝土搅拌站停产限产。此外,确保期间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同比减排30%以上,其中北京市减排量达到40%以上。

北京:全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

空气质量保障期间,北京市减排量将达到40%以上。除公交、救护、消防、环卫、执法以及“绿色通道”等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和纯电动小客车外,北京全市区域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市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机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实现公务用车停驶80%。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全天被禁止在北京市政道路内行驶,货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车辆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天津:重点限停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天津市将有285家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高架污染源暂停生产,421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印刷、工业涂装、家具、汽车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企业采取停产、检修、限产等措施,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项污染物排放量要减少30%以上。

天津市还要求,未按计划完成活动前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或完成治理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设施,活动期间暂停生产。

河北:北京周边划定重点控制区

根据夏秋季节转化期气候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扩散对北京市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河北省将控制区域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其中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迁安、涿州市及宁晋、景县、魏县为重点控制区域,其他为一般控制区域。

重点控制区域在8月28日零时至9月4日24时全程启动企业停产、限产、施工工地停工和其他重点控制措施。一般控制区域在9月1日零时至4日24时实施与重点区域相同的控制措施,该区域内高架污染源,采取降低生产负荷、燃用低硫优质煤、实施排放绩效管理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0%以上。

山西:各市均做好启动最高应急准备

山西省将在活动期间每天定时会商,分析预测未来3天空气质量状况。目前,各市均制定了最高一级(红色)应急减排预案,并已做好最高级别的应急准备。

活动前,山西省政府已组织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共排查8587家各类重点排污企业,责令128家企业停止建设,304家企业停产,112家企业实施关停取缔。

内蒙古:设12个进京治安检查站查车

活动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设置12个进京治安检查站,对进京车辆加强检验,及时告知不能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水平的车辆的限行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对不符合进京手续的车辆一律劝返。

此外,距离北京较近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市也列为重点控制区,区域内禁止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行驶,黄标车、低速货车和农用车分时段限行。

山东:环保部通报项目停产停运

山东省要求,大气污染排放浓度超标的企业实施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其中,因承担民生工程不能停产整治被处以按日连续计罚的企业,在纪念活动期间应暂停生产,列入2015年度治理改造但不能提前完成的采取最大限度的限产措施。环保部通报未完成限期治理的和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中列入停产整治类的项目,活动期间停产停运。

河南:被约谈城市领导班子包干整治

前段时间,环保部和河南省已经分别约谈了郑州、平顶山、新乡、焦作、三门峡5个市,约谈之后,郑州市由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片包干,对全市13家电力、48家碳素、25家水泥和297家耐材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平顶山市关停了29台燃煤机组中的14台;焦作市对28家重点耗煤企业实施燃煤总量控制,新乡、三门峡也采取了相应措施。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0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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