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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账务处理

时间:2018-07-31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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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账务处理 第一篇_P2P财务流程核算与账务处理

P2P财务流程核算与账务处理--刘海川

善蓉财务核算制度 -----刘海川

一、 线上交易的资金流程和账务处理

1. 充值 第三方托管账户会自动审核充值金额,查找是否存在掉单的情况以及弥补掉单,该步骤由于是客户在第三方的充值,财务审核平台充值金额和摩宝的账户金额是否相符。

2. 发标 财务审核借款人合同,借款金额,手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标要求。

3. 投标 财务审核平台投标金额和监管账户到账金额是否相符。

4. 放款 财务审核标款是否满标,核对放款金额与发标金额是否一致,审核借款人的标款和合同金额是否一致,审核放款账户金额是否足够放款。

5. 收回本息 此环节分两步:第一步借款人还款到监管账户,第二步从监管账户转入投资人平台账户,此两步都要核对金额是否正确,时间有无差异。

6. 投资人提现 审核提现金额是否正确,提现账户余额是否足够,是否满足提现条件,条件符合允许提现。

二、收入成本的确认

1. 收入的确认

(1) 借款人的服务费收入一次性收取一次性确认收入,分次收取建议分次确认收入,如果一次确认收入分次收取,当期税负压力较大, 现金流量比较紧张。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服务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发票问题:借款人为单位向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是个人则根据借款总金额开具发票,并附上借款人明细金额清单

(2)投资人的利息管理费收入,根据利息和扣款比例计算确认收入

借:其他货币资金-收益账户(代扣)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管理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发票问题:根据投资人的利息总额计算收入开具总金额发票,并附上代扣时的投资人明细金额清单。

提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收益账户

(3)投资人的提现费

借:其他货币资金-手续费账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提现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附件:代扣投资人的提现明细清单,提现金额。

提现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手续费账户

(4)借款人逾期支付本息所支付的罚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罚息(收益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罚息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附件:借款人资金明细清单,罚息比例和金额

提现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罚息

2. 成本的确认 网站开发费由于金额较大考虑确认为无形资产,每期进行摊销,摊销期限为 10 年,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管理费开办费。日后网站运营维护费确认为管理费用—平台维护费,业务人员正常出差的费用确认为管理费用—差旅费,转账和收付款产生的手续费确认为财务费用,其他的一些奖励性支出、推广费支出、手续费支出、提现费等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支付给第三方的充值和提现手续费确认为成本,第三方开具发票;确认的奖励支出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由于没有发票,将奖励支出明细清单作为附件。提现支出和奖励支出平台提前充值到第三方账户,第三方每月与平台财务核对提现手续费金额并开具发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手续费/红包账户

贷: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奖励支出/手续费

贷:其他货币资金--手续费/红包账户

发票问题:如果是支付给第三方托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的就让第三方开票给我们。如果是个人就做明细清单作为附件。

三、风险准备金的处理:风险准备金金额=借款本金*借款期限*0.2%

借:管理费用-风险准备金

贷:专项应付款--风险准备金(负债类科目)

【p2p账务处理,】

将风险准备金划入专户

借:银行存款-风险准备金专户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现金等

发生代偿时用专户资金赔付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代偿款

贷:银行存款-风险准备金专户

如最终追偿款项大于实际赔付款项的,差额部分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代偿款

主营业务收入---逾期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并将追偿的等于赔付支出部分存入专户。如最终追偿款小于实际赔付款项的,收到款项应及时存入专户,差额部分冲减

借:银行存款

专项应付款--风险准备金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代偿款

风险准备金资金使用管理

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专款专用,除代偿时只进不出,建议开立专门用户存管备付金的一般户,代偿时需附代偿的标借款人投资人明细,经公司风控,决策层签字后方可支出。追偿款项应及时存入专户。

四、风险准备金的管理

“风险准备金” 制度是力帆善融平台为了保护平台全体投资人的共同权益而 建立的信用风险共担机制。平台全体投资人经过注册并进行身份认证后在平台的出借行为均适用于“风险准备金”制度,投资人无需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风险准备金”制度适用范围

除非明确说明使用其他安全保障模式,力帆善融平台上所有未做明确说明的借款项目均适用于“风险准备金制度”。

2.“风险准备金账户”资金来源

目前,风险准备金账户中资金的来源有两部分:

(1) 力帆善融平台建立初期,提取实收注册资本的10%投入风险准备金账户;

(2) 力帆善融平台上每笔借款项目达成后,平台根据本金和期数按一定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并放入“风险准备金账户”。

后期随着平台交易量增长,平台将逐步增加其他资金投入提高风险准备金赔付能力,保障平台投资人权益。具体信息将在网站及时披露。

3.“风险准备金”的用途

p2p账务处理 第二篇_P2P网贷平台相关会计处理探讨

P2P网贷平台相关会计处理探讨

一、引言

作为新的金融融资模式,P2P(peer-topeer)融资模式简称“人人贷”,是指现实中的个体通过网络媒介实现直接借贷融资的需求,即有资金与投资需求的个体通过中介机构来实现将自有资金贷款给有贷款需求个人,表现为个体与个体利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和资金的交换,脱离了传统媒介来构建债权债务关系,在此种模式下,中间商并不代为借贷资金的债权债务方―P2P服务平台作为重要的媒介,担负着为双方提供促进交易完成的信息交流、价值认定等服务。自2005年英国第一家P2P借贷平台Zopa在英国运营后,便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蓬勃成长起来。

P2P融资模式作为互联网大发展下的产物,在我国经济发展资金亟需、融资渠道效率不高的现状下以“影子银行”的形式快速成长起来。因其与传统模式下的融资渠道不同,P2P的快速成长与其准入门槛低、直接透明和风险分散的显著特点有关。P2P网贷发展快速,也衍生了不同的模式,人们对融资模式以及会计处理都存有一定疑问,本文通过介绍P2P网贷的融资模式,分析其具体业务流程,对其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与总结。

二、P2P运营模式及其流程介绍

本文根据P2P平台中介功能的强弱划分为简单中介模式和复合中介模式两种类型,其中简单中介模式属于典型的P2P网贷中介服务平台,而复合中介模式则对于P2P具有更特色的应用,也更容易实现借贷的功能。

(一)P2P运营模式介绍

简单中介模式典型代表为人人贷,P2P平台仅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资金融通的平台,并不参与借贷双方的活动。该类型模式采用纯线上借贷交易,借贷双方把各自信息上传到平台进行相关认证审核,投资人采用投标的形式进行放款,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进行借款,一般是多个投资人投资一个借款人,以分散投资风险,其模式如图1所示。

简单中介模式贯彻了P2P网络借款的基本思想,充分体现了市场化的思想,通过供需来实现资金的有效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市场中沉睡的资金。但是,由于该模式下具有十分明显的缺点:P2P平台仅负责提供平台不承担信用风险 难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P2P平台机构仅收取管理费用导致其面临经营压力等,所以简单中介模式在我国的运行并不是十分广泛,而复合中介模式便具有了更广大的市场。 复合中介模式在我国占据了十分广阔的市场,中国特色市场结合起来,在该模式下核心在于P2P平台强化了信用中介的功能,P2P平台自身承担相应的风险以保护投资者的财产。复合中介模式一般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运营方式,充分利用担保理念来降低投资人风险,在该模式下,P2P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借贷活动中去,以促进借贷双方的顺利进行,该模式下有两种比较典型的模式,一种为债权转让模式(图2),另外一种为担保抵押模式(图3)。

债权转让模式基本流程为投资人将其资金购买P2P平台上的固定收益产品,而P2P平台通过线下审核来决定放款给申请贷款的客户,固定收益产品一般便是贷款组合,投资人可根据P2P平台了解相应的固定收益产品信息,并定期收回利息与本金,在该模式下,P2P平台主导了债权的转让。

担保抵押模式核心为引进担保理念,基本流程为P2P平台引进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对贷款人进行担保,或者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资产,平台进行担保,投资者利用平台将其资金进行竞标,成功后发放给贷款人。

复合中介模式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强化了信用中介的功能,由于帮助了投资者进行风险分担,赢得了投资者的信用,更重要的是取得了投资收益的收入,而且,该模式可以募集到大量的资金,可以进行大额的资金放贷,有利于资金的融通,也有利于P2P业务和平台的发展。

(二)P2P平台相关业务流程分析

尽管P2P网贷模式有差异,但是其在平台上的相关业务流程是大同小异的,大体上划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1.注册与认证。投资人、借款人注册认证其真实身份,填写信息,申请其在P2P网贷平台的网络账户,同时将各自资金账户与网络账户相对应,应当说明的是资金账户会因P2P网贷平台不同可能是银行账户也可能为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账户,目前主流为后者;

2.借款人申请贷款。借款人发布资金需求信息(一般包括借款原因、借款金额、借款期、承担最高利率等等),申请借款;根据P2P平台模式不同会有不同的贷款条件,满足P2P平台规定的贷款条件者获取借款,P2P平台将资金划拨给借款人;

3.投资人投资资金。投资人购买P2P平台理财产品或参与投资竞标,确认购买理财产品或竞标成功支付相应投资资金;

4.利息与手续费。借款人取得借款后需按规定偿还利息直至本金还清;投资人投资资金后取得相应的利息;有些P2P平台会根据业务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P2P平台资金管理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为平台自身的银行账户即投资人将资金直接转入P2P平台的银行账户由平台自已进行管理,另一种为第三方资金托管即投资者的资金运行在第三方托管公司而不经过平台的银行账户,目前多为后者;上述两种不同的资金管理方式会导致会计处理的不同。

三、P2P网贷会计处理探讨

由于一般P2P平台企业为非金融机构,因此本文探讨P2P网贷非金融企业的一般性会计核算处理问题,其会计核算应遵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投资人在平台存取资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P2P平台管理资金方式的不同,其会计处理也各异:

1.通过平台自身的银行账户。因为P2P网贷企业不得吸收存款,投资人将资金充值到P2P平台上本质上为投资人将资金暂时存放于企业平台上,属于企业的其他应付款,因此,P2P企业收到投资人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XX投资人”,当投资人从平台上取回其充值资金时,则为相反的会计分录。 2.第三方资金托管。P2P平台在第三方平台开设账户,投资人将其资金划转到P2P平台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根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的虚拟性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投资人支付到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为其他货币资金,因此,P2P平台收到款项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其他应付款-XX投资人”,当投资人从平台上取回其充值资金时,则为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P2P平台企业发放贷款与收回的会计处理

P2P网贷企业主要业务为管理贷款业务,因此要根据业务特点在基本会计科目下设置相关会计科目,P2P平台企业应根据业务类型在“贷款”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如企业按借款用户不同设置“个人”和“企业”二级科目,或者根据用户直接设置相关二级科目“贷款-XX借款人”。P2P平台企业根据其贷款规定审核通过给借款人发放借款时借记“贷款-XX借款人”,根据其资金管理方式不同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贷款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利息相关的会计处理

由于P2P网贷企业属于非金融机构,其主营业务便是提供中介服务,管理贷款,因此,发放贷款给借款人后按规定的时间计提相应利息,借“应收利息―XX借款人”,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当借款人支付相应利息时借“银行存

款”,贷“应收利息―XX借款人”。需要注意的是由于P2P网贷平台的利息为其业务收入,因此,存在收入确认的时间,由于P2P平台实质上为金融贷款,因此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的规定: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于相应需要支付给投资人的利息,根据相应的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内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作为P2P网贷企业的相应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利息―XX投资人”,实际发放时借“应付利息―XX投资人”,贷“银行存款”。

(四)坏账相关的会计处理

P2P网贷的放贷风险非常高,实际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甚至出现坏账的风险,因此根据会计信息谨慎性的核算要求,企业需要根据一定的方法计提相应减值,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了减值迹象,企业应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坏账计提减值准备、发生坏账损失以及收回确认的坏账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即计提贷款减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若减值迹象好转时,可在相应的金额内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当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XX借款

人”,如果发生了减值准备后期再收回的,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做上面业务的相反会计分录即可。

(五)其他相关的会计分录处理

借款人延期还款罚息收入的处理。若网贷企业设置了延期还款加收利息等的条款,仍可视为贷款业务的一部分,因此相

p2p账务处理 第三篇_P2P财务流程核算--刘海川

p2p账务处理 第四篇_P2P网络借贷平台 财务管理讨论(二)——主要业务项目的确认方法及账务处理

P2P网络借贷平台 财务管理讨论(二)

——主要业务项目的确认方法及账务处理

作者:池素婕

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监管责任;但是行业里所涉及业务的账务处理,只能靠企业自己摸索。所以我们来讨论P2P网络借贷平台或者称居间服务平台(简称P2P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主要业务项目的确认方法及账务处理。【p2p账务处理,】

P2P公司涉及的主要项目,请见下表1。

一、服务费

P2P公司的服务费收入是放款环节产生的中介服务收入,此金额会明确地体现在《融资服务协议》中。请见如下案例表2。

我们站在居间服务平台2的角度,考虑放款时一次性收到的服务费如何确认——是收到后直接全部确认为收入,还是按照“分期期限”逐月分摊确认收入?下面来看具体的优劣势分析,请见表3。

注:表3中假设居间服务平台2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很显然,选择“按照分期期限逐月分摊的方法确认服务费收入”更合理。思路如下:

第1 步:收到服务费时,

借:银行存款 6800

贷:预收账款 6800

第2步:自放款第二个月起,按照分期期限确认服务费收入。根据之前的放款明细表整理出《月服务费分摊表》,即在原有表的基础上增加三列“服务费总额、月服务费金额、分摊期限“。请见表4。

借:预收账款 283.33

贷:主营业务收入/服务费收入(浙江营业部) 275.0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25

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呼应的是主营业务成本。一位借款人成功收到放款,直接提供服

务的是销售人员、风控人员,所以这些员工的劳务成本(含工资薪金、社保、公积金)应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很多P2P网络借贷平台将所有员工的工资薪金、社保、公积金核算在“销售/管理费用——人力费用“,现在看来有失妥当。

p2p账务处理 第五篇_P2P财务处理方法探讨(兼容版)

目录

P2P行业财务管理方法探讨 .................................................................................................... 2

前言:行业简介及监管思路 ............................................................................................... 2

一、会计核算 ....................................................................................................................... 2

1.建账、帐套选择及科目设置 ....................................................................................... 2

2.线上交易核算两种方法的探讨 ................................................................................... 2

3.收入成本确认 ............................................................................................................... 3

4.第三方资金科目设置的探讨 ....................................................................................... 4

二、行业风险准备金核算及第三方担保代偿探讨 ........................................................... 4

1.风险准备金计提讨论 .................................................................................................... 4

2.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及内控 ....................................................................................... 5

三、财务管理制度(单独文档写) ................................................................................... 5

四、税务处理 ....................................................................................................................... 5

五、在线数据台账编制(需结合台账讲解) ................................................................... 6

六、第三方支付选择、托管资金管理 ............................................................................... 6

P2P行业财务管理方法探讨

前言:行业简介及监管思路

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重要的组成部分,P2P网贷和传统线下P2P之间由于用户体量、资金结算方式和业务流程的不同,所以财务处理有一定区别。根据前期各大第三方网贷咨询机构对于监管政策的解读(两条红线:不吸储、不放贷。四大监管核心:明确P2P中介服务性质,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非法向公众吸纳资金,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我们将P2P网贷财务处理整理下,供各位同仁参考交流。

一、会计核算

1.建账、帐套选择及科目设置 公司成立设置帐套时建议采用新准则一般行业(金融行业慎选,把自己公司定位为服务业),将本行业专用术语增加到相应科目下,如主营业务收入下设二级明细(服务费收入、利息管理费收入、提现手续费收入、充值手续费收入、VIP会员费收入、逾期费收入等),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下设推广费、奖励支出等。

2.线上交易核算两种方法的探讨

目前行业内对在线交易的业务核算有两种方法:一是挂其他应收付往来账,二是直接将自身从借贷双方交易中脱离出来只核算提供服务的部分。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方法一:挂往来处理办法:

充值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款/现金(视公司钱最终去向而定)

贷:其他应付款-投资人

款项划借款人时:

借:其他应收款-借款人

贷: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本金)

其他应付款—投资人(投资人利息部分)

收回本息及服务费时

借: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贷:其他应收款-借款人(本息)

服务费收入

投资人提现时

借:其他应付款-投资人

贷: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本方法慎用!!!基于监管思路的考虑,将投资人钱做到公司资产负债表里有一定风险(一是资产的定义: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对于投资人的本金部分,企业一旦确认为资产都是有违监管要求的;二是本方案操作的可行性的考虑,互联网P2P与线下不同的是用户单笔金额可能会比较小,用户体量大,每天的成交量可能会有成千上万的投资人资金变动,工作量大且繁琐,目前也没有定制的自动传递结转的系统支持这个方案);当然有些平台是将募集的资金从第三方或者线下直接转入公司对公账户一般户上的,对公的必须要反映,这个就需要采用本方法,可以根据业务和资金划转模式做一些调整。

方法二:居间服务模式账务处理

基于政策思路和资金托管趋势的考虑,托管后投资人资金和投标借款人资金基本上平台是不能经手的,做会计处理显得多余。本方法投资人充值提现借款人还款均不在账务处理考虑范围中,完全将平台本身从中间脱离出来,收入确认以服务合同和在线利息管理费等为依据。

借款人端服务费(方便催收管理,也考虑到部分借款人是企业有发票需求,建议单笔核算)

借: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贷:服务费收入-借款人

投资人端利息管理费其他手续费部分,由于单次变动金额较小且工作量大,这边建议是按月清算,一次性确认

借: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贷:管理费收入等

充值提现等不反映。

3.收入成本确认

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在这儿建议以收到钱为确认时点,因为合同签署后存在各种逾期、违约的可能,挂应收逾期、违约需要调整也不方便核算。(收入:借款人服务费、手续费、VIP费用等;成本:垫付的充值手续费、其他各项费用等)

*关于网站开发费用和会员奖励支出等核算问题的探讨

网站开发费用的核算,目前一部分是将其费用化确认为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用或者是办公费,行业内对金额小的开发费用处理目前是保守做法费用化;另外一个办法是将网站开发费用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限为10年)。视网站投入大小选择核算方式,后续日常维护费用可以正常费用化。

*会员奖励支出等核算问题探讨

目前少部分平台财务将网站奖励支出挂主营业务成本下,在这儿阐述下个人观点,将这部分奖励支出核算到成本或者费用都不影响主体税,但是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和该项费用支出性质来看,此项支出应该确认为期间费用,此项支出并非权益性支出,与一般商贸行业和生产制造行业成本有很大区别,而是为了推广网站吸引投资产生的,应该确认为销售费用-推广费支出。

4.第三方资金科目设置的探讨

目前个人认为将第三方资金确认为其他货币资金比较合适。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

根据这个定义可以将第三方属于公司收入部分看作在途货币资金,这种 方式好处是可以将可用的资金量全部反映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栏,决策层容易看懂;但是目前第三方资金管理良莠不齐,有的并不符合P2P行业性质,客户资金部分和公司收入部分是不能区分的,这个就要求财务人员需要熟知网站虚拟资金的结构组成和变动方式,将平台收支资金和借贷双方资金区分出来。(此处可以参考网站系统收支项目报表、或者自行编制网站用户汇总台账)。

二、行业风险准备金核算及第三方担保代偿探讨

目前对于保障投资人利益,部分平台设立有代偿的风险准备金或者签署第三方担保机构,逾期用于垫付或者要求第三方担保机构先行代偿,对于这两种方式这边分别讨论一下

1.风险准备金计提讨论

目前对于本行业代偿的情况,在刚性兑付的环境下,要求平台要有足额的流动资金用于代偿,这就提供了一个计提风险准备的一个思路:在计提的同时,应当有一笔专用资金的划转,保证一个户头上资金专款专用且随着风险准备金的增加而增加。计提依据建议按照借款人端服务费收入的5%-10%计提,累计金额不能超过年末代收金额的1%。(目前对于风险准备金这块税局没有文件说明,根据目前政策走向预估应该会批准计提风险准备金,各个平台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采纳或者不采纳,采纳后如果政策不允许的再进行纳税调整。)

目前是参考担保公司的进行简化处理,具体计提和划转办法如下

当期服务费收入100万,月末计提风险准备金(按5%计提)

借:营业费用或管理费用-风险准备金 5万

贷:计提风险准备金(负债类科目)5万

将风险准备金划入专户

借:银行存款-风险准备金专户 5万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现金等 5万

发生代偿时用专户资金赔付

借:应收代偿款

贷:银行存款-风险准备金专户

如最终追偿款项大于实际赔付款项的,差额部分计入追偿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代偿款

追偿收入

并将追偿的等于赔付支出部分存入专户。

如最终追偿款小于实际赔付款项的,收到款项应及时存入专户,差额部分冲减风险准备金,不足冲减的转入代偿损失

借:银行存款

计提风险准备金

贷:应收代偿款

风险准备金资金使用管理

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专款专用,除代偿时只进不出,建议开立专门用户存管备付金的一般户,代偿时需附代偿的标借款人投资人明细,经公司风控,决策层签字后方可支出。追偿款项应及时存入专户。

2.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及内控

目前一些平台模式不是直客,而是采取由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推荐项目的机构合作模式,对于平台来说很大程度上提升业务开发能力和解决自身风控经验不足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这些推荐项目的机构从中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对项目本身负有连带责任。对于平台来说,可以适当丢掉平台代偿这个包袱,平台风控重点由对项目本身把控转为对机构入围的考核、合作过程中的监控。因此,对第三方合作机构需要有个详细的管理办法。以下是大致的建议:

(1)入围设门槛:合作的机构需要进行一个全面的考核,注册资本限制,风控水平测试,业务流程合规性,人员素质等,法人股东等公司高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合作订单量限制:订单量限制有两个方面,一是单笔项目最大金额限制,二是代收金额总量控制。不管是平台还是投资人都应该有个分散意识,鸡蛋不放一个篮子里。

(3)违约成本控制:违约成本控制,一般是增加保证责任,可以是物的保证,也可以是货币的保证。一般是采用第二种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增加合作机构的违约成本。(入围时保证金、合作时单笔项目专用保证金等)。该机构报送项目出现逾期或违约的要求合作机构限时代偿或者将保证金先行垫付。

(4)项目跟踪复核:对合作机构报送订单,平台风控应进行复核,必要时应全程参与项目调查签约等。

三、财务管理制度(单独文档写)

岗位设置、职责及业务操作流程

资金管理、在线提现审批流程及方法

费用审批控制制度

财务制度其他项

四、税务处理

税种鉴定

p2p账务处理 第六篇_互联网金融企业会计处理策略

互联网金融企业P2P网贷的会计处理的策略 当前,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起的、呈“爆炸式”发展的金融模式,其风险与监管问题首当其冲。本文着重探讨P2P网贷的会计处理,以规范网贷行业会计核算方法,客观真实反映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减少因核算方法差异带来的风险与监管问题。

一、 互联网金融会计对传统金融会计的影响

(一) 动摇了传统金融会计主体假设,使会计主体模糊化和多元化【p2p账务处理,】

传统金融会计的主体假设非常明确,即金融机构自身。而在互联网时代,电子通兑、网上证券、网络代理等业务模式“百花齐放”,企业间相互持股逐渐普遍化、全球化,母子公司关系复杂,使会计主体即企业边界进一步扩大,形成企业联盟;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间的激烈竞争、政府监管政策的出台以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拒绝各类货币市场基金的协议存款交易,加速了互联网金融企业间的并购和解散,导致会计主体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以阿里巴巴为例,两年内并购和持股企业有美团网、陌陌、虾米网、穷游网等,企业边界扩张迅速。2014年2月19日易宝金融并购和付信息,和付信息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仅一年半,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会计主体假设是不确定的。

(二)丰富了传统金融会计货币计量假设,引入非财务计量指标

传统金融会计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而在高风险的互联网经济时代,单纯通过货币反映的价值信息已不能满足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决策需要,必须将电子货币、信用数据和行为数据等非财务数据纳入计量体系。比如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发放贷款时,综合考量往来交易数据、信用数据和客户评价数据等指标决定放贷及额度,因此,传统金融会计的货币计量假设不够全面可靠。

(三)变更会计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线上交易成为主要形式,电子货币和第三方支付加快了现金流量,现金流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重要性加强,同时,须遵循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互联网金融会计财务报告应当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更为合理,改变了传统金融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此外,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出具季度、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而互联网金融会计出于风险控制和低成本获取财务数据的考虑,可以在任何时点提交实时财务报告,满足决策者和投资者的需要。

(四)影响会计核算,实现多重计量

互联网金融企业并非金融机构,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放贷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P2P网贷是无抵押贷款,不涉及抵押贷款和抵债资产的会计处理,不涉及同业往来业务等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会计在进行业务处理时,除按照传统金融会计处理方法外,需要根据客户积累的信用数据和行为数据,将客户的非财务指标纳入会计核算体系。

二、 互联网金融企业P2P网贷的会计处理分析

(一) 贷款发放与收回的会计处理

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其电子商务平台上借款人的经营规模与行为数据,审批放贷方式与额度,具体反映到会计科目上为“贷款”一级科目下设“订单贷款”和“信用贷款”等二级科目。发放贷款时,区别于传统金融会计的借记“贷款”科目,贷记“吸收存款”,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记“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因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并非金融机构,所以此处不能贷记“吸收存款”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款收回时,做相反会计处理。

(二)贷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第23号)的规定: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实际业务中,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贷款业务具有资金需求少,借贷时间短的特点,采用按日计息、随借随还的原则。

传统金融会计按期计提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到利息时,借记“吸收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并非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是其主营业务,故借款人借款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营业收入——利息收入”科目。待借款人还款时,确认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

小额信贷业务在互联网金融企业资产业务中占比最大,放贷风险不可避免,实际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出现部分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甚至出现坏账。互联网金融企业定期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要综合衡量借款人的经营风险和信用等级,有客观证据表明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在计提减值准备时,互联网金融会计的处理方法与传统金融会计相同,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将“贷款”科目余额转入“贷款——已减值”科目,借记“贷款——已减值”科目,贷记“贷款”科目。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贷款——已减值”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贷款——已减值”科目。

(四)贷款展期的会计处理

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以前,向信贷部门提出展期申请。但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对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计息,相关会计处理与传统金融会计处理一致。

(五)逾期贷款的会计处理

借款人借款到期不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经同意,不按期归还借款,则为逾期贷款,应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即借记“逾期贷款”科目 ,贷记“贷款”科目。对逾期贷款利息应从货款到期日的次日开始,到收回货款日止,按一定百分比加计罚息。在传统金融会计中,加收的罚息直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而在互联网金融会计中,加收的罚息计入“营业收入——利息收入”科目,但应与正常利息分开,对已产生利息迟交的,按合同约定计收复息,其会计处理等同于罚息。

(六)提前还款的会计处理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之前还款,收取本金部分一定比例的还款手续费,会计处理上设置“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咨询业务、办理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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