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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政策

时间:2018-02-11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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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政策 第一篇_媒体梳理近10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

媒体梳理近10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

2005

首次调控

首次调控房价的新旧“国八条”于3月和5月先后出台;9月银监会2 12号文件收紧房地产信托。

市场反应:虽然许多项目主动降价出售存量,但房价总体继续上涨。 2006

70/90政策

“国六条”出台,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同一天,“国十五条”出台,规定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以上,也即“70/90政策”。

市场反应:房价继续上涨,涨幅相对平稳,中小户型房增加。

2007

房贷新政

9月《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正式出台,这亦是后来被频繁提起的“9·27房贷新政”。

市场反应:当年楼市价格暴涨、地王频现,政策出台后,2008年全年房价明显下跌,成交量也明显萎缩。

2008

放宽二套房贷

对个人购二套普通自住房贷款予以放宽,并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进行大幅减免。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的“国13条”。 市场反应:中国楼市出现10年大拐点,量价齐跌。因此下半年宏观调控转向,管理层启动大规模刺激楼市消费政策,其他金融政策全线松绑,2009年楼市复苏,后继续大涨。 2009

国四条

10月24日,《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四条)出台,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市场反应:短期内现观望,二手房成交量下降,2010年春节后市场恢复。 2010

限购令

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4月15日,国务院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

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各地限购政策纷纷出台,上海和重庆试点房地产税。

市场反应:这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但高价地王继续产生,3月后房价飙升。

2011

二套首付提高

“新国八条”公布,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上海和重庆正式实施房产税。

市场反应:房价继续上涨。

2012

严打小产权房

多部委多次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2月住建部称加快推进房产征收税扩大试点范围。国土部出台土地监管新政策,严打小产权房。

市场反应:一线城市房价继续上涨。

2013

新国五条

2月出台新国五条,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在继20 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20%征收。

市场反应:开发商下半年不得不以价换量,房价缓慢增长。

2014

“9·30”房贷新政

各地陆续松绑限购政策,9月3 0日央行出台房贷新政,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等。

市场反应:相对于此前信贷套数认定政策,本次政策对首套、二套、多套,在认定上都有放松。新政出台后,全国各地楼市皆迎来成交高峰,房价缓涨。

2015

3月新政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文,全国二套房首付降至四成;财政部通知,将个人出售普通住宅,营业税免征的购买年限由5年下调至2年。

首付变化

2006年

首付不低于三成

2007年

首套房9 0平米以下首付不低于两成,9 0平米以上不低于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四成

2010年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首付不低于五成,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2011年

二套房贷首付提至六成

2013年

北上广深等城市二套房首付提高至七成

2014年

二套房“认贷不认房”,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贷款的家庭,第二套房贷可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2015年

二套房首付降为四成

采写/整理:

南都记者

陈琳琳

房地产调控政策 第二篇_2015房地产政策汇总

2015年 房地产政策

2月份

2015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一号文件)

内容:

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优化中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

2015年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内容:

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1.2倍调整为1.3倍。

2015年2月15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内容:

正式提出要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2015年2月26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

内容: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正式对外公布。 新证启用后,以前的簿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各地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新证,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房地产调控政策】

2015年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内容:

自2015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3月份

2015年3月18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容:

通知明确将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支持力度。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 同时加大对职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2015年3月16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贷款对于首套房认定标准的调整。 内容:

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结清贷款),将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为30%。 未结清贷款: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015年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降至四成。

内容: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015年3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文救市,严格控制供地规模,改善供求关系 内容:

1.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

2.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3.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2015年3月20日福建出台新政“闽七条”。

内容:

1.首改房认定放宽; 2.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首付降低至20%; 3.住房贷款本省金融机构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4.补偿款购商品房享“团购”优惠; 5.打通转换通道多渠道促进商品房与保障房转换; 6.个人按所持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 7.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3月15日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答记者问透露房地产市场发展利好信号。 内容:

1.经济稳增长是新常态,支柱产业房地产必将受益; 2.总理要求金融更好的服务经济实体,融资环境宽松可期; 3.去行政化是主旋律,楼市政策有望延续市场化格局; 4.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或将带动新一轮开发投资增长; 5.互联网+”或将助力房企进行产业升级; 6.鼓励“走出去”和“引进来”,地产行业预期向好。

2015年3月30财政部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

内容: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月份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自4月20日起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0.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房地产调控政策 第三篇_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

1978-1983年

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

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

1984年

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

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

1985-1987年

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1988年

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1989年

政策目标:

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 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

1990年

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1年

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1992年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1993年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

1994年

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

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

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

1995年

政策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

政策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

1996年

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

1997年

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1998年

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开发资金结构得到调整;

1999年

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启动房地产市场,免征产易营业税,契税减半;

2000年

启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对住房公积金货款的个人和银行都免税。

租赁所取得收入税收税率减少;

2001年

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促进消化积压房;

政策内容:对住房消费采用扶持政策,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拉动经济增长。消化积压商品房政策,对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商业用房、写字楼、住房免营业税、契税,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2年

1月:制止商业银行指定保险单位办理贷款保险业务

3月:降价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4.59%降到4.05%;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8月:央行认为局部投资增幅过大,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强化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03年

6月:出台121号文件。加强房地产信贷,四证取得后才能发放贷款;提高第二 套住房的首付比例;

7月:出售的房屋开始征收房地产税

8月:出台18号文件,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2004年

4月:存款准备金利率上调,从7%提高到7.5%。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正案》,期房限转,打击上海房地产投资行为,打压房地产泡沫。

5月:对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进行清理,对土地管理的严格控制,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快的增长

8月:出台《上海市土地储备方法》。地方产业法规增加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将“毛地出让”,并对预期不开发土地依法从开发商收回

10月:加息,金融机构一年期基准利率将上调0.27个百分点

12月:严禁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抑制通过土地招商带来的土地流失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

市场反应:2005年上海房价出现明显下降最大降幅超过20%;除上海之外,全国 各地房价继续大肆上涨。

2005年

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3月: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触及交易环节

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旧国八条)

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

5月:《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从税收入手整顿房地产市场

9月: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地产信托

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交纳个税市场反应:房价继续上涨。

2006年

4月:房贷利率再次上调——调控卷土重来

5月:国六条出台——新一轮调控大幕开启

5月:国务院出台限制套型90/70政策——从供应环节改善房地产供求关系

5月:国税总局出台二手房营业税政策——开始着手整顿二手房市场

7月: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预售广告——规范房地产期房预售制度

7月:建设部出台171号“外资限炒令”——打击房地产投资

7月:108号文强制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打击房地产投资

8月:土地新政出台——规范土地市场,清查土地违规

8月:央行再次加息——宏观调控动用金融手段

8月:建设部出台廉租房管理实施办法——逐步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9月: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交易秩序

9月:完善二手房市场交易管理

市场反应:房价继续上涨,涨幅相对平稳,中小户型增加。

2007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1月:建设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

1月:国税总局清算土地增值税——标志2007年新一轮调控的开始

3月:通过《物权法》10月1日起执行

3月:央行2007年首度再次加息(全年共计6次加息,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

6月:加强外资管理——进一步扼制房地产市场外资过热

8月:国发〔2007〕24号文件,回归保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标志着政策调控思路的转变

9月:央行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第2套住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严厉打击炒房行为

10月: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缩短土地开发周期

10月:物业税“空转”试点扩至十省市

12月: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

市场反应:当年市场价格暴涨,地王频现,政策出台后,全国房价出现下跌。

2008年

1月:国务院重拳打击囤地

3月:免征出租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的营业税、房产税,住房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免征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印花税

4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提高了房地产企业预交的税金额,但是总的税率没有改变;

6月: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缩进银根(全年共5次上调准备金率,从年初的14.5%上调至17.5%)

9月:降低贷款利息0.27个百分点,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

10月:财政部《继续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降低真实购房需求的置业门槛,降贷款利息0.27个百分点,降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宣告着政府由“控制”向“救市”的态度转变。

市场反应:其他金融政策权限松绑,09年楼市复苏,后继续大涨。

200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1月:四大国有银行宣布: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1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做了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讲话,要求住房与城乡建设系统在2009年要做好9个方面的工作。

其中全面推进保证性住房建设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两条被普遍认为是2009年我国房地产政策发展的主线,也是2008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和深化。

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明确了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特别是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两部委将重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规划许可的开发项目,逐一进行自查。对于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掩盖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对部门责任人从严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两部司法解释涉及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包括业主身份的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划定、车位和车库纠纷的处理、住改商纠纷的处理、物业费纠纷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及相应纠纷的处理等。这两部司法解释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5月: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手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清算受理、清算审核和核定征收等具体问题做出具体规定。《规程》自6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5月:研究开征物业税

房地产调控政策 第四篇_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一、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1、2007年

调控特点:限外限贷,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调控对象:外资房地产企业、投资投机性需求

2007年年初,楼市走出一波上攻行情,由此引发了新一轮的调控。

3月,商务部发布《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明确提出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同月,央行开始当年首次加息(全年加息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0次),房企融资成本逐渐增大。

信贷成本的增加并没有阻挡房价上涨的脚步,地王纪录频频被刷新。为了进一步遏制房价上涨,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俗称359号文,要求第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同时提高10%。随后的12月,央行、银监会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改变了359号文对购买第二套房一刀切的做法,保护了有改善性置业需求的消费者。359号文显著抑制了投资需求,而不断加息也大大削弱了市场购买力。国房景气指数在2007年11月达到高点后掉头向下,直到一年半之后才开始反弹。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于2007年11月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12月1日起施行。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地开发建设”从2004年版《目录》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政策特点简析

2007年的调控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量价齐升的背景下出台的,有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和限制二套房贷两个主题。

其中,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范围限制更多的是出于产业安全的考虑,在国内

开发企业已经相当成熟,房地产市场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对外资投资房地产尤其是住宅地产的限制有利于防止行业出现大的波动,但由于外资在房地产业中占比并不大,因此该措施对市场影响不明显。

二套房贷提高首付和利率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带来了相当明显的影响,当然,我们必须看到,这一效果是在2005-2007年货币供应增加量维持在稳定水平的背景下实现的。在通货膨胀预期较低的时期,首付和利率提高使购房者实际增加的资金负担较重,因而对市场成交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影响。

2007年调控政策中基本没有出现有利于增加市场供应的条款,表明此时政府对市场供应短缺造成房价高涨的可能性不太重视。

2007年房地产主要调控政策及其对象

2、2008年

调控特点:先压后保,房地产业因祸得福

调控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购房需求

政策回顾

对于中国房地产业而言,2008年由于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出现而变得非常特

殊。这一年的政策风向转得很快,上半年还在对开发企业采取多种限制措施、收紧银根,相关部门还表示要综合运用税收、信贷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到了下半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影响显现,国内出口和投资实际增速下滑,经济增长出现回落,房地产调控方向也从打压迅速转为支持。全年市场行情则由于金融危机大背景的影响而显得空前惨淡,但当年政策风向的转变为次年房地产市场的大涨奠定了基础,房地产业实际上是从金融危机中因祸得福了。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其中第六条尤其引人瞩目:“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提高了房地产企业预交的税金额,差异在于预缴计税基数确定标准的变化:“预计毛利率”修正为“预计利润率”。总的税务负担没有加大,但预缴的力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现金流要求提高了。6月,央行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使之达到17.5%,继续收紧银根。

9月起,政策风向突变。9月16日-12月23日,央行连续5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先后4次下调存款利率。10月,财政部出台一系列刺激楼市需求的政策,包括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首次购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等;11月,国务院出台刺激内需十大举措,总投资约4万亿元刺激经济,将房地产业称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1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改善型住房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并把征免期限由5年改为2年。至此,国家对房地产业的紧箍咒完全解除,转而变为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需求。

政策特点简析

直到2008年年中,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基调仍然是打压,而主要措施集中在对开发企业行为的管制上,从土地出让金缴纳、所得税预缴、银行贷款能力

等各方面对开发企业都有影响。

2008年下半年的政策转向是全方位的,从降息到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从相关税率下调到巨额投资,无一不对房地产市场起着刺激作用。除此之外,原有的对开发企业行为的严格规定虽未明文取消,但在实际执行中已经名存实亡。

2008年房地产主要调控政策及其对象

3、2009年

调控特点:楼市忽成脱缰野马,政策急收收效甚微

调控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购房需求、市场供给

政策回顾

2009年,当众多行业尚未从金融危机中复苏之时,房地产市场却迎来最辉煌的一年。随着优惠政策的陆续执行,经济刺激计划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成为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的重要推手,加上房地产市场本身潜在的大量刚性和投资性需求,各地楼市迅速回暖,上演了地王频出、量价齐升、一房难求的火爆场面。而这一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出了与2008年恰好相反的曲线。上半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扶持力度,放松的程度为日后的局面留下了隐患;下半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由回暖转变为高烧,政策导向再次发生转变,开始逐步收紧前期放松的政策,但如同覆水难收,超量流动性推动的大量自住性和投资投机性需求前赴后继,市场形势并未随着政策收紧而相应转冷。

1月,四大国有银行宣布: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同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做了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讲话,提到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合理价格促进销售;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这是自2004年以来执行35%自有资本金贷款比例后的首次下调,已恢复到1996年开始实行资本金制度时的水平。

9月开始,随着市场高热迹象越来越明显,政策的风向也开始发生转变。9月2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发生,严厉打击囤积土地行为。

12月的紧缩性调控政策更为密集,当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此举旨在对炒房现象进行遏制;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

房地产调控政策 第五篇_浅析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

浅析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

摘要【房地产调控政策】

近年来,中国城市房价持续上涨。除了高速城镇化引致房价上涨的客观原因外,房地产调控政策与不断高涨的房价之间的关系,换言之,中央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决策逻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关键问题。中国的房价一直备受关注,十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缺乏独立性和连续性;房地产宏观调控多以政策、通知等形式出现,相关法律缺失;忽视保有环节调控,房地产调控陷入“降房价”与“保增长”的两难境地。应准确定位房地产宏观调控目标,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调控的配套制度。

关键词:房地产;宏观调控;房价;政策变迁;反思;中央政府

一、房地产业发展现状

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龙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但近年来,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过热现象,价格不合理持续上涨、房地产投机炒作等市场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引发诸多社会矛盾。为解决这些问题,长期以来,政府针对房地产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措施。从2009年底至今,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标志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序幕正迅速拉开。

从2009年12月到现在,一系列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经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出现成交量明显下滑及消费者观望态势。总体来说,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可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房地产企业数量增多,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截至2008年底,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达至87562个,其中国有企业3941个,房地产企业数量有所增多。

2.消费者观望情绪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1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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