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录大全 > 说说大全 > 上海残疾人保证金

上海残疾人保证金

时间:2015-08-04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www.gbppp.com--说说大全】

上海残疾人保证金(一):上海市残疾人优惠政策一览表

看看您的企业雇佣残疾人员工的意义:

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上海共有各类残疾人约94.2万,占全市人口总数的5.29%。

由于身体机能的部分缺陷或缺失,以及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误解和能力的不认同,残疾人在择业和就业过程中一直面临这巨大的障碍。没有工作,对残疾人来说,不仅意味着基本生活的难以维系,更意味着他们的社会价值将不能得到实现。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帮助残疾人获得适合自身的就业岗位,不仅是社会关心关怀残疾人的一种表现,是残疾人改善生活提高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更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社会文明成果的享受者,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帮助他们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

了解一下您企业的法律义务:

2007年2月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须按在职职工1.6%的比例安排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残疾人就业,对符合其招收、招聘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录用。

上海市政府82号政令,即《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规定: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须按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残疾人就业(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除外)。安排一名盲人就业,可按两名残疾人计算。如果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6%的比例,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成5‰滞纳金。

上海残疾人保证金(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上海残疾人保证金】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1]

2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3残保金缴纳方式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上海残疾人保证金】

二、用人单位通过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附注:

1. 《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

2.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自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上海残疾人保证金(三):2015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解读

最近,很多单位先后收到了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寄发的《关于征收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信息》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通知书》,部分单位的人事或财务就有关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政策以及缴纳方式等问题进行咨询,本刊就企业所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一、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残保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按照在职职工人数百分之一点六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符合其招收、招聘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录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前款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其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市政府第82号令)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可见,政府部门征收残保金于法有据。从实践上看,全国各地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征收残保金。残保金从本质上来说,属于政府性基金,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向用人单位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仅能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还能为残疾人提供平等参与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有利于残疾人拥有健全的人格,促进家庭和睦,实现社会稳定、文明和进步。劳动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残疾人享有《宪法》赋予的劳动就业权,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经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指出:要尊重差异,接受残疾人是人的多样性的一部分和人类的一分子;因残疾而歧视任何人是对人的固有尊严和价值的侵犯;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其中包括就业均等机会。应该认识到,残疾人由于受生理或心理上的限制,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就业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不是对残疾人的施舍,而是社会各界应有的责任。征收残保金的目的也不是政府部门为收钱而收钱,而是督促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当然,由于单位情况的不同,有的单位确实无法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通过缴纳一定比例的残保金,为支持保护残疾人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当前本市残疾人就业形势如何?

截至2015年,本市持证残疾人总数合计401318人,占本市户籍人口的2.79%。其中,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周岁,女性16-49周岁)残疾人164510人。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一是对分散就业中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未按比例安排的征收残保金;二是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在税收方面给予退减税的优惠政策;三是对残疾人非正规就业和自主创业,分别实施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庇护性就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等举措;四是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本市的残疾人就业工作,已经形成以分散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为主、以非正规就业和自主创业为辅、多种就业形式并存的格局。2015年,城镇残疾人在业人数66575人,其中按比例就业37017人,集中就业14532人,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6631人,公益性岗位就业4979人,辅助性就业3416人。农村残疾人实际就业25709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5317人,其他形式就业20392人。

尽管本市通过一系列的扶持措施,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但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制约,残疾人的就业层次仍处于较低水平。目前,由于社会上一部分人认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和福利企业的事,与自己无关,这种不正确的想法导致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尚不浓厚,也使得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难度不小。

三、哪些单位需要缴纳残保金?

本次残保金的征收范围是本市辖区范围内截至2015年12月份参加本市城镇基本保险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简单来说,截至2015年12月份参保的本市单位,安置残疾职工的比例未达到1.6%的,原则上都应缴纳残保金。

四、如何申报安排残疾职工的就业情况?

有残疾职工的单位应于2015年规定的时间内(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根据通知要求携带以下资料至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安排残疾职工的就业情况。

1、《单位残疾职工名册》(加盖行政公章);

2、新增残疾职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如安置法定就业年龄内,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还需要提供:(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2)《学历证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原件、复印件或《学历鉴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原件、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行政公章。

单位申报结束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会将相关信息和内容提供给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据此进行相关数据调整,生成单位应缴信息。逾期未办理申报手续的单位,将依法征收残保金。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当依法与残疾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得逃避参保的缴费责任,以维护残疾职工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否则,将影响应缴纳残保金的核定。

五、如何计算残保金?

残保金的征收遵循“按实征收”的原则,“缴纳残保金基数”以单位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准,以应缴比例(1.6%)与单位安置残疾职工比例之差作为实际征收比例,计算单位实际应缴纳的金额。具体计算口径如下:

以今年为例,缴纳2015年度残保金的基数主要包括2015年当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及在2015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间通过办理补缴、申报录入、退帐、缴费基数调整等业务变更涉及调整的2015年的缴费基数。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不等于缴费金额。

例如,某单位2015年度每位职工都按照4000元的缴费基数缴费,则每人每月缴纳的社保费为4000×45.5%=1820元,在计算缴纳残保金的基数时,是根据4000元计算,而不是1820。假设该单位2015年每月都有10人缴费,且没有办理过补缴、申报录入、退帐、缴费基数调整等业务变更,则缴纳2015年度残保金的基数为4000×10×12=480000元。

“单位月平均人数”按单位2015年账户月平均人数核定,包括已办理封存手续的人员。单位经办人可以根据2015年2月至2015年1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的账户总人数按月累加后除以实际缴费月数来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取整数。

根据以上统计口径,举例说明残保金的计算办法。比如,某单位安排了25名残疾人,月平均人数为1612人,则单位残疾职工的比例为25/1612=1.5509%,不到1.6%,需要缴纳残保金,实际缴纳比例为1.6%-1.5509%=0.0491%。缴纳残保金的基数为49327142元,则实际应缴纳残保金的金额为49327142×0.0491%=24219.7元。另一单位未安置残疾人,缴纳残保金的基数为1181541,则应缴纳残保金的金额为1181541×1.6%=18904.7元。

上海残疾人保证金(四):2015依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依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前夕,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在这里主持召开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残联和全市12.5万残疾人向参加今天会议的汪书记、周市长、罗秘书长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向一贯关心与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下面,我代表市残联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报告近几年来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我市有12.5万残疾人,其中处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8.7万。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和发展权,既是解决残疾人根本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1998年省政府颁布实施《湖北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即省政府145号令,明确规定了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1999年,市政府向全市各部门转发了省政府145号令,并批准成立了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省政府145号令明确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市残联在深感责任重大的同时,敏锐 地抓住这一契机,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解决残疾人根本问题,扩大残联影响,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破口,作为残联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省政府145号令,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和残疾人勤奋工作、自强不息的典型,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就业的氛围。另一方面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工作专班,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核查,始终坚持以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目的

在开展省政府145号令的执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目的,以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手段。我们执法人员深入各用人单位认真核查残疾人安置情况,向那些未达标单位积极推荐残疾人就业。对一些单位录用残疾人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要求单位予以补办;对有些单位长期让残疾职工待岗居休或同工不同酬等现象及时指出,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东贝集团以前由于安排残疾人没有达标,每年缴纳10多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5年在市残联的指导与协助下新安排了40多名残疾人就业,“安残”比例超过了1.5%的规定,当年市残联不仅没有征收东贝集团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还报请市政府给予该公司1万元的奖励。去年东贝集团又安排了几十名残疾人就业,目前残疾职工已达90多人。

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用人单位共分散安排了3210名残疾就业,其中近5年新安置681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已成为我市残疾就业的重要渠道。

三、严格执法,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了有力促进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我们按照省政府14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没有达到比例的单位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第一,规范操作,依法行政。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在执法过程中能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我们还认真遵守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环境的有关规定,避免了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违规执法的发生。第二,以情动人、文明执法。对一个单位,每年从年审、核查、到推荐残疾人就业,下达缴款通知书,最后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常常要跑一、二十次。我们提倡的是“跑断腿、磨破嘴”的精神。有一位执法人员给某单位送达缴款通知书时,对方一连三次将通知书扔到地下,我们的执法人员每次都耐心地捡起,终于感动了该单位的领导。正是这种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我们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到了绝大多数单位的理解与支持。第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一些既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经再三协商无效后,为了维护省政府145号令的严肃性,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我们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2年,我们对8个用人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0多万元,有力推动了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四、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几年来,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0多万元。2002年前全部按规定纳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2015年后进一步纳入市财政预算内管理,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和市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了报批制度。经有关部门多次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检查,认为账目清楚,无挪用和乱开支现象。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除用于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建设外,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扶持残疾人就业。近几年来,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逐步加大,仅去年市残联就免费培训1200多名残疾人

上海残疾人保证金(五):2015残疾人联合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1篇:县残疾人联合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过去的半年,我县残疾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半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构建海岛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___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全年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一)扎实细致地做好调查前的筹备和摸底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以残联系统为主组织的一次全国性大规模社会调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抽样调查工作会议和文件有关精神,县残联从去年__月到今年_月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下进行了抽样调查工作的筹备、培训、摸底等工作,为_月_日抽样调查的入户调查奠定了基础。为了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今年_月份制定了《**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调查目的、对象、范围、时间、阶段等内容;于_月__日,召开了**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动员大会,并相继制定了《**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现场调查方案》、《**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方案》、《**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安全预案》,明确了各部门、调查队人员的任务及工作,为现场调查乃至整个调查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认真做好抽样调查现场入户登记工作

我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经过筹备、摸底阶段后,县抽样调查队工作人员从_月_日至_月_日,对**镇***,**镇的***,**镇***,**镇的***八个调查小区进行了现场入户调查,共调查户数____户,调查人数____人,见面____人,健康检查___人,入户率___%,见面率__.__%,检查率___%,各项技术指标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我县调查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市、县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乡镇及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县调查队按照全国及省统一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标准,扎实工作,控制进度,注重总结,摸底、入户登记、残疾筛选、残疾鉴定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向各级政府及省、市残联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认真做好调查后期各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质量验收

现场调查结束后,县抽调办从调查队中挑选了__名骨干,组成了新的精干团体,开展调查后期的各项工作:一是做好调查质量自查工作。从_月_日至_月__日,县抽调办组织调查员对所有调查表进行审核,各项指标数据进行仔细的计算,核对和逻辑审查,发现有漏填、漏圈和不明之处采取及时补写和电话询问等重新调查或再次入户的方式进行确认,以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好报表质量关。二是做好快速过录汇总、县级编码、县级质量验收、县级交叉验收。三是认真做好全面总结,文件资料的归档等其他工作。目前,由于我县报表质量高,装订规范合理,因此已以良好的质量通过了省级质量验收。

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问题

(一)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

通过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今年上半年县残联在福利企业新安置了__名残疾人就业。同时还积极推行按比例就业政策,使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取得劳动报酬,解决劳动问题。

积极争取参加首届中国残疾人企业成果展,落实参展企业及产品。为了能给我县的残疾人企业提供一个展示自身价值的舞台,创造一个相互沟通、经济联谊的载体,也为能让全中国深入了解我县的残疾人企业、支持帮助残疾人企业搭建一个平台,县残联积极向省、市残联争取“首届中国残疾人企业成果展”摊位,经过争取**县**电机电器厂成为**市唯一的一家残疾人企业将于_月上旬赴**参加此次成果展,参展产品为企业电机产品与银杏茶。

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催讨工作与征收准备工作。继续做好__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催讨工作,通过劳服所工作人员与地税部门的有关同志下企业耐心解说,上半年共追缴__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_____元;全面做好__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准备工作,至_月底,已对部分征收单位的总职工数与残疾职工数的进行了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l/152864/

推荐访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