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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

时间:2018-08-07   来源:历史朝代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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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 第一篇_公文分类

1.制度

词义 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1、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2、“制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一般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基本解释 1.

[system;institution]∶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管理货币制度

2. [order]∶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 以他们为首的腐朽制度的象征

3. [style]∶式样;规格

制度宏敞

详细解释

1. 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易·节》:“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孔颖达疏:“王者以制度为节,使用之有道,役之有时,则不伤财,不害民也。” 宋 王安石《取材》:“所谓诸生者,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必也习典礼,明制度。”魏巍《壮行集·春天漫笔》:“他没有看到,存在几千年的剥削制度的消灭,就是大公平。”

2. 制订法规。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汉书·严安传》:“臣愿为民制度以防其淫。” 孙中山《军人精神教育》第三章:“创制权,由人民以公意创制一种法律,此则异於专制时代,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也。”

3. 规定。

唐 元结 《与何员外书》:“昔年在山野,曾作愚巾凡裘,异於制度。”《续资治通鉴·宋孝宗隆兴元年》:“尚书省奏:‘ 永固 自执政为 真定 尹,其繖盖当用何制度?’ 金 主曰:‘用执政制度。’”

4. 指规定品级的服饰。丝弦戏《空印盒》第十场:“与他去了制度!”

5. 制作。

唐 赵元一 《奉天录》卷一:“臣望 奉天 有天子气,宜制度为垒,以备非常。” 元 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四折:“桂花性温,当归活血,怎生制度?”

6. 谓制作方法。

宋 朱彧 《萍洲可谈》卷二:“ 东坡 在 黄州 ,手作菜羹,号为东坡羹,自叙其制度。”

7. 规模;样式。

《史记·孝武本纪》:“上欲治明堂 奉高 旁,未晓其制度。 济南 人 公玉带 上 黄帝 时明堂图。” 清 韩泰华 《无事为福斋随笔》卷上:“此铃金质坚鍊,制度浑朴。”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

第三节:“他自己乘坐高四层的龙舟, 萧皇后 乘坐制度较小的翔螭舟。”

8. 规制形状。

唐 苏鹗 《杜阳杂编》卷上:“遇 新罗国 献五彩氍毹,制度巧丽,亦冠绝一时。” 宋 张洎 《贾氏谈录·李氏琴制》:“ 贾君 云, 嵩山 僧 如寂 ,尝收得 李汧公 百衲琴,制度甚古拙,而音韵清越。”《封神演义》第四八回:“ 子牙 后随军至 岐山 , 南宫适 筑起将台,安排停当,扎一草人,依方制度。”

9. 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清 吴伟业《遇南厢园叟感赋八十韵》:“改葬施金棺,手诏追褒扬,袈裟寄 灵谷 ,制度由 萧梁 。”一本作“ 制度 ”。 清 李渔《怜香伴·欢聚》:“你们只管掌灯随我老爷走, 汉 家自有制度。”

编辑本段内部构成

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将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这三部分构成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编辑本段内容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本段分类

制度可分为岗位性制度和法规性制度两种类型。岗位性制度适用于某一岗位上的长期性工作,所以有时制度也叫“岗位责任制”。如《办公室人员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制度》。法规性制度是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带有法令性质的规定,如《职工休假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 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编辑本段发布方式

制度的发布方式比较多样,除作为文件存在之外,还可以张贴和悬挂在某一岗位和某项工作的现场,以便随时提醒人们遵守,同时便于大家互相监督。

编辑本段特点

1.指导性和约束性。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因此,制度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特点。

2.鞭策性和激励性。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

3.规范性和程序性。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编辑本段写法

(一)标题。制度的标题主要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以适用对象和文种构成,如《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另一种是以单位名称、适

用对象、文种构成,如《××大学校产管理制度》、《××市工业局廉政制度》。

(二)正文。制度的正文有多种写法,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种情况:引言、条文、结语式。通篇条文式;多层条文式。

1.引言、条文、结语式

先写一段引言,主要用来阐述制定制度的根据、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等,然后将有关规定一一分条列出,最后再写一段结语,强调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2.通篇条文式

将全部内容都列入条文,包括开头部分的根据、目的、意义,主体部分的种种规定,结尾部分的执行要求等,逐条表达,形式整齐。

3.多层条文式

这种写法适用于内容复杂、篇幅较长的制度,特点是将全文分为多层序码,篇下分项、项下分条、条下分款。如某省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一、二、三„„”来表示大项,用“(一)、(二)、(三)„„”来表示大项下的条,用“1、2、3、„„”来表示条下的款。

(三)制发单位和日期。如有必要,可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注明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其位置也可以在正文之下,相当于公文落款的地方。 规章制度的写法:规章制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规章制度的标题一般由单位名称、内容、文种组成。如《××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细则》等。单位名称,或是规章制度适用的单位或范围,或是制订、颁发单位名称。

【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

2.正文。规章制度的正文结构一般有两种形式。

【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

(1)分章列条式(章条式)。即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分成若干章,每章又分若干条。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叫分则,最后一章叫附则。

总则一般写原则性、普遍性、共同性的内容。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制定依据、制定目的(宗旨)和任务、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该项有时也可视具体情况置于分则或附则中)。

分则指接在总则之后的具体内容。通常按事物间的逻辑顺序,或按各部分内容的联系,或按工作活动程序以及惯例分条列项,集中编排。表述奖惩办法的条文也可单独构成罚则或奖罚则,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 附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该文书与其他文书之间的关系,规定附件的效用,数量以及不同文字文本的效用等),施行日期。

(2)条款式。这种规章制度只分条目不分章节,适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一般开头说明缘由、目的、要求等,主体部分分条列出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其第1条相当于分章列条式写法的总则,最后一条相当于附则的写法。

规章制度的写作要求:

(1)体式的规范性。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在体式上较其他事务文书,更具有规范性。规章制度,用语简洁、平易、严密,在格式上,不论是章条式,还是条款式,本质上都是采用逐章逐条的写法,条款层次由大到小依次可分为七级:编、章、节、条、款、目、项。一般以章、条、款三层组成最为常见。

(2)内容的严密性。规章制度需要人们遵守其特定范围的事项,因此其内容必须有预见性、科学性,就其整体,必须通盘考虑,使其内容具有严密性,否则无法遵守或执行。

2.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条例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一般只是对特定社会关系作出的规定。【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

条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组织、职权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也是指团体制定的章程。它具有法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违反它就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

编辑本段基本信息

词目:条例

汉语大词典

拼音:tiáo lì

释义:

① 著作的义例、体例.

② 分条订立的规则、章程。

③逐条列举。(《汉语大词典》简编上,第1445页 )

英文:regulations

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 第二篇_今诸生学于太学 阅读答案

今诸生学于太学 阅读答案

古代经考试录取而进入中央、府、州、县各级学校,包括太学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后汉书·桓荣传》“荣大会诸生,陈其车马、印绶”。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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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词目】诸生

【拼音】zhūshēng

【注音】 ㄓㄨ ㄕㄥ

【英译】[a student called a scholar who went to school in the Ming Dy- nasty]

【基本解释】

古代经考试录取而进入中央、府、州、县各级学校,包括太学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

生。

也指在学读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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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含义

明代称考取秀才入学的生员为诸生 。

诸生学于太学。——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诸生许用德。——清· 邵长蘅《青门剩稿》

1.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

顾炎武《书吴潘二子事》:“当国变后,年皆二十以上,并弃其诸生,以诗文自豪。”

《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2. 指儒生。

《史记·曹相国世家》:“尽召长老、诸生,问所以安集百姓,如齐故(俗)诸儒以百数。”

【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

《汉书·叔孙通传》:“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

3.也指在学读书的学生。

韩愈《进学解》:“晨入太学,招诸生立馆下。”

《通俗编·文学·诸生》:“诸生犹诸侯,虽一人亦得云诸。” 出处

(1).各种生物。《管子·水地》:“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吕氏春秋·仲冬》:“阴阳争,诸生荡。”

(2).众有知识学问之士;众儒生。《管子·君臣上》:“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 尹知章注:“谓授诸生之官而任之以职也。生,谓知学之士也。”《汉书·叔孙通传》:“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徵 鲁 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 南朝 梁 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臣本自诸生,家承素业。” 鲁迅《汉文学史纲要》第五篇:“[ 始皇 ]又渐并兼列国,虽亦召文学,置博士,而终则焚烧《诗》、《书》,杀诸生甚众。”

(3).众弟子。 唐 韩愈 《太学生何蕃传》:“岁举进士,学成行尊,自太学诸生推颂不敢与 蕃 齿,相与言於助教博士。”《新唐书·高智周传》:“俄拜 寿州 刺史,其治尚文雅,行部,先见诸生,质经义及政得失,既乃录狱讼,考耕饷勤堕,以为常。” 宋 王安石《取材》:“所谓诸生者,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必也习典礼,明制度,臣主威仪,时政沿袭,然后施之职事,则以缘饰治道,有大议论则以经术断之是也。”

(4). 明、清两代称已入学的生员。 明 叶盛《水东日记·杨鼎自述荣遇数事》:“翌日,祭酒率学官诸生上表谢恩。”《明史·文苑传二·罗玘》:“年四十困诸生,输粟入国学。”明·王

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夫人宋氏行状》:“迩公(袁可立)方为诸生,嗛嗛苦不足以供笔研。” 清 叶廷琯《鸥陂渔话·葛苍公传》:“应童子试,援笔立就如宿构,为诸生,以忠义自许。” 清 陈康祺《燕下乡脞录》卷十四:“ 谢山 先生年十四,补诸生,例谒学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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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词语

补诸生

关键在这个“补”字上,一般指进入国学学习,类似于今天的免试入学。国学也叫国子学,也叫国子监,都是皇亲国戚王公重臣子弟才有资格入学,不需要考试,相当于今天的中央党校。

民间极端俊异者,也可进入,但须由地方层层考试选拔推荐。学习生活费用、往返省亲路费,国家负担。“国子”就是国家之子,就是皇亲国戚王公重臣之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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