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bppp.com--新秀美文】
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建议增加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这也意味着“民告官不见官”的尴尬有望破解。据了解,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去年12月23日,该法23年来首次“动刀”。
1
领导应诉
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
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制度,但一直都存在“告官不见官”的尴尬情况。二审稿增加了相关规定,被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解读
改变“信访不信法”现状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有利于改变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当然,我并不主张所有行政案件都要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既不可能,也无必要。我的建议有二:一是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权益的,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案件应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在一定时间(如一年或两年)内应至少自行选择一个案件出庭应诉一次。
>>链接
2011年,平谷区政府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当年夏天,平谷区法院开庭审判了某村三名村民诉平谷区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一案。第一个出庭应诉的就是平谷区区长张吉福。
该制度实行一年多,平谷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近30名各部门负责人出庭,“一把手”亲自应诉的已达75%。
2
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
有专家提出,在可诉范围方面,原规定为“具体行政行为”,这一概念针对的是“抽象行政行为”。有的法院据此设定标准,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不予受理,客观上造成“立案难”。二审稿将“具体行政行为”统一修改为“行政行为”,解决这一问题。
>>解读
利于受案范围调整
姜明安表示,此前案件总是纠结于被诉行为是否是具体行政行为,很多法院为了不受理就说这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这次的修改意义有二:其一,可为目前适当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去除法律障碍,如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对行政合同案件的受理等。其二,可为今后具体法律法规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提供依据,在立法机关认为条件成熟时,随时可将任何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不受“具体行政行为”的限制。
3
撤销情形
“明显不当”行为可撤销
有意见提出,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行政机关明显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没有规定法院可以判决撤销,不利于解决行政争议。对此,二审稿在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的行政行为情形中,增加一项“明显不当”的情形。
>>解读
利于实质解决争议
姜明安称,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合法性审查,实践中对一些合法但是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法院就不能撤销,也就无法解决争议。从国外的做法来看,行政诉讼中对合理性的问题也进行审查,也是为了实质性地解决行政争议。
对于“明显不当”的情形,姜明安解释称,第一种是法院可以变更的,如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第二种是不适于法院变更的,如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第一种情形应适用变更判决,但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变更判决只适用于行政处罚,这显然不适当。第
二种情形才应适用撤销判决。但按照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第二种情形法院似乎只能维持,因为行为没有达到违法的程度。
4
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审理期限延长
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规定第一审案件和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分别为三个月和两个月。二审稿建议,将两个期限分别改为六个月和三个月。
>>解读
法院仍需尽快审理
姜明安认为,这次修改是比较适当的,既有利于保护当事人诉权的实现,又不至于过分影响行政效率。有人提出将诉讼时效延长到一年或两年,我认为这样规定弊大于利。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作为诉讼客体的行政行为很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如果相应社会关系长时间不稳定,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过大的损失。因此,平衡二者,六个月比较合适。
然而,将审理期限延长并不意味着今后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要审六个月和三个月,法院审案仍然要坚持公正和效率平衡原则,坚持尽快审理,尽快结案,大多数案件可能一两个月就会完成一审,三四个月就可能结案。只有重大疑难案件才会用最大期限。
5
调解范围
行政案件调解范围扩大
一审稿中提到,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和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补偿的案件除外。二审稿修改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除外。
>>解读
便于化解官民矛盾
姜明安指出,过去学界和实务界均认为,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主要理由有二:其一,行政诉讼的基本功能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法与不合法,没有调解的余地;其二,调解必须以当事人对案件所涉利益有自由处分权为前提。而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只是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代表,不是这些利益的所有者,因此不能由其自由处分案件中所涉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但是这两条理由并不足以完全排除行政诉讼对调解的适用。因为行政案件并不是仅存在一个合法与不合法的问题,还有大量的合理与不合理、适当与不适当的问题,如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的数额多少问题。对于这些合理性、适当性问题,通过调解解决自然比通过裁判解决更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官民关系的和谐。
6
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维持原判也当被告
根据原立法设计,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即不会成为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就会成为被告。专家指出,实践中,复议机关为了不当被告,维持原行政行为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行政复议制度未能很好发挥作用。
二审稿提到,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解读
避免行政复议“走过场”
姜明安指出,这一修改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行政复议因许多地方和部门复议机关做“维持会”而导致复议公信力严重下降的现实困境。但是复议机关今后一律做被告的规定也不一定合适。现在很多地方行政复议实行复议委员会制度,有点像法院的审案。
但是让复议委员会做被告似乎就不太合适。因为,复议委员会审案一般不会出现做“维持会”的情形,复议委员会的委员大多是行政机关以外的专家、学者、律师,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修法要点
◎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具体行政行为”统一修改为“行政行为”。
◎被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起诉期较之前延长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除外。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应当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将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列入可撤销范围。
◎将第一审案件和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分别延长至六个月和三个月。
◎在简易程序中增加“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情形,同时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使用简单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一、判断题
(一)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 )
3、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
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 )
4、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 )
5、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 √ )
6、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起诉。( √ )
7、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不得进行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 )
8、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
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 )
9、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
面审查。( √ )
10、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 √ )
1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律应当公开进行。(×)
【难题】1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3、行政诉讼案件一律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难题】14、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
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15、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6、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难题】17、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以及对国务院或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8、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
辖行政案件。(×)
【难题】19、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以复议
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0、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被告可以免除
相应的举证责任。(×)
2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
22、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
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可以再次自行移送。(×)
23、【难题】经复议的案件,行政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只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4、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
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 √ )
2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
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只能由第三人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人
民法院无权主动通知其参加诉讼。(×)
26、【难题】在行政诉讼中,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
但无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
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27、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
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可改由原告进行举证。
(×)
28、根据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但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即可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
29、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院在公正审理的基础上可以向被告调取其作出行政行
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30、【难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
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1、除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情形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但是否准许应由人民法
院决定。( √ )
32、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可以不公开审理。( √ )
33、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
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
3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行政诉讼的法定原则,不存在任何例外
规定。(×)
35、在涉及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
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 )
36、【难题】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根
据自愿原则,裁定准许。(×)
3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
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
38、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正确的处理方法为,
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指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 √)
39、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予以
公告,但法院无权向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处分的司法建议。
(×)
40、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至日起七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
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
答辩状。(×)
二、 单项选择
41、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A 最先受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 B 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商确定
C 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D 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C
4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 )
A 故成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 B 故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C 故不能称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D 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答案:D
43、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是( )
A 被诉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的 B被诉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C 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其履行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D 起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成立的
答案:D
4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其( )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
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A 三个月 B 三个半月 C六个月 D 十二个月
答案:C
45、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是( )
A 张某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但行政机关拒绝办法或不予答复
B 李某认为工商管理局对其违章经营的罚款决定有误
C 王某认为行政机关违法征收其土地,对征收决定不服的
D 赵某认为单位免除自己行政职务的处罚决定不合理
答案:D【行政诉讼被告负责人可以不出庭吗】
46、《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 )可以提起诉讼。
A 其近亲属 B 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 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D 经人民法院指定的人
答案:A
4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 )
为行政诉讼被告。
A 该派出机构 B 该行政机关
C 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D 该派出机构和该行政机关
答案:B
48、行政诉讼中,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
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
A 变更 B 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C 责令履行 D 确认违法
答案:A
49、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当庭宣判的,应当在( )日内发送判决书。
A 五日内 B 七日内 C 十日内 D 十五日内
答案:C
50、在行政诉讼中,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监督的是( )。
A 上一级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审判委员会 D 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
51、行政诉讼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 )。
A 要求被告出庭应诉 B 要求原告撤诉
C 按缺席审理判决 D 通知其上级机关应诉
答案:C
52、行政诉讼中,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是被告。
A 行政级别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B 行政级别低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C 可以任选一个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D 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答案:D
53、行政案件原则上由( )人民法院管辖。
A 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B 原告所在地
C 被告所在地 D 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A
5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A 原告所在地 B 被告所在地 C 中级人民法院 D 不动产所在地
答案:D
55、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
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 )。
A 自行移送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B 自行退回原移送法院
C 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D 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C
56、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 )。
A 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B 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 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 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答案:A
57、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
A 视为未提供证据 B 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C 不再被准许提供证据 D 法院将直接进行判决
答案:B
58、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内向人民发言提交相关证据。
A 五日内 B 七日内 C 十日内 D 十五日内
答案:D
5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十五日内 B 三十日内 C 两个月内 D 九十日内
答案:C
6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 )内,可以申请
延长期限。
A 五日内 B 七日内 C 十日内 D 十五日内
答案:C
61、经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后,被处罚人仍不服,继续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依法对下列( )类诉讼请求不予受理。
A 被处罚人以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由提起行政诉讼
B 被处罚人以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由提起行政诉讼
C 被处罚人以行政机关处罚不太适当由提起诉讼的
D 被处罚人以行政机关处罚认定事实错误提起诉讼的
答案:C
62、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认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侵害了外方的合法权益,单独以外方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不能受理,因为合资企业中的外方不是独立的法人
B 可以受理,因为外方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C 可以受理,但外方必须以企业的名义
D 可以受理,但是应当与中方一起作共同原告【行政诉讼被告负责人可以不出庭吗】
答案:C
63、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作出终审判决。
A 一个月内 B 四十五天内 C 两个月内 D 三个月内
答案:D
64、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 )。
A 请求审判委员会进行裁决 B 请求检察院作出审判监督
C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D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答案:C
65、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
A 缺席判决 B 按照撤诉处理 C 法院强制传唤到庭 D 判决原告败诉 答案:B
66、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 )。
A 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B 判决中止行政诉讼 C 裁定延长审理期限 D 判决原告败诉 答案:A
6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 )。
A 地方性法规 B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 规章 D 行政法规
答案:C
68、行政诉讼中,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不提交答辩状的( )。
A 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 B 法院应裁定延期审理
C 法院应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 D 不影响法院审理
答案:D
69、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
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 )。
诉讼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年 月 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2]委托人(本案被告人):****,男,****年*月**日生,家住**省**县***街***号。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 。
受委托人:***,男,****年**月**日生。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省***市***路**号**大厦11楼。电话:13*********、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与被告人***在******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3]委托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因 _____________ 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授权代理事项:
一、代为起诉,提出诉讼请求。
二、代为应诉,提出答辩状。
三、代为提交证据,参与本案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等诉讼活动。
四、代为起草、提出、收取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五、经委托人授权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人各持 一份,用于行政案件。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4]委托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因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5]授权委托书(调解)
委托人(单位):
受委托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19 年 月 日, 身份证: ,联系电话: 。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公司与 银行 支
行银行卡透支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提起反诉和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单位: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6]委托单位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所在地址:############大街11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厅长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男 电话:#####33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女 电话:#####3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行政不作为 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代为送交相关文书、代为调解、出庭。
委托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2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7]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年 月 日
起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告状,在生活中,您随时可能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民事纠纷,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诉诸法律、寻求正义。要是您不主动寻求法律的保护,那么法律也很难给予您及时的救助,因为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当事人的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因此,起诉对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起诉方面的相关内容。
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则裁定不予受理。那么什么才是符合条件的起诉呢?
起诉要找对人
所谓找对人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您要告状,您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您的一纸诉状递到法院,但您不一定就能成为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是诉讼中的主角。如何才能成为合格的当事人呢?案件中的原告、被告要符合那些条件呢?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比如说:您父亲的私房长期被他人租住,而您要结婚急需住房,于是您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腾房,法院就不会受理,因为,您不是房产的所有人,不符合作当事人的条件,作为当事人,应该符合以下特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则是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而不是当事人。
(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是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而参加诉讼的,法院保护的民事权益属于自己管理、支配。
其次,告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一是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要明确、具体。二是指控对象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不能作为当事人。
起诉要找对门儿
您要起诉,想到法院讨“说法”,首先,您这事得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此外还有人民调解、促裁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您的事情应该法院管,但是,北京有各级法院十几个,您应该向那个法院起诉呢?这就涉及到法院的管辖了。管辖是指在法院系统内部,确定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打官司到法院您只能算是找对了地儿,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您才算是找对了门儿。法院的管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延庆县的王老汉因为土地承包纠纷来到我院起诉,法院告诉他:您的案子我院不能受理,您应该到延庆县法院起诉。因为,法律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是也有例外,同样是离婚官司或经济合同纠纷的官司,有的由基层法院一审,有的由中级法院一审,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我院作为中级法院,除了受理辖区内的大量二审民事案件外,直接受理的一审案件有:
a、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b、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即我院所辖九个区县(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房山区、大兴区、延庆县)内,争议标的额在25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争议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除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外的所有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如果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管辖范围,那么,地域管辖就是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范围。我国对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个法院辖区,就由哪个法院受理。如果您告的是某个人,比如:他的户口所在地是西城区杨柳胡同,但他长期居住在朝阳区劲松北里,这时,您就应该到朝阳区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位于石景山区的一家电子配件公司的经理来到我院状告宏达电脑公司,我院裁定不予受理,这位经理不明白:电脑公司欠了我上千万元的货款,这么多钱的案子就应该由中级法院来审。法院告诉他:案子应该由中级法院审理不假,这是由级别管辖决定的。但是您的案子不能由我们一中院审理,而应该由二中院审理,因为被告所在地是丰台区,丰台区属二中院管辖,这是由地域管辖的规定所决定的。
此外,还有特殊地域管辖或专属管辖,具体内容可以参阅民诉法第24条至33条。这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
当事人还可以依照法定条件,通过书面方式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起诉要会写状子
打官司首先得有诉状。早年间,衙门口前常有替打官司的人写状子的先生,写诉状在很多老百姓眼里是很难、很高深的一件事儿,其实,只要了解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和书写格式,您自己也可以写起诉状。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下民事起诉状的写法。
起诉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地。具体的格式我们在《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格式文本》中,有具体的介绍,请您参阅。这里,我们告诉您一些特别要注意的地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要准确、具体。自然情况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工作单位、住所地;法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其中自然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应与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致,当事人的住所地要准确、详细,要具体到门牌号。
2、在起诉状中要列明案由。案由通俗地说就是打的是什么官司。比如:您打的是离婚官司,案由就写离婚;您因为讨债打官司,案由就写借贷。
3、在诉讼请求部分,您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要具体明确,比如:请求离婚,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有几项诉讼请求的,要一一列出,比如:在一名誉权纠纷案件起诉状中,其诉讼请求为:一、要求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二、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名誉权损失人民币1000元;三、要求被告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在事实部分,要明确写清双方纠纷的原因、经过、现状等。在理由部分,要针对事实,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引用相关法条加以证明。
5、要注明致送法院的名称,比如到我院起诉,应写明“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6、在起诉状的末尾,还要写清时间。自然人当事人要由本人签字,法人当事人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的公章。
为方便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诉讼、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当事人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可能实施的诉讼行为以及相关权利义务指导告知如下:
一、起诉和应诉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公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6160/
推荐访问:民事诉讼被告人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