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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店合作协议

时间:2018-03-20   来源:励志创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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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店合作协议 第一篇_机客手机应用商店合作协议书

内容供应商协议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山东机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山东省临沂经济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518号 电话号码:0539-6012023 传真号码: 联系人: 李玉超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 协议内容

1.1甲方将其原创或拥有处置权利的应用程序,内容包括铃声、壁纸、软件、游戏、电子书、主题、电影、短信祝福 等8类手机应用资源,按照本协议发布在乙方网站上。 1.2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奖金的形式向甲方支付转让发布费。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义务:

2.1.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各类手机应用程序。

2.1.2甲方确保应用应用程序的正常运行,并对发现的程序的瑕疵予以及时更新、并及时提供给乙方。

2.2甲方权利:

2.2.1 甲方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收取转让发布费。

2.2.2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应用的使用权为非排他性使用,甲方保留本协议约定应用程序的使用权及发布权,甲方也有权将该手机应用转让发布给第三方使用。

2.3乙方义务:

2.3.1 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2.3.2因乙方终端质量问题产生的用户投诉或服务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2.4乙方权利:

2.4.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自主使用甲方提供的应用程序。

2.4.2乙方有权针对应用程序进行各种广告宣传,但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并应注明系甲方开发、原创或转载。

2.4.3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应用程序资源的传播权、定价权、收费权。

三 使用费与支付方式

1、本协议涉及应用程序详见附件。 2、支付方式【手机店合作协议】

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乙方根据乙方所以提供的后台信息,每月10日向甲方支付全部使用费。按照单价:每发布手机电子书1元人民币/部,手机铃声0.2元人民币/个,手机电影1元人民币/部,手机壁纸0.03元人民币/张,手机短信0.1元/页;

甲方总收入=应用单价X发布数量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以上日期均相应顺延。 6、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甲方应保证以上账户信息的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乙方将费用汇至以上帐户后,视为已经付款完毕。

四 归属权、技术情报、资料保密

5.1本协议所涉及到甲方的相关软件、服务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而涉及到乙方的相关软件、服务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归乙方所有。未经双方同意,甲方和乙方各自不得擅自复制或许可他人使用、复制。

5.2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护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除了各自的宣传资料外,不得将本协议书,以及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等资料告知第三方。保密义务之效力延续至本协议期满及终止后贰年内。

五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 6.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后由

双方协商相应解决方案。

六 协议期限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向乙方供应手机应用程序,但甲方仍享有乙方前期所发布上传内容的登载和销售权利; 8.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 义务。

七争议解决:

在协议履行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 其他:

在合作过程当中,双方签定的具体内容合作计划或相关附件也将作为该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具有同等的法律意义。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山东机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协议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软件名称、版本号、价格一览表。

手机店合作协议 第二篇_手机维修承包合作协议

手机维修承包合作协议

甲方(发包方):广州快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植村店

乙方 (承包方 ):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手机维修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概况

1:甲方手机维修业务由乙方承包经营;

2.维修地点:番禺区大石南大路植村快通公司手机连锁店

3.承包时间:起始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终止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承包费用暂定为2200元/月(人民币)。进场需交一个月的押金和当月租金,总计人民币4400元。(肆仟肆佰元整)

5. 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遗留问题,甲方全额返还押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关于手机维修承包业务的约定

1.由于乙方维修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维修的手机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和客户提出的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负责提供店面内指定的区域给乙方。

3. 乙方自己负责购买手机维修柜台,维修工具和维修需更换的手机内部零件,不得销售手机和手机配件。

第三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负责维修过程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维修完工清洁干净。

3.维修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的物品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进货价格加倍赔偿。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无故逾期维修造成客户损失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壹拾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第五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维修质量乙方与客户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乙方和客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修质量纠纷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乙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月租金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七条.其它约定:

1.乙方维修可以独立收取客户的维修费,需使用一式三联的单据,其中一联需提供给甲方作为凭证。

第八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签订后维修业务不得转包。

(三) 乙方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担保人需提供担保人的身份

证复印件。

(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手机店合作协议 第三篇_手机店加盟合同

甲 方: (特许人) 地 址: 电话: 乙 方:(受许人) 地 址: 电 话: 第一部分 序言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许人授权受许人在指定建筑物内经营“ ”加盟连锁专卖店,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手机店合作协议】

第1条 宗旨

1.1特许人依法拥有“仰财”系列产品和品牌的知识产权,受许人只有经过特许人的允许,才可以使用“XXXXX”的名称、商标、图案、色彩等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以下统称名称和商标)。

1.2受许人愿意通过使用特许人的运营体系和操作系统,在接受根据合同条款和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建筑物(首层)特许开设 “XXXXXXX”专卖店,销售特许人相关指定产品(含运营商体系即特许人做联通受许人就做联通,做移动则做移动,做电信就做电信)(遵从附件 1 所列产品、服务)。如受许人没按特许人经营要求做,则是为违约。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进行其活动。因此,受许人须接受对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

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

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 使用“仰财国际”名称和商标的权利;

(b) 经营过程中从特许人处获得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等方面指导的权利;

(c) 在经过核准建筑物内经营“XXXXXXXXXXXX”专卖店相关指定产品(产品详见附件 1 )的权利;

第4条 授权范围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 作为“XXXXXXXXXXXX”专卖加盟连锁店(以下称该店)。

4.1 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和书面许可不得变更或超越授权经营的建筑物,如违反规定,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许人该合同剩余时间的授权,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若因租约终止或其它因素致该店无法继续营运,受许人应于该店终止营业前一个月向特许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特许人同意后注销该店,撤除一切与“XXXXXXXXXXXX”相关的标识、装潢;受许人另觅特许人认可的地点,按特许人标准装修,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营运。

第5条 授权期限

5.1 授权特许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2 合约期满,特许人将根据受许人的经营及表现,决定是否续约;受许人必须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至少 3个月通知特许人是否续约,双方不发出续约通知将终止本合同。通知需用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传递手段,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并由双方确认收到。续约必须由双方当面签约。

【手机店合作协议】

第二部 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 装修及设备要求

于签约后的 20日内受许人必须对该店完成店铺装修并开业,如受许人未能依照上述约定完成相关工作的,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作为违约金受许人所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退回;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受许人负责承担。

6.1 店面设计

受许人自已根据进行店面规划设计,经特许人审核通过,受许人不得变更加盟店的设计装修风格。如受许人不能自行规划店面,特许人可以单独为受许人设计图纸,每次设计收取设计费现金人民币2000元整。(如需到现场,实际产生差旅费由受许人承担)

6.2 店面装修

该店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须严格遵守本合同附件 4 所列特许人所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门店装修和建设物装饰所使用的物料必须由特许人提供或按特许人提供的标准购买。新门店装修与建筑物装饰完毕,必须由特许人或特许人委托人对门店进行验收,若发现门店装修、装饰不符合特许人要求的,必须修改或重新装修该门店,其费用由受许人及其指定的装饰公司负担。在未经特许人书面验收合格前,该店不得开业,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许人承担。

受许人装修上述门店,凡涉及名称与商标的所有标示、装潢须从特许人处统一采购(包括招牌、销售柜台、展示架、宣传栏等,详见附件 2 )但费用由受许人承担。

6.3 店内设备

受许人必须按特许人要求配备电脑、网络、打印复印机等设备(详见附件 2 ),且受许人须根据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2 )统一按特许人制定标准制作订购(费用由受许人承担)。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根据经营需要,受许人必须按特许人要求增添、更换、升级设备,费用由受许人负担。

6.4 其他

特许人在公司发展的工程中,设计店面图纸更新、新增物品、设备等项目时,受许人必须严格按特许人的

要求调整,按标准执行。

第7条 品牌形象与管理

为了尊重客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7.1 店铺形象

受许人必须按照运营手册中所描述的标准来维护店面的形象,保养设备,当其不符合要求时,受许人必须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对店铺进行调整和装修,包括更新老化的设备。

如果在特许人合理的评价下,店面的装潢和清洁程度,包括它的设备等未达到“XXXXXXXXXXXX”专卖店形象要求的标准,特许人及其指定执行者会通知受许人进行改善。如果受许人在收到特许人书面通知 10 天内仍没有对要求改善之事项(店内的清洁、维护、修复或更换)做出完全调整的,特许人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如受许人一年内累积 3 次对不符合特许人标准的店面改善不力或拒绝改善的,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特许使用费作为受许人违约金不予返还,受许人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7.2 授权的产品和服务

7.2.1 不影响本合同第15条规定,不得出售本合同第1条(附件1)所述产品(服务)之外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特许人书面同意的除外);否则,特许人视为受许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特许使用费作为受许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受许人因此而造成特许人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

7.3 服务的标准

7.3.1 受许人及其雇员要对客户提供及时、礼貌、友好、有效的服务。并对顾客以及公众保持最大程度的诚实、公平以及遵守道德上的准则。受许人同意执行特许人在运营手册中所设立的以下条款:

1.保证最佳数量的受训员工;

2.正确的采购、陈列、储存、销售商品的方法和程序;

3.店铺的安全、维护、清洁、运行和外观;

4.受许人及其雇员所穿的制服以及外表;

5.对所有名称与标志的使用;

6.营业时间的保证及对运营资金的保持;

7.对于标牌、商标、海报、陈列、标准配置以及相关产品的使用;

8.受许人选择投放广告的内容、风格以及媒体的审批;

9.店内陈列或出售商品的来源、种类和牌子的标注与陈列;

10.受许人所保持的最低限量的库存保证;

11.特许人许可的礼物、赠券或者当地或国家性的促销活动的开展;

受许人不符合前款条款内容的, 特许人有权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如受许人一年内累积 3 次改善不力或拒绝改善的,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特许作用费作为受许人违约金不予返还,受许人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自行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3.2 受许人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特许人书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广告的性质与内容,而不涉及广告成本等内容;

7.3.3 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7.4 监督

7.4.1 特许人有权在不事前通知的情况下,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受许人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处,使特许人得以确保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

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市场部人员、审计,律师„„)的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态进行经营、财务和法律审计。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

在受许人方面,在回答特许人(或任何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时,应无条件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并提供完全、忠实的合作。

7.4.2受许人应该遵循特许人关于账目登记的要求。在下列规定时间内,受许人必须将其所要求的材料和报表发送给特许人,受许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虚报、拖延或拒报,否则,特许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每

次扣受许人履约保证金的1%作为违约金。

受许人须在每日的18时前,按特许人要求通过现代的通讯手段(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络„或特许人指定的通讯途径)每日上报该店该日的销售情况;

按特许人要求在每月的5日前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

A. 会计报表;

B. 符合特许人要求的相关信息反馈表;

C. 该店的产品销售的进销存报表;

第8条 人员的聘用与培训

8.1 受许人必须聘请不少于 2 人专业全职管理该店,且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入职档案,符合XXXXXXXXXXXX销售人员的有关规定,并经过特许人的培训,认定合格后方能上岗,以保证其运作和管理方面能符合特许人的要求。

8.2 特许人应提供受许人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

a.在任何活动开始前,受许人及其职工必须接受特许人的相关培训或指导,受许人应熟悉各种条款以及网络的技术、金融、商务和管理程序。培训由特许人通知日期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住费由受许人负担。

b.在本特许有效期间,特许人可以组织培训及研讨会,由受许人及其雇员中的有关人员参加。日期和地点由特许人决定。组织此类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住费由受许人负担。

c.特许人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并由受许人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可组织课题研讨班,日期、地点及费用特许人承担。

8.3 在初始培训计划期间,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份特许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培训资料。

受许人应保证勤奋地使用这些资料和文件。

在特许合同期间,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经营“XXXXXXXXXXXX”专卖店不同方面问题的解说,费用由特许人负担,以保证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清晰无误,并介绍特许人和其他受许人的经验。

受许人可以参加编写上述解说或提供经历到的任何信息。

8 4 如果特许人决定改变某些实施的方法,特许人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受许人。

因此,特许人应当经常地或不定时地向受许人提供任何修订、更新经营”XXXXXXXXXXXX”专卖店的实施方法或相关资料,费用由特许人负担,以保证受许人能始终保有最新版的资料。

第9条 产品质量和安全

9.1 该店营业前必须自费申领由当地政府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营运该店必备的证照,受许人需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发往特许人进行登记备案,否则,特许人有权不予接受受许人订购货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许人承担;上述证件受许人必须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年度注册与重新办理,凡不按规定进行办理,导致证件失效的,特许人有权停止供应货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许人承担。

9.2 受许人必须按照特许人的运营手册或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规定贮存、调配、使用、销售从特许人处订购的产品。否则违反一次,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1 %,累计违反 3次及以上的,特许人视为受许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特许使用费作为受许人违约金不予返还。如因受许人违反或不遵守上述规定致使该店发生相关产品质量问题或纠纷的,受许人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且特许人保留追究受许人因此而造成特许人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但符合下述第9.5条另有约定的除外。

9.3 受许人对产品质量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存在疑虑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特许人,经特许人确认或处理后,恢复正常或消除疑虑后,方可正常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相关产品质量事故或纠纷的,受许人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且特许人保留追究受许人因此而造成特许人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

9.4 不管任何原因致使该店发生相关产品质量事故或纠纷的,受许人必须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通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特许人,且受许人必须立即妥善安置涉及人员,否则,造成特许人名誉和相关经济损失的,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特许使用费作为受许人违约金不予返还,且保留追究受许人因此而造成特许人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

9.5 受许人不得擅自外购产品,不得销售任何其它未经特许人允许的产品,否则,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特许使用费作为受许人违约金不予返还,致使该店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或纠纷的,受许人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且特许人保留追究受许人因此而造成特许人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

手机店合作协议 第四篇_胡集移动手机专卖店转让协议书

胡集移动手机专卖店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协议,协议如下。

一,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将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包括己列明的所有商品,(详细清单附后略),商品计人民币 50000 元。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凭。

三,乙方对专卖店有经营权,转让权。

四,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所有收入归乙方,同时顾工工资,水电,房租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从即日起,店铺经营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平稳过渡和协调好上级公司关系,对于有异议或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友好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人

乙方签字人

年 月 日

手机店合作协议 第五篇_转 让 协 议(手机店)

转 让 协 议

甲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东村村4组村民 乙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东江村11组村民

今由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绍兴县马安镇寺桥村市场对面壹间手机店店面转让给乙方,内有存货,手机柒只,计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电脑壹只,计叁仟元整(3000元)空调壹只,计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房租半年,计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其余验钞机壹台、柜台,计壹仟元整(1000元),电话机、手机号码、内存卡、充电器等计壹仟柒佰元整(1700元),合计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元整(12200元),付款方式到2007年11月20日付伍仟贰佰元,其余到2008年1月15日一次性付清。

甲方签名: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名: 乙方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 证明人:

2007年10月1日

手机店合作协议 第六篇_手机维修承包合作协议

【手机店合作协议】

手机维修承包合作协议【手机店合作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

甲乙双方关于手机维修承包业务的约定,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手机维修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手机维修业务由乙方承包经营;

二、维修地点:

三、承包时间:起始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终止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承包费用暂定为 。进场需交 的租金。

五、甲方负责提供店面内指定的区域给乙方。

六、乙方自己负责手机维修工具和维修需更换的手机内部零件,不得销售手机。

七、若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八、在承包期间,如乙方对店内整体运营造成巨大影响或乙方中途终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还乙方剩余余款。

九、本合同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手机店合作协议 第七篇_手机形象进店协议

手机形象进店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品牌及产品形象进驻乙方店面。甲方负责物料制作、发放。制作内容

为_________,制作成本为_________元,乙方负责物料的有效使用和保管,物

料应置于店面位置_________。

二、甲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如果物料自然损坏,甲方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

修复或更换。如果是由于物料保管不当引起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修复或赔偿。

三、乙方承诺自甲方物料进店起_________个月后,甲方产品在本店的月销量达

到_________台,如果未达到目标销量,甲方有权调整进店的物料。

四、甲方承诺乙方自物料进店_________个月后,甲方产品在本店的月销量实际

达到_________台,则加大对乙方该店的市场支持,超过目标销量后,超出部分

以每台_________元投入市场活动费。由乙方提出活动方案计划经甲方审批后实

施活动,乙方持有效发票,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到甲方报销计划内费用。

五、甲方对乙方店面物料的投入均基于乙方是甲方的销售终端的条件,如果乙

方不再销售甲方产品则必须自动退还甲方物料,或甲方人员有权从乙方店面撤

出相关物料。如果物料有人为损坏,则需照价赔偿。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

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lz/42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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