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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2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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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第一篇_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 徽 省 水 利 厅

皖人社发„2009‟39号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水利(水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关于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2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 评选范围

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水利系统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部门。

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水利系统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1—

此次评选表彰“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80个,“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0名,其中分配我省3个先进集体,6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各市、水利厅直属单位、水利厅机关各处室最多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

1、思想政治教育深入。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

2、业绩成果行业领先。在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规划设计、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建设、科研教育、立法执法、生产经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防汛抗旱、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减灾效益;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团结进取,奋发向上,无私奉献,积极探索新的治水思路,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无刑事案件及违法违纪情况,职工支持率高;

4、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近5年内本单位未发 —2—

生违规违纪等问题,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投诉或上访事件;

5、精神文明创建扎实有效。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保障机制、考核奖励机制、服务标准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职工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

2、业绩显著。热爱水利事业,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规划设计、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建设、科研教育、立法执法、生产经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在防洪抢险、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作风过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能力突出。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5、从事水利工作5年以上,近年来年度考核多次被评为优秀 —3—

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由各市水利(水务)局、省水利厅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从基层逐级进行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经所在市人事和水利(水务)局共同审核同意,省水利厅及直属单位经省水利厅审核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审定。拟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对拟表彰对象名单在安徽水利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被推荐人选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被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见附件4)。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推荐处 —4—

级干部的,同时要推荐1名科级及以下备选人。

(四)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撤销该地区或有关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5份。先进事迹要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个人需报送2寸彩色免冠近照5张。审批表可到水利部网站下载(网址为)。审批表、公示报样、照片及电子版光盘等推荐材料,请于2009年9月29日前报省水利厅人事处。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水利系统企业职工等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水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联合成立安徽省推荐评 —5—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第二篇_关于报审贺最荣等27位同志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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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第三篇_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0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5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同)、安徽人才网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从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58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9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5年5月16日至5月18日期间,由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第四篇_2015年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省社会保险局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安徽省社会保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二)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

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月14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6年1月29日至1月31日期间,由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联系电话:63457904)。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 30 日上午9:00-11:30。笔试满分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1月26日至1月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2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对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含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上述人员于2016年 1月29 日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长江中路333号,西楼628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63123)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

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安徽省社会保险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安徽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 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如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以当日参加同一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占6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安徽省社会保险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者,则以面试评分要素第一项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会同省社会保险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一周。

(八)签约聘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政策及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63123(安徽省人社厅人事处)、0551-62663148(安徽省社会保险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63184(安徽省人社厅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5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第五篇_待遇核定流程图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增退休、遗属待遇核定流程图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1、新增退休待遇核定(待遇重核与此程序相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第六篇_2016安徽公务员入围分数线

|公务员之路,从华图起步!

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入围分数线

考的怎么样?能否能进面试?是不是你现在最关心的问题?安徽华图旗下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安徽人事考试网发布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入围分数线。第一时间了了解自己能否进面试,考试成绩查询可于5月20日查询。届时,广大考生可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自己的排名。同时,也可查询安徽公务员考试入围分数线及合格分数线,更多内容可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

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 (复制链接并打开)

【★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入围分数线★】

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线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成绩查询入口: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入围分数线查询入口 (5月20日开通)

按照“在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基本素质的前提下,确保大多数职位都有合适的竞争人选;省、市、县、乡以及特殊职位的分数线保持一定的区分度,体现不同层级职位对公务员素质的不同要求;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基层一线职位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原则,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1.往年省本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5分。

2.往年市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0。

3.往年省派出机构(主要是省属监狱、省国家安全厅市局、省检察院派驻白湖等地机构、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分局和看守所、省经信委属市级无线电管理处、省水文局市局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0分。

4.往年县、乡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45分。

5.往年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40分。

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各市指定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避免错失。其中,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请关注本网站;报考各市职位的,请关注各市指定网站;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在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请关注宣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第七篇_2016年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排名

2016年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排名 2016年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排名,资格复审时间按照往年经验,并不会统一发布公告,成绩排名与资格复审公告将在各招考单位官网上陆续单独公布,为方便考生查询自己的成绩,并及时掌握成绩排名与资格复审信息,我们会为广大考生将省直事业单位各单位笔试排名,资格复审公告统一整理发布,

排名详情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资格复审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若笔试采取“1+X”模式,则依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专业测试

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一般集中在6月至9月进行。

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试题由省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命制,也可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命制。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原则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不能满足需要的,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抽调适合人选。

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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