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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供应商考核制度

时间:2015-08-02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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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供应商考核制度(一):供应商管理考核制度

供应商管理考核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控制采购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规范对供应商的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权责部门

1.商品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第2章考核组织与实施

第3条工作程序

1.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并将其作为评定的依据。

2.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并报总经理审批。 4.定期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 第4条考核周期

对供应商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于下月——日前完成,年度考核于下年度1月____日前完成。

第3章考核内容

第5条考核内容

1.供应商月度考核项目及权重如下(满分100分) (1)品质评价(40分):采购部及质检部每月统计供应商供应材料的质量合格情况,进行评分。

(2)交期评价(25分):考核供应商按时交货的能力以及补货达成情况等。 (3)价格评价(15分):是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状况进行评估。 (4)服务评价(15分):对供应商的反应速度、增值服务等项目进行评价。’ (5)其他评价(5分):包括供应商的社会责任感、供应商品牌知名度等。 2.月度考核表详见附表1。

第6条月度考核由采购部供应商管理主管和专员负责。年度考核由供应商考核小组进行考 .采购部经理进行审批。 第7条年度考核计分标准

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得分×70%+年终考核得分×30%

第4章考核结果应用

第8条考核等级确定

【商品供应商考核制度】

根据月度和年度考核绩效标准,将供应商分为A类、B类、C类、D类、E类五类。

供应商分类标准【商品供应商考核制度】

第9条供应商考核应用

l.A类厂商为优秀厂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等优惠奖励。

2.B类厂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厂商改善不足。

3.C类厂商为合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必要的辅导。

4.D类厂商为辅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辅导,——个月内未能达到C类以上者,予以 淘汰。

5.E类厂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淘汰。

6.被淘汰厂商如欲再向本公供货,需再经过供应商调查评估。

第5章所需表格

附表1供应商月度考核表

附表 2 供应商考核年度汇总表

商品供应商考核制度(二):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20150226

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原则

1、日常业务得分与稽核扣分相结合

供应商考核成绩主要划分为两部分:日常业务得分与稽核扣分。

(1)日常业务得分:主要包括供货及时情况、到货数量正确率、质量、价格、发票开立及时情况、付款条件等,根据供应商的实际业务完成情况由NC系统自动打分。供应商培训、合理化建议、投诉等做为附加加分项目。

(2)稽核扣分:供应总公司三大职能部门及车间、保管、材料会计对供应商合作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于合作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价格等问题给予供应商扣分。当供应商的累计扣分达40分时,系统自动将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发出报警通知。

(3)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月1日至31日,以整笔订单交易完成为止,NC 系统自动打分并汇总得分。每月月初将上月考核成绩反馈给供应商。 2、考核奖惩制度

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业务得分减去稽核扣分。根据半年度平均得分将供应商划分为五个等级,具体如下:

二、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

(一)日常业务得分 1、供应商考核指标 (1)供货及时率

考核供应商交期达成状况,权重10%,计算方式:供货及时率得分=当期供货合格次数/当期采购总次数*100%*10,当期合格供货次数是指在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到货,由NC系统对供应商的实际供货情况自动打分。其中采购周期设置如下:日用品采购周期为7天,设备备品备件采购周期为30天,需要从厂家定做的设备采购周期40天,机电类采购周期为20天,进口设备备件采购周期(1-4月),特殊材料、特殊设备情况例外。 (2)到货数量正确率

考核供应商是否参照订单数量安排交货,权重15%,计算 方式:到货数量正确率得分=当前累计合格的到货订单数量/订单总数量*100%*15,合格的到货数量是指在磅差(±3%)允许范围之内的到货数量,分批送货的除外。由NC系统根据半年内供应商的实际到货情况自动打分。 (3)产品质量合格率

考核供应商供货的质量水平,权重20%,计算方式:产品合格率得分=当期累计合格数量/当期累计到货数量*100%*20,特别说明:

针对化验室质检物资:产品合格率=当期累计合格数量/当前累计到货数量; 针对外观检验物资:以当期实际入库的数量作为当期合格数量。 (4)供货价格水平

考核供应商供货的价格水平,权重20%,计算方式:某存货分数=(当前订单上供价-本年平均供价)/本年平均供价,将此分数按照所有订单存货进行加权平均得到平均分数,平均分数的20%作为供货价格水平得分。NC系统的计算方式设置具体说明如下:

上述差额百分比去对比上述图中右边起始范围和终止范围,如果落入10~20范围,则得40分,依次类推计算其他存货得分,所有存货得分加权平均的20%作为供应商价格水平得分。 (5)发票及时率

考核供应商的发票送达情况,权重15%,计算方式:发票及时率得分=发票入账合格次数/总入库次数*100%*15,发票入账合格次数等于采购发票到达日期与采购入库日期间隔天数小于等于发票周期的次数,发票周期默认为14天。 (6)付款条件

(1)款到发货的供应商,0分; (2)接受货到付款的供应商,5分;

(3)接受承兑比例的,每接受10%,加1.5分。

(7)培训参与情况(附加项目)

考核供应商对培训的参加情况,每参加一次培训加5分。由网络信息中心根据供应商实际参与的培训情况给予分数。 (8)合理化建议(附加项目)

供应商在新产品、新工艺改进、延长使用寿命、成本控制等给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的加5分。由供应商在供应商门户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价格审计及供应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加分数。 (9)供应商投诉(附加项目) 1、供应商投诉途径

(1)通过南山集团官网供应商管理制度中的“申诉与举报”功能进行投诉。 (2)通过接收《中标通知书》或《询比价通知》时,点击“投诉或建议”链接提交建议或投诉信息。 2、投诉处理及反馈

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投诉或建议,相关审计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落实完成并给出最终处理意见。 3、供应商投诉加分原则

供应商对车间、保管、供应人员、审计人员等提出投诉的,经落实属实的给予供应商加分奖励。根据投诉问题性质定义加分标准如下: ①一般问题,加5分; ②较重大问题,加10分; ③重大问题,加15分; ④特别重大问题,加20分。

(二)稽核扣分管理办法 1、扣分作业流程

【商品供应商考核制度】

由使用单位、保管、材料会计及供应总公司三大职能部门对供应商供货品质、价格、服务、使用寿命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流程有两种:

(1)使用单位、保管、材料会计发现问题后,在流程审批系统中提交申请,由供应总公司职能部门落实情况,按规定扣分。

(2)供应总公司职能部门日常稽核发现问题的,由职能部门在《每日工作汇报》中提交并按规定扣分,经供应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系统自动累计供应商扣分。 2、扣分达到40分系统预警并列入黑名单

系统自动累计供应商扣分,当供应商累计扣分达到40分时,发出预警信息,经供应考核部确认后给予列入黑名单,停止付款,后续不准进行交易。

(三)供应商处罚办法

1、对我司供应人员行贿或者有勾结往来,供应商加入黑名单并终止合作; 2、供应商存在欺骗行为,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供应商按签订合同条款补偿损失,加入黑名单并终止合作;

3、造谣生事、故意破坏、污蔑集团公司形象,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终止合作; 4、供应商有串标、围标现象的,或多家供应商实属为一家的,涉及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终止合作;

5、拖延送货影响生产的,供应商扣5分;

6、供应商超过2个月未开发票的,总公司冻结对该供应商的所有付款;维修、

商品供应商考核制度(三):2015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1篇: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提供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内容: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内容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能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情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和体制

4、1、1各单位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各单位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各单位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商品供应商考核制度】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4、2、7价格评定。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3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3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第3篇:供货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了规范供货商的供货活动,保证供货商的供货质量,提高经营者的合理化水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合本公司所有供货商。

3权责单位:采购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起草。

品管部负责执行。

总经理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核准。

二供货商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供货商都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证明。如果相关资质过期应立刻更新,并将新的资质材料复印件送至本公司备案。

2如果供货商有资料变更(

3供货商在每次备货时应按照请购单来备货并按照本公司需要的标准和规格来备货。备货时称好分量,数好个数,同时对所送货物的品质进行检查。

4每次应在午前10:00之前送到,过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送货签单时,应该按照先来先签的原则。

6供货商应协同验收人员一起做好验收工作。

7每次签好单据后,应该按照指定的场所放置后方可以离开。

8对当天需要补货应该及时补货。

9供货商用来运输食品的交通工具应该每日进行消毒一次。

10退货场合,供货商检查所退回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是否与退货单据一致。

三供货商量化评定制度

我公司会每个月对供货商进行量化评定。标准如下:(满分100)

1每次抽检合格率的评定标准(10分)

2交货及时率的评定标准(10分)

3货物质量是否达标评定标准(25分)

4品质改善和及时性评定标准(25分)

5服务态度评定标准(10分)

6货品位置摆放评定标准(10分)

7文件,电话回复及时性和合理性评定标准(5分)

8交通工具消毒评定标准(5分)

说明如下:

A级(95分以上)B级(80分——-90分)C级(60分——-70分)D级(60分以下)

奖励方式

(1)A等供货商可以悠闲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货商可以获得优先支付货款和缩短货款支付期限。

(3)A等供货商可以获得产品免检或放宽检验。

(4)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惩罚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C等,D等供应商应该接受定货量减少,增大检查力度和改善辅导措施。【商品供应商考核制度】

(3)C等,D等供应商延期支付货款。

(4)E供货商应立即停止交易。

第4篇:供应商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

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质量保证体系;

(3)样品质量;

(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

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l/15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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