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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买卖合同

时间:2017-11-18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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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买卖合同 第一篇_综合楼租赁合同

综合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状况

出租房屋(人防商务综合)座落在黄冈市__________路____号。该楼一共九层,本合同的租赁范围为负一层至八层,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整栋楼为框架结构,房屋内各项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详见设备设施清单。乙方已对该房屋做了全面的了解,自愿租赁。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为五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合同生效后___日内甲方将出租楼房交付给乙方,双方应签署交接清单,签收后即视为签合约定的交付条件。

3、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缴纳时间、方式、租金递增、押金及装修期限

1、房屋年租金为(大写)_________万元。房屋租金前____年不变,后每年租金递增额为年租金的10%,以此类推,至租赁

期满。

2、租金按自然年(12个月)一次性支付,每年支付一次。下一年度的租金须提前2个月支付,即每年的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租赁到期或双方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二次装修及设施,保证房产正常使用。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所交保证金___万元自动转为押金。押金租赁期满,如无违约,在结清费用、收回并验收房屋无误后归还给乙方本金,年利息归还乙方

4、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间免租金。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整楼或某一层以合作、联营等任何方式转租。

五、出租房屋设计功能为办公楼,乙方如需改变使用功能,所涉及的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一切手续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房屋主体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按期交还。乙方如要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续租给乙方,并重新签订合同。

七、租赁期内,出租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暖、物业、通信、电梯检修、保养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交给甲方的各种设备应完好无损并保证正常使用。如出现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

时,乙方须赔偿或恢复正常,由此导致的迟延交付应计算租金,包括违约责任。

八、租赁期内所涉及的环境卫生、冰雪清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均由乙方与所属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签订协议,甲方不负责协调。

九、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楼房的主体结构,如需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改造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合同期满后,乙方装修或增设的设施,应无偿移交给甲方,不得私自拆除。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十、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

1、拖欠租金一个30天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出租房屋使用权;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楼房进行装修改造;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5、利用楼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逾期一个月天未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

2、提供的出租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不能正常使用。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时提供合同条件约定的出租楼房,租期顺延,并负责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未按时缴纳租金或其他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年租金的1%比例缴纳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押金中扣除;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乙方承担平均年租金的50%违约金。

2、由于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出租房屋及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责任修复或赔偿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楼房进行改造时,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视为违约;

4、合同期满后,如逾期不归还综合楼的使用权,除补缴租金外,偿付平均年租金的50%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5、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停电、水、暖等方式督促乙方。

6、如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装修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在未结清之前,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所有财务

十二、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双方造成损失时,互不承担责任;

3、因甲方或其他原因整体装修,导致合同解除或不能正常履行,互不追究责;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和谐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综合楼买卖合同 第二篇_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一般货物)

合同编号:

买方:中铁六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卖方:呼和浩特市硕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_标准执行。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

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

【综合楼买卖合同】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2015年 9月 12 日至 2016 年 9月12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1

2。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担。

4.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

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

3.验收如发生争议,准和给排水标准执行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4),除该指定收货人外,其他人员签认的单据不具有签收的效力。

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佰捌拾元捌角柒分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可以调整 。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税费、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2.每月的 25 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3.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1 项:

(1)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后 7 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70 %,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1 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4.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综合楼买卖合同】

5.乙方指定联系人 李晓鹏 ,联系方式 13327104991 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硕丰商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支路

账号:424101201020114529

6.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1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综合楼买卖合同】

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综合楼买卖合同】

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质保期 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如甲方违反合同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1_%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超过第六条第6款约定的宽限期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1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

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综合楼买卖合同 第三篇_楼房买卖协议书 套

楼房买卖协议书

楼房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楼房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根椐《合同法》买卖合同的规定,为乙方购买甲方楼房事项,经方双协商在遵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建设的整套家属楼,该楼房位于城郊供销社地址上,该综合楼砖混二层半(既二层顶砌墙起脊屋面,其可直接上人存放物品),该户主房两间附房 间,建筑面积 ㎡。位置在五层家属楼西侧第四户。

二、该房售价: 平方米/元。房屋总价 元。

三、付款办法:购楼房款乙方分三次付给甲方,第一次是在双方签订协议之日支付房款 元,第二次是在楼房主体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第三次是甲方把该《房权证》交给乙方时,乙方应将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保证做到该楼房的水、电、路三通。及院内门外硬化水泥路并通到柏油路面。上述费用由乙方共同承担,(每间、套 元)。

五、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该楼的(每间、套 )《产权证》和该楼所占土地 年《土地使用证》,其费用有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相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200 年 月 日

综合楼买卖合同 第四篇_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陈淑文(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兰天宇(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买卖房位置面积,设施及其约定:

1、买卖房地址:北安市和平区步行街宏运综合楼1单元301室,房屋执照建筑面积120.63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卫生间淋浴、太阳能热水器、晾衣架、地板、洗手盆、各房间窗帘架、理石台板等及一切装修好的设施。

二、价款和交付期限及其约定:

1、甲方应保证该房产无任何担保、抵押,产权来源正当。

2、房屋总价款:房屋总价款总额壹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132,600.00元整)人民币。

3、付款方式及房屋过户手续: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交付购房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整)。2012年2月5日之前甲方产权人陈淑文拿房屋执照及其房屋共有人和乙方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房产过户手续完毕后,乙方交付剩余房款人民币捌万贰仟陆佰元整(¥82,600.00元)。

4、房屋交付期限:甲乙双方在2012年2月5日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乙方交付剩余全部房款即人民币捌万贰仟陆佰元整(¥82,600.00元)后,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5、2012年5月1日之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供热费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向对方承担本合同房款总额的20%违约金,并且继续履行合同。

四、合同发生争议由北安市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卖 方: 买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综合楼买卖合同 第五篇_2016商业类房屋买卖合同

商业类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马增昌 身份证号: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坐落于伊金霍洛旗阿镇瓦窑圪台“阿镇Al 6.02地块"西悦城(原名称为“阳光160商街”)的商业用房(一至四层)(以下简称此商业用房)的买卖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此商业用房的来源为政府征用乙方所在村社的集体土地给予乙方的商业安置,此商业用房正在建设中且没有确定具体楼号、单元、房号(即尚未具体分配),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

二、乙方将此商业用房以壹佰捌拾万元(1800000)的总价款出售给甲方。在签订此合同时,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给甲方出具收款收条。

三、此商业用房的质量标准,以2016年4月1日伊旗阿镇查干四社村民委员会与鄂尔多斯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第六条的约定为准(可以写具体内容)。

四、乙方在接收到此商业用房后的三日内,将此商业用

房交付甲方使用。否则,乙方按总价款1800000元的每日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如超过约定建筑面积在3平方米以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找差价;对超过3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甲方向乙方按照开盘后市场销售价找差价。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如小于约定建

筑面积,乙方必须按照开盘后市场销售价向甲方找价。

六、在乙方收到鄂尔多斯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关于此商业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三日内交付甲方。否则,乙方按总价款l800000元的每日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七、甲方办理此商业用房过户的正常费用(包括:交易税、印花税、勘查费、登记费、工本费等)由甲方一方交纳和承担,乙方无条件协助。两共基金按照《协议书》)第七条的约定,由鄂尔多斯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八、在签订本合同后,此商业用房的所有权由甲方一方享有。乙方保证此商业用房在出售前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经济纠纷。

九、在签订本合同后,如乙方又将此商业用房出售给第三方,乙方承担房屋憩骱喇nⅨ㈣元两倍的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合同

后,如乙方反悔不卖,乙方承担房屋总锛菇H踟伽师两倍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反悔不买,乙方收取的房屋总价款l800000元不予退还甲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如因政府原因,取消“阿镇Al 6.02地块"西悦城(原名称为“阳光l60商街”)的商业用房建设项目,乙方收取的房屋总价款l 800000元应及时退还甲方,乙方并按月利率2%承担资金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

十二、如阿镇查干村民委员会采用“抓阉”方式分配此商业用房时,由乙方给甲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由甲方亲自“抓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商业类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买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在娄星区育才路有住宿、餐饮、娱乐、门面经商为一体的综合大楼一栋,取名为“东方明珠”自愿出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受买人秉着平等自愿合法互利的原则反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本合同。

一、综合楼的基本情况

综合楼总计14层:-1层建筑面积329.75㎡;1层建筑面积423.35㎡;2层建筑面积386.26㎡;3层建筑面积574.59㎡;4层建筑面积574.59㎡;5层建筑面积649.93㎡;6层建筑面积649.93㎡;7层建筑面积649.93㎡;8层建筑面积649.93㎡;9层建筑面积649.93㎡;10层建筑面积649.93㎡;11层建筑面积649.93㎡;12层建筑面积649.93㎡;13层建筑面积649.93㎡;共计建筑面积8137.91㎡(包括-1层)。土地面积共计为508.2㎡,另有出让地一宗,使用面积346.5㎡,精确数字以房产证、土地证为准。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受买人约定,综合楼共计14层,总建筑面积为8137.91

3、甲方要将肖伟良房的押金和2016年4月15日以后已收的部分租金,退归乙方所有。

4、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都要求夫妻双方签字。

六、违约责任

甲方要保证整栋楼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反口,由甲方负责,除退还乙方第一期购房款壹佰壹拾捌万元整(1180000元)还要赔偿乙方违约金贰佰万元整(2000000元).签订合同后,如乙方无法定理由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的第一期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贰佰万元整(2000000元)。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担保方:

年月日

综合楼买卖合同 第六篇_2016房屋买卖合同书

##第1篇: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五条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第十七条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路_______幢(号)______层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__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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