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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细则

时间:2017-07-10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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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细则(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员队伍建设,强化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机制,提高公务员工作绩效,根据《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和《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综合评定、注重平时的原则。

二、平时考核的内容

平时考核内容要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按照建设首善之区的工作标准,突出考核工作实绩,以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

三、平时考核的指标及评价标准

(一)分类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按照正科领导职务、副科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三个层面开展考核。

(二)考核指标构成及评价标准。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局“考核评价量表”。对于科级领导岗位,要突出考核其统筹协调、管理、抓科室队伍建设的

情况;对于机关或综合管理类岗位,要突出考核其发挥岗位职能作用、政策执行、综合协调、落实重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情况。具体详见《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三)指标权重。

年度内一、二、三季度平时考核领导评鉴结果,应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应占“年度考核总分”的50%。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量化考核合并进行。

年度量化考核在考核对象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德、述廉、述学的基础上进行。对局科级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同级有关人员和主管下级依据《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进行量化评价,并按照40%、30%和30%的权重综合确定“年度量化评价得分”;对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按照上级主管领导和所在内设机构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占60%、40%的权重综合确定“年度量化评价得分”。“年度量化评价得分”与“平时考核得分”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年度考核总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四、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及实施机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副局长及副处调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备案等相关工作。

局正科级领导的平时考核,由主管领导负责;局副科级领导

的平时考核,由所在部门正职领导负责;局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平时考核,由所在部门正职或其授权的主管副职领导负责。

(二)平时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区法援中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三)平时考核工作程序

1、公务员个人月记实。根据全局年度工作任务,由公务员本人结合岗位职责,制定个人工作计划,采取月记实的形式,填写《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试行)》。主要记载工作任务完成的进度、业绩、创新举措,以及出勤、奖惩等情况,每个季度进行工作小结。

2、领导考核评鉴。领导考核评鉴按季度进行,按层级由主管领导依据我局制定的“考核评价量表”,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和季度工作小结,结合所在部门意见和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每季度对考核对象进行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进行评鉴并填写《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试行)》。

3、考核结果反馈。各部门主管领导以会议点评、个人谈话等形式及时将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4、考核结果备案。局政工科将平时考核结果登记备案,填写《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备案登记表(试行)》,将此表及相关材料存入文书档案备查;并填写《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将我局平时考核情况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每年上报两次,第一、二季度平时考核情况于每年7月10前报

送,第三季度平时考核情况按年度考核工作规定时间一并报送。

(四)平时考核周期及时间安排

平时考核按季度组织实施。第一、二、三季度进行平时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量化考核合并进行。

各科室、各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西城司法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西城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报至政工科,政工科按照区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归档、备案。

五、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91分至100分的为优秀,71分至90分的为称职,60分至70分的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从下一季度第二个月起按月减发当月工作性津贴的30%,连续减发三个月。

公务员当月病、事假合计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减一天的当月工作性津贴,日津贴标准=本人工作性津贴月标准÷(月工作日-3天)。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

公务员当月出现旷工的,每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贴的三分之一,累计三天以上的(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工作性津贴。

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在60分至70分之间的,区县津补贴按照一半计发;平时考核在59分以下(含59分)的,区县津补贴全部扣发。

公务员当月病、事假合计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减10元当月区县津补贴。

公务员当月出现旷工的,每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区县津补贴的三分之一,累计三天以上的(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区县津补贴。

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扣发当季度全部区县津补贴。

公务员平时考核细则(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务员的使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激励公务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通过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年终考核办法等措施,努力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效能。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

年度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综合全面考评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本规定的考核指标,从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创新等方面,以合法规范、准确高效、保质保量为原则,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结果的等次和标准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

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

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组织者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绩效)考核时应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组织、指导、协调本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

(3)向本机关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公务员明确考核目的和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4)审议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定;

(5)监督考核工作的程序,对不按照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

六、年度(绩效)考核的实施

年度(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细则】

(一)平时考核量化分值的确定

平时考核是指导、检查、激励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素质、保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终考核的基础,同是也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考核的分值在年度(绩效)考核总分的权重一般应不低于35%。

1、平时考核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

重点,具体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2、平时考核指标体系。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将岗位

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失职追究等制度进行分解细

化,形成符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公务员平时考核细则】

操作性。

3、平时考核办法。平时考核以“一级考核一级”为原则,可以采取被考

核人填写工作小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一般每月进行一次。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对平时考核结果应于当月底或次月5日之前在《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上进行一次登记,每半年应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平时考核结果通常表述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对被考核人的平时工作的评价,一般掌握在“良”的水平。对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出现因非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等其他情况但又不宜评为“差”的,应当评定为“中”。

4、建立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为准确、有效的对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

遵守规章和纪律、依法行政、廉洁办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各考核单位应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登记办法,设立必要的投诉电话和举报箱。

5、平时考核结果使用。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差”的人员,实行一个

月的告诫期。

(二)年终考核量化分值的确定

年终考核是对公务员全年综合表现的鉴定。年终考核应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一般应在翌年2月底前完成。

1、年终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价按《县

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量化测评表》(附件2)执行,考核单位也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或细化。

2、年终考核程序。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述职。个人总结汇总平时工作情况,根据本人当年实际表现,对照《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量化测评表》的要素和标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述职。述职的具体范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民主测评。公务员在述职的基础上,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听取述职报告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具体范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

核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测评结束后,按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比例权重,将平时考核成绩与年终民主测评成绩进行合成,并填写《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合成后的成绩为其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

七、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

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

一个界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

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奖励;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

进;本人向本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作出书面检查;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

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

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

公务员平时考核细则(三):浅议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平时考核由于在上级规定中仅仅是要求,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因而在不少地方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甚至认为可有可无。笔者认为,平时考核由于其特有的及时鞭策、激励、监督功能优势,理应成为部门加强管理、政府提升形象的自身需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是对公务员考核功能定位的延伸和完善。《公务员法》明确了制定考核制度的目的是“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

显然,由于这个功能定位主要侧重在评价及结果使用上,因而其发挥的效应也只能凸现在事后的监督以及对结果的监控上面,而对实施工作目标任务的过程是否存有偏差,效能是否低下没有引起重视,成为考核中的“盲点”。应该说年度考核制度的评价和结果使用功能对于事后的激励具有积极意义,而平时考核正是体现及时鞭策、激励、监督功能的本质所在,体现了当代“以事前控制、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控制、结果控制为辅”的管理理念。

2、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是部门内部管理,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政府形象的时代要求。长期以来,政府行政效能不高已是不争的客观事实。如何彻底改变机关“门难进、

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和干部纪律松弛、作风不正、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弊病,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塑造全新的服务型政府形象,关键还是靠制度、靠管理。特别是在当前,各级政府正在大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三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过程中,“管理出质量、管理树形象”这一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平时考核已成为部门工作的自身需要,以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搞好政务工作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促进目标任务的高效完成。然而,政府机关 整体效能的提高,还得以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来促进和推动。

3、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是公正评价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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