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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腐败成因分析

时间:2014-07-06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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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腐败成因分析(一):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原因及反腐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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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原因及反腐对策分析 作者:陈金田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4年第04期

摘要: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成为投资重点的同时,也成为腐败行为的易发和多发领域。本文分析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反腐对策。

关键词:工程建设 腐败 原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掀起的反腐风暴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工程建设领域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资金流量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为腐败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因此,该领域也成为了腐败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本文分析了目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原因,探讨了反腐对策。

1、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原因分析

1.1 体制性障碍导致腐败产生

目前,中国大型建设资金的管理制度上客观存在的某种缺陷是腐败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从立项论证、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资金拨付到竣工验收,都是在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系统内部完成。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的工程投资体制仍沿续着系统内部封闭运行的方式,这极易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投资体制,其本质就是“政企不分、官商一体”。相关负责人在建设项目中既是行政长官,又是投资企业的领导;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这就容易使得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审计等各环节缺乏相互的制约和监督,贪污腐败的大门由此洞开。

1.2 廉政制度执行力疲软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多发易发的现象,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反腐败制度和廉政体系建设,力求从源头上进行遏制。然而,这些规章制度实际执行的效果却始终不尽人意。目前,全国各地在制度执行方面普遍存在阳奉阴违,对制度的落实雷声大、雨点小,传达重、落实轻,对下级要求严、对自己要求松,对外落实、对内不落实等现象,不一而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刚性本质、要求得不到体现,人为因素与潜规则盛行的现象使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威力大打折扣,甚至成为一纸空文。

1.3 行业监管不到位

工程建设腐败成因分析(二):当前县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试论当前县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

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和残酷,工程建设领域少数干部经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腐败案件时有发生。2013年我县查办的“XXX”工程领域窝案、窜案,涉及党员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1人,涉及违纪资金上亿元,此案的发生,再次说明了工程建设领域仍然是腐败易发、高发、频发的重灾区,仍然是我们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

一、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特点

(一)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收受钱物或安排自己的亲属朋友承包工程。皮永国在担任镇宁自治副县长分管镇胜路镇宁匝道建设期间,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大肆建设承包方收受贿赂,其舅子彭某还利用他职权的影响,与匝道新区廉租房建筑承包方刘某合伙承建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沈XX将几千万元工程违规发包给其姨妹刘某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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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窝案串案严重。工程建设涉及招投标、工程增减、检查验收、款项拨付等多个环节,且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涉及管理部门众多,且部分职能交叉,使得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为使每个环节畅通无阻,承建方往往会不择手段行贿所涉环节的关键人员,从而形成窝案、串案,出现查办一人带出多人的现象。“XXX”案件查出原县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监管部部长刘XX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多次收受或变相收受贿赂13万元余元,原县项目管理中心会计提前拨付工程款收受贿赂5万元余元等案件。

(三)串通招标,犯罪环节集中。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搞权钱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有的业主有意规避招投标,将一个总体工程分解成若干个小工程,或者成若干期工程实施。这种肢解工程的目的,就是把工程标的人为控制在公开招投标的规定标的以内,然后以邀标或议标方式,或直接发包方式把工程给关系人做,最终目的为了权钱交易,谋取私利。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沈XX一次性向湖南籍人员刘某索取好处40万元后,通过操作,将XX县环翠新区二期廉租房发包给其承建。

(四)违反规定非法转包、分包、挂靠。一些投标人中标后,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使一些不够资质的建筑队为揽到工程,不惜重金贿赂“上家”。为达到得利的目的,有的工程转包、分包多达三、四次,每转包、分包一次都要收取“管理费”等费用,利润被“层层剥皮”,势必造成施工者压缩建设成本、偷工减料,也是产生“豆腐渣”工程的重要原因。甚至从工程招标初期开始, - 2 -

有的无任何建筑施工资质的个体人员,通过走关系、交纳管理费等方式,挂靠有相应资质建筑企业,摇身一变成为该企业某某项目经理,得以参与项目的招投标。

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产生原因

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上述腐败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表面原因,也有深层次原因。归纳起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管理体制不顺。工程管理法规体系中存在着弹性空间。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约束制度还不健全,还不完善。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者,又是项目建设的组织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监督流于形式。法律法规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导致罪与非罪界限难以区分。这些都使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一方面,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希望中标的企业和个人利用金钱打通关系,形成权钱交易,成为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主要根源。导致实施与执行难以到位。现行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留给代理人或业主的弹性空间较大。

(二)存在制度缺陷。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还存在某些薄弱环节,使少数违法犯罪者在工程承发包上有缝可钻,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的图谋能够得逞。一是招投标办法实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差,造成在投标中人为因素太大,给不法分子有空可钻。二是评委评标打分的标准不具体,公平性差,中标单位选 - 3 -【工程建设腐败成因分析】

择准确度不高。三是位对中标价合同实施的管理规则做出规定,中标价合同在工程实施时难落实。四是缺少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为违规行为处理无章可循,无法处理,使得违规行为禁而不绝,时有发生。

(三)一些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淡薄,在金钱面前丧失原则,敢于顶风作案。一方面,腐败分子作案手段进一步隐蔽,腐败双方往往结成“共同利益体”和搞“诚信交易”,使案件调查侦破难度增大。新刑法颁布后对行受贿双方都要治罪,行贿方考虑自身利益和从长远打算,不愿破坏“规矩”,检举率低。当前对腐败分子惩治太轻腐败成本太小,融资现状使追查赃款难度依然很大。这就使不少腐败分子愿意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利润可观,施工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采取高额回扣、巨额行贿等非法手段,使得一些意志薄弱者不禁心动。

(四)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过于集中是导致领导干部产生腐败的温床,如果监管不到位,腐败只是早晚的事。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是党领导一切。纪委书记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工作,纪委监督“一把手”的功能显得苍白无力。由于体制机制存在的弊端,工程建设领域监督乏力,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浅、下级监督太软、法律监督太晚的问题,使得监督在相当程度上依靠自我约束。常言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腐败分子在条件成熟时,就会不顾一切地捞钱。在惩治方面,由于违纪违法案件供证“一对一”情况普遍存在,调查取证难,只要情节不是 - 4 -

特别严重,一般处罚力度不大,有的仅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甚至因证据不足逃脱法律制裁。另外,违规成本较低,而追究的成本较大,反腐机关的人才、技术、资金、方法、手段与反腐的形势和任务不尽适应。所有这些,都容易导致少数领导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成为惩治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短板。

三、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对策

腐败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只要找出腐败的病因就不难对症下药、治愈顽疾。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建设领域综合整治

一是要将工程建设责任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对凡是不按规定报建、招标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领导干部越权插手,干预招投标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二是要改革投资监督管理体制。对由财政性资金投入或列为政府重点工程的项目,工程的监理由政府统一聘请,代表政府对工程进行监理。同时,对这些工程项目加大决算审计的力度,凡属于以上项目都必须由国家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财政部门严格按规定程序拨付款项。

(二)加强制度建设

指导、帮助重点单位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物资采购、产品销售、人力资源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进行排查,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参照国家先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单 - 5 -

工程建设腐败成因分析(三):2015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5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督促政府机关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定落实细则,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重点检查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执行等情况。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

【工程建设腐败成因分析】

(二)加强对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主题主线,重点开展对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生态滨州建设、“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推进城镇化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推进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查审罚分离、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和结果查询等制度。加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电子监察。切实做好与上级政府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审批中心对历次行政审批改革精减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绩效评估等做法。

二、开展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

(五)坚决纠正重点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执法司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城镇医保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六)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督促各主管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责任,提高“行风热线”上线水平;以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整合政风行风热线资源,创新模式,探索建立市、县联动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七)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逐步推进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综合应用,对诚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加强联动监管。选择水利、交通等重点领域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坚决整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等腐败问题。

(八)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脱钩改制,建立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法规制度、行业自律规范和内控机制,着力解决市场中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从业行为。

三、推进效能监察,强化行政问责

(九)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建立市、县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受理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和自办案件力度。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做好效能投诉分析,推动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十)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严厉整治庸懒散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专项效能监察。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推进绩效管理监察,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明确监察机关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探索建立绩效管理监察制度。

(十一)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滨州市行政问责办法(试行)》,探索

建立发现问责案件线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二)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执行《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严肃查处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大对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督办程序,加大现场督办力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分决定及处理意见备案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整改,推动源头治理。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深挖细查突发环境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四、坚持惩防结合,推进廉洁从政

(十三)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的问题,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问题等;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关乎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办案合作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完善审核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政纪处分审批程序,强化处分决定执行责任追究。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

(十四)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重点权力和关键部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逐步实现确权标准化、用权公开化、运行信息化。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防控保障民生、金融运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中的廉政风险。抓好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廉政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工作,构建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五)深化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我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着重公开关系全局、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加大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房建设和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的制度规定。探索开展县级政府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和载体,重点推进医院、学校、金融、电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十六)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将与企业、社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制度建设,积极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绩效评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事、网上审批和网上电子监察。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重点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十八)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展领域、提升功能,深入推进科技防腐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科技防腐电子监察综合平台,把公共资源交易和社保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研究制定全市科技防腐电子监察数据标准,健全完善系统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九)大力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深化推进“123农廉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廉政建设。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抓好高校和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工作,着力解决学术诚信、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十)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要求,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督促政府机关健全决策程序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配套规定,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要坚持依法监察,切实做到依法监督、履职到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改进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秉公执纪、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工程建设腐败成因分析(四):2016镇长述廉述职报告

镇长述廉述职报告

【工程建设腐败成因分析】

根据组织安排,2016年度我任度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将本人2016年的学习思想工作和廉洁情况报告如下。

1、以廉洁立身的意识加强自身建设。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要以理论上的成熟来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事业观来保障党性纯正、作风上的朴实,用党纪国法的威严来约束自己的从政行为和生活方式。这一切决定了必须将学习和自律放在第一位。多年来,我能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坚持自学。尤其是能紧紧围绕廉洁从政,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精神的学习。能围绕度佳的发展学习两化互动、社会保障、项目建设、财经管理管理方面的政策。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恪守《党章》和《廉政准则》,坚持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按照的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务实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维护党委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参加十八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形成了读书笔记和心得文章。认真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没有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本人及家属没有经商办企业和介入非法利益格局,家属没有从事可能影响本人公正办事的事务。坚持朴实生活,注重节约,从来没有利用自己或家人的生日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没有在节假日、生病的时候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在日常工作中,节约使用公车等财政资源,接待中不大吃大喝,不报销属于自己负担的费用。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遵守政治、工作和保密纪律,在县乡人民代表换届选举中,严守"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换届工作纪律,正确、规范履行作为县乡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在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按照《党章》《组织法》的规定,指导监督各村依法产生"两委"班子,按照推动工作的原则,引导各村居建好班子,没有拉帮结派、封官许愿、干扰选举、跑风漏气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行政,勤政亲民,不吃拿卡要,没有发生损害老百姓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的政府行为和个人行为。个人情趣健康,生活作风严谨。爱好读书、写作、习字,不参与赌博,基本不打牌,不酗酒,没有因为饮酒影响工作和败坏干部形象,不会酒后失德、失态。家庭稳定幸福,邻里友好和谐,注意自己的交际和品行,做到择善人而交,择善行而从。

二、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我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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