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美文 > 新秀美文 > 深圳户口新政策

深圳户口新政策

时间:2017-12-07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新秀美文】

深圳户口新政策 第一篇_2016年深圳积分入户政策变化

2016年深圳积分入户政策变化

一、职业资格类

2013年双高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加70分、2016年只能加40分。2016年可以加70分的有公共营养师、电子商务师等。

2016年深圳积分入户政策变化

详情电话深圳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0755-29079300

扣Q扣|薇-讯 【饿五伊伊是饿吧气气吾】

2013年中级工40分,初级工30分,高中学历20分,双高证书70分,一高一中50分;

2016年中级工30分,初级工20分,高中学历0分,双高证书40分,一高一中20分。

二、专利得分变化

2013年外观设计专利每项1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30分;

2016年取消外观设计专利得分,实用新型专利由30分变成10分。 三、社保积分及房产居住证积分没有变化

1.依旧是养老1年3分,工伤、医疗、失业、生育每满1年各积:1分;如果全部保险都买了一般一年就会有7分,此项得分60分封顶;

2.红本在手房产30分,按揭的房产20分,居住证一年1分。

四、年龄得分变化

35岁以下5分,35-40岁1分; 2016年45岁以上多一岁扣5分。

深圳户口新政策 第二篇_2016年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及分值表

2016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

深圳龙华成校积分入户全程服务【深圳户口新政策】

深圳户口新政策 第三篇_2017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 深圳积分入户条件

2017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 深圳积分入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深圳户口新政策】

2017深圳积分入户政策是怎样的?哪些人可以办理户籍迁入?深圳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及流程又是怎样的?看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入户类别

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二、申请条件

人才引进迁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纳税迁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纳税迁户: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三)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24万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1倍以上的,其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前款第(一)项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前款第(二)项的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前款第(四)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以内在同一企业,且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纳税迁户人员办理入户手续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自缴税款(不包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及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

政策性迁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居住社保迁户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

符合规定人员迁户时,男性应当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当在50周岁以下。

有关人员迁户时,除应当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申请流程

各类迁户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核入户手续:

(一)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根据各自情况按规定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纳税迁户条件且同时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应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符合纳税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符合政策性迁户条件的人员,按迁户类别分别向公安、人力资源、民政、经贸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四)符合居住社保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其户口性质仍登记为农业户口的,须同时申请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深圳户口新政策 第四篇_深圳居住证2015年新政策

深圳居住证2015年新政策

2015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政策正式实施。深圳居住证条例实施,非深圳户籍人员请留意办理居住证,享受到多项深圳公共服务。警方澄清:此前传言“持有居住证7年以上可入深户”系谣传。

根据条例规定: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申报义务人(包括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非深户籍人员符合在深圳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并且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条件的,可以申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市民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深圳居住证办理网址https://)或者到辖区受理点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警方开通微信公众号“深圳居住证”(微信号:szjzz2015),居住证法规、业务咨询、投诉电话:84465000 (周一至周五 9:00-18:00)方便市民了解、查询和办理有关业务。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排队,请留意:

1.持有居住证的市民可登陆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http://203.91.45.514)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6月1日及以后的,6月1日系统将自动延期一年。

2.现持有居住证的,无论1年期还是10年期,新条例实施后,只有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才能换领新证。

3. 6月1日后,居住证受理点将增多、办证更加方便快捷,还可通过网上申请。

4.“持有居住证7年以上可入深户”系谣传。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实施,将有哪些改变?

1、深圳新居住证办理更方便;深圳新居住证办理网址在本文前面有列出。

2、办理深圳居住证条件更高了,居住证条件:交社保1年以上,或二年内交社保18个月以上。

3、持居住证入深户是谣传;惠州入户也还要65平方的商品房呢,何况深圳超一线城市。【深圳户口新政策】

4、入深户考证培训,多数人只考一个证即可,少数人要考二个证,甚至有人要考证跨期4-5年;

深圳新居住证有什么用处?

深圳新居住证的用处有:办理深圳户口必须有,买车摇号也要有。

(一)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二)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幼儿园儿童相关补贴;

(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

(四)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深圳户口新政策】

新圳新居住证作用更多有:

(五)申请社工服务;

【深圳户口新政策】

(六)申请就业辅导培训;

(七)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推荐阅读>>积分入户考证方案

(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与深圳市户籍居民同等优惠;

(九)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

(十)国家和特区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深圳新居住证的用处还表现在:

(一)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二)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申请租房补贴;

【深圳户口新政策】

(四)申请困难救助;

(五)同住父母享受基本养老服务;

(六)为同住父母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七)国家和特区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以上列举了深圳新居住证的作用和用处,如果没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迅速办理。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办理及居住登记申报流程温馨提示

市人大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办理及居住登记申报的一些关键事项:

一、居住证办理途径

居住证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

网上办理的,市民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网址:https://)查询信息并办理相关业务。也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居住证”、下载手机APP“深圳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通过网上办理的须先行注册账号。

受理点办理的,市民可到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街道办受理点提交申请。居住证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录市公安局主页(

二、居住证申办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

一是符合“双稳定”条件,即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三、居住证办理过程中对居住登记的要求

(一)在提交居住证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有有效的居住登记信息。居住证办理遵循“属地原则”,申请人应当向有效的居住登记地所属受理点提出办理申请。

(二)以“两个稳定”条件提交居住证办理申请的,除满足条件(一)外,申请人需要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如因居所变更后未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等情况,导致居住登记连续时间中断,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0日的,仍视为连续居住。

此外,按照《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要求,以下两种情形同样视为满足合法稳定居所条件:

1.《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非深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在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累计满十二个月的。

2.《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换领新证的,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时间累计满十二个月的。

四、居住登记制度基本情况

(一)什么是居住登记?

按照《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为其提供居所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申报义务人。申报义务人应当主动为其申报入住、搬离及变更等居住信息。

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在抽查居住登记情况时,发现居住登记信息未申报或者申报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会予以采集和补正,同时对未按规定申报的申报义务人进行处罚。

(二)申报义务人有哪些?

答:简而言之,谁直接提供居所的,谁就是申报义务人。具体如下:非深户籍人员租赁房屋居住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三)如何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可以网上申报,也可以到非深户籍人员居所所在地的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全市各社区均设有居住登记受理点。

网上申报的,申报义务人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网址:https://)注册账号后自助进行申报。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必须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开通账号后,在网上自助进行申报。

深圳户口新政策 第五篇_2016户口挂靠承诺书

户口挂靠承诺书

甲方:常熟市人才市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户口挂靠的条件:

符合常熟市落户政策的外籍未婚毕业生(应届生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往届生本科以上,包括本科),且已在甲方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包括毕业生报到、人事代理等),由本人申请,经甲方审定,可以办理户口挂靠。

二、户口挂靠期限为两年

甲方在本市城北派出所设立“毕业生集体户口”,接受乙方委托,为其挂靠集体户口。户口挂靠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两年(挂靠期满后如需继续挂靠,则需重签挂靠协议,待甲方审定后,可继续挂靠;户口挂靠费120元/人次)。

三、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 为乙方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周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2、 协助乙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 提供户口相关证明

四、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在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

户籍挂靠相关事宜,并承担户口相关服务费用。

2、 如变更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乙方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 发生以下情况时,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 调往常熟市外工作时

(2) 办理结婚登记有关手续时

(3) 已经在本市购置住房或有其它落户地

(4) 挂靠期限到期

4、乙方应根据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的要求,协助做好户籍相关事项。

五、如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自本协议终止起之日起,乙方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落户地派出所备案一份。

甲方:常熟市人才市场 乙 方:

(盖 章) (签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户口挂靠协议

甲 方: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乙 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凡来苏州新区就业的外地应届毕业生、异地引进调入的各类人员等,经批准已落实苏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乙方由于以下原因,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乙方挂靠单位为(单位名称) 。

□外地应届毕业生 □异地引进 □其他

三、乙方委托甲方挂靠期间,其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甲方代理。

四、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开具户籍证明(需提供户口挂靠单位介绍信;如已离开原挂靠单位,则本中心不再出具任何户籍证明)。

五、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如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a、乙方一旦离开原挂靠单位;

b、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c、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d、乙方档案调离我中心之前,务必将户口从我中心迁出,否则,后果自负。

请正反打印

深圳户口挂靠协议书

甲方:

甲方户口挂靠人员:

乙方:

区人才服务中心

甲方因无集体户口,为解决员工户口挂靠问题,经与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户口挂靠协议书。

一、甲方将职工的户口挂靠在乙方的集体户口内,挂靠日期从户口报入时计算。

二、甲方负责提供申报户口所需的各项资料。

三、乙方负责去公安部门办理申报户口手续。

四、甲方有督促和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的义务,挂靠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与户口相关的一系列工作。

五、乙方仅同意甲方职工的户口挂靠,有关住房等福利问题由甲方或挂靠人员自行解决。

六、为加强户口管理,户口挂靠人员的档案必须交由乙方保管(另签委托保管档案协议)。

七、户口挂靠人员需开具户籍或其它证明时,必须凭甲方的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开乙方办理。

八、户口挂靠人员需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化,及时通知甲乙双方。

九、户口挂靠人员离开甲方时,应先将本人的户口从乙方的集体户口中迁出,然后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如果户口挂靠人员离开甲方时不能迁出集体户口,由此而造成无法退工转档等后果由户口挂靠人员承担。

十、户口挂靠费每人每年元,户口挂靠时的第一个月一次性付清首次费用,以后逐年付费,先付费后挂靠。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挂靠人员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户口挂靠人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承担违反本协议引发的后果,绝不反悔。

户口挂靠人签名:

户口挂靠人住址:

联系电话:

户口挂靠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户口挂靠的条件

凡因市内工作变动、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就业等原因,经批准已落实________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婚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办理身份证换、补手续。

3.提供相关户口证明(乙方需出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及《户口挂靠协议书》)。

三、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联系电话 手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乙方户口挂靠期满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起)。

2)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3)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4.乙方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须同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自本协议中止日起一月内,乙方未与甲方联系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六、根据________市物价局价服字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规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挂靠户口管理费________元/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户口挂靠协议书范本

(个人代理人员)

甲方:苏州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名称)

(身份证号码)

之后,甲、乙双方达成协议,该协议:

一、户口的叫条件:

因为每一个城市工作变动,应届大学毕业生们平静下来再就业等方面的原因,在苏州帐户已执行批准,但没有在这个中心,处理个人人事代理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的未婚人员可以办理户口挂靠。

第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移民手续。户口挂靠协议书范本

二、办理身份证变化、充填过程。

3,如实提供有关帐户证据(乙方应颁发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庶人”和“账户协议”)。

三、乙方承担以下的责任:户口挂靠协议书范本

1,乙方应自觉遵守户口在cie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和家庭的管理条例,并配合甲方做户籍登记的相关问题。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地址邮编

三、乙方应发生下列情况适时向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挂靠协议书范本

1)乙方帐户挂靠期满一年(已经)。

2)乙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乙方已经购买住房或新安定下来。

四、乙方不能处理在特殊情况下,临时居留手续、移民与甲方另行协商。

四、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自本协议后的一个月内悬架与甲方,乙方未接触和未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的证明材料。

六、根据统计局公布的价格的苏州带字(1998)205号文件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附属帐户管理费120元/次。户口挂靠协议书范本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苏州人才服务中心(标记)

办公地址:苏州干将路、288号码

邮政编码:215002

0512-65221615办公室的电话。

日期

我的签名乙方:户口挂靠协议书范本

日期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9287/

推荐访问:2016年深圳户口新政策 深圳超生上户口新政策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