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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时间:2014-07-08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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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2011高中教育划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011高中教育划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新高考新教育

2011-04-10 2137

2011高中教育划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导读

1.事业单位改革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划分

2.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拿出时间表强化公益属性

事业单位改革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划分

景德镇谢九华律师博客

改革部署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公益一类,

公益二类

“市场的归市场”

被“剥离”的,还有原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近年来,一些科研院所、出版社等事业单位企改革持续推进,其间也不乏问题、波折。按照中央的明确要求,在企改制过程中,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定资产,由统计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等,这些程序不可缺少。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事业单位企改制后,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变管理机制,并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任的机构负责。

“推进企改制,是最具有标志性的改革动作。但此项改革特别要注意一定不能‘演双簧’,市场化要彻底”,宋世明说,“一定要做到清清爽爽、利利索索、明明白白”。

从完善过渡政策看,制工作可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比如5年。在过渡期内,可以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有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制前参加工作、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这样才能尽量减少改革的阻力,保证公平公正”,汪玉凯说,为了改革的顺利推进,在过渡期内“管住增量”很重要,今后不应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据本刊了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专制后,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将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制前已退休人员,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制单位,还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公益之“分”

被留下的“中坚”,也进行了细分。据了解,除了以往对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划分,此次改革部署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样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汪玉凯说,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前经常说的教育产业化,这个概念模糊不清,现在可以肯定地说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长期不治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应被叫停”。

汪玉凯指出,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都具备较强的资源吸引和创收能力,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其整体的“非营利性”定位也是确定的,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受访专家解析道,应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比如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公益性事业单位有不同程度的财政支持,并不意味着排斥民间资本进入公益性服务领域”,宋世明说,未来的公益性服务事业单位不是由政府大包大

揽,而是多元并存、竞争发展的,因此管办分开、网络化、社会化发展是必由之路。

据悉,高层提出要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

“这将给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的生存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制度空间,摒除原有的准入限制、制度歧视等问题”,汪玉凯说。“社会力量进入公益事业领域,可以适当收费,但与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一样,整体上也必须是非营利的。”

优化、提升、改造

“‘留下中坚’也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留下,而是要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改造”,宋世明分析,这其中包括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监督等若干“重塑”项目,“这一系列改革,无不是为了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重塑”项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社保制度的改革。

自从2009年5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以来,这一领域的话题一直牵动着社会敏感神经。“虽然改革试点进展缓慢,但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总体方向仍与最初的改革思路基本一致”,汪玉凯对本刊记者说。

据悉,高层要求是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此外,还将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老人、中人、新人’的制度区分,保障了改革的公平性。对‘事业人’普遍关心的养老待遇水平问题,也有了正式回应”,汪玉凯说,即便如此,仍可预计这项改革的难度和阻力将会相当巨大。“为减小阻力,公务员的

社保改革需要同步推进。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关于管理体制改革,“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关系”是当之无愧的主题词。受访专家解读道,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加快职能变,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长期困扰事业单位改革的种种难题,归结起来都与政府自身的改革有关”,汪玉凯说,事业单位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同步改革和真正的“放权”。

此外,此次改革还强调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等。

一切为了公益服务

根据中央的要求,大力发展公益服务,就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扩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

“可以看出,未来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将为公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汪玉凯说,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单纯地减少数量和人员,经过剥离、重塑后的事业单位,在未来发展中质量将提升,数量也会调整和增加,“一切服从于人民群众对于公益服务的需要”。

从强化政府责任的部署看,就是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要求。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事业单位,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成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据悉,高层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十分具体。受访专家解读道,事业单位改革应按中央要求稳步实施,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注意把握节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能搞“一刀切”。

“在过渡期内,尤其应严格禁止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汪玉凯说。□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杨琳

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拿出时间表 强化公益属性

2011年04月10日 来源重庆晚报

据《瞭望》新闻周刊最新了解到的权威信息,高层已就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作了全国性的整体改革部署,改革时间表也已确定。这项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终于正式开闸。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说“经过了长期的酝酿、准备、调整,国家层面的中长期改革指导意见将对下一步中国事业单位改革起到重要的宏观性、纲领性、指导性作用。”

改革背景

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说,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支撑,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

改革思路

成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二):事业单位划分三大类别

【成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划分三大类别 作者:记者 林念苏 来源:泰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3-08-29 08:28 [打印] [大 中 小] 泰州新闻网讯: 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编者按

经济转型升级,改革同步推进。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作为全省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资源要素市场化、科技创新体制、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区域统筹发展机制“五项改革”;按照既定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把事权范围内的自主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在真抓实干中打开综合改革试点新局面。泰州日报今起开辟“探索‘五项改革’ 创新体制机制”栏目,报道各地、各部门推进改革的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敬请关注。

8月27日下午,我市召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动员暨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布置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事业单位划分三大类别

分别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深化改革的基础和条件,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次纳入分类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市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这些事业单位将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别。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资源配置、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而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将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两类

依据地方性法规承担行政职能的暂划入公益一类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两小类。

公益一类。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一般需同时具备

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二是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三是宗旨、职能任务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不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二类,一般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并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二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三是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与主业相关服务的事业单位,划为公益二类。依据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定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暂划入公益一类。

创新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体制机制

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形式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目的,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而是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壮大。按照改革的方向,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内。因而,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也就成了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创新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是这次改革的根本任务。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来说,创新体制机制要着力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与层级分布;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规范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

成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三):2015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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