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总结 > 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7-30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www.gbppp.com--工作总结】

  2017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范文【1】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林业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xx市2017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检查考核评分标准》[x市林函(2017)219号]的通知精神,围绕全年林业工作重点,求实创新、扎实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依法行政方面
  (—)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我局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规范整治活动,以加强和改进林业行政执法为重点,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规范整治活动。
  一是严把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清理不具资格的执法人员。
  根据x市林函(2017)184号通知精神,我局共审核上报办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人员31人。
  二是规范委托执法,清理纠正委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调查取证程序,统一执法文书格式。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
  集中整治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意识不强、执法不充分、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不规范”四不问题,促进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充分执法、规范执法,树立林业执法权威和形象,为林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继续深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
  继续深入推进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林业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落实林业信息公开的制度保障。
  林业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推进林业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继续清理调整林业行政审批项目
  一是全面清理精简林业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布林业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开调整情况。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规范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理。
  三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抓好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林业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及时落实到位。
  四是加大对林业行政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问责力度,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根据夹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公布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2017]-40)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照省上公布的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林业部分),根据夹江县实际情况,针对我局多年来所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
  经夹府发[2017]23号批准公布,我局行政权力运行目录149项。
  其中,行政征收2项,行政处罚101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
  经清理后共减少县本级各项行政权力25项。
  并且全部都已录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实行网上办理,阳光操作。
  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管理和木材运输与治理“三乱”方面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7]250号)和x市林函(2017)21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从2017年11月起将全县22个乡镇的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由局领导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四个片区的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为我县开展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20xx年,根据市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木材检查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市林函(20xx)59号]精神,在全县集中开展了木材检查站专项整治工作后,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木材检查站及其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林业执法形象,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我局机构不减,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对木材运输和公路“三乱”方面保持高压态式势,进一步促进了全县木材检查执法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平、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实现了全县无乱设检查卡点、无乱收费、无乱罚款、无安全事故的“四无”目标。
  三、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为进一步释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活力,大力发展现代林业,民生林业,着力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继续完善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工作,以县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将完善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工作纳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并安排部署。
  一是组织开展确权颁证“回头看”。
  对明晰产权过程中勘界确权不细致、合同签订不完善、登记发证不规范、错登、漏登、重登林权的进行核查纠错,对已经确权登记的尽快核发林权证,对联户承包和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将份额量化到户、林权证发放到户。
  二是认真做好纠纷调处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组纠纷不出村,村纠纷不出乡,乡纠纷不出县”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化解,将林权纠纷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内容,及时调处化解林权纠纷,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做到一般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
  三是加强林权管理工作。
  明确机构、落实人员做好林权日常动态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林权管理有关规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林权档案管理工作。
  (二)依法规范林权流转秩序。
  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性质和林地用途前提下,引导林权依法、公开、公平、有序、规范流转。
  一是加快林权流转法制建设。
  加强林权流转法规政策宣传,推动制定集体林权流转地方性法规,按照统一规范的林权流转格式合同,细化流转程序,依法规范各类林权流转行为。
  二是推进林权流转平台建设。
  以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流转平台为依托,建立了林权流转交易公开市场,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政策咨询、合同鉴证等公益性服务。
  三是加强林权流转监督管理。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林权所有者意愿,严禁搞强迫命令。
  严格执行林权流转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对流转主体、程序、合同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林权流转通过公开市场交易。
  切实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林权流转监督管理,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四、森林保险工作
  我局专门指定落实了森林资源管理股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森林保险工作,纳入森林保险面积为25.4万亩。
  现已完成森林保险面积为14.25万亩,保险金额10684万元,保费金额17.1万元。
  今年受灾3起,面积194亩,己赔付金额57507元。
  林木受灾后都能及时定损和足额赔付。
  五、林下经济和林业专合组织建设情况
  1、林下经济。
  我县林下种植面积为3万亩、产值3546万元。
  林下养殖面积2000亩、产值2000万元。
  辖区内森林景观利用面积为1万亩、产值5000万元。
  辖区内无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企业。
  2、林业专合组织建设。
  我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数量为7家。
  产值4000万元。
  入社人数为13433人。
  解决农民就业人数为:2万多人。
  六、征占用林地情况
  我县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13宗,面积13.5945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面积13.2165公顷;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3780公顷。
  七、木材运输证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情况
  截止11月30日止,我县共依法办理出县木材运输证:750份,材积13500立方米。
  受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149份,主伐蓄积2432.4m3、面积180公顷。
  2018年我局将继续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加大对林木采伐迹地和征占用林地的检查,加强依法行政,确保我县林业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


  林政管理工作要点【2】
  20xx年,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林业中心工作,以森林限额采伐和林地管理为核心,坚持改革创新,突出服务为民,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健康森林”建设,确保20xx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活立木蓄积净增1500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935亿亩以上。
  一、紧扣生态和民生,全力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
  1、强化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政府将“公益林保护建设”列入了政府为民办实事15件工作之一,工作成效的高低系关林业行业的声誉和政府的公信力。
  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来推动。
  要细化推进措施和考核办法,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省兑陨瞎?媪止芑っ婊?轿宦屎筒钩プ式鸱⒎诺轿宦示?锏?00%。
  2、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
  尽快完成公益林本底调查成果汇总,摸清公益林资源现状,进一步确权到户,完善公益林禁伐限伐及公益林区划界定协议,建立公益林管护队伍,签订完善公益林管护合同,强化公益林管护考核,落实公益林管护任务和责任。
  3、提高公益林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湖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加快出台《湖南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规范》,建立公益林管理台账,加强公益林数据库建设,推进公益林信息化管理,提高公益林管理水平。
  二、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资源林政管理新机制
  4、稳步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
  抓紧出台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政策,建立健全采伐伐区设计分类管理机制,引导森林经营者自主采伐、自主管理,简化林木采伐申请,规范审批程序,推行采伐办证“一站式”服务,建立便民高效的林木采伐审批机制,最大限度简政放权,真正做到“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活”,确保林农对森林资产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得到充分落实。
  5、继续推进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
  浏阳市、绥宁县、华容县、桑植县、资兴市、双牌县、靖州县、洪江市是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单位,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森林可持续经营作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一项战略举措来抓,进一步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落实《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规划》,采取措施引导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出台相应政策保障方案顺利实施,力争为全国推广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提供好的经验。
  6、开展公益林补偿机制改革试点。
  按照分类补偿、分区施策的要求,探索不同保护等级、不同功能定位的公益林管护政策、经营措施和补偿标准,激发经营主体参与保护的积极性;试行资源使用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创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扩大生态补偿资金增量,增强公益林保护发展后劲。
  7、加快推进木材运输管理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具体实际,完成《湖南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凭证运输木材名录》修订工作,最大限度地精简木材凭证运输审批,加速木材商品流通,促进木材市场繁荣。
  8、完善林地管理制度。
  建立林地管理台账制度;主动跟进林地统一确权登记改革;研究林地定额奖励和占用征收林地限批措施;探索林地定额分配使用管理新机制,妥善解决林地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矛盾问题,积极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
  9、规范活立木移植管理。
  出台《湖南省活立木移植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严格控制审批数量,减少大树移植进城,引导树立正确的绿化理念,推动城乡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三、建设“健康森林”,努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监管
  10、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对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责任制考核机制和办法,督促落实奖惩兑现,逐步增强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
  11、严格林地红线管理。
  切实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范,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全面抓好林地定额管理和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工作;强化使用林地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打击力度,重点遏制政府性违法行为,严防林地流失。
  12、切实强化采伐源头监管。
  建立健全采伐源头管理制度,增强源头管理工作合力,实现源头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以森林采伐限额年度核查为重点,组织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辐射面和威慑力,逐步扭转源头管理不利局面,减少森林资源隐形消耗。
  13、加大木材运输检查执法力度。
  进一步强化木材运输检查执法层级监管,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办案监督指导,督促落实案件呈报和追溯制度。
  切实加强木材检查站“五统一”建设,调整木材检查站布局,对无编制、无经费、木材流量小的检查站进行合并或予以撤销。
  进一步健全“固定检查为主,流动巡查为辅”的木材运输检查机制,充分发挥流动巡查的辅助作用,集中力量抓好源头管理。
  14、加强木材经营加工行为监管。
  规范木竹经营、加工行为,促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和林业产业有序发展,严把准入门槛,对消耗木竹资源较多的造纸厂、木片厂等经营、加工单位和规模较大的木材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加工行为。
  四、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资源林政管理基础
  15、 全面摸清森林资源家底。
  统筹抓好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湖南省第七次复查和“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完成本次森林资源数据库建设,准确掌握全省森林资源情况,为下一步编制规划、工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16、扎实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
  认真总结衡东、湘阴两县林地年度变更调查试点经验,科学制定20xx年全省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强化责任意识,严把调查质量关,扎扎实实抓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建立林地“一张图”更新与应用机制。
  17、启动“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认真总结分析“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开展森林采伐限额编制调研,研究利用“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森林经营方案、集体林采伐管理政策、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要求等编制“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的思路和方法。
  18、力抓资源林政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上管一级制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进一步理顺资源林政管理体制,健全基层资源林政管理队伍,理顺管理关系,完善协调机制。
  以干部轮训、警示教育、资质培训等为重点,分级组织各类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出一支守纪律、讲奉献、能战斗的好队伍。


  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3】
  今年以来,我们在局党委、局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林政科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克难求进,开拓创新,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总结如下:
  一、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成效。
  防火办作为全市护林防火主要组织机构,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备足配齐扑火物资。
  去冬今春,全市共添置风力灭火机50台,灭火弹5000发,灭火水枪150支,扑火服150套,对讲机90台。
  同时,也比较注重对扑火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在扑火救急时能真正发挥其功效。
  二是深入宣传发动。
  年初,市防火办出台了《市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并确定每年3月20日至4月20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月。
  今年,市防火办组织了“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去冬今春,全市共制作印发通告1.2万份、宣传标语2.5万余条、防火传单10万余份、大型宣传牌23个。
  三是加快队伍建设。
  目前全市共有森林消防队15支320人,其中市专业森林消防队1支80人,并专门购置森林消防水车和运兵车,集中管理、训练,做到生活集体化、管理规范化、行动军事化,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扑救效率。
  去年11月以来,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过火面积0.5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0.23公顷,没有发生较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火灾发生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面积分别比上一个防火期下降了67.1.1%、98.9%和98.7%,受到了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表彰。
  二、热情服务,规范程序,严格林地审核审批管理。
  在林地管理中,我们十分注重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正确处理好规范林地管理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使各地对林地使用的法制意识加强,手续规范,操作合法。
  在林地使用报批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把关,慎重操作,搞好服务,方便基层”的工作方针。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同各种违法乱占滥用林地和破坏林地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制度。
  对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必须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我们能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办理林地征收占用手续。
  至今年11月份共征收占用林地面积6.5264公顷,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用地3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8.0544万元。
  三、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和《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于年初开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多次举办培训班,并邀请华东院的专家进行授课,使各级林技人员掌握了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工作方法和质量要求。
  为我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针对我市林地面积大、专技人员相对较少的现状,我们采取引进强援的办法,与国家林业局华东勘测设计院进行合作,通过业务承包,技术指导等形式共同合作开展此项工作。
  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为了准确掌握各单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整体把握全市的规划编制进度,我们实行专人包镇联络制,抽调六名林技人员分六个小组进行分片承包。
  定人定镇开展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协助华东院的技术人员收集各种资料,负责对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收报,并帮助解决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真实。
  四、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森林资源。
  市农林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履行查处破坏森林、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职能,是全市保护林业生态安全、实施行业行政执法的一支新生力量。
  大队坚决落实上级依法行政一系列指示精神,着力提高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改进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共接警39起,出警156人次,立案15起(其中移送刑事案3起),罚没款额1.7万余元。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我们积极贯彻“加强资源管理、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针,加强对野生动物经营单位的管理力度,从严打击违法经营,加强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源头管理。
  一是利用“科技三下乡”、“广场科普宣传”的机会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野生动物保护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社会认知度。
  二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局的统一安排,在长假和节日前夕对野生动物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检查,今年我市共查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8起。
  通过对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检查,使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秩序,增强守法经营的意识。
  三是加大野生动物救护力度,努力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侯鸟迁徙通道。
  救助野生动物17起,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条(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条(只),物种涉及蟒蛇、巨晰、鹰、黑天鹅等。
  同时设立省级候鸟疫源疫病观测点3个,国家级观测站点1个,保证了侯鸟迁徙通道的畅通。
  五、加强木材流通市场管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秩序。
  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林产业发展迅速,木材加工企业数量众多,在册登记已达160多家,产品涉及竹木地板、模板、电缆盘、消防器材、木质包装等众多门类,对森林资源的依存度越来越明显,为依法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木材经营加工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木材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加强木材运输检查,实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是《森林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宗旨是要加强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区的源头管理,切实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
  木材检查站加强对木材道路凭证运输的检查工作。
  今年度,木材检查站办证点共办理各类运输证、检疫证9012份,收取检疫费19.0715万元;检查竹木运输车辆1760余辆次,查处违章运输行为304起,其中立案52起,结案52起,变价14.684万元,补缴育林金6.1695万元。
  我市作为松材线虫病疫区,为控制疫情的人为扩散蔓延,我们把松疫木流向和安全利用的监督检查作为平时一项常规工作重点管理。
  管理上坚持疫木运输两证齐全,凭木材运输证和疫木特别通行证运往具有资质的疫木安全利用单位,对不具资质,擅自调运和使用疫木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尤其是对电缆盘生产企业重点关注。
  同时加强对松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松疫木真正无害化利用。
  明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xx年,林政科在局党委、局行政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充分协调,积极配合,务实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抓,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林地占用征收的稽查和监督工作,规范林地的使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行为。
  2、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做好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工作。
  3、做好“引水上山”试点工程,积极推广以水灭火。
  4、按照国家及省关于木材运输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木材检查站建设及木材加工企业的管理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4】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从强化林地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了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了我市森林资源,圆满完成了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任务,实现了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现就我局20xx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森林采伐管理
  采伐计划的申报与分解。
  20xx年,省、州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为9.42万立方米(公益林:1.39万立方米、商品林8.03万立方米)、楠竹17.44万根。
  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将20xx年森林限额采伐指标分解到了15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及林业生产管理单位。
  按照鄂政办发[20xx]33号、恩施州林发[20xx]38号及利政办发[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审核审批了国有(合)、乡村林场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9-10月,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制作了《利川市20xx年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分别经省林业厅和州、市林业局审核,批准我市今年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169.1公顷,采伐蓄积26046立方米、出材16951立方米,涉及甘溪山等6个国有(合)林场、凉雾乡等10个乡(镇)、村林场的74个伐区,共计小班101个。
  限额采伐执行情况。
  截止11月28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754份,实际采伐林木6.08万立方米,为年度采伐计划的64.5%。
  其中,公益林采伐0.97万立方米,占计划数的69.8%。
  商品林采伐4.6万立方米,占计划的57.3%,其中,国有国合及乡村林场实施人工商品林采伐130.5公顷,采伐蓄积1.95万立方米,分别占设计数的81.6%和82%。
  抚育采伐0.51万立方米 (占商品林计划)。
  采伐楠竹2.3万根,占计划数的13.2%。
  森林采伐管理。
  一是实行网上办证,各乡镇采伐证核发员都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认真填写和网上送审采伐申请表,经审核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是落实采伐责任管理,国有(合)林场、乡村林场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均与市林业局签定了《人工商品林采伐责任书》、《人工商品林采伐现场监管责任书》。
  三是落实采伐监督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采伐限额,据实分解到各村,各村的采伐由驻村森林管护员监督实施。
  6月以来,对全市林木采伐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对违法采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各采伐和采伐监督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档案。
  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经判读点和抽查采伐地块的检查。
  为衔接采伐证核发全国网上系统的运用,及时申报了各采伐管理单位的采伐证核发员参加12月份省厅将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二)木材流通管理
  木材运输。
  及时指派人员参加了全国木材运输信息系统培训学习,并严格按规定通过网上系统共办理木材运输证1155份,运输木材2.05万立方米。
  经营加工。
  建立了我市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管理制度,要求各管理单位加强对经营加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加工使用木材台账、违法经营加工查处登记等。
  对全市133家木材经营户、加工户、54份木材经营户、37份木材加工户的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核,对年检合格企业增设了视频监控设备。
  对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取缔非法经营加工场、点、店16家。
  (三)林地管理
  按照《森林法》及《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按程序对对全市征占用林地进行了审核和报批,全年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申请46宗,办理审核同意书45份,共征占用林地37.9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07.15万元。
  其中,长期占用林地12宗,占用林地22.55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50.53万元。
  临时占用林地34份,占用林地15.44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56.62万元。
  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52起,占用林地8.33公顷。
  去冬今春,对20xx年长期占用的0.723公顷林地进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并对造林地块进行了检查和验收。
  为迎接国家林业局的检查,6月以来,我局组织对全市近三年来占用林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到期使用的林地,进行了清收或续办了手续,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了处罚,及时进行林业生产条件的恢复或责令补办了占用林地手续。
  (四)依法行政及林业行政执法
  推行政务公开。
  林业法律法规种类多、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现行的有关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职权、林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审批依据、审批内容、审批机关等进行了公示,对林业规费征收的政策规定、标准等实行政务公开,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
  根据市政府法治办的要求,对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新办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考试,对31名考试合格人员核发了《行政执法证》。
  林业案件办理。
  全年共审批林业行政案件680起,其中,盗伐林木5起;滥伐林木167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违法运输木材、收购木材238起;违法经营、加工木材215起、违法占用林地52起;违法收购野生动物1起;违规野外用火1起。
  在审理的案件中,共没收木材5836立方米;追缴违法所得9.97万元;罚款244万元;没收绿化树木、苗木111株。
  森林公安共受理林业刑事案件17起,其中:移送起诉4起,取保候审7起,网上追逃3起,刑拘1起,在侦2起。
  森林资源管理专项行动。
  根据利林发[20xx]24号、恩施州林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在去年12月以来开展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基础上,3月,结合全州的“春雷”行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拆除了无证经营加工锯台27个、有证未年检锯台37个,对10个年检未到期锯台进行了整顿,查处违法经营案件6起,没收违法经营加工木材81.6立方米。
  林业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办理。
  全年共受理林权纠纷行政诉讼案件42起、行政复议案件8起。
  调处林权纠纷152起,还有87起林权纠纷正待调解。
  11月上旬,顺利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检查。
  (五)普法宣传
  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及市“六五”普法方案,制定了本系统“六五”普法方案。
  为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制作了林地保护与利用、林木采伐、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12.4”法制宣传日进行了宣传。
  (六)木材检查站管理
  我市现有四个省际木材检查站,随着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有的检查站逐渐失去了应有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切实发挥各木材检查站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职能,根据鄂林资[2010]259号文件精神,20xx年,按照20xx年拟定的检查站调整方案,已将白龙塘木材检查站由建南镇中步营村三组迁址至建南镇明星村十三组,目前相应设施正建设之中。
  7月下旬,按照鄂林办资[20xx]61号精神,组织柏杨坝等四个木材检查站站长到省林业厅参加了林业法律法规、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行政执法、全省木材运输管理系统运用等知识培训。
  (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截至11月28日,林权中心接待林权办理、及林改政策咨询1453人次,办理林权登记1530宗,林权登记6.02739万亩(包括林权初始、变更、流转、遗失补证面积),其中流转林地(包括赠予、入股、合作经营)269宗,流转林地面积1.39129万亩,流转金额261.6168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笔,抵押林地0.1290万亩,贷款2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和政策因素,导致有些行政案件不好定性,难以处理,资源管理工作存在很多矛盾;因人们的习惯认识或对林业政策的不了解,对林业发展与利用存在误解,导致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林木采伐监管点多面广,采伐监督管理过程较为复杂,林业站工作人员受经费和精力所限,林木采伐者对林业法规政策不甚了解等,少数地方还存在滥伐林木现象。
  三是群众对林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缺乏认识,随意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时有发生。
  个别地方政府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而忽视了依法利用林地,造成了工程上了马,也违法使用了林地。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按照州、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木材采伐管理
  加强《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们按计划凭证采伐林木意识,从源头上加强林木采伐管理。
  严格按省、州下达的年度木材采伐计划,及时合理地分解年森林采伐限额到各乡镇,保证农民用材的正常采伐。
  加大对全市木材采伐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公益林、商品林采伐审批程序的监管,加强对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工作的监管,加强对申请采伐目的和所采伐木材的流向的监管。
  组织人员对来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根据省、州下达的年度商品林采伐计划,结合各单位的采伐申请,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组织搞好作业设计,并及时将设计说明书上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督促各获准采伐的单位严格按人工商品林采伐设计说明书组织实施、搞好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年度木材采伐、调运、迹地清理和更新等工作。
  (二)木材流通秩序管理
  定期对各木材经营加工厂点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力量对木材来源进行检查,对无证、违法、违规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进行清理整顿,保障全市木材经营加工有秩局面。
  进一步完善木材经营加工监督机制,完善木材流通监控设备,让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在可控范围内进行。
  加大对木材运输检查的监管力度,监督并指导各木竹检查站认真开展木材运输检查工作。
  对路网建设形成的木材运输监督检查盲区,要按有关规定,提出合理建议,出台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三)严格林地管理
  深入宣传林地保护与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正确引导和督促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严格按《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和规划设计。
  对重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积极协助其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搞好部门服务。
  定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清理。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管
  搞好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严格行政案件审批,督促各委托执法单位的行政案件定性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得当、处罚文书填写规范、处罚程序合法、归档材料完备齐全。
  (五)严格按行政审批流程办理行政审批项目
  注重办证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能力和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木材经营加工等行政许可证件,并对所办证件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验审。
  (六)加强林业普法宣传
  充分利用“六五”普法平台,在搞好普法宣传的同时,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服务生态建设,服务林业改革,服务林业经济发展。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594150/

推荐访问:林政资源工作总结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