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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时间:2014-07-09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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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浅议

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浅议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社会管理创新是根本,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公安机关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更好地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必须从社会矛盾化解这个基础性工作抓起。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公安机关面对的社会矛盾纠纷的特征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社会矛盾纠纷呈现的主要特征

当前,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触及到社会深层次的矛盾问题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各种利益的需求不变增大,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大量涌现,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新特点。从公安工作的实践来看,当前社会

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难免性。在社会生活中,由于利益的驱动和追求的目标不同,人们相互间发生碰撞,已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与此同时,不同利益体因不同的利益诉求所采取的方式、运用的手段各不相同,当利益诉求达不到自己的意愿时碰撞自然而然出现。碰

撞的在所难免决定了矛盾在所难免。

(二)易变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矛盾纠纷大多围绕利益问题交织在一起,互为因素,相互渗透。受其支配往往老的矛盾纠纷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出现,简单的矛盾解决了,较复杂的矛盾又会显露出来,反复循环,周而复始。此外,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还会随着外部环境和条件的不断改变而变化。如随着季节的变化,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争地争水纠纷、邻里纠纷就日益突出;受金融风暴的影响,造成大部分农民工返乡滞留,

因农民工引发生的矛盾纠纷就较为频繁等等。

(三)多层性。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利益关系和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发展。在这种格局下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必然触及社会各个层面。当其利益受到冲突时,一旦失去理智,就会成为焦点问题从而形成矛盾纠纷,形成多层面、多层次性矛盾纠纷。从矛盾纠纷主体的身份来看,已从工人、农民等传统习惯上的矛盾纠纷主体向涵盖社会各行业、领域不同层次的个体转变,同时在组成上还有由个体向群体转变趋势。从矛盾纠纷主体的文化程度上看,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大部分为小学文化,初中文化)者仍然占主导地位,但高

学历,高智商者呈日益增多趋势。

(四)广泛性。现存的矛盾纠纷不仅量大,而且涉及面广。从矛盾纠纷类型来看,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山林水土、赡养抚养等个体小纠纷转化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企业改制、劳资、合同履行、意外事故、环境污染等多样化、复杂化的社会矛盾纠纷。从矛盾纠纷涉及的领域看,既有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也有侵权责任、经济利益、社会管理,领域不断扩大,层面也不断加深。从矛盾纠纷内容来看,涉及社会保障、劳资纠纷、林地权

属、合同纠纷、刑事判决等各种法律法规,且均与群众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五)对抗性。在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共同利益问题特别容易产生共鸣,由此使矛盾纠纷迅速升温,形成群体行为,且矛盾冲突越显越烈,出现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到政府内或喊冤叫屈,或静坐、请愿、下跪、围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更有甚者聚众闹事,或冲击党政机关,掀翻打砸警车,威胁、侮

辱、殴打工作人员,或拦截车辆、堵塞交通,造成严重危害局部稳定的事件。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缺陷

实践中,公安机关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妥善排查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面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主体多元化、规模群体化、纠纷复杂化、调处疑难化的

一些新特点,公安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1思想认识存在差距。少数单位和民警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还不够重视,对矛盾纠纷的现实危害性和排查化解重要性认识不足,通常比较重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的处臵工作,对于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调处等前期工作没有得到相应重视,存在"重处理、

轻排查"的观念。

2、网络机制不够健全。警种之间的职能交叉重叠和互相交流沟通不够,导致齐抓共管、上下一心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组织协调不顺,跨警种、跨辖区的矛盾纠纷协调不得力,工作合力还不强的问题大量存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专业性的调解组织缺失,适应不同领域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调解工作网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单位和民警化解矛盾纠

纷的主动性还不够,推诿扯皮、拖而不办、调处不当的现象仍然存在。

3、预警机制不够完善。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排查、分析工作仍很薄弱,一些容易激化的纠纷苗头和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信息没有能及时发现和控制。再加上一些部门参与意识不

强,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相互之间难以形成信息联动、矛盾联处的局面。

4、作风能力还不适应。少数民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作风不实,群众意识不够,对矛盾纠纷信息掌握不灵,不能提前介入,没能把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有的民警工作业务不熟,对问题研究不透,不能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粗暴,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排查调处活动不够经常化,对群众来信来访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一些基层单位的稳控化解能力、做思想工作能力、查办突破能力还有待

提高,工作作风也有待进一步转变。

5、责任考核落实滞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很多方面都是依靠政策文件进行的,没有形成职能定位清晰、工作责任明确的操作规程。少数单位注重行政执法,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不够重视,行政调解制度没有得到充分实施,出现"有权部门制造矛盾,无权部门解决矛盾"的情况。一些单位接访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

办考评追究力度还不够,排查调处工作考评体系还不健全,责任追究还失之于软。

6、工作措施创新不足。目前,相当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措施还依赖于传统模式,缺乏创新意识,方法大多陈旧单一,不注重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成因,没有针对性地制定可行性化解方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预防和化解纠纷的机制不健全,处臵力度薄弱,处臵问题付出的代价和成本比较高,致使一些矛盾纠纷问题长期积累,给党政机

关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压力和隐患。

三、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对策

把握问题才能破解问题,正视不足才能创新发展。在社会发展形势严竣、社会问题增多、群众利益需求高、社会稳定压力大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关键要正确把握当前矛盾纠纷的特征,正视排查化解工作中的缺陷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

作。

(一)、搞好法制宣传,完善预警机制。加强法制宣传,筑牢合理、合法的思想防线,是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关键。公安机关要结合群众的生产生活、农忙季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开展经常性、时效性、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公安民警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经常在田间地头、树下村头、屋里坑头与群众交心谈心,用耳倾听群众的心声,用心了解群众思想动态,用嘴宣传法律法规,用行动及时解开群众心结,做到法、理、情三结合,晓之以

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法律知识在群众心中生根,让法律知识不断成为群众生产生活

【民政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中的必修课,全面实现群众“时时学法、常常用法、办事合法”的和谐目标。

(二)、落实排查制度,完善排查机制。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重点是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公安机关要将纠纷排查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面上排查与内部排查的有机结合,并且建立重点时期零排查工作制度,全面掌握本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要把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注意掌握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不断增加矛盾纠纷排查的覆盖面,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逐一化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方案,妥善处臵,及时化解,

【民政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逐步形成小排查小调解、大排查大调解的排查工作机制。

(三)、加强组织协调,完善联动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责任制,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领导干部和责任民警。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单位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限时进行集中排查调处。要对照矛盾纠纷的性质,按照工作职能分解落实任务,以事定责、人随案走,相互配合、密

切协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机制。【民政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四)深化“三基”工程,完善强警机制。要将“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作为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的切入点,不断提升基层基础水平,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公安民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本功。要坚持大练兵不动摇,采取学政治和学业务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技能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狠抓公安民警的在岗学习,提高民警把握社会发展的新方向和矛盾纠纷的新特点的知识水平和应对复杂情况的素能;增强公安民警走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的自觉性,让民警时刻牢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信条,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培养民警的情报信息意识,提高对各种情报信息的预见、分析、处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矛

盾纠纷出现前有预见、在发展之中能运筹、在事后能控制局势。

( 五)、落实责任考核,完善激励机制。要把明确责任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要举措来落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在公安工作重要位臵来抓,对于各类重点矛盾纠纷,要着眼于切实解决问题、切实化解矛盾,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逐一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责任,明确解决时限,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由领导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检查,逐案排查,逐案分析,找准症结,因案施策,真正把案包实。要将考核评价作为撬动矛盾纠纷调处杠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监督高效的矛盾调处工作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并把考核结果同晋升、评优、晋级、表彰、奖励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那些主动化解矛盾纠纷、调处措施有力、维护社会和谐取得突出成效的,要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提拔重用;对调处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对因责任心不强、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疏于调处而使矛盾激化为集体访事件或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持做到先进典型有表扬,工作不力有批评,渎职失职有处罚,努力形成良好的氛围和导向,确保把矛盾调处工

作落到实处。

民政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瑞昌二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广大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想师生之所想,急师生之所急,帮师生之所需,时时、处处、事事心系师生,为师生排忧解难。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各类问题、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

(一)排查和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和纠纷。

范围包括各种信访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重点是:(1)教育乱收费问题;(2)学生管理、人事管理方面的纠纷问题;(3)教学、后勤设施不到位引起学生及教职工的不满的问题;(4)学校资金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5)“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人员向学生渗透、滋事,可能引发的不稳定事端等。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既要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也要对非重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防止小矛盾、小纠纷因未能及时化解而演变成大矛盾、大问题。要通过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妥善处理好影响学校稳定的一些苗头性问题,确保学校的稳定。

(二)排查和整治影响学校校园安全的薄弱环节。

要将学校实验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和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要完善物防、技防措施,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校园无火灾、爆炸、食物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还要注意做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及校车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门禁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滋事。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决杜绝学校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健全机制,明确职责.

要将之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健全机制,抓好落实,长期坚持。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不允许把本单位的问题和矛盾推向学校、推向社会,把应由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给学校。

全校教职工中存在问题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解决工作,由校工会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参与进行;学生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困难学生学习生活中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工作,由校综治办牵头组织进行;信访工作分别由党办、校办归口负责;校园安全薄弱环节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由政教处处牵头组织,总务处、教务处参与进行。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深入到群众中去,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把问题找全、找准,把原因、背景和复杂程度搞清楚,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建档,逐案落实解决办法和时限,落实责任人,不留空白。同时,各单位、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

四、坚持原则,标本兼治,妥善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谨慎把握,妥善处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校内。

产生矛盾纠纷的因素较多,提出诉求的理由亦很多,在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的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原则,掌握政策,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重点督办,限期解决,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条件,可以逐步创造条件解决的,必须认真做好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对过高要求的,在做好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帮助解决实际存在的生活困难问题,促其息诉、息访。对排查出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组织熟悉法律、政策、有实践经验的人员,进行集体分析“会诊”,提出处理意见和对策,形成有权威性的结论,确保每个疑难问题的处理都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根据“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抓好

源头、过程和结案三个阶段的工作,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的作用。抓源头,一是对现有政策集中进行梳理,做好落实和完善配套工作,防止因配套措施和资金不到位,工作中执行不力或出现偏差引发矛盾;二是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依法行政行为;三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诉求,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解决在初始阶段;四是灵通信息,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制度,畅通和拓宽师生员工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抓过程,一是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讲究方法,注重实效;二是充分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校情民意,摸清学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维稳工作是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学校要自上如下提高工作的警觉性和责任心,依据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工作。

2015-8-30

民政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三):2016民政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南京青奥会”、“省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区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确保在6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我区涉军人员不发生突发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政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一、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因责任不落实而产生重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得力而产生社会炒作和负面舆情,为南京青奥会和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军信访问题,做到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1、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两参人员”信访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两参人员”的信访突出问题,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化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

成立区民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中涉军信访的各种问题。各办事处民政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把专项行动作为确保青奥会、省运会顺利举行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措施,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对涉军信访问题要亲自抓,亲自督导,对专项行动负总责,对重要、突出的信访矛盾纠纷要带头包案、亲自推动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涉军信访突出问题排查情况、重点人员稳控情况、交办积案化解情况等,6月20日开始通报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上访情况。对矛盾纠纷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重点地区,加大指导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事处开展专项活动进行调度,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考核奖惩。专项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办事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问题不解决引发去省进京集访或个人极端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步骤

各办事处按照《区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以下各阶段的具体工作: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主要任务是:对全区涉军人员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细致排查。

1、全面排查。各办事处负责组织排查本辖区内涉军群体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矛盾纠纷。

2、突出重点。紧紧盯住涉军退役人员进京去省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案件等进行重点排查。

3、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办事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登记建档,为明确责任、跟踪管理和集中化解打下基础。

(二)集中化解阶段(6月26日至7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明确责任,集中化解,做到“三个到位”,即工作责任到位、化解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前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基本化解掉。

1、统筹推进。各办事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判涉军信访态势,统筹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指导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责任。各办事处负责涉军信访的同志要认履行职责,带头接访下访群众、亲自包案化解信访难题。

3、分类化解。对涉军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能就地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各办事处集中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领导包挂、责任落实、重点问题解决等实施方案,于7月1日前书面报区民政局优抚科。

(三)就地稳控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围绕确保南京青奥会、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停诉息访的人员进行就地稳控,做到“三个防止”,即防止已化解的案件当事人出现反弹,防止未化解的案件当事人去省到市上访,防止发生个人极端行为。

1、开展“回头看”。一看解决措施是否落实,二看矛盾纠纷是否处理到位,三看信访群众是否停诉息访,对问题没有化解到位、信访人尚不稳定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头补”、“回头做”,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复。

2、稳控重点人员。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措施,要将曾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组织进京去省集体访的重点人员、可能利用敏感时段择机上访和煽动闹事的重点人头全部纳入视线,密切掌握动向,逐人压实教育稳控责任,动员各方力量落实好稳控工作措施,确保这些人员不挑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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