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励志人生 > 哲理文章 >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时间:2014-08-18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www.gbppp.com--哲理文章】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一):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内)

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内)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本招生简章适用的考生为山东省考生。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

(一)山东省省内考生不得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二)专业报考条件

1.文理科要求:我院除招收普通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文、理)的考生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学生。

2.性别要求:我院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3.山东省2016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10分(含21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我院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

4.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要求女生170CM以上,男生180CM以上。

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只需持《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即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我院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全面实行网络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retype/zoom/d349f924b8f67c1cfbd6b86a?pn=2&x=0&y=1268&raww=498&rawh=64&o=png_6_0_0_153_65_431_55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61.6867469879518&md5sum=bb521a314a8d51002e837f556f6a8aa1&sign=fe4130320d&zoom=&png=30884-62495&jpg=0-77769" target="_blank">

7.下列各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二):山东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创建于1901年,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山东大学招收艺术类专业的学院有艺术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有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3个本科专业,以及艺术学理论、音乐学、美术学、设计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招收艺术美学、艺术史、艺术考古、民艺学等方向的博士生。机械工程学院是山东大学工科类院系中创建最早的学院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为产品设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

1.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2.我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为准。

二、专业校考 (一)音乐类(初试) 1.报名条件

①符合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②音乐学实行统考的省份,须取得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2.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至1月15日

②报名网址:

③报名要求:须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交纳报名初试费(90元);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只可填报我校音乐类专业中的一个方向。

3.初试内容

①键盘考生:练习曲一首、复调一首。 ②手风琴考生:自选乐曲一首。

③声乐、西洋管弦器乐、中国民族器乐考生:自选乐曲一首。 ④初试考生择优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4.初试细则

①音乐学各专业方向初试采用寄送录像光盘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寄送符合学校要求的视频录像。

②录像需制成DVD格式,视频格式限定WMV、MP4、AVI、RMVB、3GP,曲目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③录像时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如同身份证照片)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④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⑤录像中只能出现该考生一人的形象,不得出现其他如伴奏人员等;不得出现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⑥凡违反上述初试细则规定的,该光盘将被视为违规而作废。 5.寄送材料

①寄送截止日期:2016年1月18日之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 ②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收件单位: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③寄送内容:《山东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DVD视频光盘一份(按初试细则规定内容及要求自行摄录),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目。

④考生寄送光盘不符合规格要求或无法正常读取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的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音乐类初试结果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2016年1月30日前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向考生公布。

(二)音乐类(复试)

1.音乐类初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山东大学参加所报专业的复试。 2.考生办理复试报名手续时须出示身份证、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统考合格证)。【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3. 考生参加专业复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 4.报考时间及地点

6.复试内容

①专业测试(占90%),钢琴考生: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一首、乐曲一首,抽签弹奏其中两首;手风琴考生:音阶、琶音一条,自选乐曲一首;声乐、西洋管弦器乐、中国民族器乐考生: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视唱、听音(占10%),现场抽题测试;

③声乐方向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届时考生需将伴奏谱备好。

7.考试时间、内容如有变化,以考点公告为准。 三、录取政策

考生专业校考测试结果将在山东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学费

山东大学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艺术类专业学费约9000元/年。 五、其它

1. 山东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电话:0531-88364345(山东大学监察处)。 3. 山东大学艺术类各专业除国家和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录取费用。

4. 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顶替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5.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6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音乐类初试报名网址: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三):2016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我院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本着依法办学,诚信招考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16年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506

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六条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七条 批准时间:2014年4月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函授大学济南分校,首任校长为我国著名国画大师于希宁先生。建院三十年来,学院几易校名,几迁校址,经历多个发展时期。201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定名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正式升格为艺术类普通高等院校。

三十年多来,学院紧紧依靠山东省书画学会专业学术团体办学优势,大力践行名家办学、专家执教理念,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广泛支持和拥护。梁树年、黑白龙、白雪石、徐北汀、张彦青、于希宁、高冠华、刘宝纯、李燕等一大批艺术大师都曾亲临学院讲学授课;著名艺术教育家朱铭先生、设计大师韩美林先生先后出任学院学术院长。经过多年努力,学院已逐渐发展成为我省文化艺术产业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实践基地。

第九条办学条件介绍

我院地理位置优越。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南临小清河风景带,北望黄河,西与黄台文化城为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文化艺术类学科齐全。共设有环境艺术系、视觉传达系、音乐表演系、美术系、数字艺术系、传媒系、商学系、航空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八个二级院系和一个服装研究所,基本做到了艺术类学科全覆盖;重视硬件条件建设。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完善,全功能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美术馆、专家工作室、形体训练厅、琴房等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一应俱全;重视实践课程教学。各专业均配备了与专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校内实验、实习、科研、生产等实训场所,其中仅校内专家工作室一项便达到了46个;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全院现有专兼教师130人,其中专任教师8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4.4%。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7%;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建院三十年来,共为社会培养了四万多名高层次文化艺术产业人才,为山东省“文化强省”和“创意大省”建设做出了贡献。2015年,学院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条 专业设置

(一)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2016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共有十个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它省份投放招生计划:艺术设计专业(含视觉传达、服装设计、家具设计三个专业方向。该专业为我院校内重点专业和特色发展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含园林设计、建筑外观设计和室内装饰设计三个专业方向)、传播与策划专业、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专业、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影视动画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学前方向)、美术专业(含中国画、油画和雕塑三个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设置:

艺术设计专业(含室内装饰设计、广告设计、网站制作与维护、动漫设计、服装工艺与制作五个专业方向),学制五年。

(三)以上各专业方向及名称仅供区分所在班级专业核心课程,不写入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我院各层次、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招考工作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报考艺术设计、美术、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考,考生须取得报考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没有省级专业统考的,要取得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承认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

(二)在不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我院按文化科成绩上线、专业科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当考生专业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科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科成绩再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艺术理考生按高考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不分文理时按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顺序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院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我院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院所有专业对考生高考时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入校后涉及外语教学一律用英语。

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结果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名册为准。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我院招生办将会同教务处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重新核实,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我院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精神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明显不适合相关专业入学条件的,我院有权取消该生录取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我院2016级新生按照鲁价费发〔2013〕93号文件规定,执行我院2016年全日制在校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助学政策:

我院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专科段在校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退役士兵教育资助(6000元/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6000元/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等政府奖助学金、各级学院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安置等资助政策。

五年一贯制在校生前三年间,每生每年可获得国家免学费补助2500元,学院免学费补助每生每年4000元,部分学生前两年另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各类助学政策评选办法,依据当年各级政策文件执行。

第六章 毕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载明的毕业条件时,颁发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就业

第二十三条 我院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我院高度重视职业导向和社会实践课程开设质量,就业、创业指导与实习实训、工作室制和社会服务的渗透融合贯穿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为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留下足够的时间空间。同时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最后一道屏障,保障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此招生章程已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院联系方式: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管理部门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9847673、89847699 (传真);

电子邮箱:sdvcad@163.com;

学院网址: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四):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学院全称: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26号,邮编:25002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lz/51862/

推荐访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