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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律师函送达

时间:2017-11-23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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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律师函送达 第一篇_房屋租赁律师函文档

律 师 函

尊敬的 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 的委托,为能友好协商解决贵司与 租赁合同纠纷一事,特指派 律师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司与***基于友好的商业合作关系,于2005年9月9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贵司将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78号464.96平方米商铺出租给***10年使用,以抵偿所欠其工程款,租赁时间为2005年7月至2015年9月。依照约定双方履行合同至2014年7月,贵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屋收回并出租给招商银行,贵司的行为严重违背双方之间长期建立的友谊关系!对此,***表示非常遗憾!现我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仔细研判了双方之间所有往来的合同,了解了贵司之意图,现贵司从招商银行取得的租金收入,本应该是***的收入,故此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之规定,我所希望您方与***就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的房屋租金收入归属问题进行友好协商。***认为贵司所收到的租金应在扣除其应当交付的2014 年7月至2015年9月的租金20万元之后,其余款项应全部交付***,为其应得到的租金收入。

另外,合同中约定,贵司需提供租金发票,贵司自2005年起至今从没有提供过,***主张贵司应当把税款按照应交金额返还给其,上述两个问题产生的款项,***要求贵司给予150万元(壹佰伍拾万元正)的补偿,贵司接到此函后,希望能够在我们所提出的赔偿款基础上拿出贵司愿意调解的方案,双方和平解决,达到共赢之目的!

烦请贵司收到此函后,与我律师联系,尽快沟通具体协商租金事宜!如有其他情况需继续了解或协商,烦请直接联系本律师!

特此致函,顺颂商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律师事务所电话:

律师事务所地址:

租赁律师函送达 第二篇_催收租金律师函

催收租金律师函

〔2014〕第 号

致: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深圳市智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特指派本所 律师就贵中心违约拖欠租金的相关事宜致函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先生。

2012年2月7日,深圳市智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签订了一份《智慧广场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由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租赁深圳市智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BM层31/32/33/34/35/36/37/38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赁期为5年,即从2012年9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46500元,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93000元,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86000元,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97160元,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08990元,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21529元,合同还约定贵中心支付租金的方式为: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月5日前缴纳房屋租金。合同签订后深圳市智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如约履行了合同,向贵中心交付了该房屋。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在如约支付了2012年2月7日至2013年11月房屋租金后,再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就这一事宜圳市智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和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沟通多次,然而时至今日,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本律师认为,贵中心与深圳市智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智慧广场商铺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的行为现在已经构成了严重违约。

本着平等协商、友好沟通、长期合作的原则,希望贵中心在收到本律师函后五日内与深圳市智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处理事宜。否则深圳市智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中心的严重违约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按照合同约定与深圳市爱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有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同时追究贵中心的违约金责任,并就深圳市智慧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向贵中心进行索赔。

特此函告!

律师: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 1 页 共 1 页

租赁律师函送达 第三篇_律师函(个人住房租赁合同纠纷)

律 师 函

致 (身份证号 ):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全权委托,就你与***之间在履行双方所签署的住房租赁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向你出具此律师函。

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陈诉:2010年7月5日,你与委托人签订了住房租赁合同书(以下称合同),合同载明你同意将位于**市**路****花园内的一套自有产权住房(房产证号为**房字第****号)以及家具、家用电器、车库等附属设施租赁给委托人居住,租赁期壹年,双方约定的年租金为****元整,委托人已于合同签约当日已向你支付定金贰仟元,合同也已于签约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还陈诉:7月28日,你以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已较签约之时上涨为由,强要委托人增加年租金,并多次声称如委托人不同意增加年租金,你就不会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7月30日晚,委托人再次与你协商,声明你已收受定金,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因此不能变更合同年租金;但你仍明确表示即使委托人诉诸法律也不会履行合同,并向委托人返还了贰仟元。

本律师认为,你与委托人2010年7月5日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该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本律师受托郑重函告你: 委托人已按照合同约定于7月5日向你支付了租房定金,你也出具了收受定金的收条,但你现在明确向委托人表明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会将住房提供给委托人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的相关规定,你收受定金后拒绝履行合同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你还应向委托人返还贰仟元。

本律师已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全权负责处置以上相关事宜。请你接到本函后在3日内与本律师联系相关事宜,如逾期,本律师将代表委托人采用法律手段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律师事务所

律师 ***

二O一O年八月二日

租赁律师函送达 第四篇_关于要求租户清理腾退承租商铺的律师函

某某律师事务所

关于逾期腾退返还承租商铺的

律师函

XXX先生/女士:

X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管理公司)的委托,

并指派本律师就您与XX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有关事宜,向您发出律师函如下: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显示,2012年9月10日,您与XXXX管理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书》一份,合同约定XXXX管理公司将其位于新航城2期3栋1、2号1层商铺出租与您作为电玩游戏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1年,自2012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9月9日止。此外,合同第五条约定,若您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使用该房屋的,可提前90日向XXXX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续租申请,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XXXX管理公司未收到您提出的续约通知时,视为您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终止。

鉴于《商铺租赁合同书》履行过程中,您并未依约提出续租申请,且该租

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已于2013年9月9日届满,故此,您理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向XXXX管理公司腾退并返还该承租商铺。但时至今日,由于你预留在我方的联系方式,已经无法联系到你本人,导致我方无法正常按期接管商铺。您逾期腾退的行为显然已构成违约,为维护XXXX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函告于您:

一、XXXX管理公司与您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书》已于2013年9月9日

终止;

二、请您务必在收到本函之日起10日内至横店大道新航城售楼部与XXXX

管理公司办理合同终止的书面确认手续;

三、请您务必在收到本函之日起10日内结清差欠XXXX管理公司的全部差

欠款项(包括租金、物业服务费、逾期腾退所涉租金损失等);

四、请您务必在收到本函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商铺内所涉物资、设备搬

迁腾退完毕并与XXXX管理公司办理书面移交确认手续。若您未在上述期限内搬迁腾退完毕的,视为您放弃对置放在租赁商铺内所涉物资、设备的全部权利,届时,XXXX管理公司将有权对您尚未搬迁腾退的物资、设备进行单方处置,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您承担。

为依法保证XXXX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避免您的责任进一步扩

大,诚望您能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于接到本函之日起十日内,完成上述应由您完成的搬迁、腾退义务;以及结清应由您承担的租金、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否则,本律师将根据委托人的进一步授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您逾期腾退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函告如上!

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二O一三年十二月 日

租赁律师函送达 第五篇_2016维权授权委托书

维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委托被授权人行使,在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业主维权中决议形成、与橙郡开发商协调、维权书面告知等活动中的意见表达及投票权(如决议投票时委托人在场,投票权自行回归委托人)。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签章): .

被授权人 ,成都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 栋 单元 层 号。

2016年 月 日

维权授权委托书 [篇2]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戴晓东律师(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人因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共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一事,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要求退还股权款,特此委托戴晓东律师依法代理本人讨要股权款。

委托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领款。

2、代理委托人与对方协商退股款事宜。

3、必要时,代理委托人提起维权诉讼。

委托人签章:

2016年月日

维权授权委托书 [篇3]

委 托 方:金湖地名办 受委托方: 地 址:黎城镇建设路35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051786891040 地 址: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管理位于 编号为 的界桩,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

1、制止未经授权的移动、增设、拆除界桩的行为并向委托方报告;

2、制止可能导致界桩移动、损毁的行为并向委托方报告;

3、按委托方要求,对界桩进行修缮、刷新;

4、其代理期限为:从本委托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

委 托 方:金湖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受委托方:

2016年3月22日

维权授权委托书 [篇4]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商标信息:1、商标,注册号,类别;

2、商标,注册号,类别。

委托人拥有上述两个商标的所有权,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上述两个商标的任何侵权行为有权采取或委托有权机构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与侵权人沟通、交涉;向行政机关举报、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及其他一切合法途径以维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盖章)

年月日

维权授权委托书 [篇5]

燕郊上上城部分业主自愿参加集体维权活动,以下签名业主充分讨论后(参加集体维权的业主签名见附件1),经过集体民-主推选方式的推选代表组成维权工作小组,并

对维权工作小组进行以下授权:

1、认可以下业主代表作为维权工作小组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授权的谈判对象仅限于三河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配套银茂泰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物业公司)。

3、授权工作小组全权处理在收房过程中涉及的收房流程、规划变更、验收标准、楼内公用部分的工程质量、园内公共环境、公摊面积和测绘、办理产权及相关税费、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完成情况、索取赔偿金等问题进行磋商或谈判。

4、授权工作小组使用业主自愿缴纳的经费,用于聘请相关专业律师、专业测绘人员、电话开支、交通开支等集体收房相关工作的费用,并向参加集体维权活动的业主提供费用明细表。

5、认同工作小组与出卖人谈判结果,有权享受工作小组取得的集体维权成果,并自动放弃工作小组书面决定放弃的权益。认可工作小组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书。

6、认可__________为维权工作小组组长,________和________为维权工作小组副组长,负责业主会议的召集、委托书的保管、书面通知的发送和接收、费用的保管和开支等工作。组长有权指派其它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上述任何一项工作。

7、所有与出卖人谈判的结果、法律文书,只要工作小组有____名参会代表签名,即可签协议,如重大决定,可先行草签协议(注明由业主集体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由2/3以上业主同意,即视为生效。

8、本授权书自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授权人书面通知解除授权之前,授权人对工作小组的委托代理行为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9、本委托书后附附件两份,其上署有参与此次授权业主的姓名、房号及签字,是本委托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有在《授权业主名单》上签字的业主,均被视为认可本授权委托书,参与了集体维权的授权委托。

10、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工作小组保管一份,送达出卖人一份。

上上城部分业主

附件1

集体维权业主名单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上上城业主____(号楼)单元__ __号房 业主(签字):_________电话

附件2

主要交涉问题:

一、小区是否具备交房条件

二、收房交纳费用是否合理

三、装修收费项目是否合理

四、房屋质量问题

五、小区配套设施问题

1.要求先收房后交费;2.要求物业开据各项收费正式发票;3.开发商逾期61天交房应按每日总房款万分之

三赔偿违约金;4.要求开发商明确规定我们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期限及违约责任。

一、 收房所需要的文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购房合同》,为提高效率,要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前准备下列应当提供

的证件和文件,我们将由维权业主代表集体审验。包括:

1、此项目的“五证”原件;

2、“二书一表”:、《商品经济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经济房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备

案表》;

3、《商品经济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测绘部门测量的小区公摊面积数据明细;

4、代收款项需要出示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及依据;

5、请出示小区整体的设计规划图,建筑施工图纸以及变更设计的项目及说明。

我们维权业主代表也会准备所有个人出示的有关证件和票据配合收房。

二、 配套设施的问题

1、在交房条件中,注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且不另行收费,并注明违约责任。

2、在交房条件中,注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应该与房屋同时交付使用,并提供相关部件的说明书和

质量合格证书,比如说: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放射性物质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防雷设施、户门

、窗户、玻璃、防火门等的质量合格证明。等等

4、开发商出示公推面积部位及相应的图示,并明示地下车库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5、开发商应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承诺小区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小区业主及财产的安全。小区

在后续施工期间如何保证已入住的业主的安全,应提供围墙、周界防范等软硬件的建设实施方案

三、 广告宣传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

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

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

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 物业管理的问题

公开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及计算依据

五、收房标准

1-7号楼确实不具备收房条件

小区基础设施没有建,绿化没做,水电管道刚刚铺设完毕!都没有调试!即便装修完也无法正常入住

!不过这好像历来是上上城的“优良传统”在售楼处对面的那个小区前段时间也刚交工绿化也是现在刚做

!交房那会儿应该也是和现在的1-7号楼一样!

1、层高应该达到2.8米

2、公摊面积的核算,面积如何确定,公摊是如何组成的?请开发商提供依据。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

所列面积的差异以及测量标准, 请开发商提供依据

3、各项配套设施物非所值,要求开发商提供采购票据,必要时请物价部门进行核实。

4、验收水、电、气、路等是否全通,其他配套设施是否到位,外墙是否存在渗漏、开裂现象,绿地面积

是否达标;

5、提高不能按时达到交房标准交房的赔偿标准

6、请开发商向高层住户出示《电梯准运证》

7、请开发商向业主出示每个弱电设施的承受报告

8、所有的公共设施,包括地下车库、花坛、楼顶平台等的权属问题,开发商有无权力变卖。请开发商提

供有效法律依据

9、单元门,入户防盗门的品牌质量、以及因门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失窃事件的赔偿责任。开发商为我们

选择可视对讲系统是否符合对讲监控等智能系统标准,提供相关标准给业主查看。

10、水路是否合法,建设部发文禁止用镀锌管作住宅供水管

六、各项收费问题

1、 收房收费:

有线电视360和 燃气接口费1850无依据。

2、 装修收费:

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装修保证金 2000元(小于100平米)(含100平米)

3000元(大于100平米)

4000元(200平米以上)

装修管理费 150元每户

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5元/人

垃圾消纳费150元(100平以下)200元(10

0以上含100)400元(200以上含200)

装修许可证工本费 10元

灭火器租赁费 1元/天,个

维权授权委托书 [篇6]

委托人:,身份证号:,持有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份

被委托人:徐财源,身份证号:330323197806092610

委托人因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及认股权证纠纷事宜,特委托被委托人为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聘请律师,向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律师函;

(2)代签相关法律文书;

(本授权委托书仅用于授权代理人代为聘请律师发律师函,如需诉讼,需要获得委托人明确授权并另行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传真件视为原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给被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

2016年月日

租赁律师函送达 第六篇_2015律师函范本

第1篇:工伤赔偿律师函范本

某某奶业(集团)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某分所接受张某的委托,并指派本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与贵司就王某(张某爱人)工伤死亡赔偿问题进行处理。本律师听取了委托人张某及相关证人的陈述、审核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相应调查核实后,现特致函贵司如下:

一、事情经过

2015年11月7日上午7时左右,某市鼓楼区镇江路奶站送奶工王某发送牛奶时,突发心脏病、停止了呼吸,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户口于2015年11月7日注销。(证明材料包括:现场证人证言、记者采访、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殡葬证、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二、王某与贵司形成劳动关系,分析如下:

第一,王某,身份证号:……,从1987年开始在某某牛奶点工作至死亡之日,一直在从事为贵司送牛奶的工作,长达18年之久。王某与贵司已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第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首先,王某生前在贵司销售分公司某某路奶站从事送牛奶的工作,王某与贵司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其,贵司销售分公司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均适用于王某,王某受贵司销售分公司的劳动管理,并且从事贵司销售分公司安排的送牛奶的工作。

另外,王某从事的送牛奶的工作也是贵司销售分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贵司销售业务网络包括某市内市场网络(订户奶市场、市内商超宾馆市场)及……等八家某外埠市场网络,其中订户奶市场的业务组成部分显然包括了牛奶配送工作。

第三,贵司销售分公司员工组成至少包括下列人员:奶站站长、内勤、送奶工、中转员、接奶员。(贵司销售分公司2002年11月一则新闻报道:打造奶站新形象,为了满足市场竞争需要,改造现有销售网络,加强销售网络CIS建设,近期销售公司对某市内奶站整体形象进行重新定位和打造,现已基本完成22个奶站的统化工作,首批发放统一设计送奶到户专用送奶车50辆,为奶站各工种680余人统一定制服装,整个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据悉,下一步出新工作将对未改造的、条件差、布局不合理的奶站进行调整后亮化;加快定制第二批专用送奶车,改善对奶站站长、内勤、送奶工、中转员、接奶员着装统一的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服务意识的培养。使“百年事业,亲情某某”企业经营新现念,落实在某某品牌形象上。)

第四,王某自1987年以来由于在供奶工作中成绩显著,几乎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称号(荣誉证书为证),并给予现金奖励。其中1987年至1991年连续五年被评为某市牛奶供销公司先进工作者称号。某市牛奶供销公司为贵司下属公司(1992年,经市政府批准,某某奶业(集团)公司正式组建,下属某某乳制品厂、红旗乳品厂、某市牛奶供销公司、仙林农牧场、某某牛奶厂、西岗联营牧场、市乳科所、比尔乐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

2002年3月26日,经贵司研究决定,授予王某同志2001年度乳品营销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荣誉证书由某某奶业(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可见,贵司对王某为贵司职工并无异议。

第五,贵司于2002年6月8日,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为王某在服务期间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5000元。

第六,贵司2015年7月13日为王某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了活期一本通存折,2015年8月9日存入工资854元,9月8日存入工资843元,10月9日存入工资850元,11月9日存入工资871元。

综上可见,王某为贵司职工,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无疑。

三、王某属于工伤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15256号)第三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王某在送牛奶的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因此王某属于工伤死亡。

四、贵司应支付费用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贵司考虑到了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却没有为王某办理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王某发生工伤死亡,用人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须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计算如下:

第一,丧葬补助金:

某市201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20593元,因此月平均工资为1716元,因此,丧葬补助金为1716×6=10296元。

第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三条规定,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王某妻子张丽残疾,无收入来源,女儿王小文,依靠因工死亡的王某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因此,王小文符合上述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王某生前月工资870元,因此每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为870×30%=261元。王小文1991年3月17日出生,2015年3月17日满十八周岁,距2015年11月13日共计3年零4个月,为261×40=10440元。

第三,一性工亡补助金:

某市201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20593元,因此月平均工资为1716元,故一性工亡补助金为1716×60=102960元。

10296+10440+102960=123696元。

综上,贵司就王某工伤死亡应支付费用共计123696元。

王某同志为某某奶业集团服务了十八年,最终也将其年轻的生命献给了奶业集团。作为王某的妻子,作为一个残疾人,其对于奶业集团是有感情的!但是为了生活、为了孩子,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不去维护。

某某奶业集团系全国知名大型企业,也有着相当的声誉,如果进行一场并不在理的仲裁或诉讼,于奶业集团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本律师希望贵司能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好上述问题,请贵司于接函后五日内与本律师联系。

顺颂商祺!

律师:XX

第2篇:深圳律师函范本

深圳市__公司:

我是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许律师,受深圳市__公司委托,就贵公司拖欠货款一事,致律师函如下:经核实,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贵公司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__公司陆续采购总价为__元货物,依照采购订单约定,贵公司应于收货当月__号付清货款。在__交付货物后,贵公司却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经__多次公司催要,贵公司至今仍未支付货款。这一事实,有采购订单、送货单、对账单等证据可以确认。请贵司收到律师函后三日内将所欠货款__元支付给__公司,如有疑问,可与本律师直接联系或回律师函/传真。如逾期未付,本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开始处理,贵司将承担逾期利息及可能扩大的经济责任。

专此函告!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__年__月__日

第3篇:律师函范本

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事宜,特向贵公司发出如下律师函:

贵公司曾向原中国××银行××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用贵公司的房屋、机器设备等作抵押。2015年9月,中国××银行××支行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委托荆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市盈科事务所***律师对该项债权进行清收。截止到2015年2月20日(

荆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多次与贵公司进行接洽,商谈如何还款事宜,但贵公司一直没有拿出还款的诚意,致使该事项陷入僵局。现正式向贵公司发出律师函,请贵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之前,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

第4篇:律师函范本

_________有限公司:

北京市_________师事务所接受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合同款项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根据我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查明如下事实:___年___月___日贵方与委托人购销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购买______,总价款____________元,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贵公司在收到等额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总额;合同还约定由委托人完成______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由贵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调试验收合格十日内须支付完95%的工程款。后委托人按时交付太阳

能设备,并完成安装和调试,经贵公司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贵公司本应按时支付全部约定款项,但至今仍拖欠_________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租赁律师函送达】

上述事实表明: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和承揽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而贵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贵单位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按照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据我委托人陈述,仍然愿意与贵单位友好解决此事,敬请贵单位接收此函告后,及时支付欠款,避免双方诉讼之累。

本律师函以传真(快递)形式送达。

特此致函!

北京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律师

二零零九年___月___日

第5篇:律师函范文

XXX公司:

某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KM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M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XX就贵所违反双方于200X年X月X日签订的《合同书》的相关事宜,致函如下:

一、KM公司根据《合同书》第六条第2款的约定,全额预付了合同保证金3万元,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合同书》第六条第2款以及第四条第2款的约定,贵公司理应在收到上述保证金后开始购买、安装合同项下所要求的锅炉,并调试好后租于KM公司使用,而贵公司并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另根据《合同书》第二条的约定,贵公司应将位于A工业园区的310m2的钢架结构厂房和432m2的框架结构用房租给KM公司使用。但实际上前述310m2的钢架结构厂房并不存在,只是一片空场地;前述432m2的框架结构用房至今未交付KM公司使用,而是出租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贵所前述不交付租赁物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KM公司为履行《合同书》已支付了图纸设计、设备预订等费用,这些损失理应由贵公司承担。

鉴于贵公司的前述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和《合同书》第七条第3款的约定,贵所应赔偿12万元违约金,同时返还3万元保证金。本律师特此督促贵所收到本致函后积极与KM公司协商解决。否则,本律师将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致函。

某某律师事务所

律师:某某

20XX年X月X日

第6篇:常用催款律师函范文

______先生:

我们依法接受______先生的全权委托,现就你拖欠______先生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你: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______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

1、______先生书写的欠______先生人民币______万元的欠条一张;

2、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______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1、______某于2015年12月28日亲笔书写的欠______某人民币______万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______某并没有按照“欠条”的承诺向______某偿还拖欠的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______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承诺的期限向______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______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______先生逾期未向______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______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所欠人民币______万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______先生;

2、如______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鉴于______先生与______先生的关系以及______先生不再主张违约责任也同意我们以调解结案,我们认为______先生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______先生也本着这样的精神在收到本律师函后,能将所欠款项立即支付。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谨此

顺颂商祺!

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

租赁律师函送达 第七篇_2015合同纠纷律师函范文

范文一:

XXXX同志:

XXX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上海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方致函如下:

一、基本事实陈述

委托人租赁XXX路号室作为办公室,办公室分为前后两间。委托人于2015年7月将办公室后间转租给贵方。约定房屋租金每月1296元人民币,物业费每月948元人民币,宽带费每月65元人民币,水电费每月按照消费总额的三分之一分摊。委托人同时将租赁住房转租给贵方使用,约定贵方每月按照总额的二分之一分摊房租、水、电、气费,并按约定分摊保姆费用。自2015年7月到2015年1月止,委托人同时为贵方垫付办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电话费、电脑配件和车费)。2015年11月贵方向委托人借款6000元人民币。

自2015年7月到2015年1月止,贵方应向委托人履行债务共计人民币78945.26元人民币。

以上有贵方与委托人之间来往电子邮件为证。

二、法律责任分析

委托人将办公室与住房转租给贵方,法律性质属于租赁合同关系。委托人代贵方垫付办公费以及出借贵方现金,法律性质属于借贷合同关系。鉴于贵方一直怠于还款,委托人向贵方发电子邮件确认,贵方对上述债务确认无误。贵方与委托人之间至此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贵方应该无条件履行上述债务。

至于贵方认为所谓的台湾公司是委托人的债务人的说法不能成立,台湾承优公司在委托人处并没有经工商合法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者办事处。贵方在大陆经营完全是个人行为。对此委托人保留对贵方非法经营进行举报的权利。

三、律师意见

希望贵方能够权衡利弊,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履行债务,逾期不履行,委托人将向上海市法院起诉追究贵方的法律责任,届时,委托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向法院申请限制贵方离境。并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查封扣押贵方财产。

四、声明

本律师函以专递方式送达。

专此函告,望贵方慎思并妥善对待。

范文二:

XXXXX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先生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XXX先生产品质量纠纷的代理人。

经查:XXX先生于1999年10月10日在上海宏业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日本产东芝牌彩电,型号为XXXXX,认证证书号:XXXXX,产品标准号:XXXXX。买回后发现彩电发生图像扭曲现象,且颜色对比度失真。于是XXX先生将此事通知了销售商,销售商派出两位员工上门进行检测,由于这两位员工并非专业检测人员,故否认彩电存在质量问题。但是这台彩电的图像确实与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已影响了XXX先生的收视效果。

本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制造商,应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有责任。鉴于上述问题,希望贵公司根据所提供的型号告知该台彩电是否属于贵公司制造,如确属贵公司销往中国大陆之产品,烦请贵公司派出专业检测人员对该彩电进行检测,并解决相关质量问题。

望贵公司及时给予答复。

此致

敬礼!

范文三:

××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下称业主)的委托,就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事致函与贵公司。

根据业主们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贵公司与上述业主签订了一份《××楼宇认购书》。该《认购书》约定,上述业主自愿认购中国××市××《××楼宇》(注册名:××商住中心)的物业,并同意按银行按揭付款的方式向贵公司支付购楼款。该《认购书》签订的7日内,按照该《认购书》的约定,上述业主已将缴楼款存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支行的账号,并与贵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当在2015年8月31日(或2015年9月1日)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业主)使用。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们认为,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贵公司理应在该合同的交楼期限内(即于2015年8月31日(或2015年9月1日)之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交付给业主们使用。现如今贵公司逾期交楼的时间已超过了60天,依据贵公司与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业主依法有权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贵公司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

现上述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解除与贵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贵公司接到本函后,贵公司与各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立即解除。同时,希望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后的30天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给各位业主。逾期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到时,贵公司将因诉讼程序而可能带来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不利后果,并将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

租赁律师函送达 第八篇_2016律师实习日记

律师实习日记

11 月16 日 星期五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他的法律意识比常人都要强的很多。有时候可能为了很少的诉讼标的额而去提起诉讼,当然,现代社会要提倡法制社会,希望每个公民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过分的强调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就会引发一定的社会问题,如: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双方当事人诉累等等。

我们主任李律师由于交通事故赔偿引起了纠纷,双方其实责任很明确,交-警部门认定应有肇事司机负全部赔偿责任。虽然争议的数额只有300元,李律师决定到法院去起诉肇事司机。所以,我和实习律师小潘就出发了。首先,要解决的是肇事司机的身份问题,我们来到了派出所查询司机的身份。这不,问题就来了由于对方司机办理驾驶证的时候,可能出现了点问题,在户籍登记查询上出现了四个与司机同名并且在同以村的人。开始,我们从年龄上进行的排除,排除掉两位后,还剩下两个人。正当我们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李律师亲自出马也来到了派出所。最后,李律师觉得可能得去车辆管理所去查询。

个人觉得李律师的举动值得律师理解,但从自身利益上来考虑是否有点欠佳,可能一系列下来费用还不至这300元。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拙见罢了。

11 月 19日 星期一

随着近几年法治宣传的不断深入,农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这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有这实质性的意义。同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感到欣慰。

今天,所里来了两位来自窑坑的农民。说是来法律处咨询的,我和潘律师很乐意得接见了两位当事人。根据他们的简单介绍,是当今比较敏感的“土地问题”,应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弱。案情大概是这样的:他们村有六十亩耕地,被一家砖厂“租用”。显然,砖厂是没有经过合法、正当的程序进行审批的。但是他们已经意识砖厂的行为违法,却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来阻止砖厂这一非法征用土地行为。有一位农民说信访到上级机关来解决,希望律师帮忙收集质料。潘律师如实告诉他,信访是个途径,但效果不大。潘律师还是建议通过上述方式来解决,可两位农民提到砖厂主是黑-社-会分子(这是当今非常常见的)他们害怕报复。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大难题。潘律师给出第二个建议希望他们出面解决。不过,媒体是否能报道也要经过审批(中国舆-论自由,可不像西方国家)。

最后,还是李律师给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以村委会名义上述,吩咐两农民回到村里联系好所有涉案农民。以集体述讼方式进行,同时,是村委会出面也避免报复。

通过两位农民的咨询,在为他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而欣慰的同时,也意识到了当今中国司法体制的不完善。另外,政府部门的不正之风也令人深思。

11月 20日 星期二

在我这段实习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这与“司法为民”的宗旨是相悖的。我觉得的很多办案人员还没有真正体味到“司法为民”宗旨的价值内涵,没有真正认识到程序价值对于实现“司法为民”宗旨的意义。

我们知道,实体公正关注的是结果的公正,程序公正注意的是过程的严肃性,实体上的公正是相对的,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具有绝对意义。程序虽然只是一种手段,但如果没有这一手段就无法达到所要追求的目标,因为有时候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最终的结果恰恰不是关注的焦点,更关注的是过程的正当性;如果在结果出来以前,人们就已经感到了不公现象的存在,那法律的实现过程就要打折扣。

通过实习,众多律师和我们这些实习生深深认识到,在处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方面,一是应该尽可能地追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和-谐统一,即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同时,尽量查 1

清事实的真-相,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二是强化程序优先的理念,当实体上的公正不能实现时,应当追求程序上的公正,也就是程序优先。

因为公正只有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种,当实体公正不能实现时,如果连仅有的程序公正都不能保证时,法律就失去了起码的价值。

11月 21日 星期三

今天上午来咨询的是一个涉及农民维权的问题。农民维权问题,是我们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由于农村仍比城市落后很多,农民仍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因此,无论是诉讼前还是诉讼中,法律赋予农民的诉讼权利和地位,事实上受到很大限制。

农民维权面临许多问题,但首先是法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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