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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落实情况

时间:2014-07-18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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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落实情况(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市建设局党组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工委的直接指导和关心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创先争优和机关效能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把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的目标管理,与规划建设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奖惩,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使党建责任制充分落到了实处。有力推动了全市建设系统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开创我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使党建工作有了新的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局党委始终把党建工作同行政工作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有力促进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对机关全年的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以《天水市建设局2011年工作要点》文件形式落实了机关的党建工作,明确了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党建工作职责;为使党建工作

有效落实,局总支结合实际拟定了《建设局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与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签订,将党建工作目标分解到了各支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为使机关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局机关进一步充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三次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为确保党建工作取得成效,机关成立了党建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党建办主任,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了机构、编制、经费、场所四落实。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按时完成党建研究和信息报送,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和其他学习资料的征订任务。

四是根据分管工作,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在工作中加强对联系点的监督指导,并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党建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建设局党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

五是把加强学习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按照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学习

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完善了局属各级领导班子学习、重大专题调研等制度。广泛开展内部交流,推动学习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发挥机关局域网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载体,扎实推进学习型群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群团组织的创新能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同时,组织机关科级及一般干部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把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日,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本领。

二、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我局采取多种方式,按照党组织设立条件,合理组建党组织,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加大了对基层党组织的改建工作力度。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且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正式党员不足3 人或没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采取联建方式建立党组织;按照市上创先争优的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建成立了3个社团党组织;同时,根据单位性质、工作需要和现有党员现状,对基层组织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一个党总支,四个党支部,配备和加强了总支、支部委员。目前我局 个基层党组织中,有1个非公企业党组织。

二是加大了指导和督促落实党建工作的力度。坚持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与基层组织交流,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三是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全年综合考评当中。促进基层组织工作有目标、有责任、有动力,有力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

四是组织基层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每年春节和“七一”前,对系统困难党员进行看望慰问,送去党组织的温暖。“七一”建党90周年之际,开展了评先选优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同时,与社区党支部开展了共建活动等等,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党建制度落实情况】

五是做好党员的发展。我们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特别是一线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严格按照党员标准,采取支部分工培养,确定培养人和联系人的方式抓重点培养。坚持注重品德、注重实绩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各基层党组织经常对发展对象进行思想帮教,真正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今年,共新发展党员16名,预备党员转正14名。

三、着力深化党员队伍建设

为全面加强和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以及理论素质。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常态,把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和加强党性修养放在工作首位。

一是坚持创新形式,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活动、不同要求掌握学习内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和方法,利用局党委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交流会、调查研究等各种有效平台,广泛开展自学、集中学、辅导学、电教学等学习活动,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坚持制度促学,不断完善学习规范性。进一步健全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个人自学制度、学习记录制度、学习通报制度及学习总结制度。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认真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法律、历史、文化等方面知识,除学习规定的必读书目外,还要求结合自身工作选学有关内容。使党员干部的学习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把解放思想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转变思想作风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结合起来,努力在统揽全局上下功夫,在提高决策水平上下功夫,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在抓基层强基础上下功

党建制度落实情况(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2012年度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报告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黄慧莲

市直机关工委现有直属机关单位90个,共有543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党委45个,总支27个,支部471个,共有8371名党员。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本着“融入中心、建设队伍、争创一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制为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建立“三个机制”,切实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运行管理。实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需要建立起一套协调、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责任制的长期坚持、贯彻落实。为此,通过建立健全“三个机制”,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运行管理。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观念,确立好、担负起工委书记是全市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角色,组织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委班子具体分工和主要职责,努力形成合力,并先后主持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12次、党建工作例会18次,党建工作座谈会7次,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的发展。同时,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我按照一般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深化、创新工作抓突破的思路,将机关党的工作分为经常性工作目标、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创新创优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党建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建立督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工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平均联系10个以上机关基层党组织,并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到一线明情况、抓党建、破难题。把90个市直机关党组织划分组成5个网络区,明确规定了各网络区工作职责,实行工委领导分工联系制度。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网络区工作会议或开展一次活动,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进一步完善督查措施,每年以召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会的形式,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组织各单位现场观摩、会议点评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兑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把严考核、硬兑现作为一个重要环节。为此,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和《细则》,采取各单位自评、分党建网络区交流互评、述职与考核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按百分制计分设立10个机关党建工作十佳单位、30个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若干个考核合格单位和需要改进的单位。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结果评为优秀以上的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党内评先的基本条件;对考核结果评为合格的党组织,要给予充分肯定,鼓励继续进步;对考核结果评为需要改进的党组织,及时通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并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改进,以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二、抓住“三个围绕”,不断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机关党的工作只有融入中心、服务发展才能做到有为有位。为此,我始终把为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位置、明确任务、开展活动,有力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

【党建制度落实情况】

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紧紧围绕“谋发展、促跨越”抓品牌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想什么,机关党建就抓什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融入中心,解决实际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大力发扬“开放、创新、争优”的新余精神,以强烈的服务中心意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依托,围绕“突破工业5000亿” 、“经济总量三年翻番”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服务十百千亿工程,为党旗添光增彩”活动,把党建工作落实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市城管执法局树立“在执法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理念,把工作当事业,把城市当家建,视人民为父母;市直各窗口党组织和党员围绕行政审批“983”战略,组织开展创建“效率之窗”服务品牌活动,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服务“绿色通道”,完善“首问责任制”、“AB岗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制度,以优质的政务服务“筑巢引凤”,使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是紧紧围绕“惠民生、促和谐”抓服务基层。按照“群众满意”来确定机关党建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狠抓了设岗定责、服务承诺,促进了创先争优,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有效平台。围绕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这一主题,组织市直机关30余个单位的近500名党员开展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机关党员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问政、问需、问计于民,使机关服务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市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围绕劳动争议、工伤纠纷、遗产继承、房屋买卖等提供法律咨询;市人保局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保、养老、小额贷款等内容进行现场解答;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为群众提供义诊、现场量血压、解答卫生保健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困难40

万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2.67万个。

三是紧紧围绕“创佳绩、争一流”抓示范引领。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使其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坚持高水平、高标准,并适应机关干部需求,举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大讲堂,帮助机关党员干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升能力。组织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强化党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创意识,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实现“十百千亿”树红旗、作贡献、争先进。市卫生局、市地税局等单位通过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三亮三比”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行业服务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注重选树典型,表彰激励,结合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活动,今年我们对工作中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29个基层党组织,37名优秀共产党员和33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勇于争创佳绩、争当时代先锋。

三、发挥“三个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既要构筑全方位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又要结合不同对象、不同岗位职责的要求明确有针对性的责任内容,促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更好的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是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充分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第一责任人”的率先垂范作用至关重要。为此,我们立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党员领

导干部带头落实抓党建工作的职责。抓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理论武装中落实职责;抓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机关党组织安排的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同时,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度,从党委书记到党支部书记都明确党建工作的责任和目标要求,坚持“双重目标、双重责任、双重考评”,做到业务、党务两副担子一起挑,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是抓住党员干部这个主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形式,激励广大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永葆党员先进性,有力地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向纵深发展。注重抓好党务干部这支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的组织实施作用。采取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持续推进“千名党员教育培训”工程,采取形势政策宣讲、集中授课、学习交流等方式培训党员队伍,使其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意识,在促进机关党建中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我们共组织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主题班14期次,培训1200多人次。同时,注重党员发展,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公选、考察对象培养、预备对象公示票决等制度,全年发展党员 名,其中35岁以下的占总数的 %,女性占发展党员总数 %,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占 %。

三是抓住机关党委这个基础,充分发挥组织推动作用。把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

党建制度落实情况(三):2015党建工作制度

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2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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