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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时间:2018-05-02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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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第一篇_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财务部门:

为了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现将《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工资套改时套改年限的计算问题

1、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

2、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

3、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观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二、关于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公务员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

1、公务员工资套改时的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任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任职年限为11年。

2、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3、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

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的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聘用的人员,如实际聘用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任职年限为11年。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受聘十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以执行办事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九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科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员级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技术工五级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初级工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例如,高校讲师到研究机构被聘为助理研究员,其讲师与助理研究员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三、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工资套改问题

实施公务员法后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人员,根据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的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套改级别工资。其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关于调动人员工资确定问题

按照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从事业单位、企业调入机关的,根据调入后本人所任职务,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工资。从机关、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所聘岗位,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具体办法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五、关于浮动及固定工资的处理问题

这次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国家规定的浮动及固定工资政策继续执行。在工资套改时,已经按国发[1983]68号、国发[1983]74号、国办发[1983]40号、国发[1984]77号、劳人薪[1985]41号、劳人薪

[1986]100号、劳人薪[1986]105号、人薪函[1992]7号等文件规定固定晋升工资档次的人员,公务员可适当高定级别工资档次,最多不超过两档;机关工人可适当高定岗位工资档次,最多不超过两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适当高定薪级工资,最多不超过两个薪级。

六、关于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规定的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工资问题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如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可执行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这只是人员工资待遇确定的办法,不作为确定职务的依据。在工资套改时,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工资套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七、关于公务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的工资确定问题 公务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其基本工资低于相同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

八、关于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和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巡视员、副巡视员的工资套改问题

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和副省级城市机关的

巡视员、副巡视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厅局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套改的基础上,高定1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

九、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适当高定工资档次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保持荣誉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高定的工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档次或2个薪级。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档次或薪级。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关于公务员又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后的工资确定问题【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对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十一、关于工资套改后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年度是否计算为正常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问题

这次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公务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年限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十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套改问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变动的人员,比照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

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第二篇_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的综述

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的综述

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13级财政学硕士 梁城城

联系方式: TEL:18382076537

摘要:公务员收入分配问题,既是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公务员收入的分配问题学术界有很多学者进行过详尽的论述,伴随着收入分配机制的改革,公务员收入分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本文收集了大量的中文文献,力图对“我国公务员收入差距”做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的文献综述。我国的文献主要研究了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产生的原因,公务员收入公平性,以及解决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的对策几个方面的内容,本文就基于以上几个方面,整理现有的文献观点,并对以后进一步研究的内容及趋势作一展望。

关键词:公务员 收入分配 差距 综述

引言

自建国以来,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制度经历了四次改革,这四次改革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职务等级工资制度(1953--1985),第一次的薪酬改革奠定我国薪酬制度的基础,实现了由各大行政区为主的工资管理体制向单一工资制度类型的转变。第二阶段为结构工资阶段(1985--1993),这次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了工资制度类型,改变了以往的单一工资制度,突出岗位因素。在结构上,从职务工资和工龄工资反映了劳动的“潜在形态”和“凝固形态”,发挥了工资的多重功能的作用。在分配公平的方面,体现了一定的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于奖优惩劣,奖勤罚懒,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第三阶段为优化工资结构阶段(1993--2006),这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工资结构形式,增加了工资的激励功能,并实现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脱钩,建立适合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有利于更好地观测按劳分配的原则,并建立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第四次改革为2006《公务员法》颁布至今,此次公务员的的薪酬制度改革是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特别是工资的级数增加,使得公务员在职位没晋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工资的晋升同样增加工资。

《瞭望》新闻周刊2000年第18期的专题报道《我国公务员收入差距状况》一文中指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机关和事业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两种制度,在1949年10月1日的颁布的《工资标准》(简称)第一次拉开了公务员的收入差距,最大的收入差距相差约28.3倍。在1955年8月国务院颁布政令取消供给制和工资制两种制度并存的局面拉开了建国来工资的最大差距,高低

相差31.1倍。1956年实行了公务员的第一次工资改革,先后三次降低了领导干部的工资,调整后的工资差距开始缩小。1960到1985年,公务员工资没有太大的变动。

改革后,特别是1985年后,公务员的工资先后经历了八次调整,从第一次的改革后的10.2倍(不包括工资工龄等)一直降到2003年的6.6倍(不包括工资工龄等)。虽然如此,但是部级干部加上福利等其他收入,与一般的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在进一步扩大。各地区由于地方财力的不同,同级干部之间的收入也产生了一定的差距。

我国从1993年开始实行职级工资制,运行十几年来产生了不少的问题(梅继霞)。关于我国公务员的收入分配的研究的文献综述,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对完整的综述。基于此,本文收集了大量的中文文献,国内对公务员收入分配的相关研究大致起于1995年后,随着收入分配改革体制的不断深入,在2000年以后国内关于公务员收入分配及差距的研究也在不断增多。本文力图对“我国公务员收入差距”做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文献综述,并提出个人的见解。

一、我国公务员收入的界定

公务员工资为劳动所得,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混淆了公务员工资与收入两个概念,在此杨力行、张露(2010)将公务员收入定义为:年收入总额=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国家津补贴+地方(或单位)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住房公积金。

任太增(2002)认为与社会所有的就业人员一样,公务员从其职业中获取的收入包括工资收入,非工资货币收入,实物收入,无形收入,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是以上各种收入的总和。因此,在判断公务员的收入时不能只看其工资收入。

二、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产生的原因

关于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产生的原因,国内有较多的学者进行论述,但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区域之间的差异造成

潘学峰、王阳亮(2006)认为改革开放以后,向沿海倾斜的经济发展政策导致了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公务员的收入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地区间的差异。杨力行、张露(2010)认为探究不同地区的公务员之间是否存在收入分配上的差距,不仅要比较其名义工资,更要比较其实际工资,要把地区间的物价指数考虑在内。通过对大、中、小城市的公务员进行调查并通过统计分析,得出:经物价指数修正后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大大降低,实际收入的的

最大差距为2倍。曾湘泉(2010)通过研究省、县、市宏观经济数据以及建立公务员收入影响因素的多元线性回归计量模型,得出地区转移支付能力差异对公务员收入,特别是地方津贴收入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

(二)制度原因

戚跃兰(2012)的《公务员薪酬管理的弹性机制的研究》一文分析了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公平性产生的原因,认为职工工资制在结构上设计的不合理,地方津贴、补贴过多过滥,绩效定价困境、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不足等原因造成了公务员收入分配的差距。邓红波(2011)认为公务员部门间收入的差距原因有,如各种各样的行政收费项目、单位自有收益的差异;同级政府中不同部门公务员收入出现差异的原因有:部门间的利益现象、权力运作不规范,缺乏监管制度、缺乏统一的津贴补贴政策等。樊伟(2009)认为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及调整的理论依据存在缺陷也是造成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

(三)其他原因

杨力行、张露(2010)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得出影响我国公务员收入的主要因素有四个:职务、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因素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是影响不同地区公务员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而性别、学历、任职年限等因素对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则无明显影响。林胜(2012)认为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各项指标相关,公务员的收入分配与国家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关系更加密切,所以公务员收入受政策和地域的影响更加明显,因此带来了公务员的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公务员的“工资外收入”即灰色、黑色收入以及“寻租”活动,也是影响公务员收入分配产生差距的一个原因(张琼,2010,刘嗣明,王敏,郭晶,2009)。

三、公务员收入公平性

所谓公平,对公务员的薪酬体系来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部公平性,主要是公务员薪酬在全国各个行业中所处的地位问题以及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公务员工资水平差距的问题。二是外部公平,即薪酬政策中的内部一致性,主要指组织内不同等级的人力资源所有者的薪酬具有公平性。

向往公平,相互比较是一种普遍的心理。以下是我国部分学者对公务员的收入分配的公平性进行的研究,岳亚静(2010)指出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公平性的问题,主要有同一级不同岗位间工资差距较小,不同职级人员工资收入差距小,地区和部门间的收入差距过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与能力不配,缺乏科学的绩效

考核体系这几个方面。

林胜(2012)指出公务员的收入与他们的贡献没有直接的关系,从而造成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比如,无论单位和个人的原有津补贴如何,工作任务繁重与否,工作条件艰苦与否,均按职级实行统一标准。但津补贴与实际任务多寡,工作条件是否艰苦没有关系,实际产生了分配的不公平。【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此外,在同一机关的内部,由于现行的工资制度、职务晋升的原因,公平性也不能很好的体现。工资收入不能反映公务员的工作业绩与实际才能,不能激励高效的、能干的、有才干的公务员的积极性。

在2006年的《公务员法》颁布之后,不同部门同一职务之间的工资和和统一部门不同职务公务员之间基本工资差距并不大,但是在不同职务补贴这一部分差距就大了。为此,陈红玲(2009)认为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中还应该反映公务员个人方面的差异在薪酬决定中的影响,她从理论的分析中得出,对于公务员薪酬制度而言,程序公平和制度公平也是非常重要的。

吕晓丹(2007)认为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占的比例太小,没能体现年功增加对工资的影响,工资的标准起薪太低,职务间的极差也太小,不能很好地反映出不同的职务级别在履行职务上的劳动差别。

从宏观的角度进行分析,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公平性的缺失是由于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仍沿用传统的公务员管理思路,没有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刘桂芝,薛芳晓,2010)。

除此之外,公务员工资的“平衡比较原则”的比较定价困境,以及薪酬定价困境也是导致公务员收入不公平的原因(梅继霞,2010)。

四、解决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的对策

谢鲁(2012)从公务员收入分配机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主要有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公务员收入机制、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评机制、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系统的财政管理制度机制。

赵湖嘉、陈明仙(2004)在《关于公务员收入分配合理性的几点思考》中提出了几点建议,比如统一标准,缩小部门、行业、地区差距,减员增资,增交工资的数量,增收增奖,鼓励部门勤政,因岗设薪,设费定奖,拉大岗位收入差距。

何凤秋(2008)提出了以下的解决途径,如尽快实施薪酬调查,建立收入分配基础系统,进行各地生活费用指数的测算、科学合理调控地区收入差距,加强工资立法,实现合理调控公务员工资地区收入差距依法管理。

林胜(2012)认为我国公务员要走出收入分配的困境,不能脱离中国的现状,只有理顺中国收入分配的问题,才能使中国公务员收入分配顺利发展,只有构建公平兼顾效率的社会分配体系,才能为中国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曾湘泉(2010)就地区转移支付能力提出如下建议:要构造公务员的地区收入差距调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分权体制,完善省内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省内收入差距调控力度。

邓红波(2011)就控制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中公务员收入差距给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主要有:规范工资外的津补贴制度,规范财政预算,强化制度管理,清理整顿部门“小金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和财务监管体系,完善问责机制等等。 总结与展望

公务员的收入分配差距是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下产生的,随着市场化的深入,收入分配差距随之凸显。这样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造成公务员队伍的不稳定,贪污腐败问题的产生,不利于吸引人才等。

缩小公务员收入分配的差距,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性,但是公平并不意味着收入水平完全一致,但是只要杜绝不公平的收入把收入差距调控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广大的公务员还是可以接受的。所以,为了解决公务员收入分配的一系列问题,需要继续改革公务员的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纵观国内关于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研究的相关论文,在分析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差距时大多使用的是理论说明,缺乏相应的数据加以佐证,所以在这些方面缺乏说服力。由于当前公务员的收入越来越透明化,津贴趋于规范化,这将有助于进一步研究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的问题。中国的公务员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关于如何制定既符合中国国情,由于国际接轨的公务员分配制度,如何找到收入分配的合理区间,如何把公务员收入的基尼系数降低到合理区间,将是今后研究主要趋势。

参考文献

【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1]谢鲁.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收入分配机制的思考[J].中国财政.2013.1

[2]曾湘泉. 地区财政支付能力对公务员收入差距影响的研究[J].财政研究.2010.1

[3]赵湖嘉,陈明仙. 关于公务员收入分配合理性的几点思考[J].嘉兴学院报.2004.7

[4]林胜. 我国公务员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2.4

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第三篇_2016国考申论热点:收入分配改革

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选调生申论考试, 申论部分不仅要多关注社会热点,更重要的是勤动笔练习,并使用适当的教材提升自己,也是掌握申论热点的基础和前提。现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收集了最新最热的申论热点预测,供广大考生学习参考。

【背景链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家庭财产稳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的。但同时,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有待优化。这种贫富差距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允许的。但如果收入过于悬殊,并且任其扩大,就会影响社会公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

经济的增长应当与收入增长同步,因为大多数人民群众相对GDP的增长,更关心自己的收入。——李克强

如果我们的GDP无法让人民群众的收入增长,那GDP增速再高,也是自拉自唱,并不利于发展,也不利于稳定。——李克强

围绕保障群众的基本需求,实施好保障房建设、新一轮医改、集中连片扶贫攻坚等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注重发展经济和提高居民收入同步,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信心,促进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李克强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政府收入比重和企业收入比重不断上升,而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在波动中下降。要素收入不断向资本倾斜,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也不断降低。从国际比较看,在初次分配中我国劳动者占比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而企业盈余则明显高于发达国家。

【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第二,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基尼系数是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数值越高,则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越高。从总量上来看,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正逐步拉大,甚至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城乡间、行业间、人群间收入差距扩大,以及收入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比较突出,也是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中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第三,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占比偏低。由于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总体不足,迫使居民用自身收入来抵付,从而挤压了其他消费增长,而且强化了居民的谨慎预期,降低了居民消费倾向。由于二次分配力度又不够,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和社会安全网不健全,使得居民有钱也不敢花。居民“没钱花”和“有钱不敢花”正是当前收入分配格局引发的内需相对不足的症结所在。

[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的原因]

一是发展阶段的因素。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经济赶超阶段,这一发展阶段的资源禀赋结构和要素组合方式决定了相应的收入分配结果。

二是结构的因素。从产业结构看,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农业基础薄弱,基本还是“靠天吃饭”,农民增收依然困难;从需求结构看,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失衡;从要素投入结构看,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物质资源的投入,依靠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低成本优势,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从城乡结构和区域结构看,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基于比较优势加速向收益率高的部位集聚,收入分配结果总体上有利于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

三是政策的因素。教育、卫生等公共政策能够改善起点公平,但政策设计不合理,也会加剧社会不公;再分配政策可以缩小收入差距,但一些政策不仅未能有效缓解收入差距,反而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导致逆向再分配。

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第四篇_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收入分配怎么改革

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收入分配怎么改革

每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都有一些问题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热点,但持续关注、热度不减的问题并不多,收入分配就是其中一个。据人民网两会调查,近10年收入分配关注度始终居高不下,2013年又名列第二。调查显示,98%的网友认为我国收入差距过大,许多网友期盼国家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动真格”。收入分配到底怎么改,关乎每个人的利益,牵动全社会的神经。

◎收入差距怎么估计

对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的状况,可以讲四句话。

第一句话:差距依然较大。比如,劳动收入偏低,过去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近8%,但劳动报酬没有同步增长,不少人感到自己的工资没有太大变化;地区差距大,就拿2012年来说,上海市城镇居民的人均月收入约为3349元,而甘肃省城镇居民只有约1436元,尽管有住房价格、生活成本等因素,近2000元的差距也不小;行业差距大,在银行、证券、保险等单位工作的人年收入一般不低于10万元,而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人也就2万元多一点,相差近5倍。同时,分配不合理的现象也比较突出。比如,一些垄断行业收入畸高、“天价工资”频频出现,一些领域“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甚至非法收入大量存在,一些单位“同工不同酬”、多劳不多得,等等。对此,许多人表达了强烈的关注和忧虑。

第二句话:国家高度重视。为什么这么说?针对这些年来出现的收入分配问题,中央一直强调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从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再到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等,认识不断深化,政策力度也不断加大。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可以说,在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上,党和国家态度是鲜明的、决心是坚定的。

第三句话:改革一直在路上。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比如连续多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国近3年年均增长21.8%;比如全面取消农业税,加大农业补贴力度,近5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

4.47万亿元,多渠道大幅度提高了农民收入;比如实施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国家投入和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长持续加快;比如建起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

社会保障网,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制度和低保制度全覆盖;比如连续提高个税起征点,从2008年的1600元提高到2011年的3500元,并调整了税率结构,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

第四句话:成效初步显现。根据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通报,我国基尼系数已经呈现回落趋势,2008年达到0.491最高值,之后逐年下降,2012年为0.474,说明收入差距扩大正在趋缓。还比如,城乡之间相对差距正在缩小。从2010年开始,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城乡人均收入比从3.23倍降到3.1倍。可见,收入分配改革已经取得初步效果。

收入分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一头连着人们的“钱袋子”、“好日子”,一头连着国家的发展大局与和谐稳定。必须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国梦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使全体人民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收入分配改革难在哪里

面对目前收入分配状况,许多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改了这么多年,收入差距还这么大?要看到,收入差距过大是长期形成的,解决起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通过不断改善社会收入分配结构,在促进社会财富增长的同时,逐渐缩小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收入分配改革在整个改革中处于核心部位,必然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既缓不得也急不得。

实践表明,收入分配改革必须与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目前,我国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还不高,手头的东西还不够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各类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也十分强烈,这些都会折射到收入分配领域里来,增加改革的难度。可以说,收入分配已成为各项改革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

难在“牵一发而动全身”。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件全局性的大事,涉及范围广、层次深,单靠某一个领域、某一个部门难以完成。比如,要增加人们的收入,绝不是简单地多给点钱的问题,还需要进行相关领域体制机制的改革,包括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税收制度、金融制度等。还要求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存在的不平等问题。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改革,破除制度性壁垒,才能逐步改变收入差距较大的状况。

难在“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就是要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利益调整。这些年来,由于政策不完善和执行监督不力,一些社会群体获取了过多不正当利益。打破利益格局的藩篱,必然会触及既得利益,其阻力可想而知。

难在监管跟不上。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够成熟,相关法律和法规还不健全,导致一些隐性收入、非法收入名目繁杂、渠道混乱,手段五花八门,堵住这些漏洞还存在着不少困难。收入信息不透明,现金支付做法比较普遍,隐蔽性很强,使监管部门难以掌握准确情况,致使逃税漏税现象大量存在。

难在公平与效率的度不好把握。不能因为只顾效率而忽视公平,也不能为追求公平而放弃效率。这就像做蛋糕与分蛋糕,只注重做不注重分,大家意见就会很大,蛋糕也做不下去;只强调分得公平,也会影响人们的积极性,蛋糕也做不大。怎样在讲究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平,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智慧和能力。

当前,收入分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但再深的水也要蹚过去。必须以足够的勇气、智慧和韧性,打赢这场硬仗,坚决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收入分配改革从何突破

2013年春节前夕,一个涉及亿万百姓利益的文件出台了。这就是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收入分配改革意见的制定,可谓好事多磨。几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历经反复酝酿、讨论和修改,前后共召开几十次座谈会,有内部的有外部的,有专家学者的,有干部群众的,拟稿40多次,终于交出一份“答卷”。这是一个总结实践、深入研究的过程,吸收了30多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经验;这是一个集思广益、扩大共识的过程,凝结了社会各界的心血和智慧。《意见》共7 个部分、8000多字,既涵盖面宽,又把住了重点,标志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为今后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目标思路明确了。《意见》提出收入倍增的目标,强调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要更快一些;提出有效缓解城乡、区域之间收入差距大的问题,明显提升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橄榄型的分配结构;提出明显改善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原则要求明确了。《意见》提出“一个并存”,就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提出“一个并重”,就是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提出完善“两个机制”,就是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提出“三个重点”,就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出“两个同步”,就是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政策措施明确了。《意见》针对人们关心的问题,既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又提出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既提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又提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既提出集中更多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又提出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既提出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又提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既提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提出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既提出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又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等等。

《意见》还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可以说,这个《意见》,勾勒了全体人民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向共同富裕迈进的路线图。只有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制定科学的配套方案、实施细则和改革措施,才能将这一路线图最终变为现实。

◎收入倍增怎样实现

收入倍增,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的一个社会热词。人们津津乐道、充满期待。那么,收入倍增指的是什么呢?简要说,就是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里所说的“倍增”,指的是剔除物价上涨因素的实际增长。收入倍增,也是在缩小差距前提下的倍增,就是力争让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

美好的目标愿望,需要用扎实有效的改革措施来托起。现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有了总体方案,但这个方案注重的是指导性、原则性,只是勾勒了一个大体框架。要看到,深入推进改革还有不少难题尚未破解,应制定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政策,真正把“原则”转化为“细则”,抓好贯彻落实,让人们见到效果、得到实惠。

一是兜底,就是编织好安全网,使社会保障广覆盖、保基本。“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投入,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工作,兜住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让他们有尊严地生活。

二是增收,就是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增加居民收入。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将达到80%。对于农民增收问题,既要“输血”,更要培养“造血”功能,关键是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建立起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三是扩中,就是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推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大农民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逐步融入城镇。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完善和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此外,还应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使他们的收入得到稳步提升。

四是规范,就是大力整顿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同时,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坚决堵住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等领域的漏洞,严打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加强管理和监控,使收入分配秩序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走在路上,正在加快着步伐,必须坚定不移地往前走。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坚持不懈地深化改革、扎实巩固地深化改革,一个更加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将逐步形成,人们共享美好生活的梦想也将变为现实。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第五篇_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改革收入分配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改革收入分配

有题目。而对于申论而言,考生往往写不完作文。因此,如何在这有限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取

据人民网两会调查,近10年收入分配关注度始终居高不下,2013年又名列第二。调查显示,98%的网友认为我国收入差距过大。

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

一、差距依然较大。比如,劳动收入偏低,不少人感到自己的工资没有太大变化。地区差距大,行业差距大,分配不合理显现突出。

二、国家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三、改革一直在路上。比如,连续多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取消农业税,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制度和低保制度全覆盖。

四、成效初步显现。根据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通报,我国基尼系数已经呈现回落趋势,城乡之间相对差距正在缩小。

收入分配改革难点:

一、收入分配改革与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

二、收入分陪改革是全局性的大事,涉及范围广、层次深,单靠某一个领域、某一个部门难以完成。

三、由于政策不完善和执行监督不力,一些社会群体获取了过多不正当利益。打破利益格局,阻力可想而知。

四、相关法律和法规还不健全,导致一些隐性收入、非法收入名目繁杂、渠道混乱,堵住这些漏洞还存在不少困难。

五、公平与效率的度不好把握。不能因为只顾效率而忽视公平,也不能为追求公平而放弃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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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收入分配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要更快,提升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首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明确工作责任,

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大力整顿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加强管理和监控,使收入分配秩序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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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 第六篇_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收入分配改革

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收入分配改革

国家统计局18日首次发布2003年至2012年的全国基尼系数,分别为0.479、0.473、0.485、0.487、0.484、0.491、0.490、0.481、0.477、0.474。基尼系数是经济学家基尼根据劳伦茨曲线计算出来的系数,用于反映一个经济体的财富分配和贫富差距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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