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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程序

时间:2014-07-10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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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一):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

正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二):拟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表(C)

正处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样式)

副处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样式)

正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三):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正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程序】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正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程序】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正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四):2015纪委党风室工作总结

第1篇:纪委党风室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市纪委党风室在委局领导直接领导下,在省纪委领导和省纪委党风室指导下,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合肥大发展、大建设,全室同志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的工作受到中纪委、省纪委充分肯定。

一、结合实际,创新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创新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纪委、省纪委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20xx年,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郑州座谈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根据委局领导要求,我们始终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工作重中之重。

1、大力推进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工作。在全市村(居)建立廉勤监督委员会,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省纪委交给我市的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为出色完成此项任务,20xx年我们在省纪委指导下,在委局领导直接领导下,着力抓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去年4月30日,在长丰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推广长丰县村(居)廉勤委试点工作经验,对全市推行村(居)廉勤委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省纪委分管领导到会讲话,市纪委分管领导布置了工作任务,部分县、乡、村在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二是深入调研,指导工作。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多次深入长丰县和其他县区试点村(居),调研廉勤委工作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肯定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意见,为委局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三是开展检查,组织互学。为推进工作,我们对各县区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及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提出完成任务的质量、时间等具体要求。同时,组织各县区开展互学活动,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对全市廉勤委工作深入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去年11月中旬,我们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同志带领下,赴山东学习考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前精心谋划,根据中纪委和山东省纪委党风室推荐,选择考察点,学到了非常丰富、有用的经验,对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借鉴和推动作用。10月下旬,根据委局领导安排和中纪委党风室要求,我们还带领县区党风室主任或分管领导赴福建学习考察。两次学习考察,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充实了方法措施。五是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廉勤委工作在我市起步时间不长,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我们一方面对工作经验认真总结,中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20xx年第31期刊发了我市的经验做法;《中国纪检监察报》20xx年12月23日第二版刊发了长丰县工作经验;12月16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长丰县作了廉勤委经验交流发言。另一方面,针对存在问题,从完善制度层面向委局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谋划2015年工作,为春节后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做充分准备。

2、开展乡村财务清理“回头看”专项检查。为巩固乡村财务清理成果,切实解决乡村财务管理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年中,对乡村财务清理开展了“回头看”专项检查。一是下发文件,要求县区普遍开展自查。6月中旬,我们以市纪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对乡村财务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各县区按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分阶段对乡村财务开展认真清理。二是分片包干,分组开展专项督查。在县区自查基础上,我们组织四个督查组,由市纪委、农委、财政、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四家单位抽人,党风室同志参加,明确责任,分片开展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两员”座谈会听取意见、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部分乡镇、村的办法,对乡村财务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将督查情况向县区纪委作认真反馈,既肯定成绩,也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县区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县区普遍建立了“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乡财县管”、“零户统管”、“收支两条线”等制度,长丰、瑶海、包河三县区对所有村(居)财务实行电算化管理。蜀山区实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级预警制度得到了省纪委领导充分肯定,瑶海区《村级财务通用票据管理办法》严格了管理、堵塞了漏洞;肥西县乡财管理改革方案和网上报账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乡财管理。四是总结分析,提出工作意见。专项检查结束后,党风室对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如加强对经济发达的近郊村或村改居资产、资源监管的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

(二)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20xx年7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并对67户重点国企的资产进行监管,对领导人员进行管理。根据国企管理体制的改变,我们及时调整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法,着力于指导、帮助国资委纪委抓好企廉工作,着重在理顺关系,摸清情况,健全制度,督促落实上下功夫。去年我们着重抓了四个方面工作:

1、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20xx年年初,我们与国资委、市总工会配合,组成调研组,深入25家国有企业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考察等形式,开展企廉工作专项调研,并召开12家合资和独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专项调研,深入了解我市国企基本情况和企廉工作总体情况,既总结经验,肯定成绩,也找准问题,对企廉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调整领导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市国资委成立后,我们积极协调,很快调整企廉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国资委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督促国资委纪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对国企领导人员监管的制度体系。

3、抓好制度落实,解决重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与国资委纪委密切配合,将抓制度落实与解决重点问题密切结合,着重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促使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落实,提高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抓国企领导人员年薪制度和不准兼职取酬制度落实,一定程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国企领导人员自定薪酬和兼职兼薪问题;抓“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落实,一定程度改变了少数国企领导人员监督意识薄弱的问题。

4、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去年年初和年底,我们对企廉工作和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了检查,被检查企业反映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企廉文化建设取得较为明显效果;在企业改革改制中,通过有针对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防范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国企领导人员权力运行。

一年来,通过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我市企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协调有关方面加以切实解决。

(三)完善机制,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去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在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全面推开,并逐步向地方党委、机关、学校、企业等党组织延伸。工作中我们通过坚持真实性、实效性、规范性、简便性原则来提高党务公开实效,做到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明确公开形式来保证党务公开质量,通过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信息处理机制、绩效评估机制来完善党务公开体系。通过努力,我市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和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二是进一步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三是进一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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