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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封面

时间:2017-11-22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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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封面 第一篇_租赁合同封面

1)合同期未满,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提前退场。

2)拒不按期缴纳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拖欠达十天以上(含十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停业8小时以上(含8小时)或经常间断性停业累计达12小时以上(含12小时)。

4)统一收银的私自截留营业收入或将专柜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 5)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解除。

4、任何一方依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天内撤离商场。乙方在撤离商场时,应及时将(可动产)场地内自有货物、自有柜台一并撤出,但不得破坏场地原有设施,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负。

5、合同解除时,依法按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乙方须预留保证金以支付可能因“三包”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在“三包”期满十天后结清余款。

十三、乙方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续签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年月年月日。 十五、其他约定: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交仲裁机构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最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字盖章日期: 签字盖章日期:

嘉佰乐

租 赁 合 同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合同封面 第二篇_房屋租赁合同封面标准版

GF-2000-060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第一条 租赁房屋座落于 ,间数 、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 。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承担: 。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 。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

第九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的各项费用(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个月以上;

2. 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租赁合同封面 第三篇_商铺租赁合同封面

篇一:店铺租赁合同 带封皮

商铺租赁合同

方:

方:乌鲁木齐金怡尚广告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甲 乙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于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若因违规、违法受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并有权收加店面,终止合同。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店面:【租赁合同封面】

1.擅自将店面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店面,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三、租金和保证交纳方式

租金: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清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后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个月内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第二年起,租金每年一订,随行就市。但乙方必须提早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确定,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不另具收据)。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数归还乙方;若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退。

四、 租赁期间的店面装饰和修缮

乙方开业前,若需要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行处理。租赁期间发生用水、用电、税收、房产税、工商、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店面还原,

乙方对所租店面及店内一切设施,必须严格管理,及时维修,因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店内安全、防火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失火或者店面财产物品丢失、损坏,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进行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如有进行转让或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店面。

3、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与转让人(丙方)之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处理,与甲方无关。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店面完好交还甲方。若丙方在转让期内有对店面进行装修改造,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装修或改造

与店面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装修设施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4、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某些原因无法继续营业,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原先对店面进行的装修和其他设施、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设施、物品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六、特约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篇二:房屋租赁合同封面版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租赁合同封面】

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于 ,间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共计 年 个月。

承租人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人民币 元/月;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押金(大写) 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承租人。

第六条:承租人负责支付房屋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合理应缴费用。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 第八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的各项费用(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2、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承租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篇三:商铺租赁合同标准版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出租人):

电话:

地址:

乙方(承租人):

电话:

□ 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码 □其他: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东方国际”商 铺租赁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标的、经营范围和营业管理:

(1)甲方将位于 的“东方国际”一期 号楼 号商铺

(以测绘报告为准)第 层(以下简称该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该商铺为商业用房, 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 ㎡。(该面积最终以测量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2)乙方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该商铺 经营以下业务: 。乙方不得将该商铺做任何非法或不正当的用途,在未获得甲方【租赁合同封面】

的同意下,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 导致提前结束经营的,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租金概不退还,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二、租金、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总计 年。

(2)租金为人民币元/月,计 元/月,建筑面积约为 ㎡。(该面

积最终以测量部门实测面积为准。)每年的年租金及租金递增率如下所示:

第一年(即 年 月 日——年 月 日)的实际支付租金合计人

民币(大写) 元整,计¥ 元整;

第二年(即 年 月 日—— 年月日)比第一年租金递增10%,合

计人民币(大写)元整,计¥ 元整;第三年(即 年 月日—— 年 月日)比第二年租金递增10%,合计人

民币(大写) 元整,计¥ 元整;

(3)租金按半年支付,该商铺先付租金后方可使用,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 支付应付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应在当次交付租金的半年期限内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付 清下次应交纳的全额租金。逾期缴纳,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应交租金及费用的1‰作为 滞纳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租赁该商铺自行承担水、电、天然气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为接到甲

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单之日起的五日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应付款1‰的逾期付 款违约金。乙方承认 “东方国际”一期所有商铺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建筑,乙方同意按该商 铺的面积承担合理的水、电损耗费及按该商铺面积合理分摊的公共部位水电费用,具体费用 以甲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单为依据,乙方需在接到缴费单之日起五日内缴清上述费用。

(5)甲方委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的统一管理: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按时、如数交纳物业公司应收的各项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 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垃圾清运处理费等乙方产生的费用并按实照缴。(乙方进场 时必须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费用标准和交纳办法以物管合同约定为准);

(6)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 金,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计¥元整。在整个租赁期间保证金均由甲方保存。

乙方不能将保证金理解为支付甲方租金的理由。本合同届满后,在双方不再续订合同的情况 下,在乙方归还该商铺并结清租金、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后,甲方在十 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但不计利息。

(7)乙方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自

行缴纳,甲方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若乙方未按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而引发的一 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装饰装修管理

(1)甲方给予乙方装修免租期为 个月。

免租期时间为:年月日 至 年 月 日

(2)由乙方自行装修该商铺(包括道具、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但开工装修前,乙方 必须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甲方,并附上图纸及说明。在经得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进场施工。 乙方不得对该商铺做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如违反以上规定的,甲方可按其对建筑 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立即停工;及时整改;如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乙方 未进行整改工作,甲方有权没收全额保证金;收回该商铺的租赁权,终止合同。(3)为保证商业的整体形象,乙方的门面招牌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规格大小来制作,

装修设计、色彩需与商业的整体设计、色调相协调。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和验收(包 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4)甲方同意批准乙方装修后,乙方需督促施工单位及人员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并承担清洁费用。

(5)在合同终止后,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获得甲方的同意后替 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四、物业管理

(1)乙方存放在该商铺内的商品、物品自行保管。乙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

品,不在该商铺内容留不明身份者。乙方负责该商铺内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甲方 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及环境秩序的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和乙方承租的该 商铺内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2)乙方在该商铺内陈列或销售的商品,应使用其依法获得的商品名称、商标、著作

权图案和专利权,并依法纳税。所有商品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

若乙方在承租的该商铺内陈列或销售的商品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利权、专用权、著作权或其 他权益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予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如将该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的,必须事先

以书面通报甲方备案,经审核同意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 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的截止期。 否则,乙方不得将该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外或公共部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

传标语、招牌、符号、装饰、灯饰或其他任何东西,不得设摊,不得播放影响其他商家正常 经营的音乐或宣传广播。

(5)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所有规章、条例和制度。允许甲方和甲方

授权的单位或人员在一切合理时间进入该商铺查看物业使用状况,如发现违规,甲方可作出 相应的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乙方有约束力,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纠正违规的费用由乙方自 行承担。

(6)甲方应为乙方的商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设或悬挂处,并经协商有偿为乙方 提供该商铺外或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处悬挂广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7)接收到该商铺后,乙方应负责该商铺范围内的电力、消防设施等维修。乙方应妥 善使用该商铺,保持该商铺原有主体结构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积极配合甲方对该商铺主体结构的检查和维修。

(8)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

a.该商铺主体结构部分发生非乙方或乙方顾客原因而损坏的,由甲方进行维修并承担

费用。如因乙方或乙方顾客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无法修复,乙 方应作出相应经济赔偿。乙方装修改建部分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b.该商铺内的消防设施由乙方维修并承担费用,乙方自行改建设施由乙方维修并承担 费用。

五、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件和个人材料。入场前向甲方提 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甲方保留复印件);乙方在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书》或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食品卫生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后向甲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甲方保留复印 件)。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签订之后,经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后,可变更。

(2)甲方保证依法拥有该商铺的出租权,完全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

三人对本合同下租赁的商铺提出权利主张的,一律由甲方自行处理,以确保乙方的合法经营 正常进行。

租凭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租凭商铺销售或抵押,但甲方在进行销售或抵押前须告知乙 方。甲方有义务要求商铺买受人配合继续履行本合同。

(3)为使东方国际一期商业业态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满足承租人的利益,发租人根据

统一经营管理的要求,在同一区域大多数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业态进行调整,承 租人理解并支持发租人的调整。

(4)乙方如要求续租的,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

同意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未曾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要求续租 的通知,则甲方有权在租约期满后将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前与他人订立本租 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5)甲方有权对有关商业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涉及乙方权益变更部分需与乙方协

租赁合同封面 第四篇_店铺租赁合同 带封皮

商铺租赁合同

方:

方:乌鲁木齐金怡尚广告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 月 甲 乙 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租赁合同封面】

一、甲方将于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若因违规、违法受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并有权收加店面,终止合同。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店面:

1.擅自将店面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店面,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三、租金和保证交纳方式

租金: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 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签

订之日交清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后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个月内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第二年起,租金每年一订,随行就市。但乙方必须提早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确定,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不另具收据)。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数归还乙方;若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退。

四、 租赁期间的店面装饰和修缮

乙方开业前,若需要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行处理。租赁期间发生用水、用电、税收、房产税、工商、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店面还原,

乙方对所租店面及店内一切设施,必须严格管理,及时维修,因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店内安全、防火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失火或者店面财产物品丢失、损坏,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进行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如有进行转让或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店面。

3、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与转让人(丙方)之

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处理,与甲方无关。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店面完好交还甲方。若丙方在转让期内有对店面进行装修改造,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装修或改造与店面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装修设施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4、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某些原因无法继续营业,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原先对店面进行的装修和其他设施、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设施、物品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六、特约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封面 第五篇_2016房屋租赁合同封面版

房屋租赁合同封面版

出租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

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 。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91.3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为 个月。自 2016 年03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和转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每月租金(人民币)为: 元,乙方每一次付 6 个月租金合计:

元。下次房租应提前20 天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人民币)为人民币3000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气由 乙方 方支付,物业及能耗费用由 乙方 方支付,电视费用由 乙方 方支付;如物业、电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每次支付房租时应一并付清同时段的物业、能耗及电视的费用给甲方;租赁期内,如物业、能耗及电视费用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多退少补。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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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要求乙方回复原状或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2)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15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第九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是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在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之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租金不退。

5、如果乙方拖欠房租超过 7 日以上的,或故意不接听甲方电话的,甲方有权通过警方协助,收回房屋。

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正确使用家电设施,安全使用电,煤气,且有义务注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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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双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及免责条例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支付乙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7 日以上的。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如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双方自愿同意互不算违约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影响信誉度的。

(7)拖欠房租累计7日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0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0日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果继续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备注

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 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及附件共 4 页,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内设备设施:

热水器(有/无): 抽油烟机(有/无): 煤气灶(有/无):

柜式空调(有/无): 挂式空调(有/无): 冰箱(有/无): 洗衣机(有/无): 电视机(有/无): 微波炉(有/无):

饮水机(有/无): 衣橱(有/无): 床(有/无): 沙发(有/无): 茶几(有/无): 餐桌有/无): 椅子(有/无):

其他:

水 号: 电 号: 气 号:

水表读数: 电表度数: 煤气表读数:

电费补差: 气费补差: 水费补差:

单元门钥匙 把,单元门门磁 把,防盗门钥匙 把,房内门钥匙 把,其他钥匙

供电公司联系方式:95598

供水公司联系方式:5018000

燃气公司联系方式:5857788

有线电视联系方式:96599

水、电、气、有线缴费方法:

(1)网上银行

(2)用银行卡在相应银行缴费机

(3)相关部门收费点及小区代缴点

房屋租赁合同封面版 [篇2]

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于 ,

间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承租人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求,协

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人民币 元/月;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 )。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

第五条:押金(大写) 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

给承租人。

第六条:承租人负责支付房屋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上网费、

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合理应缴费用。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

第八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

致的损耗,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1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的各项费用(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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