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励志人生 > 哲理文章 > 2016民主评议方案

2016民主评议方案

时间:2014-07-12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www.gbppp.com--哲理文章】

2016民主评议方案(一):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各党(总)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一)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2016民主评议方案】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2016民主评议方案】

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指派支委成员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限改期结束。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4、党委审批。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机关工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组织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

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机关工委。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2016民主评议方案(二):2016年最新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支部名称:中国共产党上犹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测评者身份:党员□ 群众□ 年 月 日

2016民主评议方案(三):2016全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党员意识,促使党员履行权利义务,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为准则,以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党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整改,使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内容

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讲大局、讲团结,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社会稳定的情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基层和工作第一线,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情况;是否按期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等情况。

各基层党组织要针对不同职业、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农村要以争做服务群众贴心人、美丽乡村建设带头人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着重围绕党员在“三培两带两服务”、“设岗定责”等活动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开展评议。机关事业单位要围绕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参与“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活动、创建“党员先锋岗”为民服务承诺等活动进行评议。

三、评议格次及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好、一般、差三个层次。对个别问题较为复杂一时难以定格的党员,可暂不定格,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复议定格。评为差的限期改正的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按程序进行复评复议。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特点和要求,自觉履行好党员义务的,评为合格党员。

一般、差限期改正、不合格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标准,参照《省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基层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党员人数较多,设有党小组的支部,可在党小组会上评议。但形成组织定格意见和处置决议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有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有效。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

各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民主评议工作有关规定,掌握评议工作指导思想、评议内容、方法步骤等具体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打牢思想基础。在学习教育的同时,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

(二)民主评议

1、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通过谈心,达到交流思想、增进共识、增强团结的目的。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由党员先自查自评,再开展相互批评。

3、测评确定格次。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1),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和党员的平时表现,确定出每一位党员的格次。对于党员得到“差”票达到30%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可定为不合格党员。年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定为不合格党员,不作限改处置。对年老体弱和因病行动不便、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不加集中评议,但支部应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评议结果要在党务公开栏公布。

(三)组织处置

对不合格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要作出限改或劝退、除名的决议,写出有关材料,填写有关表格,报基层党委进行审查,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再召开党委会形成正式决定,然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组织处置结果。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预备党员要参加评议,但不定格次,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改处理。

(四)总结提高

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党组织对表现突出、评价好的党员要大力宣传和表扬;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组织的和个人的整改措施。要逐级形成工作总结、汇总表格并上报。民主评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归入本单位党组织工作档案。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归入本人党员档案。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在评议前,应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支部进行整顿,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对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单位,要派出得力干部指导、帮助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要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走过场,对放松标准应处置未处置的,要进行重新评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2.把握政策。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遵循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公开平等、惩教结合的原则,划清界限,做到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党员思想稳定。要认真做好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帮教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劝退、除名的党员,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置决定。

2016民主评议方案(四):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根据县纠风办印发的《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四风”,整治“六病”,祛除“五化”,破解“五难”问题,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交通行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加快北新城建设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三、评议的对象:局属各部门

四、评议内容

(一)依法履职情况。是否做到文明、规范、公正执法;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是否存在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做到热情、优质、高效服务;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转变作风情况。是否做到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是否存在“六病”方面等问题。

(五)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做到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等不勤政廉政问题。

(六)整改落实情况。是否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及时反馈。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社会各界群众问卷测评为主,适当结合工作考核的方法。参评单位要积极参加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等活动,评议结合工作考核进行。

(二)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公开评议对象和评议方法,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lz/41195/

推荐访问:2016党员民主评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