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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时间:2018-07-07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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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篇_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大口屯镇第二中心小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第五款规定,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全校教职工人数在八十人以下的,可实行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

三、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教职工大会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指挥的权力;校长及各行政系统要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五、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和职责及操作

六、教职工大会的主要职责:

1.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的权威;

2.民主监督学校领导干部;

3.教育教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七、教职工大会的主要职权及操作。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校长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实施做出决议。

步骤和程序:

(1)教职工大会召开前由行政部门将需提交讨论的文件,提纲或要点交教职工大会,由教职工大会组织代表中熟悉相应情况的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将意见于代表大会召开前及时反馈给行政部门。

(2)行政部门将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文件再提交教职工大会正式会议讨论;

(3)大会闭幕前,行政领导对正式会议讨论的意见,向代表或主席团进行答复和说明;

(4)教职工大会对所讨论文件的实施,根据需要做出相应的决议,并作好实施中的思想工作;

(5)在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行政若有需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的文件,应提前印发给主席团(组)征求意见,并由工会委员会收集意见反馈给行政。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主席团会议做出实施的决议。

(二)讨论通过教职工奖惩条例、考核办法等与教职工密切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通过后由校长颁布,交职能部门实施,教职工大会应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步骤和程序:

(1)行政部门在制定上述、方案和制度时,应事先将指导思想、政策依据、现时条件等问题在有关会议上做出决策意见和建议;

(2)行政部门在此基础上,形成草案,于会前印发给各代表,并由工会组织代表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3)工会组织教职工大会有关工作组或有关人员归纳整理代表的意见,对草案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反馈给行政;

(4)行政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形成正式草案,在会前交教职工大会,经主席团(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大会讨论;

(5)由行政主管领导向大会作报告(或修改说明);

(6)未获大会通过的条例、方案和制度,不能实施,需继续协商修改,

再提交大会通过;若只需修改某些细节或条款,可由大会主席团成员审议通过,并补交下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大会通过的条例、方案和制度等,由校长颁布、正式实施;教职工大会要协助做好思想工作。

【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原则和办法,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其它事项。

步骤和程序:

(1)同前条(1)至(4)项;

(2)主管生活福利的行政领导就正式方案向大会作报告,并由大会通过决定。未经大会通过决定的方案不得执行,并由大会主席团和工会委员会与有关领导和部门共同协商,再交大会形成决定,由校长颁布实施,教职工大会监督实施;

(3)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遇到数额较大的用于集体福利的临时开支,须事先交由教职工大会主席团会议或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监督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工大会(或工会)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学校领导每学年进行一次评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对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步骤和程序:

(1)由教职工大会有关工作小组和工会委员会与党支部和行政等部门联系,共同拟定评议的方案,交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2)对评议的情况,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实事求是地归纳整理出主要优缺点,并提出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的具体建议;

(3)评议结束后,由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向被评议对象转达评议出的主要优、缺点;

八、校长及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尊重和支持工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教职工大会检查,评议和监督,认真采纳与实施教职工大会的建议、决议和决定,认【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真研究和办理教职工大会的提案。

九、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的工作,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工和任务,经教职工大会通过或决定的有关方案,规章、条例等在执行过程若发现问题、应予及时纠正。

十、教职工大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向校长提出建议,校长对教职工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决议、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要求复议,如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可将情况报请学校党委和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十一、凡按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学校在岗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全体教职工大会制度。

十二、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有向学校领导和有在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 对教职工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4.有对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6.因参加教职工大会组织的各级活动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十三、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以主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篇_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清华优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发挥教代会在民办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玉城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 教代会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基层民主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是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二、 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民办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三、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教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主渠道作用,有效保障广大教职工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

四、 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讨论通过校长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大改革、财务工作、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通过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制度。

3. 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5. 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有学校研究办理。

(二) 教代会针对学校和教职工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教代会对会议议题的审议研究,应当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提出意见、建议,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教代会在审议通过学校方案、制度,审议决定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与校长意见不同时,必须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协商解决;如意见不能统一,校长应暂缓执行,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

六、 教职工代表

(一)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二) 教职工代表一般以小组为选举单位,按分配的名额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三) 教职工代表热爱本职工作,业务工作能力较强,有责任心,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四) 教职工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体现以教师为主体。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 60%以上。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均通过选举成为正式代表。 根据需要可邀请学校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六) 教职工代表的职责

1. 在教代会召开之前,要深入到教职工中去,听取群众意见,

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2. 在教代会开会期间,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3. 在教代会闭幕期间,受教代会委托,可参加学校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七) 教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1.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 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篇_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xxx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作为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组织教职工对学校事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到了学校教职工的重视、肯定。为了使我校教代会工作规范地开展,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几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2、代表的构成。

既照顾学校各方面人员的结构,又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的精神,其中教职工代表为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中层正职、校级领导为教职工代表。

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选举代表的方案:以年级组和学校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2)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在编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公开宣布或张榜公布公示一周。

4、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原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补选本部门的代表。

5、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3)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参加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代表的义务:

(1)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按时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主动联系,广泛征求教职工会员的意见建议,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6、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不变。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2)代表违法乱纪或不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教职工有权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并获得原单位教职工超过半数表决同意,报经校工会讨论通过后才能生效。

(3)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

代表相同。

7、代表的培训

教职工代表培训是教代会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内容。培训时,要联系学校及教职工的实际对代表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理论的教育。培训内容侧重于教代会基础知识,如教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当好代表等,不断提高代表的素质。

8、教代会的列席代表

(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

(2)列席代表可参加各类会议,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列席代表可以是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以及本校退(离任)休人员。

(4)列席代表由工会提名,经学校校委会议讨论协商产生,但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教代会提案表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每次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等。

4、提案一般应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是一事一案,每个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建议、处理办理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

(2)提案登记。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提案落实。大会闭会后,教代会提案小组将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将提案分送到有关承办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立案的提案,都要将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6、教代会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三、教代会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本校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会表决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的选举和表决,需要应到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有效(未出席表决会议的代表,可委托其他代表投票表决,但需事前写出书面委托书,指明委托人,交于大会工作组)。

召开教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召开校委会议,提出本

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提交教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教代会筹备小组)。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

3、教代会筹备小组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4、校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与文件,于大会前10天交代表审阅。

5、实施教代会报告制度,学校工会在召开教代会前后,分别填报 “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开会情况报告表”,报区教育工会。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教代会预备会是指在教代会正式会议之前举行的会议。其主要任务就是为大会召开做好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教职工代表,由学校各方面代表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2)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第一步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第二步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第三步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主席团。

(3)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大会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和各项活动;听取并反馈代表小组审议意见建议;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决议和决定草案等;讨论决定以及处理大会其他重要事项。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教代会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通过大会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校领导或主席团成员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2、工会可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及落实情况的报告,其他一般性文件及预备会上已统一的问题可书面报告。

3、组织代表继续讨论审议校领导或主席团成员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小组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主席团或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4、教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的大会发言,对校领导或主席团成员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建议;讨论表决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表决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6、闭幕后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7、做好本次教代会的质量评估。对教代会召开的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分析并存档。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学校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每位教职工代表必须向各自的组室会员进行述职。述职是汇报代表履职情况,还要充分体现选民对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所以,在代表述职后,要进行民主评议。一是对代表履职表现进行总的评价,向参加述职大会的选民发放测评表,测评表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二是组织会员与代表座谈、交流,让代表面对面地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

述职程序:①代表述职;②代表现场回答会员提问;③民主测评;④会员与代表座谈;⑤代表表态发言。

对于评议结果不满意率超过50%的代表,工会要建议其辞职,不辞职的按法定程序罢免。

3、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4、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5、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提案审理小组的产生及工作

1、教代会提案小组由三至五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其成员一般应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如工作需要,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

2、教代会提案小组组成人员由工会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名单,经主席团讨论同意,交教代会全体会议通过产生。

五、教代会职权的行使

(1)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建议权的行使情况

①听取校长工作报告;

②审议学校章程;

③审议学校发展规划;

④审议学校重要改革措施;

⑤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⑥审议其他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⑦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的方案提前十天发给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⑧对上述项目,听取和审议后提出意见和建议。

(2)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权的行使情况

①审议通过校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

②审议通过校内奖惩制度;

③审议通过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

④审议通过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⑤审议通过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⑥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的方案提前十天发给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⑦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对上述制度或方案审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3)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评议监督权的行使情况。

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每年开展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六、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3、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4、进行调查研究,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5、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听取和处理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7、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8、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大致有下列资料需要立卷归档:

(1)教代会代表选举资料。包括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

(2)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

(3)大会议程和日程表;

(4)校领导或主席团成员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主要议案文本;

(5)大会的决议、决定等文件及其草案;

(6)提案工作报告,提案表、提案登记表、统计表;

(7)主席团、各代表组和专门机构会议和活动的记录;

(8)教代会质量评估资料。(调查问卷及统计分析等)

9、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方案经2015年9月15日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开始执行。

XX中学

2015年9月15号

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篇_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篇_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政治民主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校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和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的聘任、奖惩条例、分配改革的办法和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等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5.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条 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职工代表由工会小组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少于

教职工总人数的25%,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60%。教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教职工代表对全院负责。学校全体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校的教职工代表。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改工作。

2.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教代会决议,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 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第六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到期改选,换届改选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代表大会一次以上。每年召开教代会必须有2/3以上代表参加方为有效。大会选举和表决,须经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3、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第八条 本制度于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由校党委批准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六篇_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是根据国家法律赋予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建立起来的,是由学校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教职工主人翁地位所决定的。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管理学校的民主权。教代会的决定、决议对全体教职工具有约束力和权威性。

一、教代会任务

在校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按“三个代表”的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推动学校的内部体制改革,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完成。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建成人民满意学校。

二、教代会职权

1、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对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实施方法,考核办法、奖惩规定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行。

3、审议决定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及其他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

事项。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有权定期评议各级干部的工作情况,根据其任职期评测业绩,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三、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提出提案充分发表意见权。

【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2、有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权。

3、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及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权。

四、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相应的职权。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开会,选举表决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三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3、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由党、政、工团领导及教师组成(教师比例占50%以上)。

4、教代会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要求拟定;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接受群众监督。

5、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又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 认。

五、工作机构【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1、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征集、整理提案,提出开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批准。

(2)大会闭会期间,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主持召开代表组长联席会议,接受和处理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2、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

3、学校违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保障和维护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学校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七篇_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规定"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校党组织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二章 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后勤服务和其它工作。

2、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方案。

3、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决策和指挥权,要维护校长的权威。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要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

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体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五条 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正式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 教职工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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