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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时间:2017-12-04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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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第一篇_ИНН 纳税人识别码

ИНН 纳税人识别码 ИКК 个人识别码 КНД 纳税申报代码

КПП 纳税人计税依据代码 НДС 增值税

К ∕СЧЕТ

Р∕ СЧЕТ

Т∕СЧЕТ

ОГРН

РНН

ОКЭД

БЦК

ОКПО

КП

КБК

代理银行帐户 结算帐户 往来帐户 国家注册码 纳税人注册号 全国经济项目分类 银行识别代码 全俄企业组织分类 商业银行 预算分类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第二篇_纳税识别号组成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

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

校验位之间 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 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5位码为其

“纳税人识 别号”;对外国人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

识制度的报告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或更换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技术监督机关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码组成,具体有以下三种类型:

1、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并在前面加挂

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2、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5位码作

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3、对外国人员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

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

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生产经营期限”栏: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的生产经营期限【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填写。如: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长期等。

4、“开业(设立)日期”栏:指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

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5.“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6.“生产经营地址”栏: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

7.“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8.“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

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142集体联

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9其他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75个人独资企业 190其他内资企业 210 (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220 (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51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52(港澳台商)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253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企业(港或澳台资)254(港澳台商)国际运输企业259其他港澳台商外国企业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5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352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353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企业354国际运输企业359其他外国企业500非企业单位

9、“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

填写自然人。

10、“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

【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11、“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主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

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04 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14 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

55 航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 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 59 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 J、金 融 业

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 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 72 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 租赁业 74 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 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水利管理业 80 环境管理业 81 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 居民服务业 83 其他服务业 P、教 育 84 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85 卫生 86 社会保障业 87 社会福利业【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 新闻出版业 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 文化艺术业 91 体育 92 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 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 群众社 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 98 国际组织

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巴南区地方税务局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3、银行帐号证明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6、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自存二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由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登记证件发放日期: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经办人:

税务登记机关(公章):

基 础 信 息

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第三篇_纳税人识别号

附件1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表

(适用单位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此表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

六、此表一式三份(地税机单独办理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二份),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此表,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的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项目的填写说明:

1、“核算方式”、“单位性质”、“适用会计制度”和“国有控股企业类型”为选择项目栏,请选择对应项目打“√”。“国标行业”为选择项目栏,请按照分类标准将选中内容的编码填入“□”内。

2、“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3、“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性质,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分类标准: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 142-集体联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其他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企业 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500-外国企业 600-非企业单位

4、“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5、“实际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址。

6、“从业人员”栏:填在劳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人数。

7、“国标行业”栏:纳税人按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A-农、林、牧、渔业:01-农业 02-林业 03-畜牧业 04-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6-烟草制品业 17-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家具制造业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橡胶制品业 30-塑料制品业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金属制品业 35-普通机械制造业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废气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建筑安装业 49-建筑装饰业 50-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铁路运输业 52-道路运输业 53-城市公共交通业 54-水上运输业 55-航空运输业 56-管道运输业 57-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仓储业 59-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计算机服务业 62-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批发业 65-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住宿业 67-餐饮业

J-金融业:68-银行业 69-证券业 70-保险业 71-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72-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租赁业 74-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5-科学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水利管理业 80-环境管理业 81-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2-居民服务业 83-其他服务业

P-教育:84-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85-卫生 86-社会保障业 87-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8-新闻出版业 89-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文化艺术业 91-体育 92-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93-中国共产党机关 94-国家机构 95-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98-国际组织

8、“经营范围”栏:纳税人应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证件中列明的经营范围如实填写;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证件中没有具体列明经营范围的,纳税人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填写。

9、“身份证件种类”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10、“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注册登记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11、“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12、“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13、“国有控股企业类型”栏:国有控股企业(含控资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股本或资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绝对控股或控资企业,其国家股本或资本所占比例大于50%;另一类是国有相对控股或控资企业,其国家股本或资本所占比例相对大于其他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或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以下内容由纳税人填写

声明: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提交的证件和资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

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第四篇_纳税识别号或成第二张身份证

纳税识别号或成第二张身份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我们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除此之外,一位税务系统人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纳税识别号”相关规定的出台,将使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监管。 税务系统早已着手研究只待时机成熟

“每位公民都拥有一个固定的纳税号,其实这种提法从本世纪初就已经有了,只不过是技术手段是否跟得上和推出时机是否成熟的问题!”昨天,北京国税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这其实是我国完善和改革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之一,但由于事关每个百姓因而引起了格外关注。他表示,其实在税务部门内部早就开始研究这个问题了。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2013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曾向社会公开征求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之后在研

究、吸收了社会各界意见后又对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是再度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来看无论是技术手段还是社会大环境应该都已经具备实施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条件了!”前述人士表示。

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

所谓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未来纳税识别号的应用将相当广泛。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5000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次给付现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应当于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此外意见稿中还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

此外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包括银行存

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学会秘书长周序中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税务部门就是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实现社会全覆盖,进行税务管理。

“灰色收入”将无法再逃税

在征求意见稿中,反映最强烈的就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5000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虽然这与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其瞄准的更是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问题,监管效率将明显提高。”一位税务系统人士昨天告诉北青报记者。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其中人们的常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等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目前执行得较好。而在这些常规收入外的自行申报方面则存在着不小的漏洞,也就是所谓的“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不意味着是不合法收入,但由于其不在明处而导致了逃税问题。”这位税务人士介绍,一方面是“灰色收入”接收者有意逃税;而更多的其实是

出于不愿意让灰色收入“见光”而不愿意自行申报。

由于“灰色收入”更多是以现金形式给付,就目前的监管手段而言确实存在较大漏洞。而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这部分收入也需要由给付者履行一定责任,虽然没有明确代扣代缴,但“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相当于把“灰色收入”放在了明处,而且这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意味着以往可能存在灰色地带的现金往来将从付款方源头上予以控制,付款方将钱给了谁必须将其纳税人识别号登记在册,从而实现对这个部分的全程监管。”

依据消费监管收入将成为可能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学会秘书长周序中表示,目前从国家的角度讲,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是十分严密。比如很多人把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称为是“工薪族所得税”,就是因为普通工薪族的收入比较单一,容易监管,反而成为了最依法纳税的阶层。而很多富豪、老板,他们可以想方设法把自己的资产表现为不可监控的形式,税务部门很难确认他的收入,因而也就无法应收尽收,最终造成了税收制度的不公平。

而有了纳税人识别号后,不仅从收入方面进行监

管,未来他买房、买车、高档消费以及投资、理财等都与识别号挂钩,就可从单纯的收入角度监管变为了收入和消费、支出等多个角度共同监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纳税公平的问题。

个人网店收税将不再有障碍

此外,对于社会上争议颇多的网店征税问题也将因为纳税人识别号的推出迎刃而解。“国家并没有给电商免过税,但是之所以存在一些中小电商因没有适合的税务登记类型,而相关信息又不在税务机关掌握范围,因而造成了这种局面。”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纳税人识别号覆盖到自然人,那意味着以后在家开网店的小电商,也将按照自然人纳税人管理,有了纳税识别号就不存在以前的税务登记问题了,纳税理所当然。

另外,近期关于中国税务机关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全球征税政策的话题火热。公民须报告自己在境外究竟赚了多少钱,不仅要为自己在中国取得的收入纳税,也必须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取得的收入缴纳国内税。对此,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学会秘书长周序中向北青报记者表示,无论这一制度是否有新的变化,但纳税人识别号肯定将为这一制度提供技术上的有力保障。

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第五篇_代扣还款委托书

代扣还款委托书

方:广州银行深圳分行 乙方:

为适应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实行财税库关行联网方式征收税款的需求,简化纳税手续,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银行(甲方)受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同意),对向该局缴纳税款并在甲方开设纳税账户的纳税人(乙方)开办代扣税款业务。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选择在甲方开立纳税账户,同意按照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实行的财税库关行联网方式委托甲方在其纳税账户上代扣税款。

二、乙方每月申报缴税之前必须在纳税账户中有足够缴纳当期税款之存款,若因乙方纳税账户资金不足而导致税款未能及时划转,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后,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税务机关的电子指令直接从乙方纳税账户上划转税款。甲方从乙方纳税账户划缴税款成功后为乙方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乙方的会计核算凭证。对乙方缴纳的出口货物税款,乙方持《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第一、第二联到甲方柜台,经查实已划转税款后加盖“转讫”章,作为会计核算凭证,甲方不在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四、《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由乙方选用以下任一方式(请打√)收取。

□1、甲方回单箱收取或甲方柜台领取。

□2、其他约定方式。

五、如因特殊原因导致乙方确未收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可在税款划转后180天内凭单位证明向甲方申请补打凭证一次,甲方在补打的凭证上加盖“补票”戳记。

六、乙方如对扣缴的税款有疑问,可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向税务机关查询。

七、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联,由甲、乙双方以及税务机关各执一联,三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州银行深圳分行 乙方(公章)

(盖章)

代表人:

纳税编号:

纳税识别码:

纳税账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扣还款委托书 [篇2]

中国银行青岛市南区第二支行:

本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财教

[]15号)文件精神,现委托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与贵行办理变更还款协议、重新制定还款计划等事宜。

因代偿金下达时间未定,在每次代偿金未下达期间,本人按照还款计划正常还款。本人偿还的利息在贷款还款结束后,由你处提供利息回补单,协助本人办理国家利息回补。

请予以办理为盼。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代扣还款委托书 [篇3]

立授权书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申购人)兹授权贵行依本授权书指示,於申购人向______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投信)申购所发行之______系列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______系列基金)时(并适用买卖投信公司现在及未来经主管机关核准经营之业务商品),得自申购人於贵行所开立之帐户(不含支票存款户)进行自动扣款转帐付款作业,并将转帐款项拨入______投信系列基金於贵行所开立之各基金专户内,作为申购人向______投信申购______投信系列基金之申购价金(包含基金价款及手续费),并委托贵行依下列约定事项办理前述扣款转帐作业:

1、申购人同意贵行自动扣款转帐之日即为基金之申购日,如该日为国定例假日者,以次一营业日为申购日,如因贵行电脑转帐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未能适时进行自动扣款转帐作业,申购人同意顺延至电脑修复正常运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排除之营业日进行扣款转帐作业,并以该日为______系列基金之申购日。

2、申购人应给付______投信之申购款项,依______投信编制之扣款明细表或电子媒体资料所载金额为准,由贵行於规定付款时间迳自申购人在贵行开立之帐户(不含支票存款户)转拨______系列基金於贵行开立之各基金专户,若申购人指定之帐户馀额不足支付应缴金额时,贵行得不进行扣款转帐付款作业。

3、______投信所编制之扣款明细表或电子媒体资料等内容如有错误,或申购人对应付______投信之申购价金(包含申购金额及销售费用)有争议时,均由申购人与______投信负责处理,概与贵行无关。

4、申购人同意本授权书经贵行核对约定帐户之原留印鉴无误,授权书转交______投信後通知申购人开始生效。

5、申购人同意与______投信约定代扣款帐户以壹个为限,如欲变更帐户需重填本授权书,经贵行核对约定帐户留存印鉴无误,授权书转交______投信後通知申购人开始生效,并将原约定代扣款帐户取消,未通知申购人前皆以原约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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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帐户进行交易;申购人因故必须撤销委托时,应以书面事先通知贵行。

6、申购人於填写本授权书前确已详阅并同意申购人与______投信间之开户共通条款(详开户约定书),本授权书未规定事项悉依据相关金融法令之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申请人指定代扣款银行之帐号必须与买回交易帐号一致。

申请日期:中-华-民-国

新增扣款行(同意扣款帐号与买回帐号相同)

变更扣款行(同意扣款帐号与买回帐号同步变更)

开户行:______银行 世华银行

(三选一) 中国国际商银

分行:

帐号:

立授权书人(帐户名称):

身分证或营利事业统一编号:

电话:

见证人:______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第六篇_2016税务委托书格式范文

税务委托书格式范文

委托人: 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纳税人编码: 住址:(代理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法人)

委托人现委托代理人到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办理 税务事项。委托人与代理人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委托书双方自签订并送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备案之日起生效。委托人撤销委托的须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送交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备案三个工作日后生效。

在对本委托的撤销生效期,代理人从事前述委托税务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税务委托书格式范文 [篇2]

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兹委托__________在___________税务局________________办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

授权范围: □ 1、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

□ 2、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 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 4、签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件的权利。 □ 5、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字)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已授权的请在 □ 中打“√”,未授权的请在 □ 中打“×”。

税务委托书格式范文 [篇3]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税务代理人,代理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涉税事项,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代理范围及目的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下列第 项税务代理事项。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帐建制,办理帐务;

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9、开展税务咨询;

10、受聘担任税务顾问;

11、其他涉税事项 。

二、承办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税务师办理甲方所委托的涉税业务。

三、代理期限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授权的税务代理的期限为 年,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

5、支付乙方工作人员为本项业务须到外地进行税务代理工作之差旅费。

五、乙方的义务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委托书》的约定,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公正、及时、准确地完成甲方授权的税务代理事项。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六、业务收费

1、乙方应收本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甲方应在本《委托书》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2、根据甲方要求,须到外地进行税务代理工作的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委托代理期限截止日前有效。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税务代理关系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补充或终止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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