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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时间:2014-10-31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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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一):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管理目标,建立公司经营管理考核体系,规范和加强业务管理,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原则

2.1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管理的推进职能,强化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2.2 客观性:以部门工作计划为基础,客观评价完成的实际工作情况。 2.3 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4 对考评结果进行量化分析、综合修正,以避免主观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 职责

行政管理部负责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沟通并下达公司目标管理各项指标,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负责汇总、审核管理人员的考核数据、资料,报总经理审批并对考核结果的应用管理。 4. 适用范围

公司副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 5. 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分为(1~3、4~6、7~9、10~12)四季度,每季度考核工作于次月10日内完成,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于次年元月20日内完成。

6. 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 6.1 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卫生(10分)、培训学习(10分)、考勤状况(10分)、工作态度(15分)、工作能力(25分)、工作成绩(30分),详见《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表》。考评标准,详见《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标准表》。

6.2 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重点不同,所以考核的内容也不相同,各部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确定,详见《 年度沈缆新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7. 考核结果及应用

7.1行政管理部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计算出被考核人本年度绩效考核的最终得分。

7.2 考核结果应用

与年终目标考核奖金挂钩,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为公司年终奖金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工作评判提供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始依据,与人事异动、改进提高挂钩。

7.3 年终奖励

7.3.1 公司根据本年度实际运营状况对管理人员发放年终目标考核奖金,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到60%以上,可发放此奖金,否则不予发放。奖金总额为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0%。

7.3.2 各管理人员按岗位系数对奖金总额进行分配,共分6档, 即:2.0系数、1.8系数、1.6系数、1.4系数、1.2系数、1.0系数。 7.3.3 年终目标考核奖金

年终目标考核奖金=目标考核奖金基数×岗位系数×考核分数 考核分数=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值×70%+季度考核平均值×30%。 7.3.4 被考核人对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有异议或认为不公平的,可在考核结束后3日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管理部申诉,由行政管理部对被考核人申诉情况进行核查并给予回复。

8. 其他规定

8.1 考核按照自然季度进行评估,考核周期内转正或晋升为副主任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只考核转正或晋升后的工作绩效及表现。

8.2 以下人员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金:

8.2.1 入公司未满6个月者或晋升为副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未满6个月者。

8.2.2 中途离职者。

8.2.3 年累计迟到、早退5次(含)以上者。 8.2.4 年累计旷工三次或三个工作日者。 8.2.5 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 8.2.6 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者。 9. 附则

9.1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并依据实际管理要求适时修订完善。 9.2 绩效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由行政管理部存档。 9.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度公司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明确管理目标,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2013年度我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现与 签订本责任书。

一、2013年度经营目标: 二、为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各职能部门运营目标如下: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三、其他考核指标:

1. 对总经理的决定、指示或公司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情况:未执行扣5分,执行不全面,效果不明显扣1-3分。

2. 对部门未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或临时计划,视完成情况扣2-10分/项。

3. 下属岗位员工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纪行为,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影响扣3-5分。

4. 出现产品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运转事故时(以上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酌情扣5-10分/项。

5. 安全考核标准:

5.1 安全职责: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环境等明确岗位责任,安全责任具体到人,否则扣2分。

5.2 安全教育:本部门新员工上岗前都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否则扣1-3分。

5.3 安全作业:各岗位工作要严格遵守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扣1分。

5.4 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否则扣2分。 6. 否决性考核指标:

出现重大(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因交货或质量问题导致客户重大索赔(2万元损失),出现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数为0。

四、根据对责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公司将按照本考核制度的规定在次年年初与相关责任人兑现奖惩。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公司代表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公司代表: 部门责任人:

年 月 日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二):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其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完善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绩效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为员工的薪资调整、教育培训、晋升等提供准确、客观的依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全司中层以下各级管理、后勤、生产辅助岗位人员,生产人员的考核按其他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所称部门考核及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是指基层单位各部门及其负责人。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三条 设立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是全司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全司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员工考核申诉有终局裁决权。

第四条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关键业绩指标(KPI)及其他考【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核指标的审核,对所辖范围内员工考核成绩进行审定,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并作出裁定等。

考核工作小组按如下办法设置:

(一)公司总部的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正职、人力资源部人员组成,辖管公司总部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二)基层单位的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科人员组成,辖管本单位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内部目标管理、关键业绩指标及其他考核指标制定和绩效考核的组织者和负责人。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对口职能部门的关键业绩指标有指导、复核权。

第六条 各层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层级各部门内部绩效考核的监督、指导工作。

第七条 工作目标分为单位目标、部门目标、个人目标三个层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三个层次。

第三章 目标管理

第八条 单位目标

(一)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公司研究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

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指标体系;

(二)把本单位目标指标分配到各部门。

第九条 部门目标

(一)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分配到的部门目标指标,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的月度工作目标;

(三)把部门的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人,并确定关键业绩指标的量化工作(确实无法量化的按定性进行)。

第十条 个人目标

(一)员工根据部门分配的目标与计划制定出本人的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

(二)根据部门月度目标与计划,制定本人的月度工作实施计划。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工作目标达成的,部门领导可与员工进行沟通,对本月工作目标作适当的调整。

第四章 考核实施

第十一条 日常考核

(一)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员工个人出勤、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进行日常工作检查,主要检查员工日常出勤、突出表现及违章、违纪和工作完成情况;

(三)日常考核作为员工勤务、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方面的依据。

第十二条 月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以月度目标工作的绩效为主,以勤务和工作态度为辅,重点考核目标工作、计划及上级主管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程序

部门考核:

1. 每月开始的前3个工作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上月的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与其直接上级商定本月工作目标;

2. 考核工作小组对各部门提交的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和员工考核情况进行审议,看其是否围绕单位年度目标的实现和单位领导办公会布置的事项而制定,目标、计划、期限以及考核是否科学、合理,符合预期目标;【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3. 每月的第一周考核工作小组召开绩效考评会议,先由各部门负责人向考核工作小组作上月本部门工作评述,主管领导对该部门工作进行点评,考核工作小组对各部门进行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绩效评定并对员工月度考核成绩进行审定;

4. 部门月度的绩效评定得分直接作为部门负责人当月的绩效得分。

员工考核:

1. 员工在每月结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对本月的工作绩效、勤务及工作态度进行自评,并与部门领导、直接上级沟通下月工作目标和计划;

2. 部门领导和员工直接上级对员工考评表中所载考评项目逐项进行核查,提出考评得分;

3. 部门主管领导或直接上级有选择地和员工进行考核后的面谈,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对不足之处提出改善要求和建议;

4.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考评情况,计算其应得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在月度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员工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方面的考评。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考评实行定性指标,采取全方位360度形式考评。

(二)考核程序

部门考核:

1.年度结束后第一周,各部门统计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三):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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