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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

时间:2018-04-19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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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 第一篇_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办理条件: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设区的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市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含个人账户利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所需材料:1、转出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填写《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缴费职工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2、转入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缴费职工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事流程:1、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

(2)递交材料

(3)经办机构审核

(4)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2、办理转出手续

(1)接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向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信息表【养老保险转移】

(4)每周与财务部门对账无误

(5)财务支付转移基金

3、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1)申请

(2)递交材料

(3)经办机构审核

(4)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1)经办机构审核

(2)按规定分别记账

(3)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业务电话: 86910565

养老保险转移 第二篇_一般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一般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1)在接收地的社保中心开具转移接受函(当然前提是社保部门要同意接收,你必须要在接收地是在册交费状态);

(2)持转移接受函、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开户行账号等材料到你要转出城市的社保局去办理转出手续。转移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将通过银行转入接收地的社保基金账户。

(3)把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给你的个人缴费明细单及相关证明到接收地社保局,将明细录入就完成了转移手续。

你原来在东莞市买了社会保险、现在在广西贵港工作是可以转回贵港、可以继续接着买社会保险的,但是你必须申请办理转移手续。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在交保单位的证明到你交社保局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转移手续,然后到你新单位将转移的资料交到新地方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时在接着交就可以了。

我是南宁户口,之前在深圳工作了两年,现回南宁工作,想把社保转回南宁,已在南宁开了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接下来还要到深圳办些什么手续?可以代办吗?急

你接下来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单位部分由单位办理,你只需把所需资料交给单位就可以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去公证处开个公证证明,才可以让委托人前去办理 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 个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现参保单位 现参保单位:执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到当地社保财务查询是否到帐,如到帐,请财务在转移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到帐; 然后填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3份),需本人签字),并执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到当地社保办理补填。

【养老保险转移】

养老保险是累计缴纳满十五年以上到达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的。你之前缴纳部分只要你没有退保(只是报停),后续是可以继续缴纳的。还有的是你之前购买的社保和后续购买的社保必须是同一张身份证(因为有些人他更改名字了,导致前面购买的社保账户和后面的账户名字对不到)。

工作3个多月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

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和投诉,要求公司补缴。【养老保险转移】

鉴于公司违法,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遵守提前30日的规定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本人在广州工作交了几年社保,现在想回老家做生意。以下哪几项是可以转移回去的?

1.回老家可以以个人名义交吗?哪个单位?

2.个人名义与挂靠公司名义下面,哪个好一点?下面7项有哪几项是继续交的?

3。转移的手续。

只有第一项养老保险可以转回去。手续如下:

1先在转出地(广州)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从转到转入地。

个人缴纳比较好,缴费低。到老家后只缴纳养老和医疗就可以了。

最好把你的档案放在人才中心,委托人才中心代为缴纳,这样省事些,也可以年缴。

本人在佛山工作两年,公司帮买了社保,现在因为个人原因准备回桂林工作想把社保转回来自己继续交,不知道能不能转?如果能转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能全转吗?还是只能转养老,医疗、生育能不能?如果不能是不是要退保?是可以转移的。我这里有一份是从北京转到吉林的一个流程,是我回答一个网友的回复。有一些麻烦,你可以借鉴一下啦:

首先声明,转社保是件很麻烦人的事。先在北京当地社保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社保局会给个申请转移表你填,然后会打一张社保张缴费单,还有一个社保转移函件给你,你去吉林工作的地方社保局申请社保帐号,然后把身份证给及北京社保给你所有资料交给吉林社保局,办理完了后,吉林社保局会给一个带有银行帐号的函件给你,你带着这个函件拿到北京社保,北京社保会把你社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到吉林社保,这样就完成了。有一些麻烦,需要两头跑,做好心理准备吧

养老保险转移 第三篇_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书面申请所需的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个环节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养老保险转移】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养老保险转移 第四篇_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操作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 第五篇_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xxx市社会保险所:

兹有 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单位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所接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

转入单位: (盖章)

转入地社保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养老保险转移 第六篇_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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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转移】

异地转移12%单位缴费,办转移不用到处跑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

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

明确领取待遇地,农民工无须再“退保”

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c00ca7ff1a37f111f1855ba2?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f6173cd2958d91552037112c135a6945&sign=898c3a6d25&zoom=&png=10989-&jpg=0-0" target="_blank">

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 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有助于消除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常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

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养老保险转移】

多地参保,养老金计算全国统一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一定系数计算,这对流动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劳动者都是一样的,只要多缴费,个人账户储存额多,这部分养老金水平就高。对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即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与本地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应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由此计算出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再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计发其基础养老金的基数;缴费满 15年发给基数的15%,多缴费1年多发1%。办法坚持了这一计发办法,只是进一步明确了流动就业人员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要与最后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这既保证了全国政策的统一,又是一种相对简便的方法。

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但鉴于新农保制度刚刚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将另行研究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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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 第七篇_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流程

原参保地

(转出地)

新就业地或待遇领取地 (转入地) 填色格子为参保人或单位必须前往办理的环节, 无填充色格子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环节。 省内转移须知

(一) 省内流动人员可保留各段缴费记录清单,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6个月前才办理转移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

省内转移以新就业地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

(二) 办理转移的身份证明:自行办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单位办理填表盖章;委托办理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 全省转移系统实现联网前,由参保人或其代办人亲自领取传递资料。

(四) 系统条件不成熟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时,转出资料仍出具《个人账户清单》、《缴费基数清单》,并附省外转入记录(转移时间、转移对应缴费年度等),条件成熟后应按统一出具《转移接续信息表》。

(五) 工作人员须在转移前一环节完成、转移相关材料收集完备后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本环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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