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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

时间:2018-05-07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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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一篇_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兴义市烟草专卖局:

我店位于坪东办三和新城小区内,属于繁华地段,人流量较大,附近也没什么卖烟的商店,给卷烟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不便,本店证照齐全,遵纪守法,符合烟草公司办证条件,特向烟草公司提出申请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我店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在卷烟经营活动中向贵公司承诺如下:

一、学习、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 《黔西南州兴义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二、自觉接受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做到持证、亮证经营;不转借、涂改、伪造和买卖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规定,只在当地烟草专卖公司 进货、保证不销售假、私、非卷烟,不为他人代售卷烟。

四、如需停业、歇业主动、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要求复 业也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批准后再经营。

五、主动参与烟草专卖诚信等级管理,正确对待稽查队员和客户经理的打分,公正、客观的评价烟草人员的诚信服务;做到诚实守信,守法、规范经营,引导消费,优质服务。

六、积极主动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卷烟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望贵局给予批准。

申报人: 侯友丽

2013年3月12日

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二篇_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工作流程及规范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工作流程及规范

一、工作说明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工作,是指申请人提出许可申请,通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的调查、核实、审批,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其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

具体行政许可行为。

本工作流程涉及的工作岗位:证件管理员、稽查员、中队长、专卖科长、专卖副局长。

二、工作流程图

(见附图)

三、工作标准及要求

此流程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开始,经证件管理员、稽查员、中队长、专卖科长、专卖副

局长审批签字后,由证件管理员制作证件,业务部门实施入网访销配送,专管员在规定期

限内送达,并由证件管理员将许可案卷整理归档后,此流程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及要求为:

1、 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申请人应持下列材料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烟

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面报告、资金证明、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⑵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

人是单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⑶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其他能

够证明该经营场所是合法的证明文件,属租赁房的另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原件和复印

件);⑷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店貌5寸照片和与住所相独立的经营场所证明;⑸其

他材料。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烟草专卖局领取申请表格填写,也可登录当地烟草专卖局网

站,直接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并打印。申请人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交办证申请,应当由

申请人本人在申请表格上签名,并附相关材料(企业的申请材料由本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

格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

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受理。申请事项属于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立即告知

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送

达《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属于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对收到的申请材

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

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初审后,应及时作出受理与否决定,

并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

3.审查。由2名以上(含2人)专卖工作人员对已经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实

质性内容进行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书面审查应审查申请材料反映的申请人的

申请资格的适法性、审查申请材料反映的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申办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实地核查主要是到现场核实申请材料反映的内容是否与

实际情况一致(包括是否符合合理布局的规定)。根据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结果,证件管

理员填写审批表,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处理意见,报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审核。

4、审核。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对证件管理员提交的审查意见,根据《烟草专卖法实

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当地烟草专卖局零售点合理布局有关规定,对是

否准予许可的出具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5、审批。

——对不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4日内,经局长或者分管局长审批,由证件管

理岗下达《不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对符合办证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4日内,经局长或者分管局长审批,由证件【烟草专卖许可证】

管理岗下达《准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6、送达。《准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下发后,打印许可证,信息同步到烟草分

公司营销部门,并在10日内由证件管理员或者该片区的稽查员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填

写送达回执。

7、法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天,并应当

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8、整理许可案卷资料,并及时归档。

四、工作表格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受理通知书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5、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表

6、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7、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决定书

8、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书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证流程图

4

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三篇_《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指南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指南

新办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为残疾人、特困户的,同时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残疾证、就业援助A证。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该法人或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同时须提供受委托的证明文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经营场所属申请人自有房产的,申请人须提供房产证明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属申请人租用房产的,申请人须提供租房协议及出租人的房产证明;不能提供出租人房产证明的,应当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房产凭证。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的证明材料。【烟草专卖许可证】

(二)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的证明材料,及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2、经营地址变更;

申请人须提供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及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3、经济类型变更;

申请人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经济类型的证明材料及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4、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变更;

申请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变更的批文,及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有关规定(各地不同)

(一) 卷烟零售点的设置规定:

1、城镇卷烟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 ;

2、居民社区卷烟零售点数量控制在社区居民总人口数3.5‰以内;

3、农村自然村卷烟零售点设置:

(1)人口在200人以下的自然村,设置一个零售点。

(2)200人以上的自然村,按每增加200人设置一个零售点,最多不超过8个零售点。

(3)各类专业商品市场的卷烟零售点,原则上控制在总摊位数的1%以内,最高不得超过5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卷烟零售点设立可不受间距距离限制。

1、残疾人并提供残疾人证明,夫妻双方失业并取得就业援助A证的,可不受城镇卷烟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规定的限制,但50米之内只许可1家。

2、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副食品商场;

3、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超市;

4、营业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店;

5、营业规模100张床位以上的宾(旅)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

1、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点;

2、经营场所设在中、小学校内或经营场所设置在中、小学校门口100米以内;

3、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烟草专卖许可证】

4、医院、药品店不利于经营卷烟场所的;

5、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不符合合理布局规定要求的其它情况。

【烟草专卖许可证】

(四)经营场所设于机场、车站、码头、商业中心、商业特色街、风景旅游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严发放。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办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但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申请人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递交办证申请的先后顺序、经营规模大小等情况综合考虑审批发证。在同等条件下,对残疾人、下岗人员、特困人员等申请人优先办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

申请人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还须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

(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一至五年,具体期限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申领日期、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的有效期限等情况确定。期满后需延续的,持证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延续的决定。

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作出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期限执行。

【烟草专卖许可证】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者),需变更和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缴回原许可证正、副本。

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者遗失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先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再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重新领取许可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店(点)的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者,应当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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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四篇_如何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如何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发布时间: 2009-8-23 作者:不详

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申请表由烟草专卖局免费提供);

(二)申请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人授权委托书;非本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暂住证等其他相应证明;

(三)提交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是租赁性质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是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社会特殊群体应当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其合法身份、房屋产权关系等有效证明原件,经办人当场验证后复印留存,原件予以退还。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与受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

(二)烟草专卖局办证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三)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核对原件与复印件)进行初审;

(四)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对公示内容及相关情况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五)对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有证据证明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时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六)申请事项不属于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的,即时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

(七)对于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八)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九)申请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申请材料,或补正的材料仍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书》;

(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将《烟草专卖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和《收到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回执》送达申请人。

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五篇_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来源:国家局网站 更新时间:2010-9-14 从事卷烟、雪茄烟、烟丝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此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两个样式。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准予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证明文书;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是准予公民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证明文书。

一、办理机关

1、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办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若申请人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批。

2、申请领取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申办公民向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若申请人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批。

二、办证条件

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证程序

1、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向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资料进行申请。

2、发证机关接到申请后,应视申请是否属于本发证机关法定职权范围、表格填写是否正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决定是否受理。

予以受理的,发给《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通知书》(含受理编号),退回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不予受理的,发给《不予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告知书》,退回申请资料,说明理由。

3、所有受理的申请,发证机关都必须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及有关规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经审批不予办理的,发给《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告知书》,说明理由。

4、经审批予以办理的,经办人应以电话或上门告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并在作出予以发放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

四、办理流程图

经营卷烟必须的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所以你必须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烟草专卖局去办理。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有效期一年以上)

2 公司名称复印件一份。

3 经营地址证明一份

4 写申请一份

5 经营资金证明(存款折复印件)

6 固定电话证明(缴费单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六篇_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范本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烟草专卖局:

我店位于*****美食城。****是西北师范大学、交通大学、政法学院商业圈内最大的一家美食城,总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共有商户36家。属于繁华地段,人流量很大,附近没有卖烟的商店,给卷烟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不便。

本店****自开业以来遵纪守法,遵守顾客至上的原则,为了给广大卷烟消费者提供方便。特向烟草公司提出申请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我店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在卷烟经营活动中向贵公司承诺如下:

一、学习、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 《兰州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二、自觉接受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做到持证、亮证经营;不转借、涂改、伪造和买卖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规定,只在当地烟草专卖公司进货、保证不销售假、私、非卷烟,不为他人代售卷烟。

四、如需停业、歇业主动、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要求复业也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批准后再经营。

五、主动参与烟草专卖诚信等级管理,正确对待稽查队员和客户经理的打分,公正、客观的评价烟草人员的诚信服务;做到诚实守信,守法、规范经营,引导消费,优质服务。

六、积极主动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卷烟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望贵局给予批准。

申请人: ***

经营者:***

2014年1月6日

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七篇_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一、填写主体

按规定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个人)填写此表。本申请表一般应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填写,受理申请的烟草专卖局也可按规定代为填写。

二、填写要求

1.申请表中“企业名称或字号”、“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济性质”、“注册资金”、“营业执照号”和“营业执照有效期”栏应与营业执照的相关登记事项一致。

2.申请人为非法人企业的,申请人所属的法人企业应签章确认。

3、本申请表中提交材料目录包括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任职证明复印件、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负责人相片等有关材料。

三、使用要求

本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完毕后交受理的烟草专卖局。由受理的烟草专卖局保存。

2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一、填写主体

此表适用于已经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按规定提出变更申请的卷烟零售企业(店)。本申请表一般应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填写,受理申请的烟草专卖局也可按规定代为填写。

二、填写要求

1、申请人为非法人企业的,申请人所属的法人企业应签章确认。

2、本申请表中提交材料目录包括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变更的任职证明复印件或企业名称(字号)变更证明材料、负责人或企业名称(字号)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等。

3、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主体或者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办许可证。

三、使用要求

本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完毕后交受理的烟草专卖局。由受理的烟草专卖局保存。

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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