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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时间:2017-11-25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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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第一篇_社区矫正计划

组员: 李圣梅 20090113115

陈永珍 20090113119

廖棉 20090113121

覃艳圆 20090113129

社区矫正计划

矫正计划的制订过程是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共同合作的

过程。一般矫正计划由三个部分组成,即计划的目的和目标、计划关注的对象、计划实施的策略等。首先我们要了解王虹的基本情况,根据王虹的情况制订帮助计划。

王虹的基本情况

案例中王虹属于非自愿的案主,这对于矫正工作者是一个难题,矫正工作者要根据王虹的基本资料,深入的了解王虹的情况,建立专业的关系,初步评估王虹的问题,基于王虹的情况我们分以下几个阶段来制订矫正计划:

一、 约定阶段

1、 建立专业关系,矫正工作者要主动找王虹谈话,关心她,

了解她内心的感受和矫正意愿,取得王虹的信任、促使案主进入角色。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对于矫正王虹的问题来说起到至关重要的关系。它可以增强工作效果,增强矫正工作者的影响力,使后期的矫正工作更容易进行,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个矫正计划的成败,所以矫正工作者必须慎重对待。

2、 与案主以外的其他系统建立关系:矫正工作者应根据需要,

积极同案主以外的有关系统和人员建立关系,共同合作。根据王虹的情况矫正工作者可以与她所在的当地小学建立关系,了解她之前在学校的表现;可以找她的同龄朋友谈,了解王虹的情况;联系王虹的父母,劝她的父亲改掉暴力行为,多关心王虹,帮忙找到她的母亲,使王虹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可以找到当地的居委会,一起努力帮王虹解决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同过建立案主以外的其他系统一起帮助王虹走出困境,改变不良习惯,从而达到助人自助。

二、 评估问题阶段

1、 认定案主的问题是什么?

王虹的主要问题是父母离异、没有生活来源、无住所、无学上、被迫休学,父母不在身边,自己一个人生活。玩游戏通宵,为了生活随便交男朋友,上学在学校纪律松懈,逃课,偷钱,影响恶劣,被迫休学,吸毒。

2、 问题的成因是什么?

王虹问题的成因主要是从小父母离异,缺少家庭的关爱,父亲有暴力行为,打她,母亲不在身边,小学的时候留过级,她自尊心较强,怕同学取笑就退学了,后来爸爸吸毒把房子租给别人了,从此居无定所,无学上,没有生活来源,社区居委会也没有主动关心她,后来在邻居和居委会的帮助下从新上学,但她个子比别

人高,产生了自卑心理,开始逃课,学校也没有主动的去了解她的内心世界,没有及时纠正她的错误,还把她作了休学处理,同学不仅没关心她,还排斥她。后来长期在社会上混,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惯,与同龄朋友一起玩游戏通宵,陪客人喝酒,随便交男朋友,吸毒,走上了极端。

3、 改变王虹的境况需要做什么?

(1) 了解王虹的内心需要,关心她,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2) 找到王虹的父母,与她的父母一起帮助她。

(3) 与社区居委会沟通,尽可能帮助她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4) 帮助她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

三、 计划阶段

1、 成立矫正小组

李圣梅 、陈永珍、廖棉、覃艳圆

矫正小组负责人:廖棉

3、 计划的关注对象及策略

王虹情绪,行为的变化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有来自她自己的心理原因,有来自家庭的原因,有来自社会和学校的原因。所以案主个人,她父母,社会群体和学校都是我们关注的对象。

(1)、以案主个人为关注对象

通过王虹的基本资料我们知道王虹是一个自尊心较强,还有点自卑的孩子,曾经由于自己是留级生,怕同学取笑而退学了,后来又复读,但自己个子比的同学高,而经常逃课,旷课,偷同学钱,影响恶劣。这时矫正工作者的角色应该是朋友和教育者的角色,相应的任务是帮助她找回真正的自我,正确认识自己,给予她更多的关怀和爱护,主动和她亲近,和她做朋友,以朋友的身份经常找她谈话,谈学习,谈为人处事,交朋友要慎重,不要交思想行为不正的朋友,引导她正确看待自己的人生,加强自律能力和自控能力。鼓励她发展特长,培养自信,尽量寻觅她的闪光点,给她多表扬,少找缺点,让她感到自己是好样的。开始的一个月矫正工作者每隔5天找她聊一次天,并做好记录,把她的心理变化记录下来,根据她的变化改变矫正策略。一个月后如果情况好转就可以每隔15天找她聊一次天,平时每隔几天打一次电话问一下她的情况。她愿意自己来找矫正工作者谈心,矫正工作者要热情的接待,同时要及时对她的进步进行表扬。使她重新看到人生的希望,像正常的孩子一样快乐的生活。

(2)以家庭为关注对象

引起王虹情况变化的原因也有来自家庭的因素,她8岁父母就离异了,这对于她幼小的心灵是一个打击,再加上父亲的暴力,妈妈又找不到,从小就缺少家庭的关爱,后来父亲被骗了去爱你后吸毒,没钱把房子租给别人了,从此她无住所,无来源,无学上,自己一个人在外流浪。鉴于这种情况,矫正工作者应从家庭关系着手,做她的家庭工作,找到她的父母,协调好她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这时矫正工作者的角色是协调者,首先要找到她的父亲,劝其改掉暴力倾向,戒毒,再帮助他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帮她父亲找工作,找到住所,把王虹接回家,劝他父亲多关心王虹的生活,多与她交流,了解她的内心需要。其次要找到她的母亲,她一直在找母亲,但没有找到,她渴望得到母亲的爱护,如果能

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第二篇_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管理方案

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管理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两类”(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安置对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和谐竹溪建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湖北省“两类”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应遵循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民政、人社、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施的原则。

第三条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帮教安置是指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帮助、教育、监督和管理,使刑释解教人员巩固改造成果,继续加强思想意识改造和行为矫正,努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居乐业,不再违法犯罪和危害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包括: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帮教安置对象包括:

(一)刑满释放5年以内人员;

(二)解除劳教3年以内的人员。

第四条工作任务:

(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刑罚正确实施;

(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他们成为守法公民;

(三)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学、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促使他们适应社会;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帮教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帮教对象在生活、法律、心理等安置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促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六)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第五条工作原则:

(一)社区矫正遵循惩罚、教育和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置帮教坚持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的原则;

(三)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五)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矫治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帮教安置与监所教育相衔接的原则。

第六条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分析辖区内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情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

第七条建立责任考评机制。

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综治委具体指导下,积极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成员单位履职考评办法,每年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经费保障。应当安排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截留、挪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及人员

第九条县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所以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村(社区)应当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室。

第十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审议批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总体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

(三)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四)监督、检查成员单位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依照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治部门主要职责: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指导;

(二)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履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和基层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检查、考核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向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综治办收集、反馈“两类”人员动态信息。完成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公安机关主要职责: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监管考察,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定期排查“两类”人员动态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矫正对象依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四)审判机关主要职责:准确适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拟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必须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审前社会调查报告应当作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判决的参考依据。及时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相关法律文书,定期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报送“两类”人员重新犯罪信息;

(五)检察机关主要职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实施,每年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开展1-2次执法检查。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定期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县“两类”人员脱漏管信息;

(六)民政部门主要职责: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生活无着落的“两类”人员及其家属给予帮助,对“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中具有城镇户口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审核后安排在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具有农村户口且符合“五保”条件的纳入“五保”范围。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之中;

(七)教育部门主要职责:配合、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对于符合就学条件的“两类”人员及其家属,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其就学的相关工作,无能力交相关费用的要给予减免;

(八)财政部门主要职责: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指导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机构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九)人社部门主要职责:将“两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为有劳动能力

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第三篇_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化群党字【2014】55号

群科镇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镇特殊人群管理,为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4年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

(二)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镇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辖区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五)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

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工作任务

(一)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三个一”:即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签订相关协议书。

(二)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三)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

(四)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五)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六)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四、保障措施

1、司法所在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且会同公安派出所抓好此项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反映。

2、申请矫正对象发生突发事件,由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启动《群科镇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二O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报:化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第四篇_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第五篇_2016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范文一:

为了扎实开展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操作程序,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和档案,严格对矫正对象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规范,以人为本的方针,逐步提高矫正质量,实现矫正目标。

二、方法和步骤

1、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孙德云同志为组长,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妇联、共青团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金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街道和各村、社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2、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每周电话汇报1次,每月书面汇报1次,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公益劳动制度。充分发挥特殊场所的教育效应,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爱国守法意识,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3、工作人员及时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台帐和档案材料,并及时与社区矫正工作站取得联系。

4、严格管理考核

重视走访调查,继续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并进一步规范电话报到和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依然作为矫正工作的重点来抓实抓好。在每月底按照考核办法的标准进行考核评议,根据考核结果做好分级管理。

5、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理顺衔接工作

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区社区矫正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6、调整完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帮教力量。在村(社区)落实社区服刑人员与志愿者按1:1的比例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且作用发挥良好,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发挥“五帮一”监管帮教小组作用。采用发放资料、以会带训和座谈等形式,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每季度不少于2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范文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16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建设“和谐高塘”、“法治高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社区进行矫正人员,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不失控、不漏管,力争无一人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逐步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橱窗、会议、活动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未经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不得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和文章。

2、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主要由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大专院校的教师、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组成。

3、认真开展矫正日常工作。日常矫正工作主要由工作者和志愿者承担。司法所对各村开展日常矫正工作进行指导。

司法所负责每个月与矫正对象谈话一次,每星期记录一次矫正对象电话通话内容。适时安排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

各村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志愿者主要负责与监督人保持经常联系,清楚矫正对象的工作、活动情况,安排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督促矫正定期向司法所电话汇报和送交思想汇报。

5、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范文三:

2016年,xx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监督、管理、帮教水平。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街道、社区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对象“4+1”帮教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管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指导和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对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并通过“以奖代补”和年终考核等形式对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街道矫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矫正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街道矫正办在每月及重大节日和社区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公安、司法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和跟踪密度,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对未经批假外出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

4.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实时更新。

5.健全信息报送和宣传制度。各社区积极向街道矫正办报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广泛宣传社区矫正的经验、典型和好的做法,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制度试行的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三、加强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1.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请假外出对象及不服从日常矫正管理制度的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对重点对象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社区民警、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分类挂钩,加强部门、人员配合联动,掌握此类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再犯新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2.强化特殊时期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结合两会期间、国庆等敏感时段的安保工作,构筑社区矫正“管控护城”防线。采取“分阶段滚动排查,组织季(月)联查,落实周(日)巡查”的方法,对辖区内的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做到“四个一”,即:走访社区了解情况一次、上门家访一次、见面谈话一次、心理疏导一次,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家庭情况、现实表现,做好超前防范。

3.强化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找范文就来Www.DOWNHOT.COM。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规定,实施矫正对象的加、扣分,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收集矫正对象的正反面典型,严格落实奖惩分明,启动减刑、收监程序,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第六篇_2015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计划一: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二0XX年,和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确领导下及县司法局的大大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增强矫正工作的整体力量、构建科学的矫正体系、推动矫正工作的理论研究、培育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的要求,着力深化和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镇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实现社区矫正业务规范、保障有力、监管严密、教育科学、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大恶性犯罪现象。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网络,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1、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和静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社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积极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优化社区矫正志愿者结构;二是积极引入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助、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三是探索兼职和专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体矫正水平。

3、进一步加强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形式可以通过面对面辅导、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参观学习和观摩法庭庭审、监狱管理等多种形式,内容可涉及部、省、市、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奖惩考核、对象的档案管理、谈话、教育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社区(村)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证金制度细节操作的研究,如扩大保证金的适用范围、保证金的退还、扣除以及公益劳动时间补足问题,进一步发挥保证金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3、执行严格的社区矫正奖惩机制。要充分用好表扬、评比矫正积极分子和减刑等奖励措施,激励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又要加强对严格管理对象等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矫正对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

3、加强对流动人员管理。各社区(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4、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5、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快形成应急处置体系。

(四)全面总结系统提炼,致力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工作。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对其犯罪背景、家庭情况、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进行严格测评,确定对象的管理等级,落实矫正个案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和成效。

2、引入心理矫正理念。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与专业单位(部门)筹划,开设心理矫正场所,聘请专业人员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3、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4、强化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开展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的技能培训,为其谋生和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感。

5、是配合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可行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能否判缓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认识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要加强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协调性。加强与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到工作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通过普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配合试点工作。

四要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又要慎重稳妥,对社区矫正对象要管得了、控得住,确保安全、不出事。

计划二: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六合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机制、落实人员、提高认识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要求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镇司法所矫正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代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

及时与区司法所沟通,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社区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将矫正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抓好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司法所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理顺衔接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

根据街道实际,确保一名干部衔接一名社矫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加强志愿者制度的建设,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六、开展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

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计划三: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金牛湖”、“法治金牛湖”,继续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拓展矫正方式,提升矫正水平,提高矫正质量,进一步将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具体目标是:年内力争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建立好公益劳动基地,并保持正常运转;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对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做到“三有”(有请假报告、有担保人、有联系方式)。

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一支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数量充足、作用发挥良好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提高离退休干部、教师、法律专家、心理学专家在社区矫正志愿者中的构成比例。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着重提高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考核成绩和组织协调能力。按照“分级培训、分层管理、分岗实施”的原则,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即将下发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对象档案管理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进一步夯实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的理论基础,推动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二、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联动作用

不断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分析和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要充分考虑发挥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人员的档案,不断提高接受率;逐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与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心理矫正机构作用,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协调劳动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

加强分析排查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细致的分析排查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探索分类管理办法,对重点人员要重点监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对不服从管理、矫正效果不明显、有一定潜在风险的对象,要加大鉴定力度,对需要收监的对象,要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实效。要加强流动人员的监管,完善“托管”措施,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必须落实责任审批。要加强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方法;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要严格控制重点管控对象的活动范围,杜绝非正常上访和集访事件发生,严防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大力培植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典型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示范村(社区)建设,不断放大其“龙头”作用,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形成亮点、以点带面,积极开展分类教育和心理矫治,在努力做好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按照“课题研究、形成示范、创新经验”和实现“理论研究、形成特色、提高质量、完善制度、形成体系”的要求,力争形成领先的创新成果,全面提高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计划四: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区“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乡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全乡20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度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中心,以建设乡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为重点,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监管方法、强化部门协调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努力推动金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具体任务【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1)严格规范矫正工作的执法程序。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从以下万面规范执法程序:①规范开展拟适用非监禁刑人员的调查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西省社区娇正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调查评估内容程序开展调查评估工作。承担调查评估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司法所人员不够的,由所在地综治办派员协助),同时严格按照规足时间完成调查评估任务。②规范矫正对象入矫工作。新入娇人员到区司法局(或娇正监管中心)报到后,携带矫正执行档案副本到指定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必须按照要求及时为其确定专门的娇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并按规定组织进行入矫宣告,《社区矫正宣告书》第四条小组成员签名处必须由成员本人签名;同时,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制定具体的矫正方案、建立完整的日常监管工作档案。③规范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司法所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需要外出的矫正对象履行请、销假手续,未履行手续的视为脱管,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④规范开展矫正对象居住地变更工作。司法所对符合居住地变更条件的矫正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以减轻日常监管难度,减少脱、漏管现象的发生。⑤规范对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工作。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考核分月、季、年进行,其考核结论必须是在综合娇正对象日常行为表现和经过矫正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形成,并做到及时、准确,不得出现突击补建的现象;对符合“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矫正对象、应依照六十七条规定办理;对有六十八条各地情形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必须依照六十九条、七十规定,及时办理。⑥规范矫正对象解赊矫正工作。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必须按时解除矫正。司法所应该按照“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实施细则”第七十七、七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履行宣告手续门。

(2)积极创新矫正工作日常监管方式。司法所要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围烧以下方面创新日常监管方式:①日常报到和思想汇报方面。司法所要针对不同刑种矫正对象的清况,根据各个管理类别的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方式,督促其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和进行思想汇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增强其自觉性,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不得千遍一律。②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方面口。司法所要结合所在地的实际,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地组织安排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每个矫正对象每次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的时间不超过4小时;同时,每次组织的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都必须有台账记载和影像资料。③信息化监管手段的运用方面。司法所要充分运用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和GPS移动定位系统,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平台上的有关内容必须按时、按要求录入,录入的相关信息必须确保准确、真实;对矫正对象实行CPS移动定位监控,是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任务,司法所要在4月底之前将符合定位监控条件的矫正对象的手机号上报区局矫正股,以保证绝大多数

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计划 第七篇_2015社区矫正工作方案

第1篇:社区矫正工作方案

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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