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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纳税调整

时间:2018-01-13   来源:化妆技巧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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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纳税调整 第一篇_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二、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三、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

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

(1)销售商品

(2)提供劳务

(3)让渡资产使用权

(4)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

(1)材料销售收入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3)包装物出租收入

(4)其他;

3、视同销售收入:

(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

(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四、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比例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五、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有:

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据实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会计上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六、注意事项

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支出有虚假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税务

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不进一步检查,直接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权。

对于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属于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确定应税所得额时的一个概念,对其的调整只是依照税法的规定,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而已,不属于会计处理范围(除因会计差错而导致的纳税调整以外)。因此其并不需要调整企业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也并不导致帐表不符。

七、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某公司2008年的有关数据如下:自报情况,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接受捐赠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债权人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中体现。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有房屋出租收入5万挂在往来账账上,未作收入处理。请按新规定确认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计算基数。

(案例分析):

(1)因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所以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不用考虑。

(2)“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申报数,所以虽然房屋出租收入5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按道理应做为基数的组成部分,但因未如实申报,也就不得作为基数了。其应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

(3)销售产品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当然应做为基数的。“其他业务收入”有销售材料收入,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按新规定也是应做为基数的。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及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其售价部份(5万,10万)是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应作为基数。要注意的是,债务重组顶账15万与材料售价10万的差额5万是不做为基数的,其属于债务重组收益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

(4)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净收益6万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两项按会计处理为“营业外收入”,所以其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填列数就应是会计确定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而不是所转让的售价。

(5)接受捐赠5万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

经上述分析后,该公司08年的按新规定确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计算基数是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 (销售材料收入10万 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 (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甲公司债务重组 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5万)=1300万。

(6)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300×5‰=6.5

假如,该企业08年度利润总额100万元,由上式得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6.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宜。则,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支额=15×60%-6.5=2.5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2.5=102.5万元。假设企业适用税率为25%的,则应交企业所得税额

=102.5×25%=25.625万元。

对于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无需对会计记录进行调整。上例中,因业务招待费超支2.5万元,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计算得到的应交企业所得税,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25.6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5.625万元

招待费纳税调整 第二篇_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及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

例:例如:公司100w销售额,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怎么算,B、若实际发生2000又怎么算

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其扣除标准(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 (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10000×60%=6000 元。

看(1)与(2)谁低,其扣除标准就取谁,因此,其扣除标准应为5000元。

B、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000,(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

(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2000×60%=1200元,(1)与(2)比较,(2)最低,取(2),其费用扣除标准为1200元,按1200扣除费用,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纳税调整事项:

附: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限额的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上述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的广告费,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的广告费支出金额及其在以后年度实际扣除情况,可以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

举例说明:

某企业2006年年初以前年度累计结转的尚未扣除的广告费支出17 000元,当年利润总额500 000元,发生广告费10 000元,按照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广告费限额为25 000元。另外,该企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税率33%。则:

当年广告费扣除限额超过实际支出额 = 25 000 - 10 000 = 15 000元 当年实际扣除的广告费支出 = 10 000 + 15 000 = 25 000元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500 000 - 15 000 = 485 000元

当年应交企业所得税 = 485 000 * 25% = 121 250元

当年累计结转的尚未扣除的广告费支出 = 17 000 - 15 000 = 2 000元

企业可以设置备查簿记录该无限期结转的广告费扣除情况:

1.2005年尚未未扣除的广告费支出:17 000元

2.2006年实际扣除以前年度广告费:15 000元

3.2006年底尚未扣除的广告费支出:2 000元

招待费纳税调整 第三篇_2013年(2012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2013年(2012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如果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是10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4万元,但业务招待费发生时没有按60%扣除(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扣除)是否可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您所举的例题,具体计算如下: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即:4万元×60%=2.4万元;

(2)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100万元×5‰=5000元;

(3)5000元<2.4万元,因此例题所举的例子,当年可

以实际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000元。

因此,您的理解不正确。税法标准内的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标准外的不能扣除,企业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扣除,则需要按规定标准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纳税调增。

招待费纳税调整 第四篇_房地产招待费纳税调整

房地产企业业务招待费如何纳税调整?

2012-10-22 9:50 转自互联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问: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筹建期间未进行生产建设,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招待费”科目核算招待费12万元,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其他”科目核算其他费用50万元。

2011年5月我公司开始进行某项目房地产开发,5月~12月发生招待费10万元。但2011年12月止未取得收入,第一笔收入于2012年1月取得。请问:

1、我公司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其他”科目50万元及“长期待摊费用——招待费”科目12万元的日期应是2011年6月还是取得第一笔收入的2012年1月?

2、若开始摊销的日期为2011年6月,则摊销以前年度招待费为17万元(7+10),由于当年无预售房收入,是否17万元应全额调增?

若开始摊销的日期为2012年1月,则当年招待费10万元,由于当年无预售房收入,是否10万元应全额调增?

3、2012年取得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时,由于产品未完工,收到的预收账款可否作为2012年业务招待费及摊销业务招待费合计的计算基数?

答: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招待费应在2010年度扣除,不能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2010年度、2011年度的销售收入为零,发生的招待费均不能在税前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

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开办费支出,可在开始经营之日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发生的次月起,按不低于3年的摊销期限分期摊销。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 若你公司2011年5月开始经营,可以在2011年6月起分期摊销开办费或在2011年度一次性扣除开办费。

2、2010年度、2011年度发生的招待费支出均应在发生当年税前扣除。2012年度没有销售收入,当年发生的招待费不能税前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

因此,你公司取得的预收款,若符合上述规定的,应确认为销售收入。该收入应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

招待费纳税调整 第五篇_2015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税收自查报告(二)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税收自查报告(三)【招待费纳税调整】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自查报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招待费纳税调整 第六篇_2015实习报告

第1篇:文员实习报告

实习概况

20XX年x月,我在大同市新荣区自来水公司工程设计部CAD制图员和文员岗位上实习。工程设计部的主要工作是对全区进行水利设施的铺设。我在公司里的工作是绘图和整理材料。一个月里,我学习了CAD制图,参与了一次工程设计,出过一次差。学会了不少东西,更懂得了与人合作。

企业简介

大同市新荣区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986年,拥有员工38人。公司位于新荣区新荣镇,所属行业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公司负责全区十万人口的供水,还负责水暖维修和安装等等。拥有两个制水系统,5眼水源井,占地面积一万平方米,日供水能力3000吨。“为用户着想,给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是公司的宗旨,也贯穿着工作的始末。

实习内容调查

实习岗位:制图员兼文员

实习工作职责:

一、做些简单的cad制图工作,帮助处理项目的基础部分。

二、整理材料,打印、复印资料等

实习情况分析

20XX年x月,我在大同市新荣区自来水公司工程设计部CAD制图员和文员岗位上实习。工程设计部的工作是对全区进行水利设施的铺设。在那里一个月,虽然是临时的,但我十分珍惜这次实习的机会,毕竟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份工作。刚开始还怕自己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对cad软件也不太会用而担心,但真正的工作以后才发现工作的内容没有想象的那样难,只要你肯努力,没有什么办不了的事情。

开始的时候,一天天的做绘图工作,大抵是一些简单的线条什么的。CAD设计图虽然画起来很枯燥,而且描图还要看一笔画一笔,挺麻烦的,但是练习总是有必要的,而且总是能学到不少东西。

然后是针对性的练习手绘,先从线描练习开始,画画水管,电机什么的。马克笔练习也同步开始,准备了些简单的场景图。从网上找了套高级AutoCAD工程师绘图技巧,懂的不多,慢慢仔细琢磨了琢磨。到以后我在绘图的过程中学会了使用几个小技巧,确实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经过几天的基础训练,我参与了他们的策划,刚开始有点紧张,后来就慢慢熟悉了策划和后期制作的整个过程。慢慢的我对这个行业认识就更加深了一步。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我除了参与CAD制图,还担任文员一职,偶尔打打电话处理文件,几乎没用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而同公司的业务开拓人员就大不一样了。在一个项目中,他们经常被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会用一种新的方式进行开发设计,他们只能在自己以前的基础上努力自学尽快掌握知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太快,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我从刚参加工作时的激动和盲目到以后能够主动合理的安排自己的各项工作进程了。感觉自己成长了很多,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很多新的知识和一些处世的道理。走到了工作岗位,走向了纷杂的社会,好比是从一所大学迈进了另外一所更大的大学。人生就是这个样子,一个人的一生好比是一个求学的过程,从一个学校走向另外一个学校,我们只有努力的学习、虚心求教,到最后才能获得一份合格的毕业证书,去微笑的面对自己的生活。我面前的路还是很漫长的,需要不断的努力和奋斗才能真正地走好!

实习收获与感想

一、挣钱不容易

由于对cad图都是进行一些细节的处理,必须要很认真,一不留神就容易出错,而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分配给你的任务完成,不影响别人的工作进度,你的工作效率要高,由于要长时间的敲击键盘和点击鼠标,有时候感觉手都麻木了。工作都是一些重复性,机械性的,坐在椅子上时间长了总感觉累得很。每天早上要很早要七点多钟都要起床,如果你想多睡一会是不可能的。

二、在工作生活中,人际关系很重要

在大学里大家都是四年的同学,彼此都很熟悉,关系也都很好。但你一旦从事工作后,要与同事相处与许多陌生的人打交道,如果处理不好,将不利于你工作的开展。在我们工作组里由于人大都早早地踏入了社会,社会经济丰富,有的人都已成家了,有时候想的可能和我们刚踏入社会的人不太一样有代沟,大家在聊天时可能会缺少共同的话题。在工作中,要尽量地融入到别人的圈子里去,要不然你就会边缘化了。还有就是有什么集体活动大家最好是一起参加,加强互相的了解。平时有什么事情,你可以抢着做,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不要为了一点小事面斤斤计较,让别人觉得你这个人很小气。在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别人也乐于给你解答,给你帮助。

三、在职业生涯中要不断的学习,与时俱进

时代是向前发展的,各方面的技术也是在日新月异的,如果你不想被淘汰,就要不断的学习,给自己充电。在我刚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对工作的很多方面都不懂,经过别人的教授,我很快地掌握了工作的基本方法。但有在时相关细节处理时,别人的方法和自己的不太一样,别人经过几个简单的步骤就可以完成了,而自己采用的方法却又复杂又繁琐,效率很低。有时候要自己摸索一些规律一些简单的方法。以前在学校里学到的一些知识可能也不太适合工作的需要,我们就要虚心的向别人学习,以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不要老是抱着旧的知识,而不愿学习新的知识新的方法,如果这样你就会社会竞争所淘汰。以后不管你从事什么工作,你所学的知识越多越广泛对你的帮助就会越大,如我自学的ps技术,很多同事都不懂,他们照的很多相片都不好太好看,因为我懂都让我帮他们进行处理一下,这也就无形中自己增添了自信。

四、自己要努力

在工作中,不要总想着偷懒,少干点。在工作中,每个分配的任务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如果你总是做事拖拖拉拉的,你的进度就会很慢,有时少做一点可能没有什么,但反映你这个人做事的态度不端正,一个人在别人眼中工作态度是很重要的。如果你不积极,别人虽然嘴上不说,但在心里肯定会有意见的。但如果你任务完成的又快又好,别人肯定高兴。在工作中不要经常请假,迟到早退,对工作要负责,一个做事认真负责的员工才是受雇主欢迎的员工。

实习总结

社会是个大舞台,每个人都在这个舞台上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实在是一门学问。通过一个月的实习工作着实让我学到了很多,巩固了专业知识,提高了实际运用能力,社会经验也增加了,也有为人处事和道理。自己身上发现了有明显的长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以后要努力的弥补这些不足。实习也让自己慢慢地成熟起来,自己告诉自己已不在是一个学生

了,要适应社会。这次实习有效的把书本上的相关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实践中,用理论加深对实践的认识,给了自己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为毕业后踏入社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2篇:税务事务所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现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5%左右。作为以纳税人为服务对象的税务师事务所无疑在税款如期缴纳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服务范围涉及到千家万户,触觉伸到社会各个方面。为了加深对国家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师事务所的日常运作,我带着期待的心情来到了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毕业实习活动。

二、实习单位简介

广州市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原名“广州市东山税务师事务所”,于一九九O年成立,并受东山区国家税务局领导,于二OO一年脱钩改制,事务所参照国际惯例改制重组后,引进全新管理体制,注入巨大活力,业务普遍广州地区。近年并成功涉足其他地区税务代理业务,现已发展广东省具有强大综合实力的税务师事务所。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的,专门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涉税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公司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为纳税人服务,开展各项税务代理业务,平均每年正常委托代理客户1000余户。

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为一家综合性的税务师事务所,本着“以人为本,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稳步发展”的宗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户满意服务不仅来自新东山信守的严谨工作作风和勤勉精神,更来自于新东山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验经验的执着追求。

三、业务范围

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有:

(一)、接受税务、财务咨询,受聘常年税务顾问;

(二)、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或注销税务登记;

(三)、审查纳税情况,出具查账报告;

(四)、审查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审查报告;

(五)、审查财产损失,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六)、纳税筹划,依法设计合法的涉税方案;

(七)、设计财务、会计制度,代理记账;

(八)、培训办税人员、财务人员,开设税收政策专题讲座;

(九)、制作涉税文书;

(十)、办理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税手续;

(十一)、办理税务行政复议;

(十二)、接受代办资金验证、财务评估、清理账目、资产查证;

(十三)、税务部门或纳税人委托办理的其他税务事务工作。

四、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一)、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二)、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三)、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我被分配在公司税务代理一部进行实习,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在2015年1月16日,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参加了越秀区的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的实习,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校外的实习,所以我很好奇,也很期待。不知不觉这次的实习已经全部结束了,回想这两个多月来的实习,真的是感慨良多,这两个月以来,我遇到了很多事:有开心,有伤心,有矛盾,有喜悦,有自豪……实习的一幕幕在脑海里不断地萦绕着。这次的实习经验对我而言,是很宝贵的,因为不但它令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它使我把学校所学到的知识和实际相结合,它给我带来的影响还有很多很多……

(一)、实习心情

想起我刚刚来到这个税务师事务所的时候,因为这是自己第一次走出学校,走向社会,第一天来到我就带着激动和紧张的心情,等待人事主任给我们分派工作。碰巧,主任让我跟随的师父是这个所的副所长,主任说她的业务能力是很强的,但是,她对实习生的要求很高。我顿时就觉得自己往后的实习路有点难走了。我知道自己一定要勤奋,多学,多问。在我做好吃苦的准备的时候,接连几天的打杂工作,使我泄气了。在实习开始的一个星期,师父没有空,所以我们一直都是在看底稿,去帮忙打印、装订、盖章的,觉得那时候做的工作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也和学校学的东西一点都搭不上关系。我开始对这次的实习工作厌倦了。

(二)充实的实习

正当我开始想放弃这次实习的时候,师父带我出去外勤了,也就是到企业去做底稿。那是一间很大的公司,它在省内还有很多个营业部。我这次终于领略到做底稿的乐趣了。刚开始什么都不会,到慢慢地学习,可以自己独立完成一个比较简单地底稿,我觉得这个学习的过程真的很有趣,不但可以学到最新的税法知识,还可以巩固学校学到的知识,加深理解。以前总觉得学校书本的知识很难背,但是,现在结合工作来记忆,发现学校的知识很简单,也很容易记住。虽然这一个实习的过程,很辛苦,因为经常要加班、赶报告。但是我觉得,这次的实习很成功,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三)实习的收获

这次实习对我来说,收获很多,有专业知识的加深巩固、学习到做人的道理、处理问题的技巧等等。而汇算清缴的程序主要有:底稿——报告——审核——出报告。其中底稿要进行三级的复核,正文要有两个中国注册税务师进行审核及签名。

1、如何做好底稿。刚开始看见别人做的底稿,我一点也没有感觉,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做好的。但是在不断的学习中,我也领悟到做底稿的重要性和趣味性。底稿主要是将企业的基本资料、内部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的相关科目和内容反映出来。主要是损益表,因为这时反映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关键,我们要做的是:将损益表上有发生额的科目把它核对到我们的工作底稿中,看看本年度的发生额是否和资产负债表上的相一致。在把相关的数字取出来以后,更加重要的是看看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在税收制度很多科目的发生额会有一个税前扣除的限额,超过了限额税收是不允许扣除的。例如:业务宣传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都是有不同的扣除办法;捐赠的对象不同,计算方法也不一样;折旧也只能按照税法规定来计算;罚没支出不能在税前列支等等。我们在实习的过程中接触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商业企业、加工企业、工业企业,对于底稿中的生产成本,商业企业不需要反映这一项,而工业企业则是要在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中环环相扣中反映;增zhí shu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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