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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

时间:2018-07-17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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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 第一篇_制度、机制、体制、体系 定义区别

制度、机制、体制、体系 定义区别(2011-10-05 12:50:41)[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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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制度、机制、体制、体系 定义区别作者:云真子

制度

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许多情况下,制度也是某一领域的制度体系,如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文化制度等。

机制

有多重含义,例如用机器制造的;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和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等等。与我们常说的机制相近的含义是指做事情的方式、方法。但又不等同于这个意思。简单地说,机制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

首先,机制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有效的、较为固定的方法,党建的工作机制,不因党组织负责人的变动而随意变动,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是可以根据个人主观随意改变的。其次,机制本身含有制度的因素,并且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遵守,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往往体现为个人做事的一种偏好或经验。例如监督机制,不仅指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而且应该包括各种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第三,机制是在各种有效方式、方法的基础上总结和提炼的,而方式、方法往往只是做事的一种形式和思路。机制一定是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方式方法,并进行一定的加工,使之系统化、理论化,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而单纯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则因人而异,并不要求上升到理论高度。第四,机制一般是依靠多种方式、方法来起作用的,而方式、方法可以是单一起作用的。例如,建立起各种工作机制的同时,还应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来保证工作的落实、推动、纠错、评价等。建立完善的机制,才能使党的建设稳步发展,保持长久的活力。

“机制”和“体制”的区别

“机制”指的是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如: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用人机制等。

“体制”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如:学校体制、领导体制、政治体制等。

两个词的中心语和使用范围不一样,“机制”由有机体喻指一般事物,重在事物内部各部分的机理即相互关系,“体制”指的是有关组织形式的制度,限于上下之间有层级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体系,就是指广义上的一个完整的大的系统,里面有可能包括一些小的系统,构成一个个具有某种功能的结构。就像人体有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等小系统构了一个完整的人体体系一样的道理。

所谓体制就是维持国家和社会运行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法律。

而机制泛指一个系统中,各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功能。多用于自然科学,mechanism 指机械和机能的互相作用、过程、功能等等。社会科学也常使用,可以理解为机构和制度。 制度一词有广义的解释与狭义的解释。就广义而言,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就是制度(或叫体制),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

度等等。就狭义来讲,是指一个系统或单位制定的要求下属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如工作制度、财务制度、作息制度、教学制度等等。这里讲的制度专指一种公务文书。

什么是体系、体制、机制、制度

机制这个词的含义多种,其基本含义主要的有四种,一是用机器制造的;二是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三是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四是泛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和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但行政机关公务文书中的机制的意思却是经常做某类事情的方式、方法。与前面四种含义接近但又不等同。简单说,机制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 那么,机制和方式或方法有什么不同呢?他们的区别主要有四点:

第一点,机制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有效的、较为固定的方法,作为一个组织的工作机制,不会因组织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变动,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是可以根据个人主观随意改变的。

第二点,机制本身含有制度的因素,并且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遵守,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往往体现为个人做事的一种偏好或经验。例如监督机制,不仅指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而且应该包括各种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二者结合起才能发挥作用。

第三点,机制是在各种有效方式、方法的基础上总结和提炼的,而方式、方法往往只是做事的一种形式和思路。机制一定是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方式方法,并进行一定的加工,使之系统化、理论化,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而单纯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则因人而异,并不要求上升到理论高度。

第四,机制一般是依靠多种方式、方法起作用的,而方式、方法可以是单一起作用的。例如,建立起各种工作机制的同时,还应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工作的落实、推动、纠错、评价等。建立完善的机制,才能使组织的建设稳步发展,保持长久的活力。

对于制度,大家可能相对熟悉一些.在应用写作类的书上,对制度都有较为成熟的定义.制度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对部门工作的管理和严格组织纪律而制定的要求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规范性公文。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针对一个部门某项具体工作管理制定,一经颁布,有关人员必须遵守,若有违反,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以至刑事处罚。制度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体系与系统是一个意思,两种提法,在英文中都译为System。系统一词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构成整体的意思。生物学意义上的系统是指能完成一种或几种生理功能的多个器官构成的整体,所以我们又可以把系统称之为体系。中国传统医学的“经络说”就认为,人体是由12条经脉、365条脉络纵横交错形成的整体,“脏腑说”则把人体看成是由五脏(心、脾、肺、肾、肝)六腑(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构成的统一整体,他们各自的位置和功能不同又彼此联系,共同制约着人体的健康。系统的的社会学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之间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

体制机制 第二篇_制度、体制、机制的区别与联系

【体制机制】

制度、体制与机制的区别与联系

制度,通常是指社会制度,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上,反映该社会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由行为主体(国家或国家机关)所建立的调整交往活动主体之间以及社会关系的具有正式形式和强制性的规范体系。制度按照性质和范围总体可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与具体规章制度三个基本层次。根本制度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如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基本制度是社会的具体组织机构,如外交、金融、税收、政党、军事、司法、教育、科技、保障制度等。具体规章制度是各种社会组织和具体工作部门规定的行为模式和办事程序规则,如公务员考试制度、学位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等。

体制与机制是较易混淆的一对词语。按照《辞海》的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机制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借指事物的内在工作方式,包括有关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各种变化的相互联系。

体制,通常指体制制度,是制度形之于外的具体表现和实施形式,是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事务的规范体系。例如国家领导体制、经济体制、军事体制、教育体制、科技体制等。制度决定体制内容并由体制表现出来,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要受制度的制约。一种制度可以通过不同的体制表现出来。例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可以采取计划经济体制的做法,也可以采取市场经济体制的做法。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基本制度、具体规章制度和体制可以互相转化。 简单地说,“体制”指的是有关组织形式的制度。

机制,通常指制度机制,机制是从属于制度的。机制通过制度系统内部组成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的相互作用实现其特定的功能。制度机制运行规则都是人为设定的,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如竞争机制、市场机制、激励机制等。简单地说,机制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

从广义上讲,制度、体制和机制都属于制度范畴,既相互区别,又密不可分。总之,靠制度制约体制与机制,同时,体制与机制又对制度的巩固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制度、体制、机制的区别与联系

【摘要】我们经常会看到制度、体制、机制,这三个概念,经济常识中经常用“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机制”这三个概念,政治常识中常常用到“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治机制”这三个概念。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把它们混为一谈。实际上,三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关键词】制度体制 机制

制度,通常是指社会制度,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上,反映该社会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由行为主体(国家或国家机关)所建立的调整交往活动主体之间以及社会关系的具有正式形式和强制性的规范体系。

体制,通常指体制制度,是制度形之于外的具体表现和实施形式,是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事务的规范体系。

机制,通常指制度机制,机制是从属于制度的。机制通过制度系统内部组成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的相互作用实现其特定的功能。制度机制运行规则都是人为设定的,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如竞争机制、市场机制、激励机制等。

制度、体制和机制都属于制度范畴,既相互区别,又密不可分。

一、区别

制度、体制和机制处于社会有机体结构的不同层面,各有自身的特殊规定、特点和功能定位,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制度位于社会体系的宏观层面和基础层面,侧重于社会的结构;体制位于社会体系的中观层面,侧重于社会的形式;机制位于社会的微观层面,侧重于社会的运行。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体制和机制具有易变性。

二、联系

【体制机制】

(一)制度决定体制,并通过体制表现出来

制度与体制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按照内容决定形式的原理,制度对体制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决定性,它规定着相应体制的基本内容、根本性质和主要特点。一个社会究竟选择和采取什么样的社会体制,首先是由其基本制度决定的,其作用的发挥也会受到制度这样或那样的制约。经济制度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决定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质和主要特点,规定着它的变化方向,无论选择何种经济体制,都不能背离经济制度的基本要求。同样,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也决定着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规定着这个国家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和行为规范。随着社会基本制度的改变,社会体制也会随之发生相应改变。

另一方面,正如内容离不开形式并通过形式表现出来一样,制度的表现和实现也离不开体制。从某种意义上讲,体制是制度的外壳,制度是体制的实质和灵魂。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即体制,也都有其特定的实现方式即机制。不通过一定的体制和机制,制度就无以表现自己。不采用这种体制,就要采用那种体制。

【体制机制】

(二)体制受制于制度,又对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体制作为制度的表现形式,其形成和发展受制度的规定和制约,并服从和服务于制度。但是体制一旦建立起来,又对制度的实施和完善起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制度的原则规定具体化,使之更符合实际和更易于实施。体制是制度与现实的连接点和结合点,它的确定和选择,既要服从和体现制度,又必须着眼于当前的社会现实,根据现实社会的不同情况,将制度的原则规定和目标要求细化和具体化为一些具体的规定、规范和准则,因而更贴近现实,更有利于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促进制度的巩固、发展和完善。在体制的选择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形式得当,既符合制度的要求,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作用就能够得到很好的发挥;另一种是形式不当,存在某种缺陷,或者是没有随着实际情况的发展而相应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作用就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这时,就需要抛弃或改革过时的、有缺陷的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旧体制,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体制,促进制度的巩固、发展和完善。

(三)机制既离不开制度和体制,又有助于制度和体制的运行与实现

机制隶属于并内含在制度和体制中,它总是这样或那样地与某种制度和体制结合在一起,因而也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受它们的制约和影响。不同的制度和体制有不同的运行机制;同样的机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体制下,其表现形式和运作过程、方式是不完全一样的。另一方面,无论制度还是体制,都必须通过一定的机制才能有效运行和更好地发挥作用。因为任何制度或体制都是由若干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只有以一定的方式联系起来并相互作用,才能维持制度或体制的存在和发展,发挥特定的功能和作用。

机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自组织性。在机制内部,各组成部分和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任何一个因素和环节的变化,都会引起或受制于其他因素和环节的变化;同样,其他因素和环节的变化,也会影响或受制于这个因素和环节的变化,从而使系统整体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性。当某一要素的变化不符合系统整体的要求及其功能的发挥时,系统就会借助自身机制自动进行调节,以确保系统目标的实现。

过去,我们比较重视和满足于社会基本制度的优越性和体制的设计,对机制的作用重视不够。实际上,机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也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甚至关系到事业的成败。比如,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不但需要好的制度和体制,还必须有一套好的机制。没有一定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民主很难落到实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制度、体制和机制虽然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但也非一一对应的关系。一种制度可以通过不同的体制表现出来,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可以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也可以采取市场经济体制;同一体制也可以表现不同制度,如同样是民主政体,可以是资本主义的,也可以是社会主义的,甚至在古希腊,也存在过民主政体。这是因为,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或阶段究竟采取什么样的体制,不仅受制于该社会的基本制度,而且受制于当时当地的其他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生产力的具体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心

理和社会主体的选择等等。机制与制度和体制的非对应性更为明显,特定制度和体制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机制来实现和运作,更多地取决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体制机制 第三篇_关于管理体制机制

管理体制机制

体制,《辞海》解释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词典解释为: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体裁;格局;艺术作品的体裁风格)。

体制,通常指体制制度,是制度形之于外的具体表现和实施形式,是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事务的规范体系。例如国家领导体制、经济体制、军事体制、教育体制、科技体制等。

体制为制度的中间层次。体制指的是有关组织形式的制度,限于上下之间有层级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管理体制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如:学校体制、领导体制、政治体制等。

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借指事物的内在工作方式,包括有关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各种变化的相互联系(内部组织和运行变化的规律)。

在任何一个系统中,机制都起着基础性的、根本的作用。机制由有机体喻指一般事物,重在事物内部各部分的机理即相互关系。

管理机制指的是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如: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用人机制、竞争机制、奖励机制、约束机制等。

体制是静态的,例如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机制是动态的,例如流程、奖励、约束。一个好的有发展的企业,不但需要体制,更需要一个好的机制,包括等。机制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用自然科学的学科比喻,体制是组织内的物理运动,机制是组织内的化学反应。

管理制度是长久性的文件,也是企业规范化管理必不可少的管理制度;它所针对的面是整个企业的,是对所有人的行为规范。

管理办法则是临时性的文件,只针某件事情或某个部门出台的临时性或短暂的管理办法。通过长时间验证后,有可能转化成为制度,也有可以取消;它所针对的是一个点,是对部分人或部门的行为规范。

从机制运作的形式划分,一般有三种。

第一种是行政-计划式的运行机制,即以计划、行政的手段把各个部分统一起来。

第二种是指导-服务式的运行机制,即以指导、服务的方式去协调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三种是监督-服务式的运行机制,即以监督、指导式的方式去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从机制的功能来分,有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激励机制是调动管理活动主体积极性的一种机制;制约机制是一种保证管理活动有序化、规范化的一种机制;保障机制是为管理活动提供物质和【体制机制】

精神条件的机制。

机制的建立,一靠体制,二靠制度。这里所谓的体制,主要指的是组织职能和岗位责权的调整与配置;所谓制度,广义上讲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任何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也可以说,通过与之相应的体制和制度的建立(或者变革),机制在实践中才能得到体现。

可以通过改革体制和制度,达到转换机制的目的;也就是说,通过建立适当的体制和制度,可以形成相应的机制。

在机制的形成上,制度的作用更加直观;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在内部竞争、激励机制的建立过程中首当其冲;监察、审计制度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机制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项体制和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不是孤立的,也不能简单地以“1+1=2”来解决,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必须互相呼应、相互补充,这样整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还要特别重视人的因素,体制再合理,制度再健全,执行的人不行,机制还是到不了位。而且体制与制度不能完全分离,而应相互交融。制度可以规范体制的运行,体制可以保证制度落实。

首先,机制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有效的、较为固定的方法,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是可以根据个人主观随意改变的。其次,机制本身含有制度的因素,并且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遵守,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往往体现为个人做事的一种偏好或经验。例如监督机制,不仅指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而且应该包括各种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二

者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第三,机制是在各种有效方式、方法的基础上总结和提炼的,而方式、方法往往只是做事的一种形式和思路。机制一定是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方式方法,并进行一定的加工,使之系统化、理论化,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而单纯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则因人而异,并不要求上升到理论高度。第四,机制一般是依靠多种方式、方法来起作用的,而方式、方法可以是单一起作用的。例如,建立起各种工作机制的同时,还应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来保证工作的落实、推动、纠错、评价等。

对“机制”一词的定义应该包含着四个要素:

1、事物变化的内在原因及其规律;

2、外部因素的作用方式;

3、外部因素对事物变化的影响;

4、事物变化的表现形态。

我们在研究机制问题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样的几个方面。尤其应该重视对事物变化内在规律的研究。同时要充分考虑外部施加的人为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

用以上认识审视我们目前的某些政策、举措和具体的决策,会发现存在的问题很多是没有对事物的内在变化规律搞清楚,也没有认真考虑出台的措施会对要解决的问题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只是凭主观的愿望或想当然而决定而造成的。

体制机制 第四篇_制度、体制、机制的关系

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关系

制度是指导框架;体制是管理架构;机制是支持前两者的内在起承逻辑(或转合方式)。【体制机制】

一、制度、体制和机制三者的一般界定。

制度 在现代汉语中,制度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二是指社会制度。本文指的是其第二层含义,即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范化、系统化、定型化的社会关系体系。基本的社会关系主要是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经济关系是人们在生产、交换、消费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产品的分配关系,这些经济关系的规范化、系统化、定型化,形成社会的经济制度。政治关系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阶级关系、阶层关系、政党关系、党政关系、国家关系、民族关系等等。这些关系的规范化、系统化、定型化,形成社会的政治制度(广义的政治制度包括法律制度)。思想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精神生活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不同社会阶级、阶层、集团、政党因其经济利益、政治地位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思想观念,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构成社会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反映,并对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体制 “体”的本意是指人的身体,后来又延伸为事物的存在形式,如物体、长方体、字体、文体等。“制”的含义在这里是指“式样”。将两个字联系起来,可以将体制定义为社会活动的组织体系和结构形式,包括特定社会活动的组织结构、权责划分、运行方式和管理规定等。譬如,经济体制是一定社会进行生产、流通和分配等经济活动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管理体系,包括生产体制、流通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监管体制、税收体制等。政治体制是社会政治活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形式,包括立法体制、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等。科技体制是科学技术活动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的总称,包括科技组织体制、科技投入体制、科技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体制等等。

机制 机制一词最早源于希腊文,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生物学和医学借用这个概念表示有机体内发生生理或病理变化时,各器官之间相互联系、作用和调节的方式。后来人们将机制一词引入社会科学研究,指社会有机体各部分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比如,市场机制就是市场经济各组成要素以市场体系为中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方式,主要包括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三个方面。

制度、体制和机制处于社会有机体结构的不同层面,各有自身的特殊规定、特点和功能定位,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制度位于社会体系的宏观层面和基础层面,侧重于社会的结构;体制位于社会体系的中观层面,侧重于社会的形式;机制位于社会的微观层面,侧重于社会的运行。举例来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类型属于制度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采取的形式(如股份制、承包制、国有制等)属于体制问题,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如何运作、如何发挥作用,属于机制问题。又如,民主的类型属于制度问题(是原始民主还是资本主义民主或社会主义民主等),民主的形式是体制问题(是普选制还是代议制或代表大会制),民主的具体做法属于机制问题(如程序民主、票决民主、协商民主等)。

社会制度作为社会基本关系的系统化、规范化,规定着社会的基本结构,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是社会形态得以区分的根本标志。人类社会依次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社会形态,每一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特定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制度具有阶级性,归根到底是为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与政治统治服务的。而体制和机制则是中性的,不具有特定的社会属性,只是在与不同社会制度相结合时才表现出不同的社会性质和阶级性质。也正是因为如此,体制和机制才能与不同的制度相结合。同一经济制度的国家可以实行不同的经济体制,有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不同经济制度也可以实行相同的经济体制,有相同的经济运行机制。

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体制和机制具有易变性。一定社会制度一旦确立,将一直贯穿于这个特定社会发展的始终,其质的规定性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一旦发生根本性改变或被废止,则意味着这个社会的形态发生了质的变化。体制和机制则是易变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社会的体制和机制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二、社会制度、社会体制、社会机制的辩证关系。

(一)制度决定体制,并通过体制表现出来

制度与体制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按照内容决定形式的原理,制度对体制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决定性,它规定着相应体制的基本内容、根本性质和主要特点。一个社会究竟选择和采取什么样的社会体制,首先是由其基本制度决定的,其作用的发挥也会受到制度这样或那样的制约。经济制度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决定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质和主要特点,规定着它的变化方向,无论选择何种经济体制,都不能背离经济制度的基本要求。同样,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也决定着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规定着这个国家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和行为规范。随着社会基本制度的改变,社会体制也会随之发生相应改变。 另一方面,正如内容离不开形式并通过形式表现出来一样,制度的表现和实现也离不开体制。从某种意义上讲,体制是制度的外壳,制度是体制的实质和灵魂。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即体制,也都有其特定的实现方式即机制。不通过一定的体制和机制,制度就无以表现自己。不采用这种体制,就要采用那种体制。比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必须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具体社会历史情况,采取相应的体制形式,要么采用国有制,要么采用集体所有制,要么采用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乃至别的什么体制。离开了这些体制形式,公有制就不可能存在。

(二)体制受制于制度,又对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体制作为制度的表现形式,其形成和发展受制度的规定和制约,并服从和服务于制度。但是体制一旦建立起来,又对制度的实施和完善起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制度的原则规定具体化,使之更符合实际和更易于实施。体制是制度与现实的连接点和结合点,它的确定和选择,既要服从和体现制度,又必须着眼于当前的社会现实,根据现实社会的不同情况,将制度的原则规定和目标要求细化和具体化为一些具体的规定、规范和准则,因而更贴近现实,更有利于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促进制度的巩固、发展和完善。在体制的选择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形式得当,既符合制度的要求,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作用就能够得到很好的发挥;另一种是形式不当,存在某种缺陷,或者是没有随着实际情况的发展而相应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作用就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这时,就需要抛弃或改革过时的、有缺陷的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旧体制,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体制,促进制度的巩固、发展和完善。

(三)机制既离不开制度和体制,又有助于制度和体制的运行与实现

机制隶属于并内含在制度和体制中,它总是这样或那样地与某种制度和体制结合在一起,因而也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受它们的制约和影响。机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自组织性。在机制内部,各组成部分和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任何一个因素和环节的变化,都会引起或受制于其他因素和环节的变化;同样,其他因素和环节的变化,也会影响或受制于这个因素和环节的变化,从而使系统整体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性。当某一要素的变化不符合系统整体的要求及其功能的发挥时,系统就会借助自身机制自动进行调节,以确保系统目标的实现。

过去,我们比较重视和满足于社会基本制度的优越性和体制的设计,对机制的作用重视不够。实际上,机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也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甚至关系到事业的成败。比如,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不但需要好的制度和体制,还必须有一套好的机制。没有一定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民主很难落到实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制度、体制和机制虽然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但也非一一对应的关系。一种制度可以通过不同的体制表现出来,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可以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也可以采取市场经济体制;同一体制也可以表现不同制度,如同样是民主政体,可以是资本主义的,也可以是社会主义的,甚至在古希腊,也存在过民主政体。这是因为,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或阶段究竟采取什么样的体制,不仅受制于该社会的基本制度,而且受制于当时当地的其他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生产力的具体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心理和社会主体的选择等等。机制与制度和体制的非对应性更为明显,特定制度和体制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机制来实现和运作,更多地取决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制度、体制、机制三者辩证关系的时代意义及启示

(一)破除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其具体体制等同起来的错误观念,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

我国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始终面临姓“社”还是姓“资”、姓“公”还是姓“私”的争论。从思想认识上讲,产生这种偏差与在理论上没有区分制度和体制有直接关系。在改革开放以前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无论理论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许多人并不清楚制度与体制的区别,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就是全民经营或集体经营,就是按劳分配或平均分配。不搞全民经营或集体经营就是走资本主义。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压力下,致力于改革开放的一些同志也担心背负偏离社会主义的罪名而缩手缩脚。这曾经成为束缚改革开放的最大思想障碍。

针对这种错误认识,邓小平同志指出:“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这是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问题在我们一些同志的思想上还没有解决,主要是受老框框的束缚。其实,许多经营形式,都属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手段、方法,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谁用得好,就为谁服务。”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做法就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农村所有制改革的核心是把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将集体经营转变为个体经营,即集体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最终所有权,农户拥有财产占有权、收益分配权和部分处置权,自主经营。企业改革也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把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理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关系,使企业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显然,无论农村改革也好,企业改革也罢,都只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而不是所有权的变更,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

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其具体体制区别开来,是党和邓小平同志对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重大突破,其重大意义绝不仅仅在理论方面,更重要的是在实践方面,在于为改革开放扫清了思想障碍,为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启动的改革开放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没有思想理论上的这一突破,僵化的经济体制就不会被打破,也就不会有今天民富国强的大好局面。同理,区分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也为我们推进政治体制和其他社会体制改革提供了思想理论根据。正如改革经济体制不会改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一样,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社会体制改革也不会改变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而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

(二)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当前,坚持这一制度必须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首先必须搞活公有制经济。而要搞活公有制经济,就必须寻找和探索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形式。

过去在论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时有一种说法,认为生产力是内容,生产关系是形式。应该说,在生产方式内部这种说法是对的,但如果深入到生产关系内部就会发现,生产关系本身也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生产关系的内在规定性(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和产品的分配关系等)是它的内容,这些内在规定性的具体表现是它的形式。就所有制来说,财产归谁所有,是它的内容;而财产在社会生产中如何组织、如何使用、如何经营是它的形式。正如同一内容可以有多种不同形式一样,同一所有制也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实现形式。

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公有制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基本形式。改革开放后,随着放权、让利和搞活等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出现了承包制和租赁制。所谓“承包制”和“租赁制”,就是在不改变财产的公有性质的前提下,将公有财产承包或租赁给个人或集体使用。这些新的公有制形式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得到中央肯定。1981年,党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这一重要论断从哲学高度将生产关系与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区分开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它既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又为深化经济体制指明了前进方向。

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对于搞活和发展国有经济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适应现代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通过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等措施,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壮大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公有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

(三)大胆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由于制度、体制和机制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客观上也就存在着不同制度、体制和机制交叉组合的可能性。至少可以有这样几种情况:同一种社会制度可以采用不同的社会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同社会制度可以采用相同或类似的社会体制和运行机制;同一社会制度在不同发展时期可以采用不同的社会体制和运行机制。

区分制度、体制和机制,也为我们进行政治体制和其他社会体制的改革创新提供了方法论的根据。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我们可以而且应当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体制方面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比如“程序民主”的做法和机制、反腐败的制度机制设计等。但在借鉴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时,必须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不能照抄照搬。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但不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因为在社会主义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不能与之平列,而且应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不断推进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是发展社会主义的重要途径。我们应当努力做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人类文明成果的“结合”这篇大文章,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

体制机制 第五篇_规范体制机制工作总结

关于规范体制机制工作总结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家局关于规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管理局党组的领导下,公司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客户至上;服务社会,开拓创新”发展理念,以事企分开为切入点,以规范经营性活动为主要内容, 紧密结合实际,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公司运营基本走上了正轨。现将公司规范体制机制工作开展以来的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体制机制工作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为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去年内控体系运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对内控体系进行了完善,以达到“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运行”的目标。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按照国家局和管理局的指示精神,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部署,公司本部设臵了综合管理部、企划拓展部、资产财务部、安全管理部四个职能部和仓储物流部、物业管理部、油品储运部三个事业部共七个部门。根据仓库地理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成立了满城、鹿泉、石家庄、武安、秦皇岛5个仓储中心和邢台煤炭组、临城土地开发办共计七个下设机构,投资注册了秦皇岛益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的逐步完善,基本满足了公司发展需要。

2、制订完成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1—

聘请河北师范大学的专家教授帮助制定完成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初稿)》,初步明确了公司阶段性发展思路和中长期发展战略。12月份,邀请省发改委、北京物资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的领导和专家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初稿)》进行了研讨论证,提出了很多指导性、建设性意见,目前,正在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3、初步完成了“四分开”工作任务

国家局成都会议之后,按照国家局新的指示精神和管理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公司在劳人处和事改办的指导和亲自参与下,基本完成了职能、机构、财务、人员四分开工作,并对仓储中心、煤炭组、土地办等机构的岗位设臵、人员结构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与调整。目前,公司在岗人员共计408名,其中事业身份280名,企业身份(编外)128名。仓储中心基本实现了扁平化管理,增强了中心执行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4、重新修订了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管理局要求,结合反馈意见情况,重新设计了符合企业特点的薪酬体系。一是将公司人员分为管理服务类、生产操作类。二是参照原事业单位职级,结合现工作岗位,进行了岗位档次职级的划分,并制定了岗位工资的执行比例标准。三是确定了由各仓储中心参照原事业单位标准合理确定计件工资系数标准。四是增加了工龄工资,以体现员工的工作年限价值。同时,在管理局的指导帮助下,对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完善,引入了绩效考 —2—

核系数概念,通过绩效考核成绩确定绩效系数,建立起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

公司的这种扁平化治理结构为掌控发展方向,理顺体制机制,实现事企分开,规范公司运营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弥补国拨经费不足,促进储备事业发展,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新路子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建章立制,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 为规范公司基础管理工作,使公司始终坚持依法治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根据国家局、管理局深化改革发展形势要求,及时修改、补充制定了公司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绩效薪酬、仓储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共计73项,确保公司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流程明确清晰。

1、规范了公司经营工作运行机制

公司与管理局签订《经营指标责任书》,完成管理局下达的收入指标。公司与各事业部签订《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书》,明确各事业部是公司营收指标和利润指标的责任主体。事业部根据公司业务结构特点等将营业收入指标分解到各业务组,完成营业收入指标。总经理和各仓储中心签订《仓储合同》及《成本控制责任书》,考核各仓储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本控制情况,将其作为成本中心进行管理。这样,不仅改变了过去事业单位分散经营、各自支配的模式,而且更有利于规范经营性业务、统筹经营资源和收入分配模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 —3—

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规范了业务流程和合同审批流程

为了加强经济合同管理,预防经济纠纷,避免重大经济损失,根据管理局制定的《河北物资储备系统经济合同会审办法(试行)》,公司制定了《业务合同审批流程》,《业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在公司范围内,经济合同的审批流程,和签订办法,确保公司业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流程明确,减少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和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在公司内部,明确企划部负责业务承揽、客户联系、合同签订等工作,仓储物流部负责合同执行、客户反馈问题和意见的落实和成本控制等工作,资产财务部负责业务费用审核和结算工作;明确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由总公司统一审查、签订,并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形成了公司业务管理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管控机制。

3、明确了安全管理界面

根据事企分开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局《储备仓库与公司安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公司与各仓储中心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公司与储备仓库安全工作联动办法等,并通过开展生产设备经常性维护,及时排除生产作业中的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了公司生产作业的稳定。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6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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