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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支付农民工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陈坚 以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 诺 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声明
致: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声明: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是什么文件】【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是什么文件】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民工保证金承诺书
惠山区建设局建管处:
无锡市宝丰电力设备厂投资建设的新厂区新建车间工程由我公司总承包承建,新建车间工程一幢,排架结构、单层、建筑面积5472.23m2,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5-18,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10-28,项目经理唐啟忠。【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是什么文件】
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全部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单包工资款,绝不发生农民工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及个体性上访事件,如有上述事件发生,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无锡惠山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杨市分公司
2016年5月20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承诺书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鉴于我单位在 镇(园区)投资 万元,新建 项目,为缓解建设资金紧张等问题,我公司承诺在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过程中,我公司将根据江苏省《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各班组的日常管理,并和各施工班组签定劳动分包合同。2、各施工班组跟所在班组工作的农民工签订合同并报总包单位备案。3、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上,并建立台账。4、如因为农民工工资未足额发放而引起的信访事件,其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负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镇(园区)政府意见(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致:玉林市玉开龙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如我公司在贵单位的玉林龙潭产业园龙鹏路Ⅲ标段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中中标,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我方保证在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我方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并特别注明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 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帐户,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如我方在承包项目中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其它职工工资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本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4.如我方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投标人(盖章): 广西北流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6 年9月12日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施工方)企业名称:
工程名称:
本公司遵照徐州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文件规定,已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万元,现就该民工工资保证金及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所属该项工程民工的用工和工资管理,配合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若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农民工上访讨薪事件,本公司自愿接受如下处罚:造成一次农民工上访的扣除保证金20%,造成两次上访的扣除40%,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承诺人: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一式四份,园区规划建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设及施工单位各一份)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一、保证金初始收取 (一)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建立施工队伍管理站(后简称市施管站)和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简称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安排专人或部门负责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市施管站建立保证金管理网络系统(#url#)(后简称系统)实现市施管站和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的联动。
(二)初始收取金额的核定依据《关于建立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建筑[2016]257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金额为100万,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缴纳金额为30万,获2016年度天津市优秀诚信施工企业称号的企业2016年度可免交保证金。
(三)收取程序1、本市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由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统一收取;本市注册的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按企业注册地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2、保证金账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开具缴款通知;
3、企业持缴款通知到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
4、企业签署关于保证金管理和使用的书面承诺书(见表6);
5、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开具保证金收据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见表7);
6、企业办理缴纳保证金手续时,应携带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保证金启动程序 (一)申请启动当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施工企业对拖欠事实无异议但无力偿还的,采取申请启动保证金的方式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具体程序如下:
1、拖欠责任企业在系统上提出启动申请,并填写《天津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启动审批表》(见表2)由项目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施管站确认拖欠事实和启动金额;
2、保证金账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对《天津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启动审批表》审核批准后,收回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
3、保证金账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依据启动程序提取相应数额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4、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相关省驻津建管处应现场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二)强制启动当项目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后,责任企业(施工企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拒不认可时,采取强制启动保证金的方式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所在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认定拖欠事实后,填写《天津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强制启动审批表》(表3);
2、保证金帐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核实批准后,可强制从企业保证金账户中提取相应数额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3、通过系统将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废除;
4、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相关省驻津建管处应现场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三、补足保证金因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导致原交纳的保证金低于规定标准的企业,应在90日内补足差额,差额补足后由保证金帐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重新核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
四、保证金增减、免除、退还 (一)调整时间2016年为保证金初始收取年度,自2016年开始每年4月份依据上年度农民工工资拖欠和有关诚信情况进行保证金增、减或免交的调整。
(二)增加保证金 1、调增条件依据《关于建立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中“减免与增补条件”要求调增。
2、调增程序(1)项目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保证金账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施管站通报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重大突发或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作为该企业保证金调增的主要依据;
(2)保证金账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对保证金进行调整,并以《调增通知单》(表5)、短信通知或通过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企业;
(3)企业应在接到任何一种方式通知后30日内,将保证金调增的差额交至保证金帐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于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目前排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上报区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会,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要求被检查用人单位应对2016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力量。首先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邮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访事件,劳动监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其次,确保将拖欠工资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清欠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台账,(
截至目前,检查***家建筑企业用工单位,涉及农民工***余人,责令补签订劳动合同***余人,下达责令整改指书***份,协调解决***起拖欠工资案件,共为***余名民工清欠工资***余万元。
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xx公司:
我公司劳务分包承建的 xx楼a单元乳胶漆工程,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做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和xx第168号规定执行。
2、保证按时、足额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支付部分不低于每月xx元/人;每月按时提供劳务人员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原件)交甲方备查。法定假日及农忙季节提前发放。
3、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或工资未发放到工人手中,所引起停工、闹-事等不稳定事件发生的各种罚款(按贵公司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合同执行)和所产生的后果(包括给贵公司经济上、信誉上的损失)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
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书面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
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10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追加等额保障金。
4、本企业在市区范围内所承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
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
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企业、招标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或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金华市解放西路77号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签 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一份。
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我公司施工的 综合楼、仓库a 项目,现已竣工,我公司郑重承诺:本项目施工中生产的民工工资全部足额支付,如有隐瞒和提供虚假情况等,本企业和项目部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人代表:
项 目 经 理: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相关人、相关单位证明意见
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承 诺 书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工程于 年 月 日竣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三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一、发包人承诺在竣工之日起1个月内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二、承包人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三、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收到农民工工资后5日内全部如数发到农民工本人。
四、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1)、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的n倍(n为合同补充条款中所确定的系数)时,由发包人垫付农民工工资,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系数n向承包人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但小于拖欠数额的n倍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支付拖欠数额的[(2-n)×100]%,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3)、剩余工程款小于拖欠数额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以剩余工程款的[(2-n)×100]%为支付额度,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发包人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向承包人追讨,不得从工程款中扣除。
3、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五、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致: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3、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贵单位核实后,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4、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博华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赣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江西省、赣州市有关规定,及贵单位赣县城北新赣南大道西侧预留地(福利院南侧)及部分开发带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贵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定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并将计划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4、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将所属各项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书面通知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我公司拒付,贵单位有权直接在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罚没我公司履约保证金30%以上。
6、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作为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在案,贵单位今后的招标工程项目,我公司均不得参加。
7、贵单位如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造师 (项目经理)(签字):
2016年10月16日
投标、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xx-x公司: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xx工程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 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不串标、围标、买标、卖标、挂靠。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接受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诚实守信。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和不诚实信用行为的,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6、投诉与被投诉:保证不恶意投诉他人,如投诉他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与投诉事项不符或投诉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时,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且在缴清该费用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被他人投诉,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其投诉事项属实,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意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不论是投诉还是被投诉,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未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同意暂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8、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9、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0、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企业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或帐户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情形之一的,自愿放弃中标的权利。
11、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2、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3、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14、若中标后发现注册建造师及“五大员”以任何执业资格身份(建造师或其他关键岗位)有在建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封顶、其他项目完成80%以上除外),则废除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注:建造师有在建工程或建造师已持关键岗位证书上岗又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必须符合赣建字【2016】1号文第十三、第十四条规定。五大员中的造价员有在建工程的允许以造价员身份(不允许以别的关键岗位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标人 (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20xx年 x月x 日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致:xx-xxx-xxx-xxx-xxx: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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