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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司法司法解释

时间:2014-07-03   来源: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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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司法司法解释(一):2016最新公司法

2016年最新公司法全文是于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最新公司法共修改了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等,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2016年最新公司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016公司法司法解释(二):2016.6《公司法》作业题(二)

(课程代码:00227)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B)。

A.检查公司财务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对董事的行为进行监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B )。

A.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未担任公司行政管理职务的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不得连选连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B)

A.35人以下 B.50人以下 C.80人以下 D.100人以下

4.下列哪种不是公司设立的原则B

A.发起设立 B.纯正设立C.募集设立 D.渐次设立

5.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A)时,

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2/3 B.3/4 C.4/5 D.5/6

6.下面哪项不是股东的义务(B)

A 遵守公司章程 B优先认购 C 缴纳出资 D 不得抽逃出资

7.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A)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A.20天 B.30天 C.40天 D.50天

8.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B)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A.20 B.30 C.40 D.50

9.不依破产程序而能从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上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C)

A. 撤销权 B.抵销权 C.别除权 D.取回权

10.上市公司最近(B)年连续亏损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A.2 B.3 C.4 D.5

二、多项选择题

11.股东出资的形式有(ABCD ).

A.现金 B.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 C.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D.土地使用权

12.下列哪些是公司的法律特征(ABC)

A.合法性 B.营利性 C.独立性 D.信用性

13.依公司内部组织关系标准,可以将公司分(AB ).

A.总公司 B.分公司 C.母公司 D.子公司

14.下列哪些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时所应承担的民事上的责任(ABCD)

A. 确认行为无效 B.停止侵害 C.赔偿损失 D.返还财产或受益

15.公司清算即正常清算以提起清算程序的依据不同可以分为(AB)

A.任意清算 B.法定清算 C.普通清算 D.特别清算【2016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名词解释题

16.公司发起人

答:是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并策划、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公司创始人。

17.注意义务【2016公司法司法解释】

答:注意义务,又称善管义务、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信的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在管理公司事务时,应当以一个理性的谨慎的人在相似情形下所应表现的勤勉和技能来履行其职责,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18.强制清算

答: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

19.破产撤销权

答:又称否认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与他人进行的欺诈行为或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有损害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20.破产终结

答:是指破产企业无破产财产可分或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破产管理人提请法院结束破产程序,并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

四、简答题

21.简述公司分立的程序。

答:(一)公司分立决议的作出与批准;

(二)进行财产分割;

(三)编制表册、通告债权人;

(四)登记。

22.简述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答: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了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3.简述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

答:(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人;

(三)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

(四)司法介入。

2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

答:(一)依设立方式的不同为标准,可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按公司股票是否上市流通为标准,可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三)按公司是否受除《公司法》外的其他特别法调整为标准,可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公司法上的公司和特别法上的公司。

五、论述题

25.简述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

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法定职权是: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6.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

答:(一)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

(四)管理人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五)因委托合同产生的债权;

(六)票据追索权;

(七)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2016公司法司法解释(三):2016公司股权转让承诺书

公司股权转让承诺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关于禄丰县勤丰矿业选冶有限公司名下勤丰选厂承包期限内,龙飙所持70%股份及投资选厂龙飙所占70%所有权,转让给建厂时实际出次(70%出资:人民币大写 )王丽琼所有的事宜,经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

一、禄丰县勤丰矿业选冶有限公司所欠李伟全部款项还清后,龙飙所占70%股份由建厂期间实际投资人王丽琼所有。

二、现勤丰选厂法人龙飙若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失去执行力,如法人变更、法律纠纷或本人一切个人行为造成的后果都与王丽琼70%股份无关。

三、龙飙自愿以王丽琼建厂时70%出资(人民币大写 )作为转让费。转让给王丽琼所有,同时王丽琼不承担龙飙个人及勤丰选厂转让前一切债权债物,转让后王丽琼持有70%的股权,陈兵持有30%的股权,以上承诺求共同恪守。

四、在还清李伟全所欠款项后,根据2016年1月25日,甲(1)甲(2)乙方签字的合作协议第一条至第四条执行。

五、自《股权转让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必须遵守此承诺。

本承诺一式三份,承诺人:龙飙,承诺人:陈兵,受让人:王丽琼各持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地点:安宁市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股权转让承诺书

本人(xx-x)持有xx-x有限公司xx%的股权,鉴于现本人欲将所持的xx%股权转让给xx、所持的xx%股权转让给xx,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本人所持有的xx%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利全部由受让人xx、xx实际享有,与本人无任何关系,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前仅系本人代为持有;

2、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晟世小额贷款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止,本人仅为晟世小额贷款公司不持股、不享受股东权利也不履行股东义务的挂名股东。

3、在代持股期间,本人个人对外债务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人代持的股权无关;本人若因意外亡故,代持股份不作为被继承的遗产。

4、若xx-x公司要求本人将上述股份对外转让的,本人将无条件按xx-x公司要求的条件及指定的受让人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事宜。

5、在xx、xx及xx-x公司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应事项时,应予以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及协助。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xx-x公司、承诺人、xx、xx各一份。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不可撤销公司股权转让承诺书

本公司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经xx-xx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全体股东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并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转让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已被依法冻结;

(2)已被设立质权;

(3)用于转让的公司有遗留债权债务;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第四批备案资质已吊销;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8)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转让公司全部股权。

(9)同意xx-x(身份证号码:xx-xxx)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中间方;

(10)同意股权转受让款项通过中间方代收代付。

股东代表签字(股东授权委托人):

2016年6月3日

附件: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注册原始资料影印本一套。

股权转让承诺书范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 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 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

受让方:

__________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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