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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结

时间:2017-08-22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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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结(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代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解决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于4月份至6月份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动员摸查、核实分析、集中整治、自查总结等方式,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为查缺补漏、总结得失,学校经回顾、自查反思,特将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为确保本次活动效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学校结合县局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实施、情况反馈等工作。对具体工作的落实实行分年级块状包抓,具体由年级包抓领导分项负责落实、督查。学校建立相应考评机制,对包抓领导及教师的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具体考评,并纳入学期末绩效考核。有力加强了活动领导,夯实了活动职责,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动员部署,摸底排查

学校第一时间召开行政会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研究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分工、细化责任,及时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了富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矛盾纠纷化解活动方案。同时,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对学校影响较大的突出信访问题、重点矛盾纠纷、群体性苗头、

安全隐患等不稳定因素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对突出问题逐件进行了造册登记,建立台帐,明确了办结时间。

三、逐项核实,分析研判

为切实解决学校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学校在深入摸查、公开信访的基础上,组织小组成员及教师代表对排查记载的新、老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弄清了新问题的产生根源,研究出了解决办法,商定了解决时限,制定出了妥善解决老问题的工作方案,为矛盾纠纷及问题的逐项化解提供了有力准备。

四、化解矛盾,集中整治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学校以化解矛盾、整治隐患、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为目标,围绕尚未解决的老问题、排查出的新问题,结合既定的解决办法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实际,切实化解了潜在的矛盾纠纷。对学校教师提出的合理信访要求,工作小组严把政策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接受处理意见,妥善解决了存在矛盾;对教师坚持不合理要求的,工作小组尽最大努力进行维稳,将矛盾纠纷很好地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有效地确保了学校的和谐与稳定。

五、深入自查,反思总结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学校顺利完成了本次活动的各项指标任务,有效化解了存在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了存在的新、老问题。学校在扎实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及教师代表于6月21日至6月30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活动自查,回顾总结了活动的开展情况,查找出了工作疏漏并及时进行了整改,总结

出了工作的得失及经验。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学校将结合本次活动的经验、得失,进一步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在狠抓工作水平,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引导教师正确信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切实促进我校和谐与稳定,努力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而不懈奋斗。

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结(一):公司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

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结】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工作高效”原则,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二、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总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做到工作靠前,督办调处有力,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成绩明显。

三、健全道德法制教育机制。使公司员工恪守社会美德和知法、懂法、守法,把全公司员工的道德法制教育与化解内部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大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四、健全制度运作机制。公司调解员对单位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化解,对每起纠纷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做到“三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和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五、建立调处工作报告制度。上报材料包括调解数量,主要类型,纠纷的特点、动向和规律及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

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结(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计划》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无疏漏、大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对排查数据进行了细致分析研判,完善了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了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和处理不当转化为民事或刑事案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月,县信访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相比分别下降**%和**%,其中:个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和**%;集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和**%,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调解机构

随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增多、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一的调解方式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局严格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 格局,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化解信访案件的重要抓手。同时,我局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调解工作,做到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下访活动,实行县、乡领导坐班接访制度,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1名县级领导在县信访局坐班,1名乡镇领导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要求每名接访领导互换角色,设身处地的为上访者着想,带着感情、拿

出诚意去倾听、去解决、去帮助,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一是我县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提高初访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为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对全县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缓解各种矛盾,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三是层层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实行责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复、有访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深入排查,及时调解纠纷

一是深入开展“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局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每月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上报排查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有效处置打下了基础,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四位一体”,超前主动地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了一大批重点信访案件;二是对涉及土地承包发包纠纷、房屋拆迁安置等

“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调处,确保重大节假日与敏感时期无民间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我局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将最近三年的上访案件逐一梳理。

(五)突出重点,狠抓项目纠纷调处

对重点重大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上访苗头的纠纷案件进行排查、调处,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对一时未能调解的纠纷,采取“搁置争议、保全证据、支持开发、利益不变”的方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权属争议,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了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部门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人大、政法、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访惠聚”活动,全县驻村干部每月进行“大排查”活动

各乡(镇)驻村干部积极深入到农户家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再次宣讲了《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从而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形成了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机制,但离地区、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大力倡导勤奋务实,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制度;二是继续加大协调解决力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继续执行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上报制度,发现纠纷苗头要及时疏导,使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上访群众按《信访条列》规定依法有序逐级反映诉求,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结(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上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工作小结

按照县综治委的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认真开展信访工作,已完成了阶段性的工作。1-6月,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和信访办共接待群众来信18次,来访5次,其中已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交办18次。目前,没有一起群体上访,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在信访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把集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召开会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关于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代表联络和信访工作委员会发挥了职能作用,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活动,确保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落到实处。对群众反映的矛盾大、纠纷多的问题,认真做好梳理分类,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把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成

了全方位开展信访工作的良好氛围。

热情招待来访群众,按程序依法督办,特别是对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各种诉求,区别情况,认真加以解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保证了一方社会的安定,半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 18件,交办18件,已办结15件,办结率83%,接待来访群众 23人(次)。同时,健全和完善重大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和交办制度,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精心组织,认真全面排查隐患。半年来,根据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在职责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细致地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失,同时通过接访方式进行排查,把重要信访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全面掌握了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努力清除工作隐患。全员发动,普遍排查。组织机关干部,查找问题,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采取了应对措施,进行了稳妥处理,为信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在普遍排查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和了解信访的工作情况。

三、突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县人大常委会在信访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根本任务,利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人大工委工作条例》、《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有效防范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

尽量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使群众依法有序上访,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三到位”:一是时限要求到位。群众性上访反映的问题,承办人要在一周之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如反映的问题是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须在一月内与上访群众取得联系,并告之处理情况。二是制度制定到位。我们在原有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完善并严格执行,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监督执行到位。严格信访调查监督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信访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办,矛盾有人处理。“两个突出”:一是在在处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中突出一个“情”字,带着爱民的感情做好群众上访的接待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推诿扯皮。二是在化解调处各类矛盾中突出一个“稳”字,处理群体上访问题时,如果方法稍有不慎,便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针对不同情况,扩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应对上访问题,积极稳妥解决实际困难。

四、积极预防,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及时、准确地在第一时间获得深层次、预警性信息,才能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为此,我们积极加强信访工作的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内容准确。强化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的管理培训,切实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转变工作作风,抢抓工作主动,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缺点、扎实工作,把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当做县上的一项长期工作,重中之重来抓,保证县委确定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结(一):2016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范文一: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我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营造了安定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了矛盾纠纷预警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稳控能力

——强化了预警、排查、化解三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社会稳定工作体系。20XX年,我街道充分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切实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依托街道的基层综治、调解组织,广泛发动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收集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报信息。

——加强了信息汇总和研判工作。今年以来,我街道重点抓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的提前预警,确保影响稳定的因素无一遗漏,为党政决策提供了及时信息和有效依据。

二、加强排调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来,我街道大力加强了排调室和基层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登记、有案卷、有人员,应配尽配,全面覆盖。我们建立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矛盾调解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努力提高基层矛盾调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内,各类矛盾纠纷10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起,排查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今年我们重点做好了“三项矛盾纠纷排查”:一是加强了针对天然气管道、石油管道南环线等土地借用、景观大道土地征用等过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体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了对安全重大隐患的排查,尤其是对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监控,化解相关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了对困难群体稳定问题排查。重点排查了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待业大学生、军队退伍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掌握苗头、控制及时、处置得当。

三、加强了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街道严格执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报告。在特定时期和重大节假日,组织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认真开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不断拓宽调解工作领域。

——健全了情报信息反馈机制,密切掌握影响稳定的纠纷动态和苗头,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报告。集中排查活动专题情况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做到一日一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表列入了综治责任制考核范围。

——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范畴。

——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学习培训机制,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了培训工作,重点培养骨干力量,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工作水平、调解能力,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今年以来,我街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客观地宣传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将矛盾纠纷排查与六五普法宣传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

范文二: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村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乡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我村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里春”为目标,充分发挥调委会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四无”村居目标,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为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我村一年来调处排查的情况如下:

一是稳定机构,完善网络。20XX年以来,我们利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及时调整充实了村调委会,补充了10多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进入调解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村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村共有调解小组长9名,调解信息员36名,通过强化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两个能力”(民间纠纷调处能力和调解协议制作能力),实现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达现场快、处置措施快、反映汇报快)。

二是细化措施,调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问题发生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件,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件,成功调处7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如2016年8月份,1组郭文镇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的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吵,各自纠集了十多人,持刀带棍准备火拼,一场恶性群体性械斗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由于我们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动态,调委会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扩大,把当事人双方请到村委会进行调处,说服,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了移位协议,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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