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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30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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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第一篇_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南部县皂角乡小学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在校期间师生的食品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依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止法》及相关规定,按照“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周密服务、各尽其贲、严肃纪律、确保安全”的要求,特制定 《南部县皂角乡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

一、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南部县皂角乡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食堂实行目标管理,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对在校期间师生的食品安全工作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各项突发事件,确保万无一失。

组 长:彭 宏(校长)

副组长:彭 余(副校长)

成 员:裴文强 张鸣彬 杜海全 李建文 杜秋兰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裴文强(总务主任)

副主任:杜海泉(团长)

食品安全专监员:李建文(保管)

食品安全管理员(目标责任人):杜海泉(团长)

三、具体负责领导

裴文强(总务主任):负责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进货质量、职工晨检、职工体检培训、事故处置。

张明彬(信安办主任):负责营养餐、食品留样、三防设施、原材料储存、索证索票、事故处置。

四、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校长职责

1、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组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相关管理人员;

3、负责组织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食品管理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负责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改;

6、负责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的定点采购;

7、负责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全面自查。

(二)分管副校长职责

1、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的责任,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2、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3、负责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全面自查;

4、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5、负责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改;

6、负责督查、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

(三〉总务主任及信安办主任职责

1、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規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2、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全面自查;

4、负责投诉的处理;

5、负责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査与报告;

6、负责起草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7、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8、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品安全专监员职责

1、协助食安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及食品感观鉴别知识,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毎天检查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

4、检查学生食食品试尝留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査验和台帐记录,

5、毎天全面对食堂进行常规检查;

6、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上报食安办,同时采取合理措施和行动妥善处理安全隐患。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精通食品安全相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2、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的管理;

3、负责学校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管理;

4、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5、负责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及每日晨检管理;

6、负责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盛装、分餐等重点环节管理;

7、负责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管理;

8、负责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9、负责每周一次食品安全全面自査;

10、负责工人的晨检工作。

(六)食品采购员工作职责

1、对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及食品感观鉴别知识,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食品购进的相关规定;

3、负责索取并查验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工作;

4、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

关产品;

5、负责索取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购物凭证;

6、不得采购有毒有害、掺假掺杂、不新鲜或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 食品(农产品)。

(七)学校食堂工人岗位职责

1、对加工食品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及食品感观鉴别知识;

2、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3、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淸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淸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 用或冷藏;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 分类存放;

6、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 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学校食堂烹饪人员的岗位职责

1、对烹饪食品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 规知识,掌握食品感观鉴别知识;

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第二篇_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磙子营小杜庄小学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鲁山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的精神,明确学校食堂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组 长:刘延伟

成 员:付学鸿 李绿叶 赵燕 任海霞

具体监管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副组长叶甫明同志负责食堂原料和成品的采购监管,副组长付学宜同志负责食堂饮食质量的监管,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炊事员闫凤梅同志负责食堂食品贮存加工环节的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

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整改。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四、从严要求,规范管理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食堂进货渠道规范,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五、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六、责任追究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

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和教育的提出批评。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对学生采取救治措施并同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磙子营小杜庄小学

2015年9月2日

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第三篇_区开展食品安全月实施方案

区开展食品安全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把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推向深入,真正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治理。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提高全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整治重点重点抓好饲料、熟食批发的整治。

三、主要工作继续巩固和扩大“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成果,突出抓好七项整顿,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确保全区食品安全形式根本好转。突出抓好七项整顿:(一)整顿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打击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二)整顿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秩序,打击使用甲胺磷、三聚氰胺、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三)整顿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秩序,严把准入关口,打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四)整顿食品流通秩序,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五)整顿餐饮服务秩序,打击使用劣质、有毒有害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六)整顿畜禽屠宰秩序,打击私屠乱宰、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的行为;(七)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打击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和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一)案件查处力度有新突破;

(二)重点隐患治理效果有新突破;(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新突破;(四)地方法规标准完善有新突破(重点规范标准);(五)长效机制建设有新突破;四、任务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质监、工商、农业、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要求,查找并研究解决监管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方案报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坚持“四要”原则,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商户,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违规、没有良心、失去人性的黑心户,要顶格处罚,坚决做到“四要”:要人、要物、要设备、要重罚,让其倾家荡产,彻底失去再生产能力。(各部门查出的大案要案随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各司其职,开展集中整治。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进行集中整治。一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特别是托幼、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卫生要求,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落实整改措施,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处罚、取缔。加大对大型聚餐的管理,落实报告和留样制度。二要与所有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餐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做好餐饮单位经营食品特别是熟肉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的抽样检测,对不合格单位加大整改和处罚力度。四是开展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打击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和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五是随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落实24小时执法人员值班,做到人员、物资、车辆三到位。农业部门负责农牧水产品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一是要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蔬菜、畜产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强监督检测,特别要以饲料为重点。二是要与所有的监管单位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质监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进行集中整治。一是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彻底取缔无证生产单位。整顿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

打击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二是要与所有的食品生产单位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要加大抽检力度,整顿和处罚不合格单位。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集中整治。一是要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对熟食批发的整治力度,整顿食品流通秩序,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二是要与所有的食品经营单位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要加大抽检力度,整顿和处罚不合格单位。商务部门整顿畜禽屠宰秩序,打击私屠乱宰、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的行为。

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第四篇_全区流通环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流通环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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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

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示范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工商食字[2009]21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工商系统工作实际,现提出流通环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

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意见》,牢牢把握“四个只有”,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 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采取巩固与创新

相结合、规范与推广相统一的原则,结合实际,有效推进,促进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工作水平。2010年要在原有1444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基础上,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644家,2011年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600家, 实现在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创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目标。对

人口密集、规模大、经济实力强的城镇社区,鼓励创建多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充分发挥示范店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消费安全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严格标准,注重实效

为确保命名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要根据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各项考核内容大于或等于90分,方可评定为“食品安全示范店”,切实做到优中选精,确保质量,取得实效。各地对已命名挂牌的“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村食品放心店(超市)”,要严格按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考核办法,从严审查、考核,重新认定、命名,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统一纳入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之中。

“食品安全示范店”考核认定、命名挂牌,以县(区)工商局为单位组织进行。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店”,应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标准,由经营者自愿申请,填写《食品安全示范店申报表》,经辖区工商所初审,由县(区)工商局组织考核、认定。拟命名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名单要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使示范店切实具有示范引导作用。

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1、统一规范

对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要实现“五个统一”:一是统一称谓。为了便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成效,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引导的效应,凡参加此项示范活动的食品经营单位,经县(区)工商局考核确定,其称谓统一规范为“食品安全示范店”。二是统一标志。对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店,为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社会对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监督,“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标

志样式由自治区工商局统一制定。三是统一承诺。食品安全示范店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承诺,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行为合法规范,经营者自律制度完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四是统一亮证亮照经营。为了便于消费者确认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了解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的具体内容,食品安全示范店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统一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清真食品的,应悬挂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五是统一监督电话。为了便于消费者申诉、举报,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隐患,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作为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有效平台,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

2、动态管理

对“食品安全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复查一次,实行优胜劣汰,不搞终身制。工商所应全面加强对已认定命名的“食品安全示范店”监督管理,每年要定期进行复查、指导。县(区)工商局视检查、复查情况、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留或取消“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资格。在检查、复查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区)工商局视不同情况给予限期整改、取消“食品安全示范店”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布。

(1)故意经销假冒伪劣食品,或经销假冒伪劣食品数量较大(案值200元以上),或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累计3次以上;

(2)发生食品质量或食品安全事故的;

(3)监管检查中发现该商场、超市、商店食品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食品进销货“三合一”台账严重不规范等,不再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的;

(4)因食品质量存在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不积极承担赔偿责任的;

(5)内部管理混乱,经营场所卫生脏乱差、食品摆放凌乱造成污染的;

(6)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纠纷,造成一定社会不良影响的;

(7)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长效监管

食品安全示范店应当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诚信经营,自觉承担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切实做到“四规范”:一是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规范。食品安全示范店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期接受并通过年检验照。应当具有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是食品质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规范。食品安全示范店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禁从证照不全、无证无照者处采购食品,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鼓励食品安全示范店实行连锁配送和协议准入,鼓励和引导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电子台账等电子化管理模式。食品安全示范店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三是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食品安全示范店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严禁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是各项制度健全规范。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严格规范食品销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自检制度,严格规范内部食品质量监控行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查自纠行为;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严格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出市场的行为;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建立健全食品消费纠纷解决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者和解消费纠纷的行为。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在当前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部署。要在当地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抓好创建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二)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分类指导。各地既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要城乡区别对待、渐进引导推进。要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专档,明确专人负责。各市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县(区)工商局要帮助、指导经营者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辖区工商所根据食品安全示范店经营行为守法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活动守信情况等有关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

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第五篇_2015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1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大报告提出的确保食品安全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和平的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区,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3、食品安全信息收信、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及到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领域。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5、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7、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8、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9、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

10、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

11、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2、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

13、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1、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实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失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居民消费健康安全。

(二)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取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

3、逐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的违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类市场安全有序。

(三)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按照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贷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查记录。

3、强化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制订可行措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社区、市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作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领导。结合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机制。对各社区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举措。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领导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亚楼 办事处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车 敏 办事处副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安全科,孟凡军兼任办公室任。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2月)

学习创建标准,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形成有关决定和规定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按照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分解任务,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

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考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准备工作。

(四)迎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验收(20XX年5月)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单位多、环节多,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94号]的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努力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定于6月13日至20日在全区开展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食品安全先进区实施方案】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 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全社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主题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四、活动口号

(一)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二)食品安全,全民行动

(三)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五)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八)依法诚信生产经营,自觉维护食品安全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五、主要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在通过江宁电视台、《江宁新闻》和江宁区属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于6月13日上午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区政府高吉祥副区长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组织农业、林业、商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组织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现场采访食品相关企业代表和监管执法人员和消费者。(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区广播电视台)

(二)发布公益广告

在江宁电视台播放食品安全滚动字幕,在天印广场电子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住建局、区广播电视台)

(三)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在江宁新闻和各食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博客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报道中央及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情况等。区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分别负责提供1篇宣传稿,于6月13日前发至区食安办邮箱。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稿的审校和江宁新闻等媒体报道有关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安办)

(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

利用江宁电视台的《江宁新闻》栏目,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提供素材和联系拍摄,江宁电视台负责策划、拍摄和制作。利用一周时间在《江宁新闻》栏目内开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系列专题报道,反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为民饮食保驾护航中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面和参与度,真正做到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具体安排如下:6月13日报道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4日报道区农、林部门食品种植养殖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5日报道区商务局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6日报道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7日报道区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8日报道区卫生局餐饮消费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电视台、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五)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主动配合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①农业、林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部署安排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单位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标语内容见前面活动口号)、设立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座,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质量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地进行培训宣传,着力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③在全区中小学开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中小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真正使食品安全做到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林业局负责种、养殖环节单位,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区工商局负责流通企业,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企业,区建工局负责建筑工地,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户外横幅悬挂地点的落实。)

2.各街道、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举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将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六)设立公众参与热线

发挥“12345”等政府服务平台、各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积极,宣传声势浩大。

2、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形成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企业积极响应,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同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健全长效机制。

3、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的同时,还要注重搞好部门联动,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宣传声势。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的效果。新闻媒体要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及时对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各项宣传活动进行及时跟踪报道,推进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3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工作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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