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文章 > 私藏美文 >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时间:2018-02-21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私藏美文】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第一篇_到法院打官司的流程是什么

到法院打官司的流程是什么?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四、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

五、申请再审和申诉

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六、申请执行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认真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

纷案件的通知

晋农经发[2012]3号

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晋城、临汾、运城市农委,吕梁、长治、晋中市农经局(办):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强,农村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态度从过去的不愿耕种变为现在的积极经营,维权意识大大提高,随之产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日趋增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解决工作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农业(农经)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办理责任制,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纠纷案件的解决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信访排查和督办力度,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无农民群众赴省进京上访。

二、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农业(农经)部门首先要抓好县、乡领导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的培训,使他们熟悉和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山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再次要广泛深入地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逐步使法律的主要精神深入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了解解决纠纷的途径,由以前的上访信访解决问题,转变为向乡、村申请调解或者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调解仲裁员培训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公正及时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各级农业(农经)部门要强化调解仲裁员培训和管理。根据农业部要求,省厅制定了《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工作计划(2012—2015)》(晋农经发【2012】1号),省级主要负责制定调解仲裁员培训计划,组织培训调解仲裁员骨干和师资,建立考试题库和全省持证仲裁员信息库,同时抓好调解仲裁员培训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等;市级主要负责制定本市调解仲裁员培训计划,组织调解仲裁员的培训和考试,指导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建立本市所属县持证仲裁员信息库等;县级负责组织本县调解仲裁员参加培训,对调解仲裁员进行年度考核,建立本县调解仲裁员信息库等。各市要根据《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主动的开展培训工作。

四、扎实推进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化建设

各市在三分之一的县(区、市)推进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化建设,确保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法定机构受理、有专业人员审理、有固定地点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化建设标准是:县级要建立仲裁庭、合议庭、档案室等场所;仲裁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要有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仲裁委员会至少聘任5名以上仲裁员,仲裁员要持证上岗。乡镇要设立调解庭,并至少配备2名调解员。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第二篇_民事诉讼流程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

1

2

3

4【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5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第三篇_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

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本文来源:法帮网(fabang.com)

1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第四篇_民事诉讼流程

民事诉讼流程

一、如果是作为原告,第一步是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

1、材料如下:

1)、起诉书,具体内容参考网上的模板,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大致描述一下事实和理由,这里要注意2点,一是管辖的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填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写,二是日期可以先空着,理由同上。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

4) 、证据的复印件,如果证据较多,可以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5)、如果聘请了律师,还须提交一份民事委托书

注意事项:1)、如果是离婚案件,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2)、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的份数是被告人数+1,可以自己单独打印一份留用。

3)、证据原件由当事人保管,律师只保留复印件,证据最好复印2份,一份交法院,一份自已留用。

4)、立案时,可以当事人本人去,或者委托律师去,本人去,民事委托书可以先不提交,等开庭时提交

5)、每个法院立案时间不一样,尤其是下午时间差别很大,周五下午一般不立案,年底要审结一些案件,一般也不立案了,所以一定要注意立案的时间。

2、法院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受理,就会给当事人开诉讼费的发票,去收费处交费,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不会很贵,涉及了财产,按相关规定计算,诉讼费的计算可以上网参考专门的诉讼费计算器,法院的收取方法也不同,有的是全额收取,有的是收取一半,这个也要事先问清楚,因为只有顺利交费,才能继续办理受理的手续。

3、交费完毕,法院会让你填写立案的受理通知书,一张是原被告的信息,一张是证据,一张是受理告知书,一张是诉讼材料,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完成上面的3步,立案阶段就结束了。

第二步,法院将案件分配到不同法官的手上,法官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会另行通知,在这个阶段,是双方提交证据和书面答辩的阶段,这时可以委托律师前去查阅对方提交的证据和答辩状,为开庭做准备。

第三步,法官通知开庭的时间,双方出庭,进入实体审理的阶段

1,法官核实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双方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有第三人的,核实第三人的情况。开庭的时候原被告席位只能坐2人,其他人坐旁听席,离法官近的人为主要的发言人。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告知原被告双方权利义务,法官和书记员的基本情况,询问双方是否要申请回避。

2,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有的法庭简化了这个阶段,如果和立案时提交的起诉书一致,则不用当庭宣读,然后法官询问诉讼请求,就起诉书中提及的问题询问原告,接着被告进行答辩,法官询问被告,这个阶段时间不会太长。

3、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如果证据提交的太多,法官会要求休庭一会,让书记员先行输入证据信息。输入完毕程序继续进行,先提交原告的证据,交给被告一一质证,被告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可以要求原告提交原件,被告质证完毕,交由原告对被告

提交的材料质证。

4、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就之前发现的问题进行辩论,可惜这个阶段我一直没看到,因为很多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要么证据不充分,要么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官一般就省略了,直接让双方发表代理意见,原告先行发表代理意见,然后是被告,代理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大致的流程就是这样,实践中有些程序会省略,尤其是基层法院,大多是独任审理,案件本身不复杂,所以程序相对来说就不太重视了。

5、最后书记员整理好庭审笔录,交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如果双方还有证据要提供,或者法官觉得有些情况还需查清楚,可以延期审理。双方等待下一次开庭时间,对于一些需要法院去调取的证据,可以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注意事项:

1、开庭时质证的证据需要带上原件。

2、质证和法庭辩论阶段需要经验和技巧,尤其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3、对于庭审笔录,一定要查看对我方有利的内容是否记录。

4、庭审过程中,法官会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图和条件

二、如果是被告,还要注意其他事项

1、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没有,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

2、答辩期内可以选择是否提交答辩状

三、其他程序的选择问题

1、先予执行程序,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申请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和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诉前一般不会支持,只能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大多数法院要求是金钱担保。

四、执行程序问题

(一)执行根据

1.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

(1)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支付令和决定书。

(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和执行令。

(4)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

(1)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2)公证债权文书。

(二)执行管辖

1.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民诉》第201条(修订);

(1)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2)考法:二审法院所作的先予执行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

2.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以上两个法院都有执行管辖权,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执行》第15条改变了《意见》第256条的规定)

4.变更执行法院 《民诉》第203条(修订)

(1)条件

①情形: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

②申请: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

①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督促执行令。

②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5.管辖权异议:《执行程序解释》第3条

(1)异议时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2)处理方式:①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注意起诉时是移送);②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可以复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4)不停止执行: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三)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1.执行异议的条件 《民诉》第204条(修订)

(1)执行过程中;

(2)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

(3)针对执行标的;《执行程序解释》第15条

2.程序问题 《民诉》第204条(修订);《意见》第257、258、264条;《执行》第70-75条

(1)异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也允许以口头形式提出。

(2)审查期限: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内审查;

①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实质性审查,以确认异议人是否真的对执行标的享有权利。 ②审查期间可以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不得进行处分。

(3)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①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执行员报请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②中止执行应当限于案外人依该条规定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不应中止执行。

3.对裁定不服的救济:

(1)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①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审判监督解释》第5条

②因案外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审判监督解释》第42条

(2)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的诉讼,均由执行法院管辖。《执行程序解释》第18、22条

(四)执行措施

1.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民诉》第229条:

(1)给付金钱义务:双倍债务利息。《意见》第294条

(2)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意见》第295条 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2.侵犯名誉权案件 《名誉》第11条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3.执行通知 《民诉》第216条(修订)

(1)通常: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2)例外: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 《民诉》第217条(修订)

(1)前提: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要求: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3)责任: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关联考点: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强制措施 《民诉》第103条(修订)

(1)共有三种措施:罚款;拘留;司法建议。

(2)有顺序的要求:罚款后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

(3)司法建议可以与罚款或者拘留同时适用。

5.国家执行威慑机制 《民诉》第231条(修订)

(1)情形: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2)措施: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第五篇_民事诉讼程序(附流程图 )

一、如果是作为原告

第一步是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

1、材料如下: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1)、起诉书,具体内容参考网上的模板,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大致描述一下事实和理由,这里要注意2点,一是管辖的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填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写,二是日期可以先空着,理由同上。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

4)、证据的复印件,如果证据较多,可以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5)、如果聘请了律师,还须提交一份民事委托书

注意事项:1)、如果是离婚案件,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2)、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的份数是被告人数+1,可以自己单独打印一份留用。

3)、证据原件由当事人保管,律师只保留复印件,证据最好复印2份,一份交法院,一份自已留用。

4)、立案时,可以当事人本人去,或者委托律师去,本人去,民事委托书可以先不提交,等开庭时提交

5)、每个法院立案时间不一样,尤其是下午时间差别很大,周五下午一般不立案,年底要审结一些案件,一般也不立案了,所以一定要注意立案的时间。

2、法院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受理,就会给当事人开诉讼费的发票,去收费处交费,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不会很贵,涉及了财产,按相关规定计算,诉讼费的计算可以上网参考专门的诉讼费计算器,法院的收取方法也不同,有的是全额

收取,有的是收取一半,这个也要事先问清楚,因为只有顺利交费,才能继续办理受理的手续。

3、交费完毕,法院会让你填写立案的受理通知书,一张是原被告的信息,一张是证据,一张是受理告知书,一张是诉讼材料,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完成上面的3步,立案阶段就结束了。

第二步,法院将案件分配到不同法官的手上,法官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会另行通知,在这个阶段,是双方提交证据和书面答辩的阶段,这时可以委托律师前去查阅对方提交的证据和答辩状,为开庭做准备。

第三步,法官通知开庭的时间,双方出庭,进入实体审理的阶段

1,法官核实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双方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有第三人的,核实第三人的情况。开庭的时候原被告席位只能坐2人,其他人坐旁听席,离法官近的人为主要的发言人。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告知原被告双方权利义务,法官和书记员的基本情况,询问双方是否要申请回避。

2,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有的法庭简化了这个阶段,如果和立案时提交的起诉书一致,则不用当庭宣读,然后法官询问诉讼请求,就起诉书中提及的问题询问原告,接着被告进行答辩,法官询问被告,这个阶段时间不会太长。

3、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如果证据提交的太多,法官会要求休庭一会,让书记员先行输入证据信息。输入完毕程序继续进行,先提交原告的证据,交给被告一一质证,被告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可以要求原告提交原件,被告质证完毕,交由原告对被告提交的材料质证。

4、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就之前发现的问题进行辩论,可惜这个阶段我一直没看到,因为很多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要么证据不充分,要么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官一般就省略了,直接让双方发表代理意见,原告先行发表代理意见,然后是被告,代理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大致的流程就是这样,实践中有些程序会省略,尤其是基层法院,大多是独任审理,案件本身不复杂,所以程序相对来说就不太重视了。

5、最后书记员整理好庭审笔录,交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如果双方还有证据要提供,或者法官觉得有些情况还需查清楚,可以延期审理。双方等待下一次开庭时间,对于一些需要法院去调取的证据,可以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注意事项:

1、开庭时质证的证据需要带上原件。

2、质证和法庭辩论阶段需要经验和技巧,尤其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3、对于庭审笔录,一定要查看对我方有利的内容是否记录。

4、庭审过程中,法官会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图和条件

二、如果是被告,还要注意其他事项

1、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没有,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

2、答辩期内可以选择是否提交答辩状

三、其他程序的选择问题

1、先予执行程序,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申请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和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诉前一般不会支持,只能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大多数法院要求是金钱担保。

四、执行程序问题

(一)执行根据

1.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

(1)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支付令和决定书。

(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和执行令。【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4)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

(1)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2)公证债权文书。

(二)执行管辖

1.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民诉》第201条(修订);

(1)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2)考法:二审法院所作的先予执行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

2.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以上两个法院都有执行管辖权,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执行》第15条改变了《意见》第256条的规定)

4.变更执行法院 《民诉》第203条(修订)

(1)条件

①情形: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

②申请: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

①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督促执行令。

②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5.管辖权异议:《执行程序解释》第3条

(1)异议时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第六篇_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地址:嘉定镇博乐路73号 电话:59521000 邮编:201800

一、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一)起诉

原告向法皖起诉应提交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证据材料,同

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

原告在递交起诉状时,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为企业机关、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资料银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应提供其工商登记资料,被告

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

(二)立案及排期

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署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

立案。立案后,符合当即进行排期的,可同时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

官。 无论当场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民、商、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

日内予以答复、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口头告诉第二

日起十五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三)送达

当场立案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及时向原告送达

立案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缴费通知书等材料;不是当场立案的上述材料可

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 案件立案后法院送达人员将在立案后五日内,将应诉通

知书、起诉状及其所附证据副本、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举证通知书及传票等以邮政

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

(四)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收到法院开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起七日内可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以下简称农行)派驻本市各法院的收费点交款。

(五)付款方式

以现全、本票方式付款的,由农行直接开出《代收诉讼费收据》;以支票、汇票方

式付款的,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对号单圭日后到交付银行凭单领取银行出具的《代收诉

讼费收据》;支票收款人是出票人的,必须背书,盖出票人银行留存印鉴; 支票收款

人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不用盖背书单;

以电汇(外埠)方式付款的,汇款时,应注明立案法院出具的诉讼费用缴纳通知单

编号、案号,若代单位或个人交款,应注明所代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及付款内容。农行收

款后开出《代收诉讼费收据》。

二、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的一般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

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

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

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按第一审审理期限的规定执行。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二)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鉴定的期间;

(三)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四)因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或证据交换时间而延长的举证期间:

(五)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六)中止诉讼(审理)至恢复诉讼(审理)的期间;

(七)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者追加诉讼当事人,需要重新送达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的期间;

(八)案情重大、疑难,需由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案件,自提交审判委员会之日起至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止的期间。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第七篇_民事诉讼全过程

民事诉讼全过程问答

第一审普通程序全过程问答

一、起诉和受理

(一)起诉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如何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什么内容?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院受理起诉最新流程】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21149/

推荐访问:法院受理民事起诉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