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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15-08-01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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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014)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更好地做好全公司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根据本公司

特点,现制订如下规定:

第一章 工作制度

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

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 驾驶员应遵守作息时间,并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 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告知

去向后,方可离开。

4、 积极参加公司和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5、 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尊重领导,努力完成各项用车任务。 6、 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7、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传呼,应

尽快回复。

8、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负责

人,并说明原因。

9、 司机对行政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

应随叫随到。

第二章 员工用车制度

1、公司车辆一律由行政部门负责调配、安排和管理,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2、公司员工一般情况不予使用公司车辆,如因特殊原因需用车,必须到办公室领取《公车使用申请单》(附件:表1《公车使用申请单》)按照程序填写此申请单,办公室根据公司用车情况给予安排(财务部除外)。

3、按照先重后轻,先远后近,先领导后员工的原则用车,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4、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不准擅自把车辆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 5、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必须严格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附件:表2《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出现维修及保养情况的车辆必须登记详细情况,填写《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附件:表3《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 6、禁止公车私用。

7、上班时间车辆应做到停放有序。

第三章 车辆保养和油料管理

1、车辆维修保养:一般由驾驶员提出,经办公室负责人检验,根据车型及故障程度,到定点修理厂修理(除外地执行任务外)。修理项目驾驶员应仔细核对后签字。 2、油料管理:实行加油卡专车专用,在加油卡上没钱的时候(特殊情况),加油须经领导同意,开正规发票,平时要节约用油。

第四章 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5、车辆在下班(夜间)和节假日应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不得擅 自乱停乱放,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6、驾驶员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用车制度,提倡 开安全车、行文明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员平时要喝酒,必须打电话问相关领导,确定不出车了再喝酒),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7、爱护车辆,必须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垫<毛垫或布垫>每15天清洗一次,胶垫保持每天一次),不带故障行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章 责罚制度

1、私自出车一次者,办公室提出警告,二次以上者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奖金及岗位工资的处罚,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全部由本人自负。 2、擅自把车辆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违者给予警告并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奖金及岗位工资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的车辆学开车,否则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自负后果。 3、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车辆损失和失窃,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4、车辆违规行驶,驾车司机自付罚款;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罚款200元,驾驶员有权拒绝。

5、发生交通事故,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5.1 对事故认定在2000元以下负全责的或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负次责

的,扣除全年绩效。

5.2 对事故认定在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负主责的或20000元以上负次责的扣除全年绩效、岗位工资,不再享受各种补贴、福利和奖金。

6、发生下列情形者,解除劳动合同: 6.1 私自出车三次者 。

6.2 私自出车造成严重后果者 。 6.3 擅自把车辆交给其它人驾驶,情形恶劣者。 6.4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20000元以上负全责者 。 6.5 酒后驾车者。

第六章 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及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该规定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随时或定期修订, 修订的版本获得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且自动替代以前的版本。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循最新版本的规定。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表1

编号: XZ-BG-001

北京博兴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车使用申请单

表2

编号:XZ-BG-002

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

北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二):北京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华电新能源甘肃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综合管理部车管负责人申请,说明用车出车目的地及事由、时间,综合管理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车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车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

第四条 本办法中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条 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六条 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车辆和驾驶员对号入座。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七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车管部门联络,车管部门除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八条 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九条 外单位借车,除在综合管理部填写接车协议以外还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二节 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向老司机请教,需要维修的及时到车辆管理负责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

第十二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能随便插嘴。随公司人员外出办事的驾驶员,如果不需要驾驶员跟随进入的,驾驶员应留在车内或整理车内车外卫生,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小车班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车管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车管部门反映。

第十七条 司机须保持电话开机状态。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电。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电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 司机在收车之后,一定要在确保车内外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再离开车辆去干其他事情。

第二十条 车管部门每年根据驾驶员的综合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优秀员工”以及现金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更换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等处分。

出车单及油卡的管理

一、 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驾驶员一份,车管部门备案一份。

二、 “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人及路径、出车时间及公里数、收车时间及公里数。

三、 用车人在填好出车单之后,应找部门经理或部长签字方可有效,部门经理或部长在出车单签字时应综合考虑本部门一天内同方向需办理的事情,能并车的尽量合并用车,为公司节约,为自己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

四、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做好油卡纪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中华尊驰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俊杰每100公里10升油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司机奖惩制度

1、车队实行安全、优质、服从调度、节油奖。以年为单位对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服从安排、节油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2、公司将对驾驶员的出车公里数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司机出车每公里得到公司0.02元的出车补助,此项补助只在年底结算,对于新来驾驶员不满一年者将把公里数累计到下一年年底发放。中途辞职或被辞退者不发放。

北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三):2015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第1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是正式职工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暂行规定》。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关各处室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局领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应达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定地点,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4、办事处车辆管理

办事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序安排。除局领导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

第十三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只能在本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办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l/15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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