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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扶贫部门

时间:2014-10-29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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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扶贫部门(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2、识别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基数。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二、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东部9省(市)贫困村识别规模原则上控制在行政村总数的15%左右;中部10省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西部12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30%左右。

三、贫困户、贫困村的识别程序

《方案》要求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执行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表册、数据录入、网络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贫困户采取“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采取“一公示一公告”,公示公告要以落实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为目的。并对每个步骤

提出了时间要求。

四、贫困户识别的要求

贫困户主要识别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两类贫困人口,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原则上不登记五保户,低保户家庭成员有在校学生的可以选择性的纳入贫困户登记,以利于“圆梦行动”等助学工程项目落实到户。(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在贯彻落实25号文件情况汇报会暨建档立卡工作会议指出,这次建档立卡在贫困户的识别中主要识别扶贫户、扶贫低保户)。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标准和对象可以将贫困人口分为四类。

一是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户。

二是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

三是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

四是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

人和未成年人。其中扶贫户、扶贫低保户是扶贫部门工作对象;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是民政部门工作对象。扶贫、民政部门在扶贫低保户上有工作交叉。2013年,经省政府组织扶贫、民政、统计等部门专题讨论后,确定全省低保户、五保户人口总规模为223万人。

五、调查数据的时点控制

国家要求建档立卡工作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是指登记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基本情况、贫困状况、发展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等方面数据,并作为这次建档立卡的基期数据,为终期评估建立数据基础。同时,对2013年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也要登记。以上数据基础数据登记,2014年的数据登记纳入数据更新范围。

六、督查考核

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地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开展建档立卡专项督查,并将数据失真率与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并以适当方式将建档利卡信息箱社会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尤其是对宣传不到位、程序部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作为国家和省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建档立卡扶贫部门(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

***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和*府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及县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是实施好精准扶贫的基础,其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对全镇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2014年底前,在全镇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贫困手册》。以此为基础,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平台,构建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以2013年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

变价)为全县贫困户识别标准。

2.识别范围。以县下达我镇贫困人口总规模3196人分解到各村。

3.主要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的办法,由县分解到乡镇,由乡镇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负责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根据贫困人口贫困村分解表。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由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人员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地点应在村民活动相对集中、知晓率较高的地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镇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

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及印江门户网站公示。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指导下,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提出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助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围绕农户增收、培训转移、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出发,制定帮扶计划,做到结对帮扶、产业帮扶、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到村到户。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等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由镇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扶贫手册》,贫困户、村委会各持一册,在此基础上,建立贫困户登记薄。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逐步进行数据审核。以上的工作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建档立卡扶贫部门】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按照国家对贫困村“一高一低一无”( 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27%,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819元,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识别总体要求执行。

2.识别规模。行政村的数据使用县民政局提供的2013年贵州省社会服务业统计系统统计的村委会年报数,全镇共有行政村15个,县下达我镇贫困村总规模为6个,总人数为3196人。要将国家和省“十二五”整村推进贫困村纳入贫困村识别范围。

3.主要做法。采取规模控制,由镇扶贫办将识别规模分解到各村。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按照“村委会自愿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省扶贫办备案”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20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20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由镇扶贫办将县分解到镇的贫困村规模,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

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由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1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镇党委政府、镇扶贫办等部门指导下,全镇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制定对贫困村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制定贫困村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逐级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在省扶贫办的统一安排下,对录入数据进行试运行,此项工作在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

【建档立卡扶贫部门】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同步小康驻村

建档立卡扶贫部门(三):2015扶贫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方案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建档立卡扶贫部门】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二: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以下简称《意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办〔20xx〕27号)精神和县扶贫办《关于印发〈岳西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扶办〔20xx〕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省、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与范围。以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相当于20xx年2300元不变价),在全镇11个村开展贫困人口识别。

2、建档立卡规模。根据要求,以现有数据为基础开展建档立卡。县确定我镇20xx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规模为7043人。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县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乡镇,乡镇将贫困人口分解到行政村。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贫困户识别要坚持“五比五看三优先”: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有残疾人的家庭优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纯女户家庭优先。

4、逐户调查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镇、村有关人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入户调查填写。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县分解到镇的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监测的基础上,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建档立卡规模分解到村。此项工作在20xx年5月12日前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各行政村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申请情况,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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