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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时间:2017-11-23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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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第一篇_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客田镇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全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党委定期研究信访工作。镇党委、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或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信访接待和有关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做好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安排。

二、实行信访接待周制度。设立信访办公室,每周安排综治办和纪委两名工作人员轮流接待信访群众,确保随到随接访,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听记,耐心解答,对调处无效和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归纳梳理后必须及时向镇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汇报,经批示后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时办结要求并跟踪进行督查。同时,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和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信访件,信访办公室都要按负责人的批示督促相关人员认真调处,及时答复。信访接待室对信访案件要每周登记汇总,每月会议通报一次。

三、重点信访案件采取包案管理。对较大和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及相关村负责人联合包案负责制度,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劝解、包息诉罢访;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随时对所包村有关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倾向性、矛头性的事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集中进行排查调处,确保事态不扩大,问题不上交,信访人员不出所在辖区。

四、坚持定期报告形成长效机制。包村干部每周星期五下午五点以前,向镇信访办公室报告所包村本周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并做好登记,做到有事及时报,无事零报告。

五、推行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镇机关全体职工必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信访工作责任心,不得有意回避来访群众。凡被来访群众首次碰见和首先找到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对待来访群众,不得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群众的诉求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详细了解情况,认真记录登记,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或者自己不清楚不明白的,不能乱答复,甚至说无原则的话,要及时将有关人和事领办、交办到具体地点,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对因态度冷漠生硬、敷衍塞责、拨弄是非导致群众不满或矛盾激化的,要严肃追究首问人的责任。

六、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镇村组三级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力争将各类矛盾就地消化,确保各自责任区和辖区内“小矛盾不

出组、大矛盾不出村、重点案件不出镇”。

七、严格落实信访奖罚连带责任制。

(一)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认真处理。如果出现越级上访事件,对所在村支书、主任及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将分别予以经济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1、出现县级越级上访事件一次,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50元;

2、出现市级越级上访事件一次,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100元;

3、出现省级越级上访事件一次,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200元。

(二)凡出现县级及县级以上越级上访事件的村,每出现一起,村支书、主任必须在镇村干部会议上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该村本年度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村干部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三)严禁村干部和党员以各种形式组织或参与聚众上访等非组织活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对工作滞后完不成任务的,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或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显失公平和处理矛盾不及时,态度粗暴专横造成群众不满而上访,特别是亲自策划、煽动、组织或参与群众聚众上访的不合格村干部,要视其情节给予诫勉

谈话,责令辞职,免职处理或依法罢免。对放弃党性原则,组织或参与聚众上访,破坏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等组织处理。

(四)一切越级信访案件,村干部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到上访地点全程参与调解、处理和劝返工作,当场提出村上处理意见,事后两日内向镇信访办提交书面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或答复材料。现场拿不出处理意见或事后在规定时间内交不上书面材料的,每次对相关村支书、主任分别处罚50元。

(五)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及信访重点案件主抓负责人如果因为工作失职,导致所包村组出现越级上访事件的,也负有信访连带责任。所包村组或主抓重点信访案件出现县级及县级以上越级上访一次,对镇主抓负责人和包村领导分别处罚100元,对包村干部处罚30元。

(六)对镇村干部的处罚,罚金从年终奖励工资中扣除。年度内没有出现上访或重大越级上访的村,村支书、主任在年终评先评优时优先予以考虑,并酌情分等次予以重奖。

客田镇信访接待处理制度

为规范信访接待处理工作,促进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维护全镇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贵州省信访条例》等政策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按时限和要求解决出现的信访矛盾及应该解决的信访问题,认真负责地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接待的,由办公室主任安排或代替接待。对所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上访人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转给分管领导,并严格落实。

三、对多人就同一问题集体上访者,信访接待人员应首先向其宣传信访人员上访规定,劝其推选5人以下代表反映问题;对不遵守信访法规,拒不推选代表,执意吵闹,刁难接待人员,严重妨碍正常信访秩序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听从劝告者,要通知派出所协助强行带离现场。

四、信访工作实行信访首接责任制,对所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要认真登记。能够当场协调解决的,尽量当场解决答复,起草《处理意见书》,经上访人同意签字后,存档备查;不能当场解决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第二篇_法律援助信访调处制度

法律援助、信访调处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向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提出,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同时递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会员证或其他能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

(三)要求代理参加仲裁、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3、法律援助窗口对收到的法律援助申请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查,如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申请人作必要的补充。

4、法律援助窗口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十五天内审查,并分别作出如下办理: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会法律援助条件者,由经领导批准同意后立案,并通知申请人;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工作人员有承办法律援助义务,对法律援助机关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6、法律援助工作者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谋取当事人的利益,不得

担任劳动争议案件企业行政方的委托代理人。

7、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应当说服其放弃,否则有权拒绝代理。

信访调处制度 一、登记。凡职工来信、来访、来电,均应填写《信访登记表》 。

二、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对突发性事件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

四、对职工求助或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应依法及时协调处理解决;对职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

五、对来电、来访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要为反映人保密,防止出现打击报复事件。

六、接受来电来访应做到热情、文明用语、耐心倾听、详细记录、字迹清楚、解答恰当。凡即时答复处理的,要在记录本上写明答复处理情况;

七、处理。对受理的信访事项按下列方式处理:

1.对法律政策咨询、工会帮扶业务询问,由工作人员即时 解

答。

2.对涉及劳动者权益问题的投诉,由主任指定专人负责调 研核查,通过转办、交办或直接办理予以处理。

3.对重大疑难信访事案进行专题研判,通过工会组织间的 联动维权和社会各界的资源利用,及时协调处理。

4.对具有典型意义的信访事项,通过“主席接待日” 、 “领导包案负责制”等重点部署,妥善处理。

5.对重要信访信息,以“要情反映”等方式及时报告。

八、即时可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场答复信访人; 有办理过程的信访事项,应在办结后即时告知信访人处理结果;

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第三篇_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南城街道办事处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回避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在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时,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或组织有权提出申请其回避。

1、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3、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调处。

4、中心领导决定调解员、记录员回避的

接访受理登记制度

1、群众来信及上级和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应当日登记,按收信日期先后整理存档。

2、来电及时回答,做好记录。

3、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做好相关纪录。

【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4、及时受理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申请。受理人应根据矛盾纠纷的疑难程度和分级办理的原则提出办理意见,及时送呈领导审批,决定指派或直接调处。案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填写《调解申请表》的办理结果,并立卷归档。

社会矛盾纠纷领导接待制度

镇三套班子领导轮流接待来访,与群众对话交流集中在每月的15、30日两天

1、接待时间为工作日的:

上午8:30-11:30、

下午2:00-6:00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坐班接访的矛盾纠纷当场可以调处的安排值班人员当场调解;不能当场调结的,及时指派调处中心移交相关部门、单位或由调处中心直接调处并限时调结实行督办制度

3、镇三套班子领导轮流接待来访,与群众对话交流,对话的议题可根据矛盾纠纷排查和接访重点、难点或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1、调处中心每月要组织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每年元旦、春节及“两会”召开等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是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住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

2、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的各类社会矛盾

纠纷,调处中心要区别情况,进行处理:能够当场调解的简单矛盾纠纷当场调解;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处,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该由有关部门或单位调处的,应分流至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调处。对未调解的纠纷,要制订调处方案予以调处。

3、调处中心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要注意积累原始资料,建立专门排查调处工作档案。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分类处理。

考核奖惩制度

1、调处中心对本辖区内的各单位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

织检查考核,并实施奖惩。

2、考核主要内容: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有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有无越级上访

事件。【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3、调处中心应制订相关考核标准和细则,印发辖区所有单

位调处中心遵照执行。

4、考核每年一至二次,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社会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制度

1、调处中心组织调处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或跨部门、跨社区的重大民事纠纷应在20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调处时间,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调处的重大行政争议,原则不超过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调处时间,但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办结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2、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对调处中心指派调处的一般社会矛盾纠纷应在1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调处时间,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后应及时向调处中心报告。不能按时办结的报告原因。

移送和归口调处制度

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视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类别,实施移送、分流、指派或直接调处。

1、涉及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经管站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2、涉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劳务市场管理、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组织、劳动就业保险所和相关单位负责调处。

3、涉及国家有关的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所和当事人所咱社区负责调处;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安

臵等矛盾纠纷,由土地、规划、城管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4、涉及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市场监察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纠纷,由工商部门负责调处。

5、涉及计生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服务站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6、涉及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社区调处。

7、涉及企业产权、安全生产、企业用工等矛盾纠

纷由经济服务 中心和相关企业负责调处。

8、涉及家庭、邻里纠纷、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和可能引发的自杀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相关社区负责调处。

9、涉及城镇居民的优抚安臵、社会救济、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10、涉及妇女权益纠纷,由妇联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11、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由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当事人所在使人去负责调处。【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12、涉及多个部门或跨社区的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相关部门或社区进行调处。

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第四篇_信访工作制度

关于印发《大陈镇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镇委〔2006〕27号

关于印发《大陈镇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工作片、各办公室,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大陈镇信访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大陈镇党委

大陈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信访局、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镇诸领导

大陈镇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全镇齐抓共管的局面,完成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各项任务,根据国务院、省《信访条例》的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一、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书记、镇长的主要职责

书记、镇长对全镇信访工作负总责。负责把信访工作纳入全镇工作的总体部署,并及时提出信访工作指导性意见,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专报。必要时,亲自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事关全镇的重大信访问题;审定信访办提出的重大信访责任追究建议;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镇分管信访工作领导的主要职责

镇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全镇信访工作负主管责任。负责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上级信访工作指示和要求,分析本镇信访形势,具体部署、指导、检查本镇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信访事件;研究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措施,抓好信访网络建设,帮助解决信访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三)其他镇领导的主要职责

其他镇领导对各自分管和联系的工作片或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检查、指导、督促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亲自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对涉及交叉信访问题,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处理。

(四)镇机关办公室和各镇属单位的信访工作职责

1、主要领导要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亲自办理群众来信,亲自接待上访人员,亲自处理信访问题,做到矛盾不上交。

2、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指导意见,不断改进党委、政府工作。

3、明确信访员,具体负责来信登记、来访记录、信访统计分析、信访处理报结和有关信访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五)各工作片领导信访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亲自接待群众上访,并负责问题的协调处理,做好稳定工作,避免发生越级集体上访。

2、切实抓好本工作片的信访工作,保证信访工作有人抓、信访问题有人管。

3、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本工作片的信访问题,确保辖区稳定。

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

1、镇党委、政府要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全年不少于两次。

2、镇机关每年要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全年不少于两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3、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上级信访工作指示精神,分析信访形势,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一般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的议题由镇信访办提出,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召开。

2、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信访工作和信访形势分析汇报,研究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信访工作中重要事项。

3、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协调处理信访问题中的工作职责。相关信访问题的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四、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l、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信访人员提出拟办意见后及时报分管副书记阅批。

2、领导须及时阅批请示件,一般在当天阅批完毕。

3、群众来信来访时如遇领导外出的或出现重大情况的应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请示后按领导意见办理,领导回来后须补签阅批意见。

4、对自己批示交办的群众来信应及时过问,对疑难信访案件要亲自督办,或牵头协调处理。

5、信访承办人员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应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办理结束后要向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五、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和下访、约访制度

1、镇领导接待日安排在每月10号(遇节假日顺延)。在家镇领导全体参加。接待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落实由镇信访办负责。领导接待事项,应做到谁接待,由谁负责处理到底。领导接待日的接待件,由镇信访办负责交办、督办。各责任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交办件的处理结果向镇信访办报结,由镇信访办向接待批示的领导反馈。

2、建立镇领导下访约访群众制度。坚持"周一"排查制度和"周二"干部下访制度。重点排查主要信访问题,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周二下访要全面解决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并做到及时化解。对一时不能化解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并主动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化解工作。一般情况下对镇干部在"周二"不作其他安排,要求全体干部到村(居)和企业,现场调处信访问题,倾听群众呼声,并做好登记备案。

3、对镇领导下访约访的信访件,各责任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按期报结,镇信访办负责催办、督办,并向参加下访约访的党政领导反馈结果。

六、领导包案调处重大信访问题制度

(一)参加包案领导

镇党政人大领导参加包案。各办主任、工作片片长、部门单位负责人协助领导做好包案调处工作。

(二)包案调处的重点

【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1、跨工作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

2、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群体性信访问题;

3、"四访"问题(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无理访);

4、其他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三)包案调处的职责

1、了解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2、牵头协调,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举一反三,组织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倾向性信访问题的解决办法或加强管理的措施。

(四)包案调处的程序和方法

1、约见信访群众代表,听取群众意见;

2、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意见;

3、将处理意见答复信访群众代表。

七、越级上访劝返制度

1、发生去京不按正常渠道上访或滞留在京的情况。

【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2、发生赴省、到金集体上访或个访、群体访滞留在杭、金的情况。

3、发生群众去市政府集体上访或个访、群体访滞留在市政府现象。

4、发生在全国、省、金华、市"两会"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上访人员。

八、信访工作排查和预警制度

1、做好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三访"问题的专项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对可能去京赴省到金上访的"三访"问题要定期进行排查预测,并在每月10日前报镇信访办,由镇信访办梳理汇总上报镇党委、政府及市信访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定期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一批疑难信访问题。

2、做好超前预测工作。各级"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大节假日前,做好可能去京赴省到金去市上访问题的预测工作。镇信访办要部署和落实预测工作,及早分析、预测、制定预案,督促责任部门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稳定在本镇,确保全国、省、金华、市"两会"和重大政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3、做好重要信访信息预报工作。对可能要越级集体上访的信访问题和可能会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要及时掌握动态,及时向镇信访办预报。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问题,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的重要信访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控制、早化解。

九、群体性上访、异常访等突发性上访事件处置制度

1、发生群体性上访、异常访等突发性上访事件,镇信访办要立即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上访事态及发展情况,并向市信访局报送信息。

2、立即派人到现场宣传《信访条例》,引导上访群众到信访接待室,由来访者选派5名以下代表反映问题。

3、由镇信访办直接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到现场作宣传解释工作或解决相关问题。必要时,请相关领导到场负责接待和解答有关问题。

4、经劝导解释,集体上访人员不肯去信访接待室或不肯离去的,报告公安部门,镇派出所应迅速派员到现场维护秩序,必要时由公安部门强制带离现场。

十、信访工作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督查考核的内容是:

1、信访工作列入本单位全年工作要点情况;

2、建立健全和执行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情况;

3、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以及下访、约访制度情况;

4、改善信访办公条件和保障信访工作经费情况;

5、落实一室三员建设情况;

6、集中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和解决情况;

7、控制和减少群众越级上访的措施落实情况;

8、重要信访问题查处报结情况。

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工作责任事件,由镇信访办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经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进行通报。

十一、信访立卷归档制度

需要归档保存的主要是:

1、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信访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规定、指示、简报、重要函件等。

2、本单位直接办理或联合调查处理的报结信访件。

3、接待来访的登记、记录材料,如信访登记表、接访记录等。

4、镇信访办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规章制度、各类统计报表等。

调处信访接待制度 第五篇_2016民政局信访工作汇报

范文一:民政局信访工作汇报

20XX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竭尽全力做好信访维护工作,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果。现将2016年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县民政局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冯仲祥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津县民政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访事件和网上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化解信访事件。通过采取以会代训、组织专门培训、每周半天安排学习等形式,深化干部职工对信访维稳工作的认识,努力打牢思想和工作基础。通过传达学习,强化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稳定意识,切实提高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自觉性。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信访维稳工作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方案措施,健全值班、检查、汇报及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有力地推动了信访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做实信访维稳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针对今年以来我局机关干部人事及领导分工有所调整的情况,建立了“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和维稳工作的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根据信访性质,坚持分管领导包办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明确专人,限时办结,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本部门、本系统,不把矛盾上交或推向社会。建立健全民政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全年开展风险评估月报表12份,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掌握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矛盾排查,加强动态情况掌握和分析预测,局办公室定期向县信访办报告群众信访情况,始终保持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及时掌握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早化解矛盾,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了信访维稳工作的实效。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接待群众来访1100人余次,办结率达100%。认真办理阳光政务服务热线回复,承办和协办阳光热线函6件。回复网上信访和“两公开”案件共13件,初信初访息诉息访率达90%以上;信访数据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录入率达100%,并将所有信访案件列入领导包案,备案率达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我局抓好了在国庆、春节、“十八大”等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工作,坚持主要领导每天接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控第一线不稳定因素情况,并进行及时稳控化解,确保了全年无进京到省市非正常上访、重复访和集体上访事件。

三、突出重点,履职尽责,执政为民

我局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突出工作重点,以满腔热情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人民群众和困难群体办好事、实事,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政治要求,达到了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实际效果,为经济建设重大项止入户我县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了“幸福新津”建设的平安与稳定。

一是加大民政宣传力度。配合县上宣传活动,利用展板、标语、散发资料等手段,大力开展民政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2辆,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民政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按照县上要求制定统一的信访登记簿,安排兼职信访员及各科、所、室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来人接访和对上访信件进行登记、编号、分办、催办、回复,对群众的建议和要求,严格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提升工作实效。畅通信息渠道,我局积极与省、市民政部门及县信访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进行信息沟通,准确掌握诉求人的基本情况,针对群众诉求分门别类进行答复和处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以主要负责部门为主,其他涉案部门协助,共同负责办理。建立部门之间信访工作联动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民政信访工作的支持,切实解决一些涉及面广的重大、疑难、群体信访案件。

四是认真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我局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对涉军维稳工作坚持一手抓稳定工作落实,一手抓思想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毫不放松地抓好集体访、重复访重点人的工作,确保了社会稳定。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该项工作分解到各单位,明确了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对重点人安排专人负责掌握其动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变上访为下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复退军人到我局上访,我局都认真接待,耐心细致地做好他们的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息诉息访,确保社会稳定。

五是着力破解群众对常规性工作的诉求。为破解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农村五保、优抚困难对象以及阳光系列品牌救助的申请等诉求,我局一方面做好民政服务对象困难情况的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按政策、按程序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主动了解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诉求,杜绝因工作疏漏、救助不及时等出现上访;另一方面加强了工作的规范化监督和管理,局班子全体成员分别带领工作人员先后开展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困难对象、五保对象的走访调查,优抚对象的核查,阳光系列品牌救助对象的抽查等,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由于基础工作扎实,严格依法办事,在普查、核查、抽查中被取缔的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至今无一例上访。

20XX年,全局干部职工在民政信访工作中做出了大量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无进京到省市非正常上访和无重特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全县的稳定。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群众和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加强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事项和“两公开”的办理回复工作,完善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三项制度”,开展局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特别加强民政低保、五保和双拥工作,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特别是解决好群众的正确合理诉求,为全县稳定大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范文二:民政局信访工作汇报

20XX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信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信访的排查、化解、稳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以下是信访工作总结汇报: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是调整和充实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信访专干;二是实行全年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来访能及时有效的化解;三是做到了有办公场地、有办公设备,解决了办公经费;四是加大领导力度,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健全制度,责任到位

民政信访工作是民政部门联系受灾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安置等民政工作对象的桥梁和纽带。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从制度上强化了信访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健全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推进了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责任制;

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要信访案件实行局党组成员包案制度,要求对于上访民政对象进行包协调、包处理、包稳定,一抓到底;

四是完善了每周一次的局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党组成员牵头开展好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相关科室认真做好了来访登记、受理、办理、办结反馈、归档等工作,确保了领导接待日全程规范运作;

五是完善了信访排查与调处机制,做到分管领导每周一次例行大排查,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全系统范围内的大排查,每月不定期的局长办公会将信访稳定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作为研究解决的重要内容,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问题提前化解,重要信访问题及时报告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信访问题随时研究,随时解决;

六是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信访责任的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内容,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三、强化督查,解决到位

今年,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一是以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和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认真做到:(一)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尽早解决;(二)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三)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杜绝进京、到省、市上访;

二是重点督查督办好影响惠民行动正常开展的信访案件,大力解决涉及五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

三是认真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对已经发生的集体访、越级访、重点访的问题,各科室坚持说服疏导、解释清楚、争取理解的原则,同相关镇和县级部门一道,合力协调解决,使上访群众比去年明显减少。

五是加大了民政政策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利用简报、宣传单、电视、广播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以民政知识、民政法规进乡村、进社区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政知识和法律法规,扩大了民政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及对民政政策的了解。

四、按时办理,落实到位

到目前为止,我局按时、保质、保量办理政协提案8件,收到来访的信件及转办件25件,做到按照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专人排理排查,专人回复解决,回复率均100%。其中,一是落实县领导包案件2件,答复率、满意率100%;二是重点解决了精简老职工人员、优抚对象上访事项,对他们进行了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接待来访群众350余人次;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130余人次,救助资金11000余元。二是从资金上解决了家庭生活困难、医疗救助的问题,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无进京上访事件发生,为我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形成信访工作新格局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访条例》为指导,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了信访秩序,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缩短了信访办结时限,积极创新信访和群众工作理念,变治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便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办为层层解决问题,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来开展工作,有效的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构建为民、开放、和谐、高效民政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范文三:民政局信访工作汇报

几年来,在市局精心指导帮助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年度民政信访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现将2016年度信访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信访举报工作的责任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局机关的实际情况,建立每周一汇报信访工作制度,每月末调度信访处结情况等制度,并将信访工作列入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信访工作,根据上级信访工作的法规制度,制定完善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行风在线、市、区长信箱、电话举报、窗口单位现场测评等工作制度。群众来信来访,主要领导亲自阅批每一件群众来信,周一至周五局领导轮流值日接访,按工作分工局领导亲自带案下访,包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根据所反映的情况,组织有关科室酌情办理等工作程序,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接待处理重大集体上访等制度。根据局机关的主要业务工作,及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切实落实信访办事公开、信访双向承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领导接访、领导包案等制度。由局领导牵头负责,根据各科室职责,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重点抓了涉军稳定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信访稳定工作,定期排查,落实具体责任人,定期督查考核,切实做到了信访工作有人抓,有场所,有标志,办公硬件设施齐全,健全了信访信息系统。加大对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办理信访案件督导并及时督查落实情况,真正做到民政信访工作各乡镇有领导负责、有人具体办理落实并保证上下联络及时。同时局机关专门设立了接访室、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婚姻登记处随时征求意见等,确保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收集。局机关每年定期下发调查问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困难群众等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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