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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

时间:2016-01-23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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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一):告知承诺书

告 知 承 诺 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下属单位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告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一般事故,各类重伤事故不超0.5‰,轻伤事故不超1‰的指标。争创文明工地,文明工地指标为50%。

二、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公司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济发展与安全发展同步)。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自觉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满足法定规定,支持、关爱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确保对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并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积极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依法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和资料。

7、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不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队伍。

8、总承包的工程,应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权利、义务,不得将工程、工程的分部、分项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及个人。

9、单位负责人应有效控制并策划各项制度的建设、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大型设备拆装、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安全警示标志布置、重大危险源控制策划、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等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生产奖罚措施,实行现代安全信息化管理,确保单位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活、交通安全。

10、单位负责人在辖区范围内及时、如实上报公司所有施工工程项目,隐瞒工程上报,根据奖罚进行处罚。辖区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1、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事故调查、分析。

12、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政府规定的其它工作。

【告知承诺书】

三、有关事项

1、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权处罚。

2、本告知承诺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字生效。

3、本告知承诺书由主要负责人阅读签收,并承诺按此要求负责贯彻实施。

4、本告知承诺书一式四份,二份交单位负责人,公司二份,一份董事长、一份留存安全部入档。

工程部 主要负责人: 二O 年 月 日

告知承诺书(二):1-3告知承诺书

告 知 承 诺 书

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专用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制

1

2

【告知承诺书】

本机关就核发《成都市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告知如下:

一、法规依据

(一)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成都市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办法 二、条件

新建住宅建筑区划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住宅生活用水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并供水到户; (二)住宅用电按照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得使用临时施工用电;

(三)住宅的雨水、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需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的,应当经水务、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并确定临时排放的期限;

(四)住宅区附近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燃气管网镶接。住宅区附近没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负责落实燃气供应渠道;

(五)住宅区内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防等设施设备按设计规范配置到位;

(六)住宅区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连; (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政、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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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市场及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住宅建设工程分期建设,上述设施尚未建成的,应当有可供过渡使用的相应公共服务设施;

(八)按照住宅设计规范预留设置空调器外机和冷凝水排放管的位置;

(九)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住宅区内的绿化建设;

(十)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住宅区内停车库(位)的配置; (十一)住宅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隔离措施;【告知承诺书】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二)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三)水、电、气具备申请开通条件,雨水、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排放系统,电话通讯、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安防设施按设计规范配置到位的证明文件;具有电梯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住宅项目,应提供法定的验收合格报告;具有城市二次供水系统的项目,应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五)公安部门出具的街道门牌编号(复印件);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及使用条件的证明; (七)《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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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图像资料:住宅区与城市道路相连的出入口,住宅区绿化、停车库(位)、物业服务用房,按设计规范预留的空调器外机和冷凝水排放管的位置,按规划要求配建的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政、农贸市场及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分期建设的,住宅周边道路、场地及隔离措施;

(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材料。

因分期建设,暂未完成规划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应提交附近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和开发建设单位按时完成配套建设的书面承诺。

供电、雨水、污水排放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管网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部门同意的实施计划和临时措施,以及按时完成供电、雨水、污水接管工程的书面承诺。

四、行政管理要求

(一)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市(项目在五城区的)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手续,并提供相应资料(本告知承诺书第三条)。

(二)根据《成都市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办法》的规定,将对申请办理备案的新建住宅项目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现场踏勘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1、现场踏勘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工作证》、《行政执法证》。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在现场踏勘记录表

【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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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三):2016告知承诺书

告知承诺书

xx-xxx-x有限公司员工安全告知及承诺书

公司员工在办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将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1、进入办公室、楼梯、走廊楼梯、厕所等场所时,应注意防滑、防摔;乘坐电梯时遵章、有序;遇电器故障及时报修;了解大楼、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方案及熟悉疏散通道;了解安全生产、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消防“三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等安全知识;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安全出行。

2、自觉接受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增强红线意识,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办公、作业场所。

3、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人员及本岗位工作场所和各项设备的安全;不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不私接电源及安装电源插座;不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不使用自己不懂的通信和机械设备;不酒后或疲劳驾车;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外出查勘、作业时遵守相关制度,做好自我保护。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自觉接受、服从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管理,尊重安全检查人员的意见并加以整改。

我已收到公司的安全告知书,知晓了岗位的安全风险,并承诺愿意履行安全告知中提出的安全生产职责,如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X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 员工(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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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区(县)人事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就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一)《上海市人才活动条例》

(二)《人才市场治理规定》

(三)《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治理暂行办法》

二、许可条件

申请人才中介业务的企业,除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从事人才中介业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业务的应当具备:

1、企业名称能够体现人才或咨询服务;

2、企业员工中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的有5人(含5人)以上,其中人才中介师不少于1名;

3、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期一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商务用房;

4、具有必须且相关的办公设备;

5、具有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6、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网络服务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2、网络服务设备证实;

3、信息网络专职工程技术职员证实。

(三)申请培训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专兼职师资证实;

2、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实;

3、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4、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实

(四)申请人才测评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测评技术和软件证实;

2、相应设备证实;

3、专职评测职员证实。

三、许可证的办理

1、申请人应当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申办人才中介机构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书和已有的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关的材料,并索取《人才中介许可告知承诺书》;或向本区工商部分提交以上材料,由工商部分将收到的材料移交本行政机关。

2、本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及有关材料后即可核发有效期为三个月,许可业务为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的《上海市人才中服务许可证》。

3、本行政机关在申请人取得的临时性《上海市人才中服务许可证》到期后,对申请人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根据承诺履行情况颁发有效期为一年、载明许可开展的业务项目的《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申请兼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码证。

股权出资告知承诺书

本人(单位)申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公司)的股权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资公司),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单位)在股权公司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股权,不存在权利负担。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1)未实际缴纳的股权;(2)设定质押或被法院冻结的股权;(3)已出资其他公司的股权;(4)股权公司的股东约定不得转让的股权;(5)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不得转让或限制转让的股权。

2、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已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存在违反规定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3、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将在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前到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4、本人(单位)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股东(发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将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市场主体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和后置行政许可目录,申请人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或者将经营场所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五、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 诺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垃圾装运告知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管理,从源头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的规定,由甲方(安监站)告知,乙方(施工单位)承诺如下要求:

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1 、按照市容环卫局公布的装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名单,选择其中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装运建筑垃圾。

2 、进入本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环卫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3 、运输车辆符合本市对装运建筑垃圾车辆的车型规定和密闭要求。

4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良好,驾驶人员自觉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不超载。装运渣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容不整洁、车厢不密闭不出工地。

二、总包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1、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应当及时向受监安监站书面报告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处置方案(包括本工程施工节点、建筑垃圾装运计划及具体实施时间和措施等),控制建筑垃圾装运处置的不规范行为。

2 、总包单位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中,制定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场作业的管理要求(具体措施),落实建筑垃圾专管措施和人员职责,明确一名建筑垃圾运输责任人,负责督促做好车辆进场后的作业管理。

3 、建筑垃圾装运做到文明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风力达到5 级及以上时应当停止作业,待运建筑垃圾做到密闭遮盖存放。

4 、工地大门内设立车辆冲洗设备,总包单位督促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况整洁完好,严禁“滴漏跑冒”的车辆驶出工地。

5 、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禁进场装运建筑垃圾。

6 、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7 、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作业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接受舆-论、社区及市民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回复投诉人。

三、 总包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监理,及时改正建筑垃圾装运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四、 总包单位如有违反建设工地建筑垃圾装运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告知方: 负责人: 承诺方: 负责人:

告知承诺书(四):2016人防告知承诺书

人防告知承诺书

人防办就政务服务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权力公开方面

人防办共有行政职权事项26项。这些职权事项将在7月30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人防办网站、报纸等载体陆续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单位郑重承诺,保证清单之外不设权,一经发现或群众举报,我单位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二、简政放权方面

我单位现执行旗本级行政许可5项、行政征收2项。精简审批事项后各执行一项,人防工程建设审核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目前,全部在旗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上三级陆续下放的审批事项,保证全部承接到位、执行到位。

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减少非法律明确规定的要件提高审批效率。人防工程建设审核由原来3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由原来7个工作日,改为现在的即收即办。

三、窗口服务方面

1、首问负责,及时告知。我单位选派业务过硬、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作为服务“窗口”第一责任人,全权办理审批事项。对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将办理程序、法律依据、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一次告知。人防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进行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根据内发改费字[2016]87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积极主动办理。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窗口”服务人员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做到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态度热情、耐心周到,充分体现人防机关“准军事化”管理人员的良好品德修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3、限时办结,力求高效。坚持勤政廉政,依法正确行使职权,自觉遵守执行廉政准则和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对属于人防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主动跟进,限时办结;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的要耐心说明,做好解释工作。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举报电话:0476—6360788

丹东市人防部向全社会承诺

我代表丹东市人防办郑重承诺: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主动作为,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工作。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按规定办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和审批手续;认真履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职能;严格按照人防工作制度、职责、程序和纪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二、实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涉及人防部门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行政处罚的相关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和处理结果。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人防审批,规范人防执法,增强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不违反工作程序办理人防业务,法定工作日不空岗,不推诿扯皮。在服务中做到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快捷办理,提高效能。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许可条件的,立刻办理,绝不拖延;对材料不齐,无法立刻办理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不能办理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四、坚持廉洁自律。健全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严禁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做到廉洁从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人防服务形象。

五、实行责任追究。我办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本人将通过媒体公开道歉并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监督。

我办投诉、举报电话:2152417

人防验收承诺书

致:寿县人防办公室

我公司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投资建设的安徽新桥生态酒店

(绿水雅客)工程项目,因考虑酒店的整体使用功能,目前正在申请增加项目的建筑面积-----调整容积率;所以未能及时向贵部门提供人防质量监督所需的资料,给贵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l/2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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