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文章 > 私藏美文 >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时间:2018-05-02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私藏美文】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第一篇_xx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新)

**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府发**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府发〔2011〕*号)、**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14年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林场改办字〔2014〕*号)及《关于**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林场改办字〔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个国有林场,即:**林场、**林场、**林场、**林场,……..均隶属于县林业局管理。

(一)经营体制情况

**林场、**林场、**林场个林场属企业性质的营林林场;**林场、**林场、**林场、**林场、**林场、**林场、**个林场属自收自支事业性质的营林林场。**林场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县级自然保护区及城区饮用水源所在地。**是科研单位,属“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省级保障性苗圃”。 县森林苗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于1999年9月并入**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经营体制。

(二)人员及社会保障情况

全县国有林场现有在册职工总人数为**人,其中在职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历年累计已置换身份职工**人。

- 1 -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第二篇_某某某市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某某某市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内党发„2003‟2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3‟25号)精神,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激活经营机制,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保障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深入我市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认清形势,明确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我现有国有林场2个,职工183人,经营面积9.5万亩,森林覆盖率89.5%,林木蓄积52.9万立方米,小径竹蓄积4.9万吨,林场总收入120万元。多年来,国有林场在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中发挥了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培育国家后备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国有林场还存在着经营管理粗放、投入严重不足、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尤其是基础设施薄弱、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国有林场总体上仍未走出困境,与新时期林业和我县生态建设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与落实以人

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为此,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和强化国有林场组织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步伐、发展国有林场经济、促进两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十分关注生态建设的大好机遇,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动国有林场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提高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为核心,遵循“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指导,可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建立适应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奋斗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的全面保护,加快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步伐,调整林种结构,强化科学经营措施,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合理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循环,把国有林场建设成为坚强的绿色生态屏障和重要的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基地。到2010年,全县国有林场完成封山育林2万亩,其中宜林荒山造林0.7万亩,灌木林改造0.3万亩,低产(低

效)林改造3.5万亩,中幼林抚育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93%,林木蓄积达到60万立方米,林场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到2020年,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面积达到并稳定在10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97%以上,林木蓄积达到70万立方米,林场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

二、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

(一)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政府决定将梁平县林场、梁平县竹海林场划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管护面积大小,梁平县林场下设5个管护站,梁平县竹海林场下设3个管护站。每个管护站设2-3个护林点。从2005年10月1日起,两个国有林场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国有林场场长实行聘用制与委任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用。国有林场的森林管护人员实行聘用制,其工资及管护费用与管护面积和管护难度挂钩。

(二)加快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转步伐。按照有关规定,对国有林场全面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在明晰产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森林资源为资本控股或参股组建股份制企业;鼓励国有林场和乡村、林农发展联营和股份合作林场;鼓励林场职工承包管护林和开发林地,兴办家庭林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兼并和租赁等多种形式在国有林场搞开发。在尊重林主意愿的基础上,将国有林场毗邻的集中

连片天然林协商划归国有林场管护;国有林场零星分散的山头地块,可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进行流转,让其发挥更大效益。以承包、租赁形式取得经营权的国有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由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以转让、拍卖、入股、联营、划拨等形式进行国有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报市林业局依法审批或报批。转让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及出售场属企业的收入用于国有林场发展。

(三)鼓励国有林场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要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花卉苗木、森林食品、珍贵药材以及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栽培等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有条件的林区,应积极兴建森林公园,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推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鼓励国有林场根据所经营森林不同的利用方向,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增加珍贵树种营造比例,改造低效林,积极培育大中径级林木。提倡科学经营森林,鼓励国有林场开展幼林抚育,在强化抚育间伐作业设计、方案审批和施工检查验收管理的基础上,对国有林场抚育间伐指标不足的,要积极支持解决。

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国有林场职工在完成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后,可以承包国有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生产项目,可以发展用材林、经济林、苗木、花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卉、养殖、旅游服务、小型加工等经营项目,取得的收入归职工所有。国有林场现有的不适合统一管理的各种经营性项目,可采取承包、作价出售、拍卖等多种方式转给职工个人或以合伙、股份合作等形式经营。对职工家庭林场经营用材林正常采伐所需的指标,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安排。

(四)合理分流国有林场富余人员。要利用现有经营性项目转制集中分流富余人员,对国有林场兴办实体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继续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允许职工自谋职业,保留职工身份;通过就地发展种养业和小型加工业等项目自谋职业的职工,林场在经营用地、资金等方面应给予必要的扶持。要组织富余人员从事育苗、造林、工程设计、监理、检查验收或开发性项目,也可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对暂时无法安置就业的职工,符合条件的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范围。对分流的富余人员,要纳入当地再就业工程统筹安排,加强生产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为再就业创造条件。培训结束后,要积极推荐就业。培训经费由林场承担,富余职工较多且较困难的国有林场,要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

(五)积极改善国有林场基础条件。按照国有林场的事权划分,县人民政府将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将贫困国有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第三篇_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5 年3 月17 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该《方案》分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4 部分。现将“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刊载如下,以供大家领会掌握。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

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第四篇_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报告

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报告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报告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代背景下, 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办[2015]6号)。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国林业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里程碑,意义非凡,影响深远。**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已成立,自治区主席陈武,党委副书记危朝安、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分别出任**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将**、**、**三个县作为我市改革试点县已上报**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如何顺应潮流,未雨绸缪,使林场获得重生,身为林场大家庭的一员,下面就我县国有林场改革谈谈个人疏浅认识。

一、我县六大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县共有**、**、**、**、**、**等6大国有林场,林场性质均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经营总面积66.25万亩,共有职工1254人(在职职工816人,退休职工438人)。**林场总经营面积14.95万亩,公益林面积3.81 万亩,公益林比重25.48 %,现有干部职工701人(在职职工402人,退休职工299人);**林场总经营面积为15.38万亩,公益林面积 9.3万亩,公益林比重62%,现有干部职工164人(在职职工112人,退休职工52人);**林场总经营面积10.56万亩,公益林面积6.86 万亩,公益林比重65 %,现有干部职工98人(在职职工90人,退休职工8人);**林场总经营面积约7万亩,公益林面积3万亩,公益林比重38 %,现有干部职工94人(在职职工84人,退休职工10人);**林场总经营面积15.34万亩,公益林面积10.67

万亩,公益林比重79.4 %,现有干部职工125人(在职职工73人,退休职工52人);**林场总经营面积3.02万亩,公益林面积2.1万亩,公益林比重69.53%,现有干部职工72人(在职职工54人,退休职工18人)。各大林场主要造林树种有杉木、松木、秃杉、西南桦、红豆杉、桉树等,主要经济林有板栗、毛竹、八角等。

二、六大国有林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

我县六大国有林场虽为事业单位,却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这种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导致林场长期既得不到事业单位正常发展应享受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也得不到企业应享有的自主权和经济政策,“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是林场现实写照。

(二)侵权问题突出,林场维权难度大

六大林场中,除**、**林场林地权属相对稳定外,**、**、**、**等林场建场时间较晚,所经营的林地多为县人民政府、林场、村委、村屯群众代表签订的山界林权协议,没有取得《林权证》,时过境迁,群众受利益驱使采取蚕食土地、阻挠生产、哄抢林木、设置关卡等方式破坏林场正常生产经营和林区稳定,林场维权极其艰难。

(三)政策边缘化,基础设施落后

我县六大林场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未能纳入地方统筹发展计划,基本没有享受国家基础设施建投入的资金,林场虽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作风,自筹资金解决职工住房、水、电、路基础设施,但基础设施建设是在“解决广大职工温饱问题”后实施,资金有限,因陋就简,当前各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村屯是不争的事实。

(四)人才的交流、引进机制不健全,职工队伍老龄化严重

我县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66.25万亩,占全市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188.8万亩的35%,作为全国林业重点县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毋庸置疑,六大林场是该领域的主力军。但将近整整一代人的时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几乎没有一个人敢到林场工作,在林场工作的人更难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近整整一代人的时间,几乎没有一个重点林学院校林学专业的本科生跨过龙王坡到我县工作。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同时,六大林场职工队伍老龄化严重。

三、林场改革意见和建议

六大国有林场是我县造林绿化的中坚力量,管护着我县最优质、最稳定、最完备的森林资源。此次国家层面出台《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在林业发展历史转折节点,如何发挥国有林场自身的优势,继续成为我县林业发展的尖兵和主力军,扮演好历史的角色。对此,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利用国有林场改革契机,把六大林场整合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理由:1. 国家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有林场改革要坚持公益性改革方向,林场整合定性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符合国家实施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和改革精神。2.全区13家区直国有林场分布在各市,唯一有我市没有区直林场,市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对此高度关注,我县六大林场森林资源丰富、立地条件好、负债率低,社会保障机制完善,人才结构合理,具备整合条件。3. 自治区林业厅发放的《全区国有林场改革调查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整合成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是职工愿望。4. **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副主席对**情况熟悉。综上,把我县六大林场整合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可谓“天时、地利、人和”。【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二)林场整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县林业资源优势,做强做大**林业产业,全面提升森林经营质量和综合效益。整合升级后,可将林场重新划分为两大功能区:一是打造国

家储备林战略功能区,建设高产、优质大径材基地。该功能区利用**林场土地资源、人才资源、全国优秀林场美誉度资源为依托,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利用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打造成国家储备林样板基地。国家开发银行在“十三五”期间,投放给**建设国家储备林贷款280亿元,该贷款期限30年,国家给予贴息,贷款宽限期为8年。同时,营造国家储备林每亩造林补贴约500.00元,抚育补贴约为100.00元,该利好政策千载难逢。二是以“养生福地、生态**”旅游定位为抓手,以“森林王国、水上**”之美誉为推力,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区。**、**、**、**、**等林场地处国家大型电站——龙滩水电站重点水源涵养区域,宜将以上林场经营的全部林木资源划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该区域森林资源质量高、绿水青山、景色优美、空气清新,是社会公众休闲游憩和度假养生的理想场所,走进森林、享受自然、康体养生游正成为人们新的生活方式,通过国有林场改革,整合资金、整合资源、精准发力,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这一举措符合我县生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利国利民。

(三)林场整合,有利于林区治安稳定。近年来,受利益驱使,林场正当权益受到严峻挑战,群体事件时有发生,场群关系日益突出,政府为妥善处理场群关系亲力亲为,林业公安部门执法不阿,但林场维权难度仍然非常大,把**、**、**、**、**等林场经营的全部林木资源划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后,诸多困难和问题将迎刃而解。

(四)林场整合,有利于广大林业职工脱贫致富奔小康。我县六大林场林地资源、森林资源得天独厚,是发展三特水果、核桃产业、油茶产业、林下经济产业最理想场所。近几年来,在县委、政府正确引导、精心扶持下,借助优良的生态环境,创新推广特色农业发展模式,全县众多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林场职工不作为,心何甘?

(五)六大林场整合为公益一类自治区级国有生态型林场,引资更为顺畅,争取项目资金将更为给力,得到社会的关心关注与现在的状况不可同日而语。林场发展了,绿水青山拿不走,财富税收留**。同时,可减少占用**紧缺的编制和减轻财政负担。福建省是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七个省份之一,2011年开始改革,2014年验收通过,其中成功经验之一便是改革后将103家国有林场实行省级(林业厅)直管,效果显著。

四、厘清误区,放眼未来

(一)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改与不改的问题。国有林场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为改革两大目标,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改革势在必行。

(二)国有林场改革成本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

(三)国有林场改革是否增加地方财政负担和养懒人的问题。全国有4855个国有林场,将国有林场纳入公共财政的支出框架之内,不是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不是回到以前的大锅饭,不是养懒人,更不是干与不干一个样,而是着眼长远,通过森林抚育经营,更好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让全民共享生态保护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台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吹响了国有林场改革的号角,广大林业职工期盼改革,期盼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期盼与全国人民一道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最后作者认为,只要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生态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将为子孙留驻一个绿色**、美丽**。改革势必要有所担当,正如县委韦桂元书记在**先锋网发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一文所说“只要惠及子孙,成功未必在我”。

**县国有林场明天会更好!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第五篇_对国有林场改革的认识

对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认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方案》和《意见》全面系统讲述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各项措施。根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2015年6月9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问数据显示,全国有4883个国有林场,经营的面积近9亿亩,在岗职工48万,改革如何更好的促进国有林场的发展,如何才能更好的保障每一位职工的收入,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国有林场改革的首要问题。改革立足保持林区的和谐稳定和林场的长远发展,为此必须对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明确的认识。

在国有林场改革中,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是实现长期稳定的基础;发展是改革的目的,是稳定最可靠的保证;稳定则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发展的要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说过: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从改革的目的和广度看,国有林场的改革就是破除目前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等严重影响自身发展和建设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的思路,明确国有林场在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生态功能作用,更好的促进国有林场持续稳定发展。1998年国家实施“天保工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林木采伐的数量,但没有有效遏制,而《方案》和《意见》中的改革原则的第一条就是“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因此从深度上看,国有林场改革不是某个

领域或几个领域原有体制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对发展和经营理念、管理机制等全局性、整体性的根本变革,将国有林场进行定性,把政企分开、企事分开。

在这三者之中,发展是硬道理,国有林场改革的成功与否就是看今后的发展。而发展说到底就是国有林场变身梧桐,自引凤凰。绿水映山,群山如绿带炫舞不断,扑面而来的林草香让人仿佛回归原始,这一场景就是“美丽中国”画面。要实现这一画面,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就是要让国有林场在社会发展中由一棵普通的树转变为一棵梧桐树,吸引凤凰栖巢。森林公园自然风景怡人,生物多样,游人们络绎不绝,一座座农家乐如同镶嵌于绿宝石上闪耀的金子,林业产业规模大、样类多,林场经济收入不断增长,林区群众经济来源广泛。而且这里的发展不是单一的发展,而是林业相关单位和林区人民群众的共同发展;不是经济的单层次发展,而是林业相关单位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培养一批具有扎实林业技术的专业技术骨干,形成长效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林区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得到大幅度提高,来林区游玩的游客具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因此国有林场的发展不是普通意义的发展,而是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林场能够有长足的发展潜力,林区人员的素质空前提高。

稳定的环境是我们进行一切工作和生活的前提,环境稳定了人的心也就稳定了。而如何建立稳定的环境和寻求怎样的稳定是我们要考虑的。如何建立稳定的环境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林场在改革和发展中,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要处理

好与当地林区群众的关系,为林场的发展争取一个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二是建立一个稳定的内部环境。从国家统计数看,国有林场和职工数量多,管护面积大,分布广泛。但是林场的改革要求精简人员,也就是说要定编,哪些人员在编制之内,哪些人员在编制之外,这些直接关系职工的利益问题处理不好,就不能为国有林场改革创造稳定的内部环境。寻求怎样的稳定是我们改革目标,也是今后更好发展的前提。一是确保林场经济稳定增长。林场尽可能多的寻求发展路子,为林场的经济来源创新开发产业。二是确保林场职工的收入稳定增长。编制之内的国家明确规定不能经办企业的不得经办企业,编制之外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通过发展林下资源、花卉、根雕、苗圃等经营性活动来增加收入。确保每一位职工不下岗,有活干,有钱挣。三是建立林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注重培养业务骨干和技术带头人。

在国有林场改革中,改革发展稳定三者是相互依存的,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好都会使改革滞后,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三者的关系,总整体出发,促进改革顺利开展。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第六篇_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2013-8-12)

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重庆市国有林场改革成果,促进国有林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制定的《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重庆市国有林场实际,制订本试点方案。

一、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一)国有林场概况

重庆市现有国有林场75个,933个管护站点,分布于38个区县,均属区县管理的生态公益型林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职工人数为6808人,其中, 离退休人员3462人,占总人数的50.9%;在职职工3346人,占总人数的49.1%。经营面积615万亩。国有林场公益林面积54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416万亩、地方公益林130万亩。森林覆盖率91.7%,森林蓄积2100万立方米。

(二)国有林场改革取得的成效

2005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5‟43号),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启动国有林场改革。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取得明显效果。一是管理体制基本理顺。由100个国有林场整合为75个林场,全部定性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明确了事业编制。二是基础设施得到一定改善。国家和市财政投入5亿多元改善林场的基础设施,基本完成了林场场部、管护站等改造。三是职工社会保障得到落实。林场在职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100%,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工作正逐步推进;离退休人员也全部进入社保。

但由于多种原因,重庆市国有林场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政策支持不到位等问题,造成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历史遗留债务负担沉重,森林资源监测、管护手段落后,职工文化程度低老龄化严重,因此,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已刻不容缓,非常必要。

(三)国有林场改革总体思路、改革范围及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分类经营、科学发展”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有效保护和利用林业资源,促进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

(二)改革范围。全市75个国有林场。

(三)改革目标。三年内完成国有林场改革,通过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全面理顺,运行机制逐步规范,民生保障不断完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历史债务妥善解决,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1.进一步强化国有林场公益属性。我市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库区的腹心,生态区位非常重要,国有林场公益林面积占林地面积的90 %,2000年国有林场已全部纳入天保工程实施区。国有林场主要任务和职责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开展科学试验和推广先进技

术;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根据我市国有林场承担的职能职责、任务以及生态地位和作用,结合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把全市75个国有林场全部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纳入“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管理。将生态区位特别重要,以保护天然林、护岸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要任务,70%以上的林地已被区划为国家级或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国有林场,确定为“公益一类”林场,按公益型事业单位管理,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包括人头经费和事业经费等)。将生态区位次之,有一定商品林面积和经营开发潜力的国有林场,确定为“公益二类”林场。此类国有林场实行财政差额预算,前两年由政府按照国有林场编制拨付人头经费及事业费;3-5年后,待国有林场产业发展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后,政府可逐渐减少拨款比例。可选择几个国有林场,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政府对国有林场提供的生态产品进行购买。

2.进一步明确机构级别。进一步强化市、区县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成立“重庆市国有林管理局”,明确职能职责,并核定事业编制。对区管辖的国有林场确定为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对县管辖的国有林场一般确定为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人事管理及分配制度改革

1.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国有林场进

人机制,国有林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按照事业单位人事招聘制度执行;鉴于国有林场条件艰苦、工作环境差等实际,国有林场管护人员的招聘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可招聘复员、退伍、转业军人以及林场职工子女,真正实现国有林场管护人员“招一个,用一个,留一个”的目标。经营实体人员的招聘,原则上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

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劳动机制,创新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机制,实行劳动优化组合,充分发挥林场职工的劳动创造潜能。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生产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经营实体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确定。

(三)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

国有林场涉及的营造林、森林抚育、防火通道建设以及其他生产性活动,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林场职工承包或向社会招标等形式进行,在同等条件下林场职工优先承包。原国有林场所办经营性项目要完善经营机制,规模较大的组建法人经营实体,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有林场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规模较小的,可通过承包、租赁、出售等方式有偿转让给林场职工或其他社会主体经营。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场和职工可以从事林下综合开发,发展种养植业、生态旅游等。

(四)改革财政收支管理制度

国有林场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即国有林场经

营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同级财政全额返还国有林场,“公益一类”国有林场返还款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发展再生产和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二类”国有林场返还款主要用于经营实体发工资、扩大再生产和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切实加强国有森林资源的管理

1.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林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林地征用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全过程监管与服务,坚决遏制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行为,杜绝林地的非法流失。涉及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建设项目以及在国有林场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费用。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国有林场营造林和基础设施建设。

2.极积推进国有林场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补偿合理”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对权属明确但尚未登记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登记发证;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抓紧明晰,限期做出争议调处意见,尽快登记发证。对高山移民、三峡库区生态移民以及农民转户进城后的林地、耕地、自留地,由政府统一组织收购交国有林场管理,增加国有森林资源总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国有林场特别分散的小块林地可以与集体林地依法互换,提高经营管理效果。探索林地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办法,分别发放林地所有权证和林木所有权证,林木所有权证可以用于抵押、贷款。鼓励采取承包、租赁等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第七篇_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武宁县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改革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臵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臵1287人,占应安臵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臵154人,占应安臵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38.8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5.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2.5亿元以上。

二、主要做法

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是在2003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 改革(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03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改革(制)时间截止定为2003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臵费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付利息。

2、 原定的安臵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 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政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改革(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03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臵换。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臵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臵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1.5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三、完善和推进

启动林场改革后又新增了职工安臵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

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四、成效与建议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1427/

推荐访问:国有林场改革最新消息 2016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