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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25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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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第一篇_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姜楼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县精神文明委的有关要求及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 根据中央要求,街道、乡镇应设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

第二章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是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本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构。

第五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本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研究制定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总结部署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四)协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驻军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相互关系;

(五)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

(六)组织调查研究,为同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决策提供建议。

第三章 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或下一年年初举行,主要是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和决定应由领导小组处理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或召开扩大会议。

第七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主要任务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实施具体指导;

(二)签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三)批示由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提出的工作请示;

(四)召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或由地方、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

(五)应邀请参加同级直属部门和下一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代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发表意见或讲话;

(六)听取或接受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七)负责承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范围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处理,一般应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上作适当说明。

第九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全体会议和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的有关会议,承担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组长、副组长交付的任务,及时汇报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 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十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对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和考核目标,督促落实工作;

(二)了解掌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

(五)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文秘、会务工作,管理有关经费;

(六)完成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有关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可视情况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主要研究办公室重要事宜。

第十五条 下一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每年两次向上一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并报同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第五章 领导小组单位责任及其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有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和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各村居各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二)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为党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三)切实加强全镇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特别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

(四)主动加强与各村居、各部门的联系,共同研究和探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

(五)积极组织好本镇、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努力加强农民、居民、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经常开展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为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带好头,做好表率。

(六)积极参加上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发挥办公室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综合服务与窗口作用,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做好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的三服务工作,树立良好公仆形象;加强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把好有关会议审核关,最大限度地精简会议和文件,减轻财政和基层负担;利用内部刊物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确实体现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抓好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的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组织、协调全镇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二)组织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和落实镇村级领导干部培训规划,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绩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与干部的使用和奖惩挂钩;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三)宣传办: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抓好理论武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民族精神教育、青少年教育等;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协调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搞好宣传,把握正确导向;加大《纲要》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抓好精品生产,繁荣理论、文艺、出版事业;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文化重点建设项目,完善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管好用好各项基金和资金;抓好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纪委办:参与组织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纠正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各种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推动纠风工作责任的落实。

(五)综治办:制定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组

织“平安姜楼”创建活动开展,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针对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指导、督促建立多层次的治安、民调防范网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六)人武部:增强军内团结,搞好民兵组织自身精神文明建设,确实走在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前列;不断增强军民团结,积极参与地方抢险救灾、扶贫助危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组织所属民兵积极参加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办好少年军校、预备役学校。

(七)经委:制定中长期规划,抓好镇属企业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抓好公民道德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建设企业文化;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八)财政所:继续抓好各项宣传文化经济政策的落实工作;鼓励宣传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以文补文”、“各业助文”的活动;继续支持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对列入财政供应范围的文化设施,在预算内给予经费保证。

(九)科技办:围绕以产品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新突破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面向领导、工人、农民、企业家、科技人员、青少年的素质工程,开展科普大行动,提高全镇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好科技下乡和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十)教委、中学:认真组织实施《纲要》,加强学校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推动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指导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参加生产劳动、社会调查、科技文化服务、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的机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指导各类学校开展“看优秀影片、读优秀图书、唱优秀歌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抓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以创建文明学校为目标,抓好各类学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第二篇_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

精神文件建设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办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2010

年3月5日

【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

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组 长: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领导各部门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成员:参与研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单位的岗位职责,按照本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起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1-2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调度、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第三篇_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第一中学

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暨省级文明校园创建

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创先争优、加快发展意识,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各项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保持陕西省文明校园这一崇高荣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测评体系,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常态化、机制化,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发挥我校作为省级示范高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积极开展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全体师生精神饱满、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使学校继续保持省级文明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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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荣誉。

三、主要任务

按照《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2016)》要求,主要抓好以下12项工作(网络测评总计70分):

(一)加强文明创建工作领导(3分)(办公室负责) 工作任务:制定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和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总结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工作要求:3月底前向陕西省文明创建动态化管理系统上传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以下简称“上传”);12月15日前上传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总结。

(二)营造浓厚氛围(3分)(办公室负责)

工作任务:全年在LED大屏、宣传栏发布至少2次“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文明创建公益宣传广告。

工作要求:公益广告发布10日内,报送和上传发布户外公益广告的图片和相关文字资料。

(三)深入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实践活动(6分)(办公室牵头,各组处协同负责)

工作任务:制定“厚德陕西”道德实践活动方案;根据方案,实施“六德”工程,至少组织开展6次活动:

1.实施“立德”工程,全员开展“读好书、强素质、促发展”读书学习活动。(教研室负责,4月底前上报材料)

2.实施“尚德”工程,组织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 - 2 -

生干部”评选与表彰活动。(德育处负责,5月上旬上报资料)

3.实施“遵德”工程,在各类考试中,扩大并总结“诚信”考场建设(教务处负责,7月初上报材料)

4.实施“遵德”工程,开展“2016年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党总支负责,7月初上报材料)

5.实施“载德”工程,开展“困难职工、患病职工帮扶慰问”活动。(办公室、工会负责,3次慰问活动后上报材料)

6.实施“弘德”工程,利用宣传展板、LED屏宣传《感动中国》《一中师生心目中的好老师》等先进典型域道德模范人物。(办公室负责,年底上报材料)

工作要求:活动方案3月底前上传;每次活动结束后,10日内报送并上传活动开展的视频或图片、文字资料。

(四)办好道德讲堂(4分)(党总支、办公室、德育处负责)

工作任务:以社会公德(以“礼仪”为核心,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职业道德(以“诚信”为核心,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热心服务、奉献社会等)、家庭美德(以“和睦”为核心,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孩子、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等)、个人品德(以“友善”为核心,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等)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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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唱一首歌曲”“做一番反省”“看一部短片”“讲一个故事”“诵一段经典”“送一段感悟”的程序,全年共组织4期道德讲堂(每季度1期)。

工作要求:每次活动结束10日内,报送和上传道德讲堂原始视频资料(前后各5分钟)、文字说明材料(300字以内,说明时间、地点、主题、主持人、主讲人、听众人数)。

(五)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6分)(办公室、德育处负责)

工作任务: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根据传统节日文化和民间习俗,分别以辞旧迎新、幸福平安、缅怀先烈先人、爱国爱乡、团圆丰收、敬老明孝为主题至少开展3次主题活动。

1.实施“立德”工程,组织开展“追忆先烈,传承革命精神”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团委负责)

2.实施“立德”工程,组织开展“我们一起过中秋”住校生慰问暨住校生联谊会。(德育处负责)

3.实施“载德”工程,组织开展“重阳节离退休教师秋游”与敬老明孝主题演讲活动。(办公室、德育处负责)

工作要求:每次活动结束10日内,报送和上传活动开展的视频和照片(有活动背景图)、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

(六)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5分)(党总支、办公室、团委、学生会负责)

工作任务:以送教入户、邻里守望、尊老爱幼、文明交 - 4 -

通、秀美山川等为主题,组织校志愿服务队及其成员,全年开展不少于5次的志愿服务活动。

1.实施“载德”工程,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团委负责)

2.实施“载德”工程,组织开展送教下乡、送教入户活动(大学区办负责)

3.实施“润德”工程,组织开展关爱帮扶“莲湖好人”“劳动模范”活动(工会负责)

4.实施“载德”工程,组织开展为贫困地区儿童捐赠衣物、学习用具等活动(社团联合会负责)

5.各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开展志愿服务一次,共4次(党总支负责)

工作要求:每次活动结束10日内,报送和上传志愿服务活动视频或图片及文字资料(包括时间、地点、志愿服务内容、志愿服务时长、对象等)。

(七)做好结对帮扶(4分)(办公室负责)

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按照省文明委“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共建活动“十个一”标准,做好结对帮扶乡村的遴选与帮扶工作。

工作任务:帮扶工作结束10日内,报送和上传开展帮扶工作的视频或图片、文字材料综稿,以及帮扶资金、物资等证明材料。

(八)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2分)(办公室、德育处 - 5 -

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第四篇_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关于增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效的意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十五”规划》以及《漳州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2010年奋斗目标暨2006年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市委《规划》为契机,以弘扬“漳州110”精神为龙头,以“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为主线,以“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和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八公”会议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广泛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公安民警综合素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平安漳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长期安定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陈加瑶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林斌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委委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政治部队伍管理处,局党委委员、政治部邱春生主任兼主任,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室、办公室、政治部队伍管理处、法制处、机关党委会一名领导为成员,政治部队伍管理处邱和杰为创建工

作联络员,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警种支队也应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定创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抓好创建工作的部署和经常性检查督促,为深化全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奋斗目标

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全市公安民警牢固树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民主法制观念和公正文明执法观念,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在全市公安队伍中形成思想境界积极向上、道德风貌文明高尚的健康氛围;在全市公安机关营造警营文化健康活跃、公安科技先进发达、工作环境优良规范的良好局面。2006年底,市局力争蝉联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和警种支队要有90以上达到县级文明单位或文明行业,70以上单位达到市级文明单位或文明行业,30以上单位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或文明行业,涌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实现公安工作新跨越。

四、创建措施

(一)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

1、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采取中心组学习、请专家辅导、开展读书活动和理论研讨以及抓好全警专题学习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切实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下基层、到所队,引导全体公安民警

深刻领会,入脑入心,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巩固发展广大公安民警团结奋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思想基础,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加快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成为公安民警做好本职工作的实践指南和根本要求。

2、不断加强公安民警思想道德建设。要充分发挥文明市民学校等思想教育阵地的作用,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教育,组织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标兵、争创“五好文明家庭”和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提升公安民警道德境界,促进良好道德养成,把职业道德的要求转化为每个公安民警的自觉行动,努力建设“信用公安”。

3、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两次会议”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八”会议精神的热潮,把学习、宣传贯彻与改革创新公安工作思路结合起来,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

4、深化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紧紧围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坚持执法为民这个核心,通过开展专题教育、警示教育、查摆剖析和换位思考等活动,引导民警抛弃不合时宜的、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严格履行职责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把打击犯罪与维护人权、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大队伍管理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队

伍的综合素质【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5、加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创“五个好”支部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精神文明建

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使各级领导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同时,组织开展评选县级公安机关“一个好班子”和基层派出所“一对好主官”活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领导班子建设上新台阶。

6、继续强化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要坚持从严治长、从严治警方针,紧密结

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遵守《内务条令》夺标竞赛活动,以培养民警的日常行为养成为着力点,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目标,以实现“四统一五规范”为基点,继续抓好《内务条令》和“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要加大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力度,深化警示教育和服务窗口“零投诉”及单位“无违法违纪”活动,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建立健全内外结合、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和良好的职业风范,最大限度地遏制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7、努力提高全体公安民警综合素质。要严格按照《训练条令》的要求,认真落实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制度,大力推行县局(分局)“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提

高广大民警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警务技能。结合组织开展群众性警察文体活动和警体达标等活动,增强民警体能,活跃警营文化,培育文化型、学习型公安队伍,厚实公安民警的文化底蕴。

8、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树立、培养、宣传全市公安队伍先进典型的工作力度,在深化学习“漳州110”的基础上,发现、树立、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抓好全市公安系统创建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文明单位等上等级工作,积极营造全市公安系统浓厚的学先进、赶先进氛围。

(三)主动创新服务举措,优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执法为民成果

9、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建设。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文明优质服务规范》的要求,以省、市级“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示范单位为龙头,以效能建设、警务公开为主线,以开展评选“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人民满意科所队”和深化拓展“宾客式”服务、“规范化”服务、执法服务承诺、一次书面说清、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治安疑难案件公开审理公开裁决、法医鉴定公开等为载体,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创建模式,健全完善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

10、不断创新服务发展举措。要结合贯彻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和省厅十六项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举措以及市局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经济建设工作规范,立足以人为本,着眼于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高效、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

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第五篇_2016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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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深化城乡共建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省文明办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第三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做好全省第三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支持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参加结对帮扶活动的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和省、市、县(区)四级文明单位原则上均应参加结对帮扶活动。各县(市)区文明办,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所有文明单位的结对帮扶工作。市直机关和行业推荐的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办和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结对帮扶主要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发挥文明单位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科技文化、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广大农民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组织“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对照文明卫生村标准,建立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完善保洁设施,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硬化村内道路,整修坑塘沟渠,清除残垣断壁等,使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3、帮建乡村学校少年宫。积极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建设乡村少年宫并完善功能,真正使其成为农村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阵地、文体活动平台、社会实践基地。

4、提供文体服务。帮助帮扶村培训文艺骨干,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帮扶村送图书、送文艺演出、送文体器材。

5、进行关爱帮助。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体现人文关怀的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

6、推进乡风文明。帮助帮扶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红白事理事会和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广泛开展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村、户创评活动,不断提高乡风文明程度。

四、结对帮扶时间及目标

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原则上以三年(2016—2016)时间为限。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帮扶的村,帮扶期满时,原则上要把结对帮扶村建成省级文明卫生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市级文明单位帮扶的村,帮扶期满时,原则上要把结对帮扶村建成市级文明村。

五、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本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重点是新型农村社区、交通干线沿线村和风景名胜周边村。各县(市)区可根据帮扶村的数量和分布,确定一个或几个文明单位帮扶一个村。几个文明单位共同帮扶一个村的,要确定一个主要负责单位。

2、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市直文明办要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科学规划帮扶对子和帮扶内容,细化分解帮扶任务,积极帮助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方面抓好工作落实。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做好帮扶工作。要根据帮扶工作任务,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并与各县(市)区、市直文明办签订帮扶工作责任书。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文明办和担负帮扶任务的文明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反馈结对帮扶工作最新动态。市文明办将根据工作进程及时总结宣传帮扶工作典型,扩大声势和影响,积极调动各级参与帮扶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结对帮扶工作稳步推进。

4、完善机制,严格措施。要加大对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把结对帮扶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每年年底前,市文明办将组成考核组,分赴帮扶村对年度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评分依据。对于积极做好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彰,对结对帮扶工作态度消极,未能按要求完成帮扶任务的文明单位,年度考核时要酌情扣减考评分;对不参与结对帮扶活动、不落实结对帮扶工作任务的文明单位,要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撤消其文明单位称号。此外,各县(市)区文明办和市直工委文明办要及时向市文明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半年报送工作小结,年底报送全年工作总结。3

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第六篇_2015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第1篇:卫生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为自治州的卫生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开展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活动,为确保创建任务的有效实施,特制定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领导班子团结奋进、锐意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深入扎实,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20XX年达到区级文明单位标准。

二、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它的正确发展方向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大事。因此,全局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基础,以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和单位整体形象为目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管理队伍,努力实现新形势下建设管理工作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创建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确保我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既搞得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又不走过场,局党组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蒲福贵为组长,副局长朱文成,纪检组长帕瓦为副组长,各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副局长朱文成主抓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办具体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各科室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及时推广。

2、加强学习,领会精神

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等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决纠正精神文明建设是软任务的错误认识,切实克服在实践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两张皮问题,要确立党组书记、局长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把手抓两手”、“一班人两手抓”的责任制度,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负责人员全力抓、干部职工普遍重视并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2、分类指导,重点突破

全局各科室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坚持做好本职工作,要把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任务和做好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抓主抓重、“抓窗口”,抓活动,抓硬件,全面推进。

3、制订计划,督促检查

各科室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上来,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适时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按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精神文明活动扎实,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体活动健康活跃,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的标准开展工作,使本局早日步入区级文明单位的行列,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主要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公民道德规范》、《博乐市精神文明基本知识手册》等材料,努力提高职工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行为规范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境界,通过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科室”等精神文明创,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使每个人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名好建设者、在家庭中做一名好成员。

㈡围绕 “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干部职工以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㈢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民族政策,维护稳定工作;提高“双拥”意识,搞好兵地团结,深入持久地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

2、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文明创建工作

㈠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保证每星期的学习时间做到每周集中学习半天,定期撰写心得体会,努力提高干部队伍行政执行能力,提高行政效力。

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部署,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及时总结我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切实加强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㈢加强与社区及相关单位联系,在本局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十花文明户及文明科室评比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单位做好职工,在家庭做好成员。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切实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好社会政治稳定。

㈠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科室领导负其责的责任制,重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将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是卫生工作的生命线,要做到月月讲安全,天天讲安全,对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

㈢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净化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除四害等工作,重视加强环境建设,保证办公场所的干净整洁。

㈣开展计划生育,加强少生优生宣传,配合计生部门履行卫生职责。【精神文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实施方案】

㈤大力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向困难群体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搞好绿化工作。

3、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㈠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等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积极倡导行业新风尚。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干部职工的侵蚀和影响。

㈡加强和改进机关文体和卫生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青春健身运动,积极参加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努力提高文体活动的质量,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文化活动。积极做好机关卫生工作,保证机关卫生干净整洁。

五、工作步骤

精神文明工作的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这个主题,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核心,着重抓好文明科室、文明工作人员的创建活动,并分为三个阶段,即将3一5月份启动阶段,6一10月份建设阶段,主要是落实措施加强建设,11—12月份为验收阶段。

抓文明行业的创建,以精干、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大力发展“满意服务,承诺服务”活动,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加大监督力度,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单位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管理办法,使台帐资料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体是各族干部职工,因此,局党组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高昂的工作热情况投身于创建活动中去,为实现我局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而努力。

第2篇: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搞好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宝鸡市体育运动学校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实现“六个走在前列”目标和推动体育“四市”建设的任务,以“培养奥运金牌选手,建设西部体育强市”为突破,紧密结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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